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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国税综合业务用房道路管网及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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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七 招标编号: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 南昌国税综合业务用房道路管网及景观绿化工程 招 标 人: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话: 编制时间: 年 4 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八年 投 标 须 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南昌国税综合业务用房道路管网及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工程立项 同意文件 洪发改投字〔〕180号 设计单位 工程总投资 6800万元 本项目投资 180万元 建筑面积 15000 M2 结构类型及 层 数 框剪 地上21层 地下1层 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月 开工, 月 完工, 工期 日历天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含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投标确保金数额 购置招标文 件 时间 4月 日早晨9:00-11:00 地点 江西方圆投资咨询中心(南昌市八一大道1号设计大厦附五楼) 现场踏勘 时间 4月 日早晨9:00 地点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招标答疑会 时间 4月 日下午14:30 地点 江西方圆投资咨询中心(南昌市八一大道1号设计大厦附五楼) 投标文件份 数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 投标文件 递 交 受理单位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 地点 南昌招投标交易中心(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 投标截止时 间 年 4 月 日(早晨) 9 时 30 分 开 标 会 时间 年 4月 日(早晨) 9 时 30 分 地点 南昌招投标交易中心(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 资金起源 上级拨款 资金到位情况 已到位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 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关说明 (1)招标范围: 南昌国税综合业务用房道路管网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 ;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主体已完工,含有开工条件 ; (3)施工用水、电 含有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按表计费 ; (4)相关勘探资料 齐全 ; (5)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立案情况 已完成 ; (6)其它 无 。 3、上述工程根据《中国建筑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江西省建设厅相关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进行招投标,并得到江西省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监督和立案,现经过 公开 招标方法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参与投标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需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含有被授予协议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资格文件,以证实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含有推行协议能力。为此,所提交资格文件中应包含下列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赣投标立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5) 无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与开标会。 (三)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组织结构【指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责任人、五大员、关键技术人员】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督机构立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四)本招标工程投标使用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该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解释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三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并在招标答疑会后将书面回复送至全部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编制责任和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负担,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委托协议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假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含本文件及全部按第(七)条发出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招标答疑会统计。 (七)招标文件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方法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应报负责监督招标办立案。 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法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相同法律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立案 必需进行施工招标工程,招标人应该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负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要求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立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立案时如发觉招标文件中有不符正当律、法规内容,责令招标人更正。 三、 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价格表现。 2、投标报价方法: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1) 种方法。 (1)固定价格报价 招标人约定工程风险包干系数为 0 %(通常按2%~5%;工期在6个月内,可按0~3%)。 招标控制价、标底工程风险包干费用按招标文件约定计取,列入招标控制价、标底。 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主材市场价格等原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并按计价要求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差价由投标人负担或受益,投标人应充足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改变,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费用不得调整。 投标人可小于 / 计取工程风险包干系数,其工程风险费用差额视为投标人让利行为,但负担风险责任仍然是招标文件中约定工程风险。 投标人大于 / 计取工程风险包干系数,招标人不能接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2)可变价格报价。 根据中标人投标报价签署协议价。协议价或单价在推行过程中可依据协议约定措施调整。 (3) 无 。 3、投标报价计价方法: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1)、(3) 种。 (1)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依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实施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标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定额计价 标底、投标报价应依据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投标人也可依据企业定额编制)和招标人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和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因本身原因造成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和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损失依法由投标人负责。 (3)采取招标控制价报价。 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本工程选择1,1、工程量清单计价,2、定额计价】要求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在购置招标文件同时或开标之日(不含开标之日)3天前下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应充足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改变对协议价影响,在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 4、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或提供招标控制价,当发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中工程量和施工图纸有误差,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协议签署生效后1个月内,经双方查对,应给予调整。