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准设计招标文件
(四标段)
招标项目名称: 嘉峪关市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勘察、环评、水土保持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02-049
招标人: 嘉峪关市建设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04月 28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4
第三章 协议条件及格式 18
第四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25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31
一、 商务部分 32
二、 技术部分 48
三、 资格证实文件 49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勘察、环评、水土保持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项目名称)四标段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嘉峪关市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勘察、环评、水土保持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已由 嘉发改投资发[] 177号文同意建设,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嘉峪关市城区
2、工程规模:嘉峪关市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勘察、环评、水土保持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资金起源:
多渠道筹措
三、项目批复:
嘉发改投资发[] 177号
四、招标内容:
嘉峪关市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勘察、环评、水土保持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注册,含有独立法人资格;
5.2 投标人含有含有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包含给水、排水、热力)及以上资质,项目责任人应含有对应执业资格。
5.3项目责任人必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
5.4投标人近三年(4月至今)含有同类业绩(设计单位须含有城市地下管网工程相关业绩),并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为准。
5.5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定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置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 年 05 月 03日 9 时至 05月 09 日 17 时 40分
6.2获取地点: 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南市区政务中心三楼)
七.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 05月 23日 15:00 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市区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厅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布公告媒介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网、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招标人:
嘉峪关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甘肃分企业
联络地址:
甘肃嘉峪关市迎宾西路9号
联络地址:
嘉峪关市曙光小区7栋2单元401室
邮政编码:
735100
邮政编码:
735100
联络人:
邹航
联络人:
石东昊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传真:
传真: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
1.1
招标人
名 称: 嘉峪关市建设局
地 址:甘肃嘉峪关市迎宾西路9号 联络人: 邹航
电 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福建安华发展甘肃分企业
地 址: 嘉峪关市曙光小区7栋2单元401室
联络人: 石东昊
电 话:
3
项目名称
嘉峪关市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勘察、环评、水土保持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
建设地点
嘉峪关市城区
5
建设规模
嘉峪关市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勘察、环评、水土保持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6
资金起源
多渠道筹措
7
1.2
招标范围
嘉峪关市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勘察、环评、水土保持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8
设计周期
方案设计优化: 日历天
初步设计: 20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15 日历天
9
2.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一)申请人必需含有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二)此次招标:投标人含有含有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包含给水、排水、热力)及以上资质,项目责任人应含有对应执业资格,省外设计单位需提交进甘立案书。
(三)投标人近三年(12月至今)含有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业绩,并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为准)。
(四)此次招标(其它要求):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五)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开标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
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件、税
务登记证、关键项目责任人相关执业证书及企业
近三年工程项目有同规模及以上规模设计业绩
(附中标通知书和协议原件)。
(七) 工程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应该为本项目负
责人。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均必需有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项目投标责任人本人到场,并提供对应证实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责任人身份证)。
(八)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需是本单位在岗位专职人员,需提供全部专职人员。
(九)以上均为副本原件, 同时提供复印件两套,
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提交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
盖单位公章。
(十) 投标单位需取得行贿犯罪档案结果通知函原
件后方可投标报名(嘉峪关市检察院5003室)
10
2.2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1
3.1
答疑会议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2
3.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3
11.1
设计费计价标准
参考国家相关要求(《国家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自主报价。
14
12
报价采取币种
人民币
15
13.1
投标使用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30 日历天
16
14.1
投标确保金额
投标确保金形式: 银行汇票,支票
投标确保金金额: 壹万元整
接收投标确保金账户收款单位:嘉峪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兰州银行嘉峪关分行
账号:102 022 00000 7709
行号:10202
交款后到嘉峪关市建设局四楼财务科开收据。退还投标确保金时需退回嘉峪关市建设局开出收据(办理科室:嘉峪关市建设局招标办206室)。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不计息)。
投标确保金缴纳必需是从投标单位账户中支出,不接收现金,不许可以个人名义或其它方法代缴。
17
15.1
投标人
备选方案
不许可
许可
18
16.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纸质版 1 份
副本: 纸质版 4 份
19
18
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及地点
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市区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厅
截止时间: 05月 23日 15 时 00 分
20
20.1
开 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市区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厅
21
25.2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定法,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措施”
22
设计方案是否要求陈说
不要求陈说。
要求陈说。投标人陈说时间: 分钟;
评标委员会组员提问时间: 分钟;
总计: 分钟。
23
30.2
对未中标人是否给赔偿
不给赔偿。
给赔偿。对达成招标文件要求未中标方案,即经过初步评审投标方案。第二名给人民币 ,第三名给人民币
24
其它
1、 工程招投标代理费:10000元, 由中标人支付。
2、工程招投标交易费:按要求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二、投标须知
本项目设计招标依据为《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措施》、(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要求》、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
(一) 总则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此次设计招标项目标位置、周围环境、地质和地貌、气候和水文条件、道路交通、电力、电信、上下水、热力、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和拟建项目性质、内容、建设规模、投资额项目同意单位及资金起源等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设计条件和技术要求”。
1.2 招标范围
此次设计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2、资格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2.1 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含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设计及其服务且含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设计资格及类似项目标设计业绩设计企业。
2.2 资格审查方法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2.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中须包含资格后审资料。只有最终经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才有可能成为本项目标中标人。
3、投标预备会议及现场踏勘
3.1 招标人将根据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要求时间、地点组织投标预备会议。会议目标是澄清疑问,解答投标人提出和此次招标相关问题。投标人应派代表按时参与。会议提出并解答问题,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全部投标人,并做为招标文件组成一部分。
3.2 招标人将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方便投标人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包含现场资料。投标人负担踏勘现场所发生本身费用。
3.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任何推论、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4 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
