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说明
*目的
为保障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降低采购风险,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xx(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xx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xx总部、各业务单元;允许香港业务单元结合香港当地法规,依照本制度拟定其自身业务单元的招采制度和流程办法。
流程结构
一、 总则
二、 采购方式
三、 机构职责
四、 工作流程
五、 监督与管理
六、 附则
关联文件
《xx非商品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xx非商品供应商管理办法》
《xx评标专家管理规范》
《xx非商品招采评标办法》
《xx非商品战略采购管理办法》
XX非商品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非商品招标采购活动,降低采购风险,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护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现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xx集团招标制度,结合xx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本制度。总部和各业务单元的非商品招标采购活动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 依据
本制度依据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定;当地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标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1998年8月30日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1年12月20日颁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2014年8月31日修订发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国务院令第658号,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5、《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2013年12月19日发布)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7、《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 12号令,2013年第23号令,2013年4月修订发布);
9、《评标专家与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29号令,2003年4月实施);
10、《xx(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2014年6月5日起执行)。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总部及各业务单元。包含但不限于xx及下属独资、控股、或具经营权合资公司(公司章程明确合资公司要执行xx的管理制度)。各业务单元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具体业务特点,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实施细则,完成相应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招标采购制度体系,防范招标采购活动中重大风险的发生。各业务单元的招标实施细则应报总部招标委员会审批,不得与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相违背。
第四条 采购原则
n 合法合规原则:招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
n 透明公开原则: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中标结果均应透明公开。明确公布举报的途径和方式,杜绝暗箱操作。
n 保密原则: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平、公正。
n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投标资料须妥善保管,完整有效,有据可查。
第五条 采购类型
n 战略采购:战略采购是指总部、业务单元通过招标方式,针对年度多项目需求,与供应商达成的三年期采购协议的行为。采购量大、规模成本优势明显的项目可采用战略采购方式。战略采购由总部、业务单元按照《xx非商品战略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n 常规采购:战略采购外的其它采购,包含:总部集中采购、总部单项采购、区域集中采购、区域单项采购、零星采购等。
第二部分 采购方式
第六条 非商品采购方式定义和适用说明:
采购方式
定 义
适用范围或条件
公开招标
在指定的网站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达到制度规定的起点金额以上必须选择公开招标,至少选择三家网站公示
邀请招标
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直接邀请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应当公开招标项目,具备以下特殊条件可以选择邀请招标: 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③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可不进行公开招标的情形。
竞争性谈判
指直接邀请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可多轮谈判,最后集中开标,价低者得。)
必须招标项目,满足以下特殊条件时可以选择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① 招标后达不到招标要求条件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②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③ 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④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⑤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经招标委员会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询价
指有三家以上供货商进行报价,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
多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需求量小且价值较低的情况;
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集中开标,价低者得。
单一来源
指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方式;
