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域性敬老院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资格采购项目招标文件xxxx自治县xx镇区域性敬老院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资格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 目 编 号:x采 购 人:xxxx自治县民政局采 购 代 理 机 构:xx市建xx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 布 日 期:xx年 12月29日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3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6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5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29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9温馨提示:一、为使项目中标结果顺利公告,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及时到xx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x)注册供应商账号。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提交xx市区域申请,由xx市财政局审核。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二
2、、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时,如机构代码证上带有“-”情况下请把“-”也填上,三证合一请看首页办事指南。(如发现机构代码跟上传的证件不一致时,一律退回)社保登记证,如该供应商没有社保登记证的情况下,请让供应商到社保局将近三个月的缴费证明打印出来或者让社保局开一份参保证明上传到注册信息。(缴费证明和参保证明是要以公司名义开的一份证明,不是要个人的社保证明或者个人的社保证。个体户除外)社保号请咨询社保局。机构管理员是填写该机构负责管理该账号的工作人员,机构管理员身份证也是上传该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在填写国税、地税时,如果只有国税或地税的情况下,两个框中都填写同一编号和主管部门。(如:只
3、有地税号的话,在填写国税号的那一栏中把地税号填上即可)三证合一请看办事指南。办事指南连接:x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各(潜在)投标人:xx市建xx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xxxx自治县民政局的委托,对xxxx自治县xx镇区域性敬老院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Jx二、采购项目名称:xxxx自治县xx镇区域性敬老院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资格采购项目三、 采购预算:约5210万元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如下,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采购内容运营年限投资金额投资及建设进度要求xxxx自治县xx镇区域性敬老院公建民营养老
4、机构运营资格采购项目30 年不少于人民币2250万元5 年内完成全部投资及建设工作2、本次招标为交钥匙服务项目,投资应包含装饰工程、配套设备设施、运营服务、交通、食宿、 材料、雇员、杂费等履行运营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3、合格的投标人须对整个项目进行投标,不得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报价。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组织;3、投标人必须具有养老服务的经营范围;4、投标人须具有提供投资及运营服务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5、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
5、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正本为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xx年12月30日至2017年01月06日到xx市建xx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xx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标书时须带以下资料备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八、投标截止时间:201
6、7年01月1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注:14: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xx市建xx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xx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01月1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十一、开标评标地点:xx市建xx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xx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十二、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1、采购人:xxx采购人地址:xx联系人:x联系电话:x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xx市建xx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x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x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7、x电子邮箱:xxx市建xx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xx年 12月29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要求第点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8、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组织;3、投标人必须具有养老服务的经营范围;4、投标人须具有提供投资及运营服务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5、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正本为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服务要求(一)、项目背景为解决xxxx自治县xx镇区域性敬老院的管理服务问题,使其资源得到充分和有效的使用,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369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xx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实
9、施方案的通知(粤发xx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对xxxx自治县xx镇区域性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改革。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运营商,在省民政厅和xx市民政局及相关审批部门的监督和审核下,中标单位负责xxxx自治县xx镇区域性敬老院运营管理工作,并依法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通过公建民营改造,进一步提高xx县养老配套设施、设备的水平及护理服务水平,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推动我县养老事业加快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公建民营供养机构要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需求,切实履行机构托底功能。一要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切实加大资金投
10、入,盘活机构闲置资源,为社会失智、失能以及高龄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要做到产权清晰,保持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性质不变,运营方不得以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防止资产流失;三要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按规定配齐工作人员,确保管理队伍稳定;配置专业护理设施,引进优秀护理人才,确保护理队伍稳定;优先安排原住院老人入住机构,确保原在院老人稳定;四要加强设施设备维护、更新、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设备硬件环境;加强护理队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护理专业水平;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多样化供养服务,丰富信息化服务手段。通过公建民营改革,全面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为政府供养人员以及社
