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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言官制度及其对当代政治监督的启示--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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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代言官制度及其对当代政治监督的启示摘 要中国古代的政治监督的发展,总是伴随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因此当君主专制制度在明代发展到顶峰时,政治监督制度也相对来说更加的完善和严密。作为监督制度中颇具代表性的言官制度到了明朝更加完善和成熟,其架构纵横交错,分都察院系统和六科系统,各系统分工明确,官员任用井然有序。与其他朝代相比,明代的君主坚持广开言路,在言官的选任及升迁罢黜上设置了严格的规定,十分注重言官的素质培养,继而赋予了言官更多、更为广泛的职权,为其在政治上发挥“耳目”、 “醒世”和 “防腐剂” 的作用,提供了极大程度上的便利。集聚了中华五千年精华的明代言官制度对现代政治监督制度具

2、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如位卑权重的权力制衡形式、巡按御史的定期巡视、监察人员在行使监察权时的独立地位等。笔者在学界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梳理相关历史资料,尝试对明代的言官制度进行综合性、全方面的分析与总结,以期对当下政治监督产生一定的启发作用。关键词:言官;监察;直谏;皇权 The Officer System of Ming Dynasty Andits Revelation for the Contemporary Political SupervisionAbstract: Ancient Chinese political supervision, always accompanied

3、 by the feudal autocratic centralization system strengthening from, so when the autocratic monarchy in the Ming Dynasty to the peak of development, political oversight system is also relatively more perfect and tight.As a supervision system are fairly representative of Supervisors system to the Ming

4、 Dynasty perfect and mature, and its architecture criss-minute Censorate system and six-branch system, the system of division of labor, official appointments in order.Compared with other dynasties, the Ming Dynasty monarch insisted airing on elective and promotion ousted Supervisors set up strict ru

5、les,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quality training supervisors, which in turn give supervisors more and broader powers for the its play eyes and ears, Awaken and preservative role in politics, providing a great degree of convenience.Gathering the essence of five thousand years of Chinese Ming Superv

6、isors has important reference system for modern political oversight system, such as weight suffering form of checks and balances, the inspector censors of regular inspections, inspectors in the exercise of monitoring the right of independentstatus, etc. .Scholars on the basis of academic research re

7、sults, combing through the relevant historical data, try Supervisors regimes of the Ming Dynasty general, all aspects of the analysis and summary on the current political oversight to have some inspiration.Key words:Said office; monitor; Straight to fight; Imperial power 目 录第1章 前 言.11.1选题背景.11.2选题实际

8、意义.11.3国内外研究现状.11.3.1明代言官制度研究现状.21.3.2当代政治监督研究现状.21.3.3存在问题.31.4资料来源及不足.31.5研究内容.31.6研究成果.4第2章 明代言官制度的概况.52.1封建社会言官制度的沿革.52.2言官的运作.72.2.1言官的职权.72.2.2言官的选任.92.2.3言官的考核与升黜.102.3言官与各机构之间的关系.11 2.3.1言官与皇帝:直谏与压制.11 2.3.2言官与内阁:合作到对战.12 2.3.3言官与宦官:对立到同流.122.4 明代言官制度的衰落. 13 2.4.1表现.13 2.4.2原因.13第3章 对明代言官制度的

9、评析.153.1明代言官制度发达的原因. 153.2言官职责发挥的限制因素.153.3明代言官制度的历史地位作用.153.4言官制度的独特性. 16第4章 明代言官制度启示及借鉴.184.1中国当代政治监督.184.1.1体制内监督机制.184.1.2体制外监督机制.184.2明代言官制度的借鉴意义.194.2.1坚持广开言路.194.2.2重视权力监督.194.2.3注重人才培养.204.2.4切实推行民主.204.2.5推行权利分离.21结论.22致谢.23参考文献.24成都理工大学2015届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第1章 前 言11选题背景政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核心内容之一,本专业所学习的

10、内容,所培养的技能也与“政治”关系密切。而政治监督作为政治的一大组成部分,对于规范政治的运行,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防止滥用权力,造福人民,有重要意义,因此也一直受到各方的关注和重视。要更好的做到发挥政治监督的作用,借鉴前人的智慧是必要的也是不可忽视的步骤。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政治发展史中,明代的政治监督颇具特色且影响深远。有明一代,政治监督的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辉煌,而其中最活跃也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言官制度。作者认为,明代言官制度的创立、发展、繁荣乃至衰落,每个阶段都具有其独特的特色,对其进行深入的理解和研究,将其与当代的政治监督各个方面进行对比,也能更好地进一步促进当代政治