(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需要进行《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必须招标项目,满足以下特殊条件时可以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①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④采购xx集团所属的其他战略业务单元\一级利润中心所能够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
⑤采购xx集团或其他战略业务单元\一级利润中心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确立的工程\货物或服务;
⑥采购政府直接指定或者垄断行业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
第七条 非商品采购方式适用标准要求
1. xx非商品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
2. 应按下述分类标准选择采购方式和相应的决策和实施路径,具体采购分类内容参见《xx非商品采购分类》(附件一);业务单元可依据本制度拟定实施细则,但其所确定的金额标准下限不得高于下述标准。
3. 未达到必须招标金额标准的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的,遵循“招标方式”决策和实施路径。
4. 满足本制度第六条规定适用“单一来源”的项目,根据对应分类金额标准选择决策和实施路径。
分类
项目内容
必须公开招标
允许邀请招标
允许竞争性谈判
允许询价
工程建
设项目
1.施工合同
200万及以上
100万~200万
50万~100万
50万以下
2.设备、材料等货物类合同
100万及以上
50万~100万
20万~50万
20万以下
3.勘察、设计服务类合同
50万及以上
--
20万~50万
20万以下
工程建
设以外
4.服务类合同
50万及以上
--
20万~50万
20万以下
5.货物类合同
50万及以上
---
20万~50万
20万以下
决策
及实施
招采方案审批决策
招标委员会
职能分管领导
职能分管领导
定标结果审批决策
招标委员会
职能分管领导
职能分管领导
招采组织实施
采购主责部门
采购主责部门
业务需求部门
注:1)上述金额为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的估算价(根据项目所处阶段对应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等为依据确定),币别为人民币,包含下限金额;
2)“职能分管领导”界定:总部职能部室为职能条线分管执委或其授权对象,业务单元为业务单元总经理或其授权对象。
3)未达到须招标分类金额标准的项目,其供应商资源比较充足具备招标条件的,原则上应选择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方式。
5. 本制度与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6. 上述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存在以下情形时,经招标委员会审批,并经上一级单位审核批准后,可以选择邀请招标采购方式,但邀请投标商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取。
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③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可不进行公开招标的情形。
7.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必须遵循先入库后使用原则。
①xx总部制定《xx非商品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总部及业务单元按照其规定编制《合格供应商库》;
②xx总部及各业务单元应对《合格供应商库》进行年度评价和更新,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予以降级或剔除;
③《合格供应商库》由本级招标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报上一级单位备案。
8. 上述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单位审核批准后,可不进行招标。
①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而不适宜进行招标的;
② 抢险、救灾等应急救援项目不适宜进行招标的;
③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④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⑤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都提供的;
⑥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⑦ 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9. 上述必须招标的项目,满足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而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经招标委员会审批,并经上一级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活动。
10. 前款所提及的“上一级单位”界定如下:
① xx下属业务单元其“上一级单位”为总部招标委员会;
② xx总部(含纳入总部统管的部门)其“上一级单位”为集团指定部门机构;
第八条 授权分级管理
1. 总部和各业务单元应严格遵照《非商品采购授权手册》及《总部集采设备物料清单》(附件四)在约定的授权项目范围或额度内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采购责任。
2. 《非商品采购授权手册》和《总部集采设备物料清单》,由总部招标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和业务情况实时做调整,经总部招标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3. 凡涉及总部集采目录的设备物料采购,除向业务单元做特别授权之外的,均由总部招标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招采活动,严禁业务单元超范围、超权限私自组织招采。
4. 业务单元对于总部集采设备有特殊的规格或功能需求的,应有计划、有预见性的提前向总部招标管理部提报详尽的方案需求说明,同时总部招标管理部也应在制定招标方案前就各设备的功能或性能技术标准与各专家、业务单元进行意见交流。
第三部分 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招采机构和职责: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代理招标。招标人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总部、各业务单元应当成立招标委员会、招采小组和评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是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业务单元招标委员会接受总部招标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1. 设招标委员会、招采小组、评标委员会3个招标工作机构。
机构
人数
成员
主要职责
运作机制
招标委
员会
>=5
l 主任+成员
l 由主要管理层组成
l 审批招采制度、流程
l 审批招标机构组建方案和工作机制
l 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册》
