资源描述
2011 年新版烟草专卖鉴定复习指南(高级四)
许可证办理部分技能要点(8分)
01 办理零售许可的撤回、撤销和注销 X
撤回是指因法定事项的出现行政许可机关依法取消本机关已作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决定。
撤销是指由于行政行为具有瑕疵,因而予以纠正,以使法律关系恢复原来状态。
行政许可注销是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而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
程序行为。
法定条件:
撤回:因情势变迁导致行政许可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
撤销:在取得或决定准予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且撤销后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撤销烟草专卖许可,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②超越职权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④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审批发证的。
⑤依法可以撤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注销:出现了使烟草专卖许可失去效力的特定事实。
①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②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
为能力的;③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④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
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办理程序:
撤回:
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正副本) (5)无法收回予以公告;
撤销:
决定书;
注销:
决定书;
02
04
辨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X
辨别申请人或被许可人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X
(高级二材料上例题,可以结合学习)
1、《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和罚款二种。
适用情形:(3种)
(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出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
(2).被许可人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3).被许可人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且拒不改正的。
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出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申请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1)概念:是指申请人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时,未向发证机关如实反映与办理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有关的真实情
况或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的行为。
(2)构成要件 违法的主体:一般主体
侵犯的客体:国家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制度
违法标的:隐瞒的有关情况或者提供的虚假材料
客观方面表现 :未如实反应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
2、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1)概念:
(2)构成要件 违法的主体:一般主体
侵犯的客体:国家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制度
违法的标的: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客观方面表现 :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行为
3.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1)概念:指持有烟草专卖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的行为。
(2)构成要件 违法的主体:特殊主体(有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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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的客体:国家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制度
违法的标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客观方面表现 :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
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出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申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行政处罚:警告
直接法律后果:
①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
②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申请
2.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行政处罚:1000元以下罚款
直接法律后果:
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无效
3.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行政处罚: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内拒不改正的,1000元以下罚款
直接法律后果:
原许可证失效
处罚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1.事实认定方面: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必须全面、清楚。
2.证据提取方面:在证据提取过程中,必须充分且有针对性。
3.处罚程序方面: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程序必须合法。
05 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与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处理 X
1.法定依据:《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2.法定条件:
(1)经检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2)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的;
(3)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4)被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5)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7)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8)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
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处理原则(知识X)
(1)合法性原则(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
(2)合理性原则(处理过程中要按照实际出发,在处理方式、处理幅度等的选择过程中,必须合情合理。)
(3)公平性原则
处理同一类事情中,要一视同仁,不畸轻畸重,不搞特殊化。
2.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进行整顿与取消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事项的处理程序(技能X)(1)立案(2)调
查取证;(3)听证(4)审批和决定(5)送达和转告;(6)后期监管和处理。
3.法律后果
(1)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的法律后果停业期间不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
(2)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法律后果终止了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06 辨别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层级 X
(高级二材料上例题,可以结合学习,只需掌握材料的例题即可)
