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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轻集料混凝土施工工艺
30.1通常要求
30.1.1适用范围:本章适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它类似工程中轻集料混凝土施工。
30.1.2 必备施工机械设备:混凝土生产设备、混凝土运输设备、浇筑和振捣设备及手工操作器具等。
30.1.3轻集料混凝土性能指标测定和施工工艺,除本章要求以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要求。
30.1.4轻集料混凝土施工工艺包含轻集料混凝土配制、拌制、运输、浇筑和成型、养护。
30.1.5轻集料混凝土生产和施工技术人员应经过专门技术训练并含有相关经验。
30.2施工准备
30.2.1技术准备
1依据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设计要求、性能要求、施工气温、混凝土运输距离、施工条件、施工部位、浇筑方法确定原材料,并进行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试配,配合比必需满足轻集料混凝土设计强度、密度和稠度要求,必需时尚应符合对混凝土性能(弹性模量、碳化和抗冻性等)特殊要求。
2编制轻集料混凝土施工方案,明确流水作业划分、浇筑次序、混凝土运输和布料、作业进度计划等并分级进行交底。
3确定浇筑轻集料混凝土所需多种材料、机具、水、电、劳动力等需用量,以满足施工需要。
4确定轻集料混凝土试块制作组数,满足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需求。
30.2.2材料准备
1水泥:应依据具体工程特点、施工及设计要求,选择合适品种和强度等级水泥。宜选择硅酸盐水泥、一般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2砂:宜选择一般中砂。
3轻骨料:宜选择陶粒、浮石、膨胀珍珠岩等。
4水:宜选择饮用水。
5外加剂:宜选择高效减水剂。
6掺合料:宜选择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等。
30.2.3关键机具
1混凝土搅拌设备:混凝土搅拌机、装载机、散装原材料储存罐、磅秤或自动计量设备等。
2运输浇筑设备: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手推车、塔吊等。
3混凝土振捣设备:插入式振动器、平板式振动器。
4关键工具:尖锹、平锹、木抹子、电工常见工具、机械常见工具、对讲机等。
5现场试验设备:坍落度筒、混凝土试模
30.2.4作业条件
1全部原材料经见证取样试验检验,并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所提出要求。
2新下达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判定,并符合要求。
3搅拌机及其配套设备应运转灵活、安全可靠。电源及配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符合要求。
4需浇筑轻集料混凝土工程部位已办理隐检、预检手续,轻集料混凝土浇筑申请单经相关管理人员同意。
5轻集料混凝土生产和施工技术人员应经过专门技术训练并含有相关经验。
6管理人员应向作业班组进行配合比、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30.3原材料质量控制
30.3.1水泥:轻集料混凝土所用水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相关要求。
30.3.2砂:所选择Ⅱ区中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一般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要求。
30.3.3轻骨料:所用轻骨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集料》和《膨胀珍珠岩》要求。膨胀珍珠岩堆积密度应大于80Kg/m3。
30.3.4水:拌制轻集料混凝土所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适用水标准》要求。
30.3.5外加剂:所采取高效减水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30.3.6掺合料:轻集料混凝土掺合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粉煤灰》、《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粒化高炉矿渣》相关要求。
30.4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
轻集料混凝土养护
轻集料混凝土浇筑和成型
轻集料混凝土拌制
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轻集料混凝土运输
30.4.1工艺步骤
30..4.2操作工艺
1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1)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外,还应满足抗压强度、密度和稠度要求,并以合理使用材料和节省水泥为标准。
2)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过计算和试配确定,试配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fcu,0≥fcu,k+1.645σ
式中 fcu,0——轻集料混凝土试配强度(Mpa);
fcu,k——轻集料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σ——轻集料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3)轻集料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应依据同品种、同强度等级轻集料混凝土统计资料计算确定。计算时,确定试件组数不应少于25组。当无统计资料时,确定标准差可按表30.4.2-1 取值。
表30.4.2-1 强度标准差σ(Mpa)
混凝土强度等级
低于LC20
LC20-LC35
高于LC35
σ
4.0
5.0
6.0
4)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中轻粗骨料宜采取同一品种轻骨料。在轻集料混凝土中加入外加剂、掺合料,其品种、掺量及对水泥适应性,须经试验确定。
5)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必需经过试配进行调整校核。
2轻集料混凝土拌制
1)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必需采取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拌制轻集料混凝土搅拌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相关要求。采取搅拌机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要求。
2)拌制轻集料混凝土时,应严格根据设计配合比对原材料进行计量。轻粗细骨料和掺合料质量计量许可偏差为±3%;水泥、外加剂和水质量计量许可偏差为±2%。
砂轻混凝土拌合物中各组分材料应以质量计算;全轻混凝土拌合物中轻骨料组分可采取体积计量,但宜按质量进行校核。
3)需对轻粗骨料含水率及堆积密度进行测定。测定标准为:
a 在批量拌制轻集料混凝土前进行测定;
b 拌合物稠度反常或雨天施工时进行测定;
c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抽查测定;
对预湿处理轻骨料,可不测其含水率,但应测其湿堆积密度。
4)混凝土搅拌时其投料次序,应按预湿处理轻粗骨料和未预湿处理轻粗骨料进行投料,图30.4.2-1、30.4.2-2。外加剂应在轻骨料吸水后加入,采取粉状外加剂,可和水泥同时加入。
水泥
净
用
水
量
外
加
剂
水
预湿
拌
合
物
细骨料
拌和2.5min
搅拌0.5min
搅
拌
粗骨料
预
拌
掺合料
图30.4.2—1 使用预湿处理轻粗骨料时投料次序
剩下水
外加剂
水
泥
1/2用水量
干粗骨料
搅
拌
搅
拌
拌
合
物
拌和2min
拌和1min
细骨料
掺合料
图30.4.2—2 使用未预湿处理轻粗骨料时投料数序