11、会有需求的老人提供养老、托老、医疗康复、介入护理等优质服务,努力实现区域性敬老院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不断满足入住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三)、建设目标1、xxxx自治县xx镇区域性敬老院建设期为五年,完成后需达到省二级社会养老福利机构的标准和要求。2、中标机构投资进度安排:第一年度投资额约为总投资金额的40%;第二年度投资额约为总投资金额的30%;第三至第五年每年度投资额约为总投资金额的10%。民政局对中标机构投资额度和进度的确认,以中标机构会计凭证和发票为确认依据。3、运营机构需投入资金进行区域性敬老院设施设备老化的改造,包括且不限于:室内外装修、设施设备升级更新、信息平台建设等,
12、全面提升中心的硬件设施水平,改善供养人员提供的生活环境及护理条件。其中硬件的投入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四)、项目现状及经营要求、租赁期限、使用用途1、项目地点:xxxx自治县xx镇区域性敬老院。2、项目现有建筑物情况: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15825平方米,设置床位450张。3、经营性质及服务内容:将完成主体建设并完成简单装修的xx镇区域性敬老院无偿供给运营方使用,且仅限用于开展养老、托老、医疗康复等服务事业,为社会提供养老、托老、医疗康复、托养护理等服务。4、投资金额:不少于2250万元。5、承包期内免租金和任何管理经费,中标人每年为xx县的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提供床位不少于3
13、0%,供养费用等按照提供服务当年的政府供养标准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6、经营期间涉及的物业管理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管理。7、服务期限:期限为30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五)、服务对象1、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和社会养老服务对象,其中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的床位比例为30%。2、前款所述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主要分为三类:政府供养保障对象,本县城市特困人员主是要指“五保户”对象中孤寡、失能、失智或高龄老年人。3、社会养老服务对象是除上述三类保障对象之外的其他本县失能、失智或高龄的老年人。(六)、投标人应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xx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3
14、、xx省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引4、xx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5、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6、xx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粤民发2014164号)7、民政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函2015280号)8、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9、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10、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七)、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申办人具备合法身份,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备完备的生活、文体、交通、通讯等设施设备,有基本的医疗、康复条件;3、服务场所的环境适合服务对象,
15、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4、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工作人员配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八)、保障措施1、资产管理。在项目委托前,要对机构的全部资产进行清产核资、造册登记。运营机构在合同期内负责日常耗损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不得以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2、规范服务管理。运营机构要依法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执行。运营机构应于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向采购人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机构的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经营
16、收支等相关情况,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依照省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标准,每三年对机构的管理、经费投入、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待遇、供养服务质量等内容展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解除合同。3、采购人监督。在项目从建设到使用的各个实施阶段,为了能够更好地了解项目进展、确保项目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采购人会按合同规定行使监督权利。采购人的监督权须在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行使。定期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评估,对服务投诉进行调查处理,保障在院老人的合法权益,并对运营公司提出的合约未列明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讨论、表决与监督。4、收费监管。政府供养的特困人员收费标准按照当年政府
17、供养人员供养经费标准由采购人按时全额拨付,发挥公办供养机构托底保障功能。失能、失智以及高龄社会老人的收费标准,由运营机构自行按规定制定,实行市场化运营,但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办供养机构的公益性。(九)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 50 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划至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采购人出具收款凭证。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或提前解除承包后经核对,移交资产完好、无缺损且中标人无违约的情况下 15 天内,采购人不计利息退回给中标人。(十)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1、出现以下情况采购单位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甚至终止本项目中标人的经营资格:(1) 擅自转让协议义务和责任
18、;(2)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擅自出租、质押、转让项目产权或擅自进行股权转让等。(3) 在协议期内放弃资格或无正当理由中止采购人委托的工作累计达一次以上的;(4) 半年内受到三次责令限期整改处理的;(5) 拒绝接受委托方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6)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事故或者损失时,中标人不妥善处理或拒不赔偿的;(7) 违反国家有关管理法规和制度,运营管理过程出现徇私舞弊违规违法操作,损害了公众利益的;(8) 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协议条款以及运营管理期内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等所规定的条款和事项。2、合作期内,如中标人出现以下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实施临时接管:(1) 因管理不善,发
19、生重大责任事故的;(2) 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3)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4) 临时接管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根据本合同约定,由违约方单独承担或由各责任方分担。(十一)、 区域性敬老院的移交和验收1、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中标人对物业进行装修,需经采购人审批,涉及费用及安全由中标人负责,装修档次应不低于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2、在运营期结束或运营期满不再运营时,中标人应确保考核指标达到正常使用移交标准。如发现存在缺陷的,未能达到移交标准的,则中标人应及时修复。如中标人拒不修复,则相应扣除履约保证金。如任一方对是否达到移交标准有异议的,则由移交委员会聘请第三方