l 审批《评标专家库》
l 审批招采方案
l 审批评标结果
l 研究决定招标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l 决策机构
l 会议决策
或OA审批决策
招采
小组
不限
l 组长:招标管理负责人
l 成员:采购主责部门、需求部门、法务、财务等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
l 制订招标方案
l 审查供应商资格
l 进行招标公示
l 拟制标书
l 发放标书并答疑
l 组织评标
l 发出中标通知
l 收取\退回应标押金
l 合同签署
l 工作机构
l 组织招标
l 参加招标委员会会议
l 撰写会议纪要
l 合同签署
评标委
员会
>=5
单数
l 成员:招标管理部\财务\法务人员各1名、需求部门专家\业务专家;
l 经济、专业类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3
l 审核投标文件有效性
l 完成评标工作
l 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l 临时机构
l 评标会议
2. 设专家库作为专业支持机构,设监督小组作为招标工作监督机构。具体要求见《xx评标专家管理规范》。
机构
人数
成员建议
主要职责
运作机制
专家库
不限
由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IT专家库、工程专家库、财务专家库、法务专家库、营运设备、其他业务专家库等
l 根据招标项目需要,加入招采小组,承担小组内相应专业性工作,如制订技术类标书、提供专业意见等;
l 成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技术、专业标进行评价
参与招采小组和评标委员会的工作
监督
小组
不限
总部由审计部门、业务单元由防损部门组成监督小组,每次招标,抽选一人作为该标段监督员
l 对招评标操作层面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标书密封完整性查验,招评标人员构成是否达到要求、标书有效性查验等);
l 监督整个招评标过程,对不合规之处进行检核调查,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有权提议中止招标实施,并向相关部门机构反映发现问题。
l 就招评标结果出具监督意见
现场监督、核查过程文件、查验招标结果、出具监督意见等;
对于招标及评标结果有否决权。
3. 总部和各业务单元均应按上述要求设置招采机构,业务单元招标委员会人员名单应备案至总部招标管理部。
第十条 审批决策议事规则:
1. 招标委员会及评标委员会成员,须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2. 相关审议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议题视为通过,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并记录在卷(OA记录或会议纪要);
3. 招标管理部门认为重大或重要的招采异常问题处理方案,原则上应组织招标委员会会议集体决策。
4. 招标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招标委员会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报招标委员会主任审定、签发。
第四部分 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 启动招标采购活动
招采小组应根据本单位经营业务发展需求,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市场现状,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方案应包括市场调研、招标方式选择、招标详细工作计划等内容。招标方案经招标委员会审批后才能启动招标采购工作。
第十二条 编制招标文件
招采小组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和规范力求详细、准确,避免开标后再商议技术问题、定标后再修改项目需求等情况。
第十三条 招标信息发布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采小组应当通过xx官网等指定的媒介网站(见下表)进行发布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招采小组可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在招标公告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应依照其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采小组应当及时向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网站名称
网站地址
必选网站
辅选网站
备注
xx官网
■
□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
□
中国招标投标网
■
□
物流招标网
□
■
物流招标必选
中国建设招标网
□
■
工程类招标必选
地方招标网
□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当地有影响力的招标网站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择潜在投标人,经招标委员会审批后确定入围名单,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须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四条 发放招标文件
招采小组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审核招标文件,经招标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正式发放。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采小组应依照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及时发布招标文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采小组应向入围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第十五条 招标答疑
统一规定招标答疑的截止时间,在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潜在投标人正式书面答疑文件,由招采小组统一汇总、澄清,澄清文件中不显示问题的出处来源,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招采小组应当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不少于三家。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重新招标。如因市场供应商不足,导致投标人少于三家的,须报上一级单位审批核准采用合适的采购方式。
第十七条 组织开标
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收到的密封投标文件为有效标书。招采小组主持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要有开标记录,相关人员要在开标记录上签名和签署日期。
第十八条 开展评标工作
1. 招标活动应坚持“评标、定标”相分离的原则,评标人员与定标人员不得兼任。特殊情况需要一人参与两项工作的,须经招标委员会批准。
2. 评标应遵循“价低者得”原则。除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设计、创意类招标外,其他招标项目,应严格执行“价低者得”原则,即在入围投标人中,由价格最低者中标。