11、监督作用的发挥。1.2选题实际意义中国古代的政治监督的发展,总是随着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的加强,因此当君主专制制度在明代发展到顶峰时,政治监督制度也相对来说更加的完善和严密。明朝成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中最完备的时期,监察制度纵横交错,代表性的言官制度则结构严密,分都察院系统和六科系统,其执掌明确,监察官任用分管有序。集聚了中华五千年精华的明代言官制度对现代政治监督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如位卑权重的官员制衡形式、巡按以及御史的定期巡视、监察官员在行使监察权时的独特地位等。作者基于这一考虑,以明代言官制度为研究对象,尝试对其进行深刻而全面的分析,以得出结论,总结出对当代我国政治监督所能够带来的经验教训

12、和启示。13国内外研究现状任何一种历史事实或现象,进入研究领域并被确定为学术研究的对象后,梳理该对象的研究范围、命题性质和研究成果并以此为据寻求相应的研究路径和方法都是开展新研究的逻辑起点。因此要研究这一选题,首先必须要分别对明代言官制度和当代政治监督的研究现状有所了解,以便从这两个领域的研究成果中进行有效借鉴以及创造性发挥,发展出新的理论成果。131明代言官制度研究现状对明代言官制度的研究起始于20世纪30年代,最先表现出的是对明代言官制度方面的研究,标志是于登发表了明代监察制度概述的论文。从总体来说,对明代言官的研究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既制度方面。代表性著作有:关文发、颜广文的明代政治制度

13、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5年版);白钢主编,杜婉言、方志远所著的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九卷明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吴观文的明代监察制度及其作用(管理世界1987年)等。这一类文献在论及明代言官制度时,对言官的形成过程、职位设置、职能范围以及意义作用均作了不同程度的介绍。第二,从宏观角度考察言官。在这一角度之下又一分为三。(一)全面的论述,提及了明代言官的地位、职权等方面。研究成果有:蔡明伦的明代言官群体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李德福的明代言官(社会科学1982年第三期);唐克军的平衡的治理明代政府运作研究(武汉出版社2004年版)等。(二)从意义和作用

14、的方面来考察对明代政治舞台整体的影响。这类型的文献有:侯明的论明代言官的权责(史学月刊1990年第四期);蔡明伦的“亡国之臣”:崇祯朝言官述论(学术论坛2005年第十期)等。(三)论述言官与各个方面的关系。李熊的 明代言官与皇帝论述(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四期);蔡明伦的言官与阁臣关系述论(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年第四期);潘浩的明初言官与理学(兰州大学学报人社版2001年第一期);李熊的简谈明代言官与宦官的关系(安徽大学学报1991年第四期)等。1.3.2当代政治监督研究现状对当代政治监督的研究大都侧重于体制外研究,主要的研究对象分别为舆论监督研究和网络监督研究,研究共有三个角度

15、。第一,整体上研究政治监督。这类文献有:朱晓鸣、易承志的当代中国政治监督的基本特征、主要问题与路径选择(东南学术2008年第二期)等。第二,从种类下手,分别述论其内涵、方式、主体、发展过程、意义等。吕静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的网络政治监督研究(湖南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金卢松中国网络政治监督现象研究(上海交通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沃尔特李普曼公众舆论(上海世纪出版社2006年版)等。第三,专注于舆论的引导和网络监督的发展。刘春波舆论引导论(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年版);王芳浅论媒体如何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新闻传播2010年第八期)等。1.3.3存在问题首

16、先,作者认为在明代言官制度研究方面,学界目前大都只关注其制度层面、作用以及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却极少提及明代言官制度所具有的独特特点,未说明为什么独有明代言官制度的发展达到繁荣,忽略了它的独特性。第二,在当代政治监督研究方面,当前研究只偏重于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种类偏少,成果不具有全面性。另外,作者参考了相关研究成果,发现在现有的研究文献中,有关明代言官制度与当代政治监督相比较的研究基本处于真空状态。二者都各自专注于自身的研究而忽略了其内在联系,并没有跨越时间的限制,研究的彼此分离孤立,亦不利于思想的交流、思维的发散、理论的创新。1.4资料来源及不足作者文献资料来源除书籍外,均来自成都理工大学图