(二) 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本招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协议条件及格式
第四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4.2 除4.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澄清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根据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要求截止时间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不管是招标人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全部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全部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6、招标文件修改
6.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
6.2 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部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6.3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三) 投标文件编写
7、投口号言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汉字书写。
8、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证实文件三部分组成。
9.2 商务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9.2.1 投标函;
9.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9.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2.4 投标确保金;
9.2.5 投标人相关资料。
(1)投标人基础情况表(可加部分说明);
(2)近 三 年( - )类似项目标设计业绩;
(3)正在进行设计项目一览表;
(4)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5)拟担任关键设计人员简历表
9.2.6 服务承诺书。
9.3 技术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详见第四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部分)
9.4 资格证实文件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9条中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
11、投标报价
11.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要求方法进行报价。
(1)报价标准及依据
设计收费报价,应该符合国务院价格主管主管部门制订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2)报价内容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各项支付金额总和,其中包含招标范围要求设计方案等全部内容及其配套技术服务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采取投标函及其附表要求格式)。
11.2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中要求和协议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
11.3 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足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和水文条件、交通情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可实现性和承包价情况。任何因投标人忽略或误解项目基础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损失,将由投标人按一定百分比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12、投标货币
1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币种为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
13、投标使用期
13.1 投标使用期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担保使用期,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本须知相关投标担保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14、投标确保金
14.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一部分。
14.2投标确保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依据本须知要求没收投标人投标确保金。
14.3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整 (¥ 10000.00元)。
14.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给予拒绝。
14.5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最迟将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五日内一次性退还。
14.6 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最迟将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五日内一次性退还。
14.7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满前撤回投标;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和招标人签订协议,在签署协议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
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要求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15.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不然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 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 投标文件提交
16、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16.1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采取胶装。
16.2 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副本和电子版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6.3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6.3.1 写明招标人名称:
16.3.2 注明下列识别标识:
(1)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 工程名称:嘉峪关市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勘察、环评、水土保持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 年 05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6.4 除了按本须知第16.1款和第16.2款所要求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方便本须知第18.2条要求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6.5 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6.1款、第16.2款和第16.3款要求装订和注明标识及密封,招标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6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封装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封装在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中。投标人提供电子文档,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16.7全部投标文件内层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全部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相关投标人任何信息不得在投标文件外层包封上显示。
17、投标文件提交
17.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要求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7.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6条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和投标人受制约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7.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8、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条相关要求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8.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使用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五) 开 标
19、开标
19.1 招标人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参与开标会议,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19.2 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招标人不予接收:
(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三)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参与开标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19.3 开标程序:
19.3.1 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9.3.2 招标人、投标人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定;
19.3.3 经确定无误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设计周期、是否提交了投标确保金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
19.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应该众给予拆封、宣读。
19.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并存档备查。
(六) 评 标
20、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20.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相关技术、经济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教授人数不少于评标教授总人数2/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教授产生方法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评标教授产生方法要求。
20.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定和比较。
21、评标内容和程序
21.1 评标内容包含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评审和比较。
21.2 评标程序以下:
组建评标委员会 初步评审 具体评标 完成评标汇报。
评标委员会在完成对每份投标文件评议审核比较后,评标委员会组员各自择优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将投标人得票汇总后,根据投标人得票多少,由高向低排序,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22、投标及投标文件有效性
22.1 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
22.1.1 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不合格;
22.1.2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责任人签字;
22.1.3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最高投标限价;