07
08
辨别不同类别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申办条件
辨别不同类别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申办材料
X
X
(二)申办条件及申办材料
(1)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②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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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需要;
④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用机械生产企业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生产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所需要的技术条件,
以新型烟草专用机械设备进行申请的,产品样机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的样机鉴定或验收;
②有生产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所需要的设备条件,能够保障生产经营烟草专用机械所需的质量标准与水平;
③符合烟草专用机械工业生产布局的基本原则,申请生产经营的烟草专用机械设备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实用性,利
于在烟草制品企业推广使用,有一定规模的市场应用前景。
(2)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与经营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③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④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③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
④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申办材料
(1)申请新办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②企业成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提交国家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
③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⑤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生产经营新型烟草专用机械设备的企业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还应提交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的样机鉴定
或验收的证明材料。
(2)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应
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 30 日内提出变更申请;许可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申请表;②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③原许可证正副本;
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⑤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类型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办许可证。
(3)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提出
延续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②原许可证正副本;③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④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
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②许可证正副本;③审批机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应当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②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
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②遗失或损毁证明;③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歇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②许可证正副本;③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09
10
审查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申请 Y
审批生产经营类许可证 X
(三)申请的审查
1.审查的方式
审查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申请时,一般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地市级局或省级局认为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不能全面反映
企业经营情况的,可以由本机关或委托下级烟草专卖局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2.审批的时限
受理和审批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
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机关在10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批期限可以延长10日并出具烟草专卖
许可证延长审批期限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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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的听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的听证,分为涉及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机关依职权组织的听证和
涉及申请人和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由审批机关依申请组织的听证。本节主要讲 述依申请组织的听证。
烟草专卖局审批许可证时,审批结果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交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申请书的,烟草专
卖局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并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通知书。
3.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发证之日起计
算。
11 烟草收购资格的审批 X
(一)审批的依据(知识Y)
烟叶由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依法统一收购,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在国家下达烟叶收购计划的地区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收购烟叶。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应当经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二)审批的程序(技能X)
1.申请 烟叶收购资格证明的申请由拟设立烟叶收购站(点)所在地县级烟草公司提出(已取消县级公司法人的由所
在地地市级烟草公司提出)。申请单位在填写烟叶收购资格证明申请表后,连同其他材料交同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审查。
2.审查 同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由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经审查,如申请单位符合设立烟叶收购站(点)的资格条件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有关规定,签署意见交审查机关负
责人核准签名,并及时上报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审批 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审查机关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应会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书面复查,及时作出
相应处理。如申请单位提交的新办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审查机关的审查结果正确合理,应及时作出准予设