17、书馆,因此存在很多局限性。第一,虽然有关明代言官制度的史料记载颇多,但无论如何都距今年代久远,无法真正做到详细与真实。第二,作者自身虽也阅读了诸多文献,但是受主观因素的制约,不可避免存在观点上的主观性,导致研究成果的认识缺乏客观。1.5研究内容作者在分析了两个学科的研究现状并发现现存问题后,重点以明代言官制度的特色、可借鉴之处为切入点进行研究,注重其繁荣的推动力、衰败的关键原因以及在监督方面所发挥的关键作用,把握明代言官制度与当代政治监督两个领域的个体差异,以达到从明代言官制度的设置与发展中吸收借鉴其精华,从而推进当代政治监督建设的目标。本文以明代言官制度的特色、可借鉴之处为研究对象,结合已有

18、文献的研究成果,弥补存在的不足之处,重点分析了明代言官制度与当代政治监督的个体差异,以达到推进当代政治监督建设的目标。首先,对明代言官制度的设置、职能和衰败的原因等作出详细介绍。其次,总结其优势与警示,最后与当代政治监督相比较,并且深入探讨如何帮助完善当代政治监督以及保持其长盛不衰。该论文在研究过程中采用的是文献研究法、综合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三种。首先采用文献分析法,大量阅读、收集已有文献的研究成果,其次对其进行综合归纳整理,并分析其中的优势与不足,最终决定采用怎样的创新点。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分析明代言官制度中,对于完善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监督制度具有借鉴性的东西,目的在于研究明代

19、言官制度的发展经历,发现其运行的规律,对当代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和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借鉴意义。1.6研究成果作者旨在重点分析把握明代言官制度与其能给当代政治监督领域所带来的启示,以达到从明代言官制度的设置与发展中吸收借鉴其精华,从而在学术上作理论的创新,研究成果是18500左右字数的研究论文一篇。第2章 明代言官制度的概况21封建社会言官制度的沿革言官群体是一个明代官员集体中以管理言路、专司监察为主的组成部分,其运用阶级划分理论来看,属于上层的统治阶级。这个阶层里,均是出身很高,经过严格选拔的士大夫们。由于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士”或者“士大夫”这一群体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中国封建社会的独特

20、形态自从汉代之后,已经可以说其具有表现为独特的“士大夫”政治的特色。 言官是明代政治中的一股特别的政治势力,言官团体在明代封建政治生活中有相当突出的地位,有学者甚至曾说过明代乃以监察官员治天下者,足以可见得明代政治舞台上言官的不可忽视性。在明代,言官是给事中与御史的合称,组织机构分别为六科和都察院。而明代之前,给事中掌管言论,所以被称呼为言官或者谏官;御史则主要负责纠察,被称之为察官,两者共同行使监督职能。到了明朝,二者的具体职权有所差别,但是重叠的地方较多,总的来说还是以言论为对象,“台谏合一”越来越明显,所以在实际的政治运行中往往将它们合称为言官。给事中始创于秦代,“给事中,秦官也”。 房

21、玄龄等:晋书职官志,北京:中华书局有限公司,1974年,卷二十四,志第十四,第204页。给事中在汉代却并不是正式的官员,是大夫和议郎的加官,凡是有这个加官的都可以在皇帝左右做顾问。给事中逐渐生成正式,是在魏晋之后。唐朝时期给事中隶属于门下省,有“封驳”的权力,对政治有些许影响。宋代元丰改制之前,给事中仅仅是寄禄官(官名与职务分离,非有皇帝特命,不管本部门事务),宋代中后期恢复封驳之权。明太祖立国之后,为了强化皇权,废除了丞相,分散相权于六部,提高了六部之权。而另一方面,又担心部权过重,在中央对应六部又设置了给事中,用以来牵制和监督。每科设给事中二人,品阶却为正七品,独立对皇帝负责。洪武二十四年