22.1.4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2.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或提供投标担保有瑕疵;
22.1.6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22.1.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22.2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
22.2.1和其它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和招标人串通投标;
22.2.2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22.2.3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
22.2.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22.2.5提交两个以上不一样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除外。
23、对投标文件审查和响应性确实定
23.1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要求勘察方案是否提交,要求投标确保金是否已经有效提供,文件是否合适地签署。
23.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范围、勘察质量和要求,或限制了招标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要求,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人公平竞争地位。
23.3 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3.4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人不能经过修正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投标。
24、投标文件陈说和澄清
24.1 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能够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质疑函。投标人应对质疑函中问题进行逐一书面解答,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时间提交。如投标人不提交对质疑函书面解答或其书面解答不为评标委员会接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5、投标文件评定和比较
25.1对全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采取相同程序和标准,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按综合评定法进行评审,确定投标人排名。
25.2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25.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综合评议,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5.4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现行法规直接确定中标人。
25.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6、评标过程保密
2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评标委员会组员和和评标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
26.2 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七) 授予协议
27、招标人拒绝投标权力
27.1招标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拒绝不合格投标。
28、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汇报。
28.2 管理部门收到招标人汇报后,未提出疑异,招标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协议签署
29.1 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
29.2 中标人如因本身原因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1款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协议,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担保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29.3 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标设计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她人。
(八) 其它
30、知识产权
30.1 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她人知识产权,不然必需负担由此引发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0.2招标人或中标人采取其它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应该取得未中标人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使用费。
第三章 协议条件及格式
建设工程设计协议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协议)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 证书 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担 嘉峪关市地下管网建设工程勘察、环评、水土保持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必需设计服务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署:
1.1 《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要求》。
1.2 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同意文件。
第二条 本协议设计项目标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
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说明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相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相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相关事宜
第五条 设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协议设计收费为人民币 万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协议推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三条要求内容,在要求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立即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出要求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协议第四条要求交付设计时间顺延;超出要求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相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协议要求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假如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依据设计人提前投入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相关设计问题工作人员提供必需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私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协议要求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3 设计人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四条要求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4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要求参与相关设计审查,并依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容做必需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协议要求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相关设计问题和参与完工验收。
6.2.5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3 设计方案应得到业主认可。
6.4 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和业主紧密配合,业主对设计方案合理修改意见设计人应给予采纳。
6.5 设计过程中业关键求设计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设计人应给予配合。设计人员路费、住宿费由设计人负担;餐费及其它费用由业主负担。
6.6 假如由设计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人应明确项目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应全过程服务,日常每个月最少到施工现场巡视一次,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应随叫随到。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协议推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发包人应依据设计人已进行实际工作量,不足二分之一时,按该阶段设计费二分之一支付;超出二分之一时,按该阶段设计费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协议第五条要求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负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逾期违约金。逾期超出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推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要求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因为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方法外,应免收直接收损失部分设计费,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损失。
7.4 因为设计人本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协议第四条要求初步设计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经和业主协商确定新交付时间,假如再不能按期完成,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千分之二。
7.5 协议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它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员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和处理相关问题,设计人应予支持。
8.2 设计人为本协议项目所采取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相关出版部门购置。本协议第四条要求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出《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要求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该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给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负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标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中国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各个阶段,应吸收负担相关设计任务设计人参与。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担本协议内容之外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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