2.1.对于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如IT信息系统、服务类及专用营运设备(如空调、冷链、电子秤、POS机、安防设备等)项目等,可以采取“有效技术标价低者得”原则。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技术标、商务标分册包装。先开技术标,淘汰技术标不合格的投标者。再开有效技术标对应的商务标,商务标开标后执行“价低者得”原则。这类情况下,应有五个以上的投标人,并保证必须有三个以上有效技术标。
2.2对于注重设计、创意的服务类招标,可采用综合评审法定标。根据《xx非商品招采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评标。
3.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公平、系统性地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等内容。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4.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5.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招采小组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6.若发现存在细微技术偏差,需先澄清技术问题,在技术参数和规范统一一致后再进行商务澄清。澄清过程应有书面记录。
7.评议标时间不宜过长,商务澄清次数不宜过多,一般控制在每个投标人三次以内。
第十九条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需附监督部门的监督意见。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办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
第二十条 定标
招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报告直接确定中标人。
经定标确定的中标人,若出现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出现重大负面事件、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如剔除该中标人,仍有三个以上其他有效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其余候选单位按价格从低到高排序,依次建议招标委员会。由招标委员会确定新的中标人,或举行重新招标;如剩余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则必须重新招标。
第二十一条 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应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采小组应当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订立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合同价格不得超过定标价格。
合同的审查、签订及履行应当符合xx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文档管理
总部、各业务单元应建立招标类文档管理制度。招标过程中形成所有的文件、资料由招采主责部门行使保管职责,业务单元应根据各自情况明确招采档案归口管理部门(岗位)。
对项目招标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进行严格管理和归档,原则上至少保存20年;非招标采购的文档资料原则上至少保存5年。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保密管理
招标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内容均属于商业机密,应参照《xx保密制度》,对招标相关文件的发放、流转及存档进行严格管理。
第五部分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xx发布的 《阳光宣言》(附件二)应载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要求所有投标人遵守。
第二十六条 xx制定《廉洁从业准则》(附件三),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人员均应以承诺函的方式签署。
第二十七条 监督与检查
在招采过程中,各相关部门人员应恪尽职守,履行岗位职责和招标委员会赋予的职责;坚守职业信念和职业操守。
审计部应将招标采购工作作为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招标采购工作情况开展监督和审计。
对于违反招标采购制度的部门和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对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第六部分 附则
第二十八条 xx运营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xx非商品采购分类
xx总部及各业务单元应逐步制定、完善本单位采购品类分类目录。
一、工程建设项目类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装修安装工程、工程重要设备及材料、工程管理和服务(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审计等)等采购;
二、工程建设项目之外的货物类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通用设备、工程机械、公安消防设备、文化办公设备、交通运输及相关设备、电气设备、IT 信息系统、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含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营运专用设备、物料耗用品、家具用具、燃料、包装物等生产经营用物资及日常管理用物资采购;
三、工程建设项目之外的服务类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办公综合服务、软件的开发与服务、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服务、专业服务(包括法律、审计等)、咨询(包括评估、策划)、调查服务、公共服务、运输服务、外包服务、运维许可服务、研究开发、广告及其他种类服务采购;
四、仓储租赁、门店租赁等物业租赁业务,适用xx《卖场项目选址决策审批流程》等相关流程的审批决策要求。
附件二:
阳 光 宣 言
一、 不以向xx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与xx的合作关系。
二、 主动如实向xx通报是否与xx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xx离职员工担任重要岗位。
三、 不与xx员工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四、 不与其它单位串通投标,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五、 不向xx员工或其请托人、代理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不向xx员工及其亲属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和娱乐、体育、休闲、旅游活动。