20、机构进行评定。如果评定结果达到移交标准,聘请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果评定结果未达到移交标准,则聘请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在运营期结束或运营期满不再运营时,中标人对物业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得拆卸,而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采购人处置。4、中标人应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所有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5、移交委员会由县政府成立由国资办、财政、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及采购人、中标人等组成,负责办理资产移交。将项目设施及内业资料移交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接收管理。6、承包的资产交回验收时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协商处理
21、。7、移交程序(1) 移交委员会应在移交日期十二(12)个月前会谈并商定移交项目资产清单(包括备品 备件的详细清单)和移交程序。(2) 合同期满后十(10)天内,中标人将承包范围内的房屋、场地及设备设施交回采购人,如有损坏或丢失,中标人应负责修复或折价赔偿;否则采购人有权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收回相关的损失。合同期满,中标人在承包期间添置的装修等附作物和可移动设备设施归采购人所有。(3) 中标人应提供移交必要的文件、记录、报告等数据,作为移交时双方的参考。(4)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双方在完成项目资产移交程序前,均应继续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8、移交保证在移交日期,中标人应保证本项目处于良
22、好的使用状况,得到良好管理养护。9、保险的转让在移交时,中标人应将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转让给接收人。接收人应支付或退还上述移交之后保险期间的保险费。10、技术转让中标人应在移交日期将届时使用的管理养护本项目所必须的中标人享有所有权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资料,无偿移交给指定的接收人,并确保指定的接收人不因此遭受损失。11、合同期限及相关中标人在与第三方签订管理养护合同、设备合同及其他合同时,应努力使得该等合同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日。如在移交日前,中标人需签订养护合同、设备合同及其他合同的,且该等合同在本项 目合作期届满后仍为有效的,则中标人应在该等合同签订前报经采购人同意。
23、未经采购人同意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12、移走中标人相关的物品除非双方另有协议,中标人应于移交日期之后六十(60)天内,自费移走仅限于中标人员工的个人用品以及与本项目管理养护无关的物品,不包括移交清单所列的项目设备、备品备件、技术资料或者项目设施营运和维护的必需物品。如果中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没有移走这些物品,采购人在通知中标人之后,可以移走并将物品转运至适当的地点以便安全保管。中标人应承担搬移、运输和保管的合理费用和风险。13、风险转移中标人应承担移交日期前项目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采购人的违约或不可抗力所致。14、移交委员会合作期届满十二(12)个月前,县政府
24、成立由国资办、财政、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及采购人、中标人等组成的移交委员会。移交委员会应定期会谈,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随时会谈,以便于商定项目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及将移交的设施、物品和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等。在会谈中,中标人应提交负责移交的代表名单,采购人应告知中标人其负责接收移交 的代表名单。移交委员会应在移交之前的第三(3)个月开会以准备移交仪式。15、本合同移交后的效力 自移交日期开始,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即应终止,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双方于移交日之前发生及未付的债务除外。(十二)、 退出机制要求1、在服务期限内,运营公司必须接受采购人对其的管理和监督,采购人将在服务期内每三年对
25、运营公司进行一次评估考核,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考核不合格后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经采购人向xxxx自治县人民政府报批后有权缩短经营期限甚至终止中标人的经营资格,直至要求其无条件退出xxxx自治县xx镇区域性敬老院的经营。2、服务期内,如运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须退出,采购人将无条件收回提供的资源和权限及相关设施设备。3、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提前终止经营资格。(1) 擅自转让、出租、质押xxxx自治县xx镇区域性敬老院的运营资格;(2)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对xxxx自治县xx镇区域性敬老院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损害市民利益的;(3) 因经营管理不
26、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致使无法履行服务协议的;(4) 擅自停业、歇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 采购人和中标人的权利、义务1、采购人的权利、义务(1) 按照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条件,政府需给予民营方提供养老服务场所 30 年的经营权。(2) 政府需协助民营方争取政府及其他相关组织的专项帮扶资金,专属用于区域性敬老院的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3) 政府负责承担供养人员及其供养护理人员的相关费用;政府供养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提供床位每年不少于30%)按 10:1 比例配备护理人员。供养费用等按照提供服务当年的标准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其中,政府免费供养人员
27、按当其时的“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供养费用标准按实际人数给付,其他相关费用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规定另行沟通。(4) 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在政府所承担的供养义务增加的情况下,中标人须满足政府对床位增加的需求,由此增加的供养费用由政府承担。2、中标人的权利、义务(1) 中标人应具有养老服务的经营范围,证明齐全,且在最近 3 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有与运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规模和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资金保证。(2) 中标人须设立劳务人员工资监管专用银行账户,保证资金余额足够支付劳务人员 3个月或以上的工资,并且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3) 中标人须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经
28、济、安全、法律责任。县民政部门与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者签订并严格履行运营合同。(4) 中标人须优先满足本县区域内下列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包括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失去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老年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5) 中标人须为我县优先服务对象在床位数上作好预留,预留床位不少于每年床位的 30%。按适度普惠原则,空余床位可为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服务。(6) 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在政府所承担的供养义务增加的情况下,中标人须满足政府对床位的需求,由此增加的供养费用由政府承担。(7) 在收费方面,中标人须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
29、务质量、护理等级等因素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其基础收费按规定程序报县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并在醒目位置公示。(8) 中标人须负责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运营,并对固定资产 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不得从事养老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出租、出借,处置养老机构国有资产,不得以养老机构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活动。(9) 中标人须投入不少于人民币 2250.00 万元用于室内装修、购置设施设备等,完善建设后要求 5 年内达到省二级社会养老福利机构档次。(10) 中标人须自愿接受政府监管,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养老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四)、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