22、,品阶降为正八品,左、右给事中从八品,给事中吏科与工科四人,户科与刑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共四十人,正九品。明初给事中人员有定制,共计为五十八人,分工细致,职权有了很大的扩张。建文年间,给事中品阶曾有一度提升,明成祖时期,人员有所缩减,此后,人数、品阶基本成为定制,直到朝代灭亡。御史之名称最初见于周礼,“御史之名,周官有之”。 周公旦:周礼,北京:中华书局, 2014年,第157页。在春秋战国时期,御史为各个诸侯王之近臣,充当文书一职。秦朝设置御史大夫,专管弹劾纠察。唐代御史台按照各自职能分为台、殿、察。明初建国,参照唐朝设置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等。洪武十五年,改设都察院。都察院有

23、监察御史八人,品阶为正七品,分管十二道,每地又设置御史三至五人,品阶正九品。十七年时,都察院初步定制,设置左、右御史一人,正二品官职,左、右副都御使一人,正三品官职,左、右佥都御史各二人,正四品官职。道的设置在宣德年间才最终确立,改为十三道,一个行省为一道,每道设置监察御史人数均有定制,总共一百一十一人。另外,南京还设有都察院,设立了右都御史、右副督御史、右佥都御史各一人。南京十三道监察御史总共三十人。 蔡明轮:明代言官群体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6页。还有一种情况,自景泰四年之后,由朝廷派遣的地方总督、巡抚等,一般有都御史、副都御使、佥都御史等职衔,由于总督巡抚的派遣

24、没有定额,所以导致都御史、副都御使、佥都御史也没有明确的固定数量。总的来说,在明代以前,给事中和御史的区别很大,给事中职权是封驳制敕、谏诤规诲,而御史则是职掌纠举官员、肃清吏治;给事中隶属于门下省,御史隶属于御史台;给事中主要负责“言”,为言官,御史负责“察”,为察官。自宋代开始,“台谏合一”渐行,御史开始兼理言职,但言官却不得涉及监察。到了明代,纠察弹劾百官仍然是御史的主要职权,但同时言事职权也得以继承,明初皇帝也鼓励御史直谏。明代给事中则变化较大,虽然表面看来职权区别不大,但是性质却不同。在言谏和检察两种职权上,言谏职能逐渐弱化,更加偏重于监察。明代言谏没有专门的官员,给事中和御史均有职权

25、,但给事中的纠察弹劾职能得以强化,不过此职权历来都属于御史之下,明代给事中的弹劾权与御史并没有实质的区别。御史和给事中职权的演化,与中国古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逐步加强有明显关系。御史最初不过是掌管记事的官员,但是权势的逐渐增重,使其慢慢的成为皇帝肃清纲纪的代言人,所以随着中央集权的增强,与日并进,来扩张自己的职能。但是给事中的发展则与之相反,言官有谏议、封驳的权力,所以能防止皇帝的专断,但是皇帝专制与政府集权的程度却愈趋愈甚,言官之权也因之而日见削减,这二者其实是互为消长者。作为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物,言官制度的建制必然也会随着中央集权的发展、官僚组织的变更而有所变化。君主专制制度的中央集权在

26、明代已然发展到了巅峰状态,与此相对应的言官制度作为君主的“耳目”,也相应发展到极端。当然,明代严密而完备的言官制度,将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也同时推向了巅峰。2.2言官的运作2.2.1言官的职权与其他朝代相比,明代的君主赋予了言官更多、更为广泛的职权,为其在政治上发挥“耳目”、 “醒世”和 “防腐剂” 的作用,提供了极大程度上的便利。明代言官的职权有以下几种:第一, 直谏皇帝,控制言路。所谓的言路,指的就是现代所说的舆论,或者准确的说,是舆论上达至皇帝的渠道。在明朝,言路狭义上指的是言官的言事,广义上却指四方的臣民都可以陈情建言。作为皇帝近侍,给事中在皇帝临上朝时,要轮流值日,发现皇帝所做的事

27、有不合理之处,无论是政令、军民还是百官,各个方面都可以上书言事,履行“近侍之职”。而御史可以言论的,相对较少,只有政令得失、军民利病二者。此职权尤为重要,尤其是在国家某方面的治理出现弊端的时候,言官群体往往必须上书陈述时局利弊,借以提醒皇帝与百官,如果皇帝受到蒙蔽而做出不利于国家的举动,言官群体就要做到不惜舍身来直谏。第二, 处理奏章和下达诏旨。明史记载,给事中“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 张廷玉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16页。明代政府的各种奏章都是由通政司进行汇总,然后送往会极门,再由内廷里的文书房