当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价中工程量误差增减幅度在±15%(含±15)以内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原综合单价或中标价计价水平(让利幅度)实施;当误差引发增减幅度超出±15%时,其增加或降低后剩下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可作调整,具体由中标人提出合理综合单价,经招标人确定后,报招投标监管机构立案,并办理补充协议,逾期均不予认可。 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报价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措施(试行)》(赣建字[]8号)文件要求。 (2)定额计价投标报价实施定额和赣建字[]8号文件要求,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 ①土建部分实施: ; ②安装部分实施: ; ③装饰装修部分实施: ; ④房屋修缮部分实施: 无 ; ⑤市政部分实施: 无 ; ⑥园林部分实施: 无 ; 清单部分实施:《江西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导》 。 定额中要求在施工协议中约定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同招标人在施工协议中约定计取。 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法费、规费和税金。 规费、税金和招标人给定材料价格及暂定价为不可竞争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法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 (4)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原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或设备单价进行评审比较,详见附表一。 ①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参考 南昌市 造价管理部门 年 1 期信息价;有多个信息价时,招标人应约定其中一个信息价;评标委员会以该信息价为基准对投标报价中评审材料进行比较和评审。 信息价缺项材料评标委员会参考下列约定价格进行比较和评审: 。 ②水电安装、装饰、园林、市政材料价格缺项部分按 年《江西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实施。具体指: (5)甲供设备和材料价格和暂定价约定详见附表二。 (6)本工程按 工程 类别标准计取工程费用。 (7)本工程采取 模板; 脚手架; 吊; 混凝土。垂直运输按施工电梯和人工混合考虑。 (8)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法按下列第 ①~③ 项实施,并在协议中约定: ①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设计变更; ②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工程量改变; ③其它:设计变更及签证在结算时按投标人投标报价综合单价计价 。 (9)材料和设备供给、结算及要求: ①材料供给方法及结算措施:包工包料,材料价格不作调整。乙方采购材料价格、品牌和质量由甲方验收及认可,不然视为违约。若甲方对乙方采购材料不认可,甲方有权对此部分设备和材料甲供。 ②设备供给方法及结算措施: 无 。 ③凡投标人采购关键材料,必需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需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汇报送招标人,果断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不然,招标人有权阻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市场信息价土建、其它工程 8 %,装饰主材、卫生器具、灯具、设备 15 %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差价保函,高于上述要求土建、其它工程 8%,装饰材料、卫生器具、灯具、设备 15 %,应出具情况说明。 (11)其它约定: 无 。 采取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价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中均附一份完整工程预算书。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和中标后本身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四、投标文件编制 (十)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需评审关键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 (5)商务标正副本以后附工程预算书一份(正本中必需附综合单价分析表); (6) / 。 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含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施工组织设计; (4)工期、质量等级承诺书、投标确保金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性评审内容承诺; (5)辅助资料表; (6)联合体投标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 (7)参与本工程投标计分多种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和技术标装订成册; (8)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格审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 施工单位必需承诺条件(附件三) 。 3、此次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上述投标文件内容 (1)商务标部分: (1)~(5) 项材料。 (2)技术标部分: (1)~(5)、(8)、(9)项材料。 4、投标应使用江西省 年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一)投标确保金 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不得超出投标总价2%,最高不得超出80万元),并要求在收到图纸后 开标前三 日以前和图纸押金一并提交招标单位。投标确保金必需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分企业或办事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 2、未中标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回图纸和相关招标资料,招标人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确保金和图纸押金。 3、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和图纸押金在和招标单位正式签署协议后5日内,给予退回(无息)。 (十二)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所需全部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担。 2、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投标须知要求日期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派代表出席,设计单位对图纸进行答疑,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问题。 3、投标人提出和投标相关任何问题在招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或在招标答疑会上递交)。 4、会议统计包含对全部问题回复,并在答疑会后2日内提供给全部投标人,同时报招标办立案,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对招标文件内容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第(七)条要求,以补充通知方法发出。 (十三)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九)条要求,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标两部分)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据招标人指示进行,或是投标人造成必需修改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 1、本工程投标投标文件按下列方法密封: ①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二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全部技术标正、副本(施工组织设计和其它全部投标文件材料)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 ②商务、技术标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密封袋内; ③ 无 。 2、全部封袋封面上全部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3、全部封袋上全部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全部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全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5、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假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能够按本文件第(七)条要求以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投标截止期方面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期。 3、超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要求应该拒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与评标将终止评标资格。由此引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招标人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六)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能够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文件。 