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连市服装纺织协会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DLZC--70
项目名称:中国(大连)国际服装纺织品博览会会展中心展场装修搭建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2
第一卷 投标须知、协议条款及协议格式 ………………………………………………………4
第一章 投标须知 ……………………………………………………………………………6
第二章 协议条款 …………………………………………………………………………17
第三章 协议格式 …………………………………………………………………………18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20
第四章 技术及商务要求……………………………………………………………………21
第五章 工程规范……………………………………………………………………………26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27
第六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28
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40
附件:开标一览表、综合评分表、担保函格式
中国(大连)国际服装纺织品博览会会展中心展场装修搭建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服装纺织协会委托,对大连市服装纺织协会“中国(大连)国际服装纺织品博览会会展中心展场装修搭建”定点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编号:DLZC--70
1、工程名称:中国(大连)国际服装纺织品博览会会展中心展场装修搭建
2、工程内容:为服装博览会会展中心进行展位搭建。
3、结算方法:按大连市投资审核中心最终审计结果进行工程结算。
4、招标内容:中国(大连)国际服装纺织品博览会会展中心展场装修搭建。(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3万元,投标报价高出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 含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含展览展示服务。
② 1月1日至开标日止,有大型展会展位搭建业绩不少于3个。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统计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
6.1标人须经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报名。未注册会员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报名;已注册会员投标人仍须进入大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后,取得报名回执码,投标人须携带网上打印报名回执码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购置招标文件。未取得报名回执码供给商无法购置招标文件。
6.2购置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等证实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和网上打印报名回执码,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接收资格审查(仅限于购置招标文件)。
7、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置招标文件。以上仅限于购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需邮寄另加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8、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8月17日-8月23日,早晨9:00-11:00,下午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9、报名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9月6日8时45分~9时15分(北京时间)。
10.2投标递交截止时间:9月6日9点15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3投递投标文件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投标受理区16;
10.4开标时间:9月6日9时15分(北京时间)。
10.5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八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到时请参与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1、联络人及联络电话
采购人:大连市服装纺织协会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 编:116011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 号:2869 6273 8627
联 系 人:张鑫磊 周绥香
电 话: 88898518
传 真:
第一卷
投标须知、协议条款及协议格式
前 附 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要求
1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中国(大连)国际服装纺织品博览会会展中心展场装修搭建
承包方法: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优良
要求工期:协议签署后5天内完成最终方案设计图,5天完成材料和设备准备,1天内完成搭建。累计11天。
2
2
资金起源:财政性资金
3
3.2
投标资质要求:
① 含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含展览展示服务;
② 1月1日至开标日止,有大型展会展位搭建业绩不少于3个。
4
12
投标使用期:开标之日起90天(日历日)。
5
13
投标确保金额:投标人应提交确保金定额1.8万元人民币。投标确保金能够是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出具保函一个(投标确保金保函格式见附件1)(支票或汇票必需为投标人本企业支票或汇票)。
投标确保金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在8月31日前递交投标确保金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财务部(北京时间天天9: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帐号: ”(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支票及保函以递交时间为准)。
7
1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
8
17
投标文件递交: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五楼),五楼大厅第X投标受理
9
17
文件递交日期:
9月6日8时45分—9时15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9月6日9时15分(北京时间)
10
19.1
开标时间:9月6日9时15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八开标室。
11
评标措施:综合评分法
12
关键材料
1.投标人必需选择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含有相关质检部门出含使用期检测合格汇报工程材料。
2.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逐项注明材料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投标人未注明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名优品牌产品,投标人必需无条件接收。
13
规费、
税金
1、规费是指政府和相关权力部门要求必需缴纳费用,包含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投标人应结合取得《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并按《转发省建设厅、财政厅相关颁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机械台办费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通知》(大建委发[]75号)文件确定标准和标准计算规费和税金。
注:
1、工程定额测定费已取消,投标人不得计取;
2、社会保障费按税前工程总造价3.2%计取。
1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法费
投标人应根据《转发省建设厅、财政厅相关颁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机械台办费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通知》(大建委发[]75号)文件确定标准和标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其它方法项目可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
15
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
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无死亡
实施标准:实施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此次招标为工程招标。
招标代理服务费基准收费费率: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0%;
100—500万元费率为0.7%;
500—1000万元费率为0.55%;
1000—5000万元费率为0.35%。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比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以下:
100万元×1.0%=1.0万元
(500-100)万元×0.7%=2.75万元
(600-500)万元×0.55%=0.55万元
累计收费=1十2.75+0.55=4.3(万元)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要求,已办理了招标立案,现经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定点承包单位。
2 资金起源
2.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相关部门同意,采购人资金经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方法取得。
3 投标资质和合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资质和合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及“前附表”第3项要求。
3.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2.1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措施》(财库〔〕181号)要求,符合条件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3.2.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应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2.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2.2.2提供本企业制造货物或提供其它中小企业制造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含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
3.2.2.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申明函 ,和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中小企业认定证实。
3.2.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相关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要求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要求企业。中小企业包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2.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其产品报价给一定百分比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6%扣除,微型企业给8%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2.5大中型企业和其它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协议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协议总金额30%以上,和小型企业联合可给联合体2%价格扣除,和微型企业联合可给联合体3%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2.6中小企业签署政府采购协议,履约确保金支付百分比为协议金额5%,联合体中标,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百分比计算。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1为落实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措施》(财库〔〕181号),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可为参与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含: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3.3不管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给商未推行保函所确保义务,担保企业立即推行担保责任。
3.3.4相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给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查阅《相关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通知》(大财采〔〕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联络咨询,联络方法以下: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3.4 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需为:满足前附表第3项要求。
3.5 为了含有被授予协议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资格文件,以证实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含有推行协议能力,同时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依据之一。为此,所提交投标文件中最少包含下列资料:
3.5.1 相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原始文件副本(包含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书等)复印件。
3.5.2.1按要求格式提供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管其它项目)简历及近3年以来完成项目业绩,关键施工管理人员情况,投标人为本项目施工拟安排其它人员情况。
3.5.2.2确保一旦中标后不能更换项目经理及关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关键施工管理人员应是工地长驻人员。工地技术人员变动时,须经采购人同意。
3.5.3 按要求格式提供完成本协议拟采取关键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5.4 投标人财务情况,包含最近十二个月经过审计财务报表。
3.5.5 相关投标人现在和过去2年参与或包含诉讼案资料。
3.6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负担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组成
5.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有效答疑纪要和其它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协议条款及协议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协议条款
第三章 协议格式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
第五章 工程规范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开标一览表
5.2 投标人购置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查对,如有缺漏或其它方面问题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更正,不然,由此引发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假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 招标文件澄清
6.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投