5)轻集料混凝土加料完成后搅拌时间,在不采取搅拌运输车运输混凝土时,砂轻混凝土不宜少于3min;全轻或干硬性砂轻混凝土宜为3-4 min。对强度低且易破碎轻骨料,应严格控制混凝土搅拌时间。
3轻集料混凝土运输
1)轻集料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易引发坍落度损失过大或离析,应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合适方法。当产生拌合物稠度损失或离析较重时,浇筑前应采取二次拌合,但不得二次加水。
2) 轻集料混凝土从搅拌至浇筑时间,通常不宜超出45min。如运输中停置时间过长,会造成混凝土和易性变差。
3)如需用混凝土泵输送轻集料混凝土,可先将粗骨料预先吸水至靠近饱和状态,避免骨料在泵压力下大量吸水,然后可正常泵送。
4)当用混凝土运输车运输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因运距过远或交通问题造成坍落度损失较大时,可采取在卸料前掺入适量减水剂进行搅拌方法,满足施工需要。
4轻集料混凝土浇筑和成型
1)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应采取机械振捣成型,振捣必需充足。对流动性大、能满足强度要求塑性拌合物和结构保温类和保温类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可采取插捣成型。
2)当采取插入式振捣器时,插点间距不应大于棒振动作用半径一倍。当轻骨料和砂浆组分密度相差较大时,在振捣时须预防过振。连续多层浇筑时,插入式振捣器应插入下层拌合物约50mm。振捣时间应以拌合物捣实和避免轻骨料上浮为标准,宜为10-30s。
3)浇筑干硬性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构件,应采取振动台或表面加压成型。
4)现场浇筑竖向结构,应分层浇筑,每层浇筑厚度宜控制在300-350mm,并采取插入式振捣器进行振捣。
5)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浇筑倾落自由高度不应超出1.5m。当倾落高度大于1.5 m时,应加斜槽、串筒或溜管等辅助工具。
6)浇筑上表面积较大构件,当厚度大于200mm时,宜先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后,再表面振捣;当厚度小于或等于200mm时,宜采取表面振动成型。
7)浇筑成型后,宜采取拍板、刮板等工具,立即将浮在表面轻粗骨料压入混凝土内。假如颗粒上浮面积较大,可采取表面振动器复振,振出砂浆,再抹面。
5轻集料混凝土养护
1)轻集料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应立即覆盖和喷水养护。
2)采取自然养护时:用硅酸盐水泥、一般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轻集料混凝土,湿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用粉煤灰水泥、火山灰水泥拌制轻集料混凝土及在施工中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混凝土,湿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3)轻集料混凝土构件采取蒸汽养护时,成型后静置时间不得少于2h。养护时温度升高或降低速度不能太快,通常以15-25℃/h为宜。
4)采取塑料布覆盖养护混凝土,其敞露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30.5.质量标准
30.5.1主控项目
1轻集料混凝土原材料,应按对应标准要求进行试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轻集料混凝土强度检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其检验评定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实施。
1)每100盘,且不超出100m3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一工作班拌制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混凝土干表观密度检验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其检验结果平均值不应超出配合比设计值±3%。
1)连续生产预制厂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对同配合比混凝土,每个月不得少于四次。
2)单项工程,每100m3混凝土抽查不得少于一次,不足者按100m3计。
4轻集料混凝土工程验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要求进行。
30.5.2通常项目
1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检验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检验拌合物各组成材料计量是否和配合比相符。同一配合比每台班不得少于一次。
2)检验拌合物坍落度或维勃稠度和表观密度,每台班每一配合比不得少于一次。
2轻集料混凝土原材料应妥善保管、存放,确保使用质量,
3混凝土搅拌时间、坍落度或维勃稠度必需符合要求。
4冬期施工时,水、骨料加热温度及混凝土拌合物出机温度应符合《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相关要求。
30.6产品防护
30.6.1轻集料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应立即覆盖和喷水养护。
30.6.2在混凝土拌制过程中严格控制原材料计量正确,严格控制混凝土坍落度和表观密度,同时在混凝土生产、浇筑中对混凝土坍落度和表观密度进行抽查,确保轻集料混凝土和易性良好。
30.6.3保温和结构保温类轻集料混凝土构件及构筑物表面缺点,宜采取原配合比砂浆修补。结构轻骨料混凝土构件及构筑物表面缺点可采取水泥砂浆修补。
30.7安全方法
30.7.1用电应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进行设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内部设置必需符合相关要求,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30.7.2现场施工责任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原因。
30.7.3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方法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30.7.4混凝土搅拌开始前,应对搅拌机及配套设备进行无负荷运转,检验运转正常,然后方可开机工作。
30.7.5混凝土运输、浇筑部位应有安全防护栏,操作平台。
30.7.6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进行正确操作,注意机械运转情况,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它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30.7.7使用机械和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需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30.8施工技术资料
30.8.1施工图纸、技术要求
30.8.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日志
30.8.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水泥试验汇报、砂子试验汇报、材料检验汇报、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试块试验汇报、混凝土强度评定表、混凝土开盘判定、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统计、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30.8.4质量验评资料
30.8.5其它必需文件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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