立烟叶收购站(点)的决定,下达批复或下发烟叶收购资格证明。
准运证办理部分技能要点(考8分)
01 办理准运证作废业务 Y
1.准运证作废制度产生的原因
烟草工业企业没有做好发货准备就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致使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无法使用而作废;烟草工业企业取
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后不及时使用,致使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效期满而作废;烟草工业企业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过期
后不及时办理作废手续;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证人员对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不熟悉,输入错误或操
作失误导致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作废。
2.违反准运证作废制度的后果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作废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执行情况进行通
报;对利用已作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重复发运货物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应
人员的法律责任。
3.作废准运证的权限。 (高级二上有例题。)
因打印错误、计算机故障或其他原因需作废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持有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发的身份认证卡的企业对于
第一次打印错误的情况,在1小时内可以进行第二次打印;第一次打印错误,超过1小时必须到审批机关打印;若第二
次打印仍然错误的,须到审批机关打印;审批机关制证时,打印错误不受上述次数限制。审批机关(地市级烟草专卖
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当日内作废;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开具第二日起至有效期满前需要作废的,由审批机关(地市级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决定是否作废;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未使用而过有效期,
需重新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以执行原合同的,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决定。
4.审批机关作废准运证的程序。
(1)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开证当天作废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由经办人员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证件管
理系统(网址:)”作废页面详细填写作废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完成作废手续。
(2)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废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程序
属于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废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情形的,申办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明作废理由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
②需方单位出具的未收到该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所记载烟草专卖品的证明材料;
③所在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准运证作废的,应写出书面检查并由单位
领导签署意见。
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证件管理人员审查上述材料后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同意作废的,应在审批
当日完成作废;不同意作废的,应将上述材料退还申办人,并说明理由。
(3)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废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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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明作废理由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
②需方单位出具的未收到该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所记载烟草专卖品的证明材料;
③所在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准运证作废的,应写出书面检查并由
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上述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后,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需要作废的,申办人直接向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作废准运证注意事项
(1)申办单位作废准运证的范围:申办单位因打印错误,可自打印起1小时内将第一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作废后,方
可打印第二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如果申办单位制作的第二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仍然出错,或第一次打印错误且
超过一小时未打印的,申办单位必须携带有关材料到原审批机关申请打印。(2)审批机关作废准运证的范围:审
批机关作废专卖品准运证不受1小时内只能出错2次的限制,但要遵守作废准运证有关规定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
部门可以在当天作废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准运证有效期内作废准运证,超过烟草
专卖品准运证有效期的须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02 识别准运证使用和管理要求 X
1.调拨卷烟的准运规则
(1)卷烟调运的情形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调拨站部分卷烟的调拨和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用烟的调拨。
(2)卷烟调运单和准运证申办与签发
卷烟调运单由中国卷烟销售公司统一开具和管理,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卷烟调运单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
证。
3.调拨烟用机械的准运规则
(1)烟用机械调拨单的申办
出现以下情形的,由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文开具烟用机械调拨单:①
运输烟草集团内部调剂烟机;②生产企业调剂烟机;③关停并转及破产企业处理烟机。
(2)准运证申办和签发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烟机调出企业所在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同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调剂
烟机、关停并转及破产企业处理烟机等根据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文和调拨单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4.调拨烟用物资的准运规则
运输关停并转及破产企业烟用物资,由企业所在地有权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同或
调拨单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烟草集团内部跨省运输烟用物资的,应在中国烟草物资公司备案,由调出方所在地有
权签发准运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国烟草物资公司调拨单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2.退货卷烟的准运规则
(1)直接退货。国内的商、商交易不得进行卷烟退货;工、商交易之间的卷烟退货,由工、商企业双方到中国烟草交
易中心签订退货合同,有权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退货合同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属