28、记录后送呈给皇帝。皇帝做出批复的,送到内阁进行票拟,最终批红之后公布。六科每天都会领取奏章和诏旨,经过审核之后,在进行抄写发送各个相关部门,然后给事中行使封驳权。另外,为保证给事中职权的执行,如果六科不封驳,存在失职者,则容许御史纠察举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给事中进行了监督。第三, 纠察和弹劾。纠察和弹劾是言官最基本的职责。专门弹劾百官,辨清冤枉与否,以达到肃清官场风纪之目的。明史规定,“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 张廷玉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34页。同时,都御史还有监督并弹劾身负执法之责的御史

29、的权力。在弹劾对象上,给事中和御史并不相同。御史着重于地方官员,而给事中则大多负责中央,即六部。从实际上来说,弹劾对象有三:分别是皇族宗室及大臣、权臣及宦官。明代言官弹劾有自己的严格纪律。弹劾奏疏要明确写清年月、事迹,不许夸大事实,泛泛而谈,不许夹杂私情,掺杂虚假,否则要处以刑罚抵罪。另外,弹劾五品以上官员,需要阐明事实,六品以下,则可随时关押询问。明初时,言官弹劾还有一套具体的仪式,御史要身着红衣,在御驾之前,当面纠察弹劾,然后所弹劾之人当场关押。所以,每当御史身着红衣入大殿,也就预示着一场纷争的开始。言官的弹劾权看似十分公正,然而其受皇帝的直接领导,这也从根本上体现了它的局限性。在明代历史

30、上,皇帝暗示或指示言官弹劾自己厌恶的大臣,这种情况虽然不多,但也时常存在。第四, 廷推。廷推具体指的是官员的考核和廷议。考核方面,被考核的对象的人物好坏、善恶与否的鉴别来源就是言官的对其的评价。言官在评论上具有很大的发言权。在明代,官员一旦遭到言官的纠察,即便有皇帝的挽留也法会无颜见人,一旦成为被批评的对象,就会终身不出。由此可见,言官在吏治方面的监督职能。言官议政的范围很广泛,包括举荐高级官员、探讨国家大事、裁决刑狱等等。言官以正七品、从七品的品阶参与廷议,往往更能有效的牵制权臣,以平衡政派纷争。会推时,内阁大臣、吏部兵部尚书、大九卿及五品以上的官员都会参加,但是六部给事中却掌握着廷推的主持

31、权。言官参与到廷推之中,其实质上其实是作为“耳目”游走在联系皇帝与六部之间,便于皇帝进行决策。第五, 巡历和当差。巡历包括例行巡察和重大事故巡察。巡历的官员均为都御使,按照阶级分为巡抚和巡按两种。巡按职务较小,仅为监察一种。巡历时的言官职权范围很广,几乎无所不能,成为为皇帝提供社会动态的重要渠道。另外,当差则是指承担杂差。分别是册封宗室诸蕃、两京制卷、巡视京营、监会试及武举、参朝门籍等等。明代言官的职权超过了其他朝代,形成了非常庞大的言事系统。在这种制度下,言官以小制大,对于肃清吏治,维护和制衡皇权,保证国家的安全,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2.2.2言官的选任第一,言官选任的条件言官是明代官员之中

32、最优秀的官员,其选任标准和条件自然会区别于一般官员。明代拟定了更加严格的标准,可分为五点:优秀的政治素质,首先要明确忠于皇帝的先决条件。言官是作为皇帝的近侍和耳目而存在的,忠君尤为重要,他们为了皇帝甚至可以放弃自己的家庭和性命。第二点要贤德,要有较高的道德素养。任职言官的人,必须深入理解和研究程朱理学和孔孟之道,要是不爱富贵的贤良人士。最后,就是要为官正派。不仅要心存忠厚,还要行事光明磊落。身为言官,在政治上敢于坚持原则是基本要求。较高的学识才干。首先具备渊博的文化知识。言官每每劝谏君主,通常都要引经据典,以前朝的兴亡为借鉴,从古到今涉及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司法、外交等,数不胜数,而且,