六、 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向xx员工行贿倾向、建议或行为的,应予以制止、批评教育;发现xx员工有索贿、受贿行为的,应坚决拒绝,并向xx相关领导或纪检部门举报。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廉洁从业准则
一、 不得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为个人及其亲属谋取私利。
二、 不得向投标人泄露标底、其它投标人报价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价格等条款。
三、 不得收受投标人的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等。
四、 不得接收投标人的宴请和娱乐、体育、休闲、旅游活动等。
五、 不得在投标人报销任何费用。
六、 不得接收投标人任何名义的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 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七、 不得接收投标人的家庭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出国、留学等资金或物资资助。
八、 招标采购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在投标单位工作的,应在该项招标采购活动中予以回避。
附件四:
xx非商品采购授权手册 ●执行;○报备;
采购分类
招采大类
招采中类
总部
业务单元
IT类
IT设备采购及运维
IT设备采购(年度框架)及运维
●
机房核心关键IT设备采购及运维
●
临时性IT设备采购及运维
○
●
IT配件采购
○
●
软件许可采购及运维
数据库及应用软件采购及运维
●
地方特殊性软件采购及运维
○
●
业务系统实施
系统定制开发及运维
●
IT服务
咨询服务、开发外包、数据链路
●
运维外包
○
●
IT工程
弱电工程
●
工程类
工程材料、设备
甲供材料招采
●
工程设备招采
●
消防工程
消防工程招采
●
工程施工类
自建工程项目
●
门店各类工程项目
●
物料类
物料用品
全国集采物料(门店、仓储)
●
非全国集采物料(门店、仓储)
●
电商/总部职能部门
总部职能部室和电商招采项
●
香港业务单元
香港业务单元
所有招采项
●
物流类
运输及外包服务
各DC之间物流运输外包
●
各区域DC与门店之间物流运输外包
●
物流劳务外包、安保服务招采
●
物流设备
标准统一、可覆盖全国的物流设备和系统及维护
●
标准不统一,无可覆盖性设备及维护
○
●
防损类
防损设备
消防通道锁、EAS
●
监控、报警设备
●
营运类
营运设备
集采营运设备招采
●
非集采营运设备招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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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和运维
服务类
保洁、消杀、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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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具维保
消防设备招采、维修工具、配件招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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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设备维修及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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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集采物料设备清单(暂定)
类别
大类
中类
标段
类别
大类
中类
标段
工程材料
房屋装修
甲供材料
配电箱
IT类
IT硬件设备及维护
IT硬件设备及维护
条码打印机
电线电缆
便捷式打印机
广告牌
RF设备
传统光源灯具
车载电脑
LED光源灯具
远距离扫描设备
大批量地砖
POS机
小批量地砖
激光扫描设备
门帘制品
自助收银设备
防撞器材
针式打印机
不锈钢防撞自由门
中低端交换机
感应自动门、地簧门
中低端路由器
成品吊架及铝塑板
无线网络设备
F&F项目 灯具
高端交换机
F&F项目 塑胶地板
高端路由器
工程设备
机器和仪器设备
电梯设备
国产电梯
负载均衡设备
进口电梯
网络加速设备
其它机械设备
工业大吊扇
上网行为管理设备
工业提升门、快卷门、装卸平台
防火墙
发电机组
加密机
空气调节设备
水循环系统
空调水泵
保垒机
冷却塔
机房专业空调
空调设备
纤维风管
UPS不间断电源(3KVA-10KVA)
燃气常压和真空锅炉
UPS不间断电源(20KVA及以上)
空调设备
空调主机(模块)
机架式PC服务器
空调主机(螺杆及离心机)
刀片服务器
空调主机(溴化锂)
小型机
多联机及分体机空调
一体机(数据库、中间件)
整装式空调主机
存储设备
空调末端
视频会议设备
营运设备
机器和仪器设备
冷链设备
大超冷链
PC(含笔记本电脑)
小业态冷链
软件许可及维护
软件许可及维护
图形设计软件
Ole冷链一体机、分体机(2个标段)
微软办公软件
冷链废热回收
防病毒软件
制冰机(片冰机)
桌面管理软件
安全防卫设备
防盗设备
消防通道锁、EAS(声磁、射频)(不含Ole业务单元)
监控报警系统、CRV智能防损系统
品类管理软件
卖场设备
卖场辅助设备设施
大卖场木制家私
预算管理软件
安全管理软件
办公家俱及木制家私(不含Ole业务单元)
网络监控软件
DC仓储货架
系统监控平台软件
大卖场铁质货架
流程引擎软件
小业态铁质货架
发布管理软件
OLE、BLT门店铁制货架
邮件系统软件
铝制品货架类
移动平台软件
大卖场木纹转印货架
IBM数据库(DB2\Informix)软件
F&F铁制货架类
Oracle数据库软件
营运设备
卖场设备
熟食加工设备
生鲜厨房设备
Domino数据库软件
肉食加工设备(不含Ole切片机)
Linux软件
生鲜外购设备(不含Ole业务单元)
系统实施及维护
系统实施及维护
财务类业务系统软件
休闲食品加工设备
水吧设备(不含Ole业务单元)
供应链类业务系统软件
鲜食设备(原便利店生鲜设备)
商品管理类业务系统软件
冰鲜展示设备
鱼缸设备
人力资源类业务系统软件
面点加工设备
面包设备(不含OLE进口设备)
办公类业务系统软件
其他后台支持类业务系统软件
通讯设备
对讲机
会员与门店类业务系统软件
特殊资产类
电子存包柜
数据分析及报表类业务系统软件
店内用购物车
IT服务
IT服务
咨询服务
计量设备
电子秤
域名相关服务
数据链路(电信、联通、移动)
卖场辅助设备设施
大卖场收银台
开发外包
物料
59大类
包装用品
购物袋、连卷袋
进出口器
59大类
生鲜物料
PE保鲜膜
叉车分拣设备
笼车
59大类
包装用品
缠绕膜
登高车类
59大类
办公用纸
打印纸、复印纸
DC叉车
59大类
包装用品/营业用品
封箱胶纸、扎口胶
门店叉车
59大类
生鲜物料
生鲜托盘
物流类
物流服务
物流服务
统配仓干线运输服务项目
59大类
收银纸/营业用纸
收银纸、存包柜纸
物流设备
物流设备
语音系统设备
59大类
营业用纸
电子秤热敏纸
电子标签系统设备
59大类
服装类
服装
打包机/网袋打包机
59大类
清洁用品
后场清洁剂
清洗分级机
59大类
其他
防损耗材
扫地洗地机
60大类
营业用品
陈列道具
洗箱机
物耗
低值易耗品
塑料制品
购物篮
物流容器租赁
低值易耗品
塑料制品
DC周转筐
大宗物料
低值易耗品
塑料制品
塑料制品
(注:香港业务单元暂不纳入授权手册和总部集采清单目录,由其根据本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香港当地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组织香港业务单元的招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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