进出口业务的卷烟退货,由中国卷烟销售公司开具卷烟调运单,有权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卷烟调运单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2)转销退货。
以转销形式重新出售原需要退货的卷烟,由新的购销双方重新签订购销合同,由供方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
部门根据购销合同,通过上网授权货物所在地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3.退货烟机的准运规则
运输置换、退货烟机的,由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烟用机械调拨单;货物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
管部门根据烟用机械调拨单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4.退货烟用物资的准运规则
运输退货、置换、理赔、试用级样品烟用物资,由调出方所在地有权签发准运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国
烟草物资公司的烟用物资调拨单签发准运证。
(三)出口烟草专卖品的准运规则
1.出口烟叶的准运规则
货物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鉴章的出口合同复印件开具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2.出口卷烟的准运规则
实际运输时,合同复印件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同行,但复印件上需标注实际运输的数量,并由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
加盖合同审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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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口烟机的准运规则
由调出方所在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负责建立进出口烟机的合同管理系统,并将信息传输到准运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4.出口烟用物资的准运规则
运输出口烟用物资的,由调出方所在地有权签发准运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鉴章的
出口合同签发从调出方到口岸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负责建立出口烟用物资的合同管理系统,
并将合同信息传输到准运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五)依法没收走私烟草专卖品的准运规则
运输依法没收走私烟草专卖品,由有权签发准运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通过烟草专卖品准
运证管理系统开具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六)卷烟运输环节缺损货源的准运规则
1.该规则适用范围
(1)运输环节指卷烟从发货方扫码出库到收货方扫码入库之间的过程,包括工商企业之间卷烟购销运输环节、工业企
业之间合作生产卷烟回购运输环节、中国卷烟销售公司调拨站卷烟调拨运输环节等。
n (2)缺损货源指在运输环节因丢失、破损、受潮、受污等情况导致发货方与收货方无法完成合同交易的卷烟。
2.运输环节缺损货源衔接规范
(1)运输环节发生货源缺损时,发货方、承运方或收货方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或保险公司报案并获得公安部门或保险公
司出具的包含缺损货源数量的事故证明书。
(2)发货方与收货方根据实际有效货源以万支为单位进行卷烟交易。缺损部分货源由发货方补充。缺损货源不足1万
支部分,发货方与收货方协商以资金进行赔付。收货方按实际交易量(含以资金进行赔付的卷烟)扫码入库。
(3)发货方负责回收缺损货源残物并负责报废相关生产码段。
3.补充缺损货源操作规范
(1)发货方根据事故证明书、缺损货源相关生产码段报废说明、未完成交易的缺损货源数量证明等向国家局有关部门
申请补发生产码段,国家局核实后补发生产码段。发货方依据补发生产码段进行生产。
(2)发货方、收货方根据补发生产码段等相关材料向国家局有关部门申请调整发货方调出计划、收货方调入计划。
(3)发货方、收货方根据补发生产码段等相关材料向国家局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缺损货源补货合同。
(4)发货方根据缺损货源补货合同等相关材料向有权签发准运证的专卖机关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运输手续。
4.商业企业之间卷烟调剂运输环节发生货源缺损时,发货方与收货方之间协商以资金进行赔付,不再补充缺损货源。
03 识别个人携带证使用和管理要求 X
(一)准运证的监督管理
1.使用要求
(1)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随货同行,证货相符,并只能在有效期限内使用1次;
(2)在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出口合同除外)原件应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一起随货同行;
(3)运输货物的规格、等级、数量、发货地和到货地以准运证的数据和标注为准;
(4)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货物抵达目的地时,调入方验货无误后,应及时在准运证上加盖“货已
收讫”印章 ,并上网确认;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致使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效期内不能完成运输的,申请人应当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准运证有效期满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更换手续;
(5)烟草专卖品运输过程中准运证必须随货同行,所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不能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运输的,应分别开具准
运证。
2.监督管理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烟草专卖品的运输有权进行检查,对合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要予以保护,不得扣
留。非法扣留的,必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并应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对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被委托签发准运证机构的监督
检查
(二)个人携带证的监督管理
1.使用要求
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仅限携带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一名携带人只能持有一份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
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原件应随携带的卷烟同行,证货相符。
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2.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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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的申领使用和签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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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申请、换领、补领检查证 X
办理检查证使用情况审查及处置 X
检查证申领、换领与补领的条件和程序 Y
申领: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直接从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需要申领检查证的,可向检查证核发机关提出申请。
(1)年满 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遵纪守法;
规,并通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考试;
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同时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持有检查证不具有被暂扣、收回的情形。
换领: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已持有的检查证,因检查证时限到期、职务、单位变动和污损、残缺不能辨认,应当向
检查证核发机关提出换领检查证的申请。
补领: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已持有的检查证灭失的,应当向检查证核发机关提出补领检查证的申请。
申领、换领、补领的一般程序要求(步骤)
(1) 申请人填写相应的审批表,并提交国家局规定的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逐级报地
市局;