30、国法律。2、争议解决(1) 协商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解决。(2) 争议解决若协商不成,将通过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3)争议解决期间的继续履行在争议提交解决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而不影响以后根据上述裁决进行最终调整。三、商务要求投标人须对投资金额作出详细分析计划并承诺将投入的投资金额,投资金额不少于2250万元,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用户需求书中加“”条款为必须实质响应,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适用
31、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代理机构。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xxxx自治县民政局。2.2 “监督部门”是指:xxxx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xx市建xx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xxxx自治县民政局,xx市建xx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5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服务3
32、.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
33、人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3 中标人须在签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即代理服务费。4.3.1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市物价局核发的文件为准。具体标准如下(服务类):中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备注100万元以下1.5%1.5%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500万元1.1%0.8%0.7%500万元-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0000万元0.25%0.1%0.2%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函2) 采购项目内容3)
34、 投标人须知4) 合同书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
35、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或在xx省政府采购网(http:x/)上公布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
36、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如在修改通知发布之日起5天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的,视作同意修改内容。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 投标的语言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 投标文件
37、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 投标文件编制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
38、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0.5 投标人必须按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第五部分的内容。11. 投标报价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11.3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
39、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2. 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 联合体投标1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 投标函(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2);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3);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
40、件格式2.4);5) 关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声明函(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商务部分;15.2技术部分;15.3价格部分15.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16. 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16.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
41、标人的名义转账(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所递交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壹天前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提供盖章的银行回单为准,回单复印件应粘贴在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中):收款人:xx市建xx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x帐 号:x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帐附言标注本次采购项目编号,同时详细填写附件“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并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封装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16.4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5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
42、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 投标的截止期17.1 请在投标的截止时点前提交标书,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7.2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
43、于您的配合,我们在此表示感谢。17.3 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也将视为不响应。17.4 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柒 份,其中正本 一 份和副本 陆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
44、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19.2所有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陆份)必须放在同一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内密封,在封口及骑缝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开标一览表单独放在小信封内密封,封口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供唱标用)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收件人名称:xx市建xx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
45、标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启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9.4招标采购单位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19.5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邮寄、快递投标。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
46、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1. 开标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 评标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 6名 及采购人代表 1名 ,共7名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