33、言官的工作多接触奏章,舞文弄墨是必须的手段。二是具备善辩的口才。由于言官的重要武器就是口才,“言”是其工作的主要内容,他们经常与皇帝对话,有时常议论是非,辨别真伪,没有优秀的口才,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无法在官场中立足。三则是应有广泛的治国安民的才识。言官经常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又掌握了朝堂以及民间的生活动态,没有突出的政治才识,就很难提出治国安邦的方略,也不能评判朝政的得失。拥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仕途经历。明代言官一般都有任职经历,而且大多是基层任职,拥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经验。尤其是御史中的巡按御史,出巡的任务艰巨繁多,新人很难胜任。在言官发展过程中,推官和知县熟悉地方政务逐渐成为言官人选的

34、重要选择来源。体貌端厚,年富力强。言官因为职权的特殊性,太年轻容易缺乏经验。过于年老又会保守迟钝,因此,在人选的选择上年富力强者明显占了优势。到了成化时期,有了具体的年龄要求,定为30至50岁左右。选任的禁止性规定。其一就是任职的回避,中国古代社会,官吏往往利用亲戚、职务等关系,徇私舞弊,拉帮结派,严重威胁政治贤明,尤其是负责监察的官员,更是众多拉拢的对象。因此,对于监察官的选任,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其回避范围比其他行政官都要广泛。其二是资格的限制。明代规定不选用吏员出身者。吏员只知利而不知义,几乎个个刻薄而不识大体,不可担当大任。第二,言官的选任途径。在选任言官的方面,分别有荐举、初授、

35、改授和考选等等。荐举。在明初之时,官吏人才缺少,太祖下令官员荐举人才,要求由吏部及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三品以上京官荐举御史。但是被荐举的官员需要经过吏部考核。合格后才可以当职,同时被荐举的官员必须负有保举责任。此方式自科举制度稳定之后,逐渐被考选制取代。初授。也称为选补,此方法也实行与明初之时,指有些具有某种出身的人员可以直接任命为言官。但是,这样得来的人员往往缺乏经验,不堪大用,所以至正德年间,此方法被废除。改授。又被称为庶吉士改授。也就是进士考中之后,经过考选当为翰林院庶吉士,散馆之后可作言官。庶吉士学习期满后,按成绩优劣分配到都察院或六部任职。考选。指的是内外科目过后出身的官员,经过

36、考满之后,选择其中成绩最优秀的人,经过甄选之后,可当选言官。从明代考选言官的途径来看,综合利用了多种方式,并予之扬长避短,这种方式,既体现了选举制度的平等竞争和用学识选才的原则,又发挥了朝廷大臣的参谋作用和吏部的职能作用。2.2.3言官的考核与升黜在明代,言官的考核归属都察院和吏部,考核分为两种,分别是考满和考察。考满是对当任官员满了年限的进行考核,分三个阶段,三年一考试。考核之后,根据任职表现,分为三等,称职、平常、不称职。考察也称为京察,每六年一次。御史出差期满回到道上考察,再由都察院上官进行考察,称职者照旧当职,不称职者皆被罢黜。六科给事中由吏部会官考察,而御史则由都察院负责。在升迁上,

37、明代言官仕途很广。按照常例是九年,然后给事中可以升为左、右都给事中,御史则是升为六品,但是,在明代历史上往往未及九年,就会升迁。升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定期考核,方法与前面相同。第二种是皇帝以非常规方式提拨,一般由皇帝下旨特升。另外一种是通过功劳升职。在明代官员因为出使外国或者少数民族地区而被提拨,叫做“劳升”,还有是因功绩而提升,叫做“功升”。明代在对言官进行考核时,采用“清流”来惩罚不称职的言官。其情形可概括四种。其一比较冤,是因惹怒皇帝被罢黜。明代言官因为此种原因而遭受处罚的,实在是数不胜数。其二是指平常考察,对不称职者,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形式。三是因为违纪枉法而遭受罚处。对言官的