(2) 地市局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同意的,报经省级局审批;经审核不同意
的,在上述期限内向申请人单位说明理由;
(3) 省级局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补领的特殊要求
对于出现检查证灭失情形的,由于涉及需要在检查区域内公示原检查证件失效,因此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应当
在发现后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在发现证件灭失或者应当发现证件灭失后 15 日内,在原检查证确定检查范围的县级
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检查证使用情况审查及处置
审查
X
使用年限审查,检查证有效期限最长为 5 年, 档案保存期限为 5 年;
使用人员的档案建立和检查证内卡申领审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领“检查证内卡”材
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核发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单位。
(3) 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检查证的使用情况审查,主要围绕使用检查证行为的合法性、保管妥善性和非烟草专卖
管理人员的禁止性行为的审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制止性惩戒措施)
暂扣检查证情形:
公务时擅自出示检查证;
将检查证转借他人行为。
收回检查证情形:
(3)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出现某种情形,不再或不宜从事专卖管理工作的。
日常检查部分技能要点(考20分)
(关注P247-428案例2、案例3、案例题)
一、日常市场检查计划
(一)日常市场检查计划的制订程序
1.日常市场检查计划基本要素
检查时间、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目的
2.市场检查计划的分类
(1)按照时间界限可以分为年度市场检查计划、季度市场检查计划、月度市场检查计划、周市场检查计划和日市场检
查计划等
(2)按照制定者的层次可以分为局市场检查计划、科市场检查计划、队市场检查计划等。
(3)按照对象内容可以分为日常市场检查计划、专项行动检查计划,综合市场检查计划、局部市场检查计划等。
(4)按照应用范围可以分为政策性市场检查计划、程序性市场检查计划、方法性市场检查计划等。
3.日常市场检查计划的制订
日常市场检查计划的制订,一般是在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确定检查时间、检查目的、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明确检查方法、检查人员等内容,形成市场检查计划,再经过讨论和修改,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1)检查计划制订的依据:
①上级对专卖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
②辖区卷烟零售市场的基本情况。
③辖区卷烟销量、品牌和价格波动状况。
(2)检查计划制订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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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市场监管员讨论市场检查的内容和目标,认真听取市场监管员的意见和建议。
(2)专卖监督管理科(股)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拟定年度、季度的市场检查总体计划,提出本辖区年度、季度市场检
查计划的实施意见和要求;在报经本级烟草专卖局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稽查支(大)队执行。
(3)稽查支(大)队根据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年度、季度检查计划的工作安排,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
区的月、周检查计划;在报经专卖监督管理科(股)审批后,下达稽查大(中)队执行。
(4)稽查大(中)队根据稽查支(大)队制定的月、周检查计划,再结合本辖区的卷烟零售户、检查周期、片区路线
等具体情况,制定每日的市场检查计划;在报经稽查支(大)队批准后,下发市场监管员执行。
(5)市场监管员根据稽查大(中)队制定的每日检查计划,进行市场检查。
1.日市场检查计划的注意事项
日检查计划的制定,要在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和辖区零售户经营情况进行制定,检查计划要详细周密,
不遗漏。除履行日常的市场监管职责外,还要监督卷烟营销、配送的情况。
日市场检查计划主要包括:
(1)检查目的要明确。
(2)检查时间要具体。
(3)检查对象要全面,既要检查辖区内的持证零售户,又要检查无证经营户,且要明确具体检查户数和重点检查户。
(4)检查内容主要包括:a.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使用情况;b.零售户有无违法经营情况;c.卷烟营销、配送情况。
(5)检查人员要合法 检查人员必须要有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专卖执法人员,并要确定一个负责人。
(6)检查方法要得当。
2.周市场检查计划制订的注意事项
周检查计划的制定,要结合上一周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总结上周市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月度检查计划的
整体安排、既定要求,来综合安排本周的市场检查计划。内容主要包括:
(1)要突出检查重点区域。对特定区域、场所要加强检查。例如:某市某区对城乡结合部的烟草市场开展重点检查。
(2)要突出检查重点对象。对违法频次多、经营数量大、经营波动异常等类似情形的烟草专卖管理相对人要加强检查。
(3)要突出检查重点问题。根据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突出对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以及审批证明文件的使用、进货渠道、
售假售私等重点问题的检查,同时要兼顾市场监管员的各项岗位职责。
(三)月度、季度、年度市场检查计划制订的注意事项
1.月度市场检查计划制订的注意事项
(1)关注¡点¡的问题。要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以及违法频次多、经营数量大、经营波动异常等类似情形的烟草专卖
管理相对人要进行重点布控。
(2)关注¡线¡的问题。要充分考虑市场监管员的具体监管区域分工以及根据辖区地理、交通情况划定的分管路线。
(3)关注¡面¡的问题。要尽量在月度周期内对本辖区烟草专卖管理相对人检查一遍,避免出现烟草市场监管死角。
2.季度市场检查计划制订的注意事项
(1)注意外部市场监管与内部监管相结合,确立检查市场重点,重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注意市场监管的核心,突出卷烟打假工作,把重点放在发现线索、查处大要案件、打击制售假烟网络上。
(3)注意合理调配市场监管时间,一方面要根据不同业态烟草专卖管理相对人的营业时间合理安排市场检查时间,另
一方面要从大处着眼把握季节性违法规律。
3.年度市场检查计划制订的注意事项
(1)要充分考虑外部市场监管工作。
(2)要充分考虑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3)要充分考虑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以及审批证明文件的管理工作。
(二)联合执法检查方案
1.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的主体:主要是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
法律依据:(1)法律。(2)行政法规。
2.联合执法机制
组织联合执法检查,主要是要通过制定各项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1)建立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2)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保证执法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
(3)建立定期联席会议、重大问题协调会制度,统筹协调联合执法的重大事项。
(4)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5)建立执法责任绩效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3. 联合执法检查方案的基本内容
由标题、署名、引语和正文四部分构成。
正文包括:
①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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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相关活动、相关工作按阶段或进程做具体的部署安排。
③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与解决办法
4.联合执法检查权限的衔接
联合执法检查一般由烟草部门牵头,公安、工商、城管、海关、交通等相关执法部门配合。
联合执法检查权限的衔接包括烟草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衔接以及烟草部门和工商部门的衔接。
联合执法过程中,
对于非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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