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要求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并报相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不良统计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 标 (十七)开标 1、在要求开标时间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与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署名报到,以证实其按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单位有 招标单位相关领导、省招标办相关人员,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及相关单位领导及各投标单位 。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在要求开标时间(即迟到15分钟以上)抵达或未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资格预审合格人全部参与投标项目) (1)宣告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统计人; (2)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宣告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4)介绍评标委员会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5)宣告评标标准,简述评标措施; (6)介绍参与开标会相关单位和人员,查验各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建造师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外埠来赣投标立案通知材料及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7)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定标书有效性; (8)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与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9)公布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入围情况; (10)抽取下浮系数,招标人开启各有效投标人商务标,查验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其它内容,计算D值,将等于和大于D值有效投标报价排序,确定参与评审投标人。 (1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措施要求内容评审商务标; (12)宣告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 (13)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14)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当地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告2个工作日,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七、评 标 (十九)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依据《中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12号要求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措施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情况下由教授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措施暂行要求》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要求内容;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措施》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要求内容; ③法律、法规要求其它废标情形。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措施》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要求内容; 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 (3)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该拒收或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③外省进赣投标企业未办理进赣立案手续; ④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是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员且未出具企业劳动聘用协议; (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要求; 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措施》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要求; ③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5)招标人约定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 ① 投标人未按附件三承诺。 ; ② 无 ; ③ 无 。 (6)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其它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其它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2、评标措施: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1) 种方法进行。 (1)采取《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措施》(赣建字[]6号)附件一“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技术标评审采取符合性评审。招标人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采取(招标控制价)方法控制报价。开标约定采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中第 (1) 种方法开标,并约定排序前 7 家参与评审(应和资格预审文件约定数量相同)。 (2)采取《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措施》(赣建招[]24号)附件二“综合评定法”评标,投标报价采取招标控制价(M),选择(A、工程量清单计价;B、定额计价)方法计价。技术标评审采取量化计分评审。 (3) 无 。 当各投标报价全部大于招标控制价 0.97 M值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评标委员会组成按第 (1) 种方法进行。 (1)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开标前从建设部或省级教授评委库(或市级分库)中按要求抽取 4 人,其中技术类教授 2 人,经济类教授 2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 (2) 无 。 4、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2) 方法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所推荐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 5、本工程定标标准按下列 (1) 条实施: (1)采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最低投标报价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2)采取综合评定法,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6、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 3 家中标排序人。 (二十)投标文件澄清 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要求相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相关澄清要求和回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许可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协议 (二十一)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协议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全部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立案时,应将工程中标情况及注册建造师在省或市级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接收社会监督。 注册建造师通常只能负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特殊情况许可一级、二级注册注册建造师经省建设厅建筑业处同意后可同时负担两个工程项目标施工管理工作。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十天内和招标人签署施工协议。 5、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约定 本工程不许可转包和分包 。 (二十二)协议签署及工程担保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依据《中国协议法》和《中国招标投标法》要求,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双方签署施工协议。 2、房地产开发、公开招标项目推行工程建设协议担保,本工程采取 履约确保金进行协议担保。 ①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署协议前应依法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确保金(数额通常为协议总金额5%~10%)。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5 天内提交履约确保金,百分比为中标价总金额 10 %。履约确保金提交方法和地点: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帐号见24页 。 ②投标人履约确保金期限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署协议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确保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要求期限内因为招标人原因未同中标人签署协议,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负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应忠实推行协议,当发生协议当事人不推行协议,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负担担保金额内全部担保责任。 5、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协议价款调整在协议中约定。 6、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应按要求报项目分管招标办立案。 第三节 协议关键内容 施工协议应采取《建设工程施工协议》(GF-1999-0201)示范文本。 装饰工程协议采取《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GF-96-0205)示范文本。 协议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和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署。以下为招标人提出协议协议条款关键内容,包含投标人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投标人应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技术标关键组成内容,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人在审议技术标时可要求中标人修正,中标人应在和招标人签署施工协议前,将修正后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同意。 2、乙方必需按同意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收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监督、检验。工程实际进度和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提出改善方法,报甲方同意后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按国家定额工期为 日历天。甲方要求施工工期 100 日历天,协议工期实施下列第 2 条。 1、 国家定额工期 2、 甲方要求工期 3、 乙方投标书自报工期 (三)工期延误 1、假如因为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拖延误,经甲方代表确定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完工时间期限。 (1)额外或附加工程数量。 (2)由甲方原因造成延误、障碍、停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会出现,不是乙方过失或违约造成。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协议工期完成,应负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措施按下列第 (2) 条。 (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赔偿费和限额。 (2)按协议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1000元 。限额为协议价格 2% 。 (3) 无 。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责任或协议要求其它责任。 (四) 工期提前 1、协议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按下列 (4) 条实施奖励。 (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赶工方法费和提前完工奖。 (2)按 支付赶工方法费。 (3)按 支付提前完工奖。 (4) 在签署施工协议时另行约定 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协议工期按 无 奖励。 二、 质量和安全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2、乙方自报工程质量标准为协议约定条件。如工程完工质量达成协议约定条件,且质量等级达成承诺 / 级优良工程奖者,甲方将依据相关要求按下列第 / 条支付优良工程奖奖金;不然按同额进行处罚。 (1)乙方投标书附录中自报质量奖。 (2)按协议总价格 / %。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 元。 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部分,一经发觉。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成协议约定条件,并由乙方负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承诺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负担违约责任,并按下列第 / 条支付赔偿金。 (1)乙方投标书中自报赔偿金。 (2)按协议总价格 / %。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无 元。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由甲方负担返工经济支出,工期对应顺延。 (六)工程安全 严格实施《中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要求。 三、 协议价款和支付 (七)协议价款确实定及调整 1、中标人投标价格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协议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私自改变,属许可范围内价格调整将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要求在协议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法费用严格实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及使用管理要求》(建办()89号文件)要求。 (八)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预付 正式协议签署后 15 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 10% 。开工后将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和百分比逐次扣回。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开始施工时和本工程相关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当工程款付至 55% 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 2、工程款支付(分进度款支付措施和尾款返返措施): 按甲方工地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查签证工程进度统计报表中完成工作量70%支付(工程进度每个月一报,工程款按月进度付款)。经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评定达成所报质量标准前提下,办理完工程完工结算并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后,30天内付至结算总额95%,其它5%待工程保修期满后20日内一次付清(无息)。 3、招标人支付和中标人履约担保(确保金)相同数额工程预付款。 四、 材料设备供给 (九)甲方供给材料、设备 甲方供给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 (十)乙方采购材料 除甲方供给材料、设备外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品牌应得到甲方确定。 五、 保 修 (十一)保修 1、乙方应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建设部令第80号要求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甲、乙双方在签署施工协议时必需同时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签署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保修期限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确保金管理暂行措施》建筑部建质()7号。按国家要求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 第四节 技术规范 一、 本工程采取技术规范 适适用于本工程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等。 二、 对材料质量和试验要求 凡施工单位采购关键材料,提供出厂合格证及试验资料,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三、 对施工工艺特殊要求:按协议要求。 第五节 招标投标多种文件格式 采取《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第六节 图纸和技术资料 详见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一、各参与投标单位严格遵守招标要求,不得围标、串标、泄标等,一经发觉取消中标资格。 二、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任何口头解释、介绍、回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招标文件内容。 三、按暂定价计算材料,施工中由施工单位提出供货单位及具体价格,经招标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若甲方对乙方采购材料不认可,甲方有权对此部分材料甲供。 四、施工单位必需承诺条件(附件三)。 五、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帐号以下: 单位: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基建办 开 户 行:建行南昌市洪全部支行 银行帐号:59000188 招 标 单 位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招标监督机构立案情况 立案受理人: 责任人: (章) 年 月 日 附表一: 需评审关键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元) 自报价(元) 差价(元) 差价小计(元) 1 钢筋¢10以内 T 10.537 5140       2 红机砖 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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