38、要求较严,违纪枉法要比一般官员罪加三等。第四种,是过失罪,因工作过失而造成严重后果,朝廷可以进行惩处。另外处罚种类有很多,轻一些的是罚俸禄一月至三年不等。然后是在京被外贬,降职为知县、判官和驿丞等等。再然后就是罢官了。不过相比之下,最重的处罚是戍边、贬为庶民、关押诏狱,甚至丧命了。明代的言官制度,确实比每一个朝代都要严密完备,这是明代监察体制的优势之处,完备的制度加上素质高的执行者,就能让这套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2.3言官与各机构之间的关系2.3.1言官与皇帝:直谏与压制明代封建专制中央集权体系中,言官是作为皇帝耳目存在的。明代君主为维护皇权,对官员时刻提防,但是国家要正常运作,也无法离开官僚

39、的作用,为化解矛盾,言官制度应运而生。不过,为防止后世君主自毁基业,明初君主也给予言官封驳权和直谏权,以此来规劝皇帝,维护朝政。明代言官与皇帝的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其一是明代建立至弘治年间。从总体看来,言官直谏言辞恳切,在此期间,皇帝鼓励直谏,言官整体素质良好,二者形成了良性互动,言官作用达到了正常发挥。其二指正德和嘉靖时期。这一期间是二者之间关系的转折点。由于皇帝素质的低下,对言官保留厌恶和打击态度,促使了言官群体的分化和蜕变。但是这一时期却也涌现了诸多奋不顾身的直谏官员,对皇权进行不屈的抗争。由于皇帝将恪尽职守的言官视为仇敌,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便不再存在,成为明日黄花。而言官群体的蜕变也从

40、此刻开始,随着众多正直的官员倒下,幸存的言官逐渐减弱政治热情转向了保守缄默。其三是万历中期到明代灭亡。明神宗打击言官,而言官则与其唱对台戏;熹宗顽劣,宠信宦官,言官严重受挫;思宗多疑,言官则敷衍搪塞,并在最终抛弃了皇帝。明代言官权威之重超过其他朝代,但这种职权是在皇权之下,皇帝位于监察制度之上,而言官则要按照皇帝旨意办事,附着于皇帝,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腐败,只能与之共亡。也就是说,言官对于皇权的约束作用只是暂时的,表面上的,无法挽救明代皇权所导致的腐朽与没落。2.3.2言官与内阁:合作到对战在明代的朝廷权力网络中,内阁大臣作为一种新兴的政治势力,对明代政治舞台产生了很多影响,是明代与其他朝代所不

41、同的特征之一。从机构方面来说,主管监察的言官和主管行政的内阁之间存在着非常理想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仁、宣时期,阁臣和言官之间十分和谐,均能保持公正。内阁大臣受到尊重,在于言官的关系上都以国家利益为先,而相对来说,言官素质也很高,对内阁大臣坚持原则。在正统到正德时期,宦官发展势头加大。在宦官势力膨胀之下,内阁的权力不断衰落,同为士大夫的言官往往进行联合,对宦官予以压制。正统年间之后,明代的政治越发腐败,皇帝、言官和内阁大臣素质都有所下降,言官和阁臣为了私利,勾结讨好、趋炎附势的情节很严重。总的来说,从明代言官和阁臣的关系演变之中,可以得出些许认识:第一,明代言官的监控和制衡官员的功能

42、在明代前期发展良好,直到嘉靖时期达到顶峰。嘉靖之后,言官舍公徇私,门户之争越发严重,葬送了明代政治的生命力。第二,内阁大臣对言官的态度,除了前期的和谐之外,还有讨好笼络与分化打击两种。第三,也是实质性的。皇帝在两者的关系中,居于主导作用。阁臣权势的扩张和言官的独立性 ,都被控制在皇权之下。双方势力的演变及每个个人的命运,都由皇帝来定夺。2.3.3言官与宦官:对立到同流言官作为士大夫中的精英,是明代政治舞台上正义的代表,而正好相反,宦官身为奴仆,断绝子孙、身残变态,往往少有顾及,以弄权为荣,是邪恶的化身。在二者的争斗之中,首先要肯定的是,皇权高于一切,言官和宦官都受到皇帝的控制。皇帝信任宦官,那么宦官可以权倾天下,如果抛弃了宦官,宦官就会失势,皇帝轻易可以清楚阉党。而权阉的清楚,都是皇帝借助言官的弹劾来实现的。其次,如果宦官压倒言官,也与言官集体的自身素质有关。在封建专制之下,两方争斗,必要有一方先行示弱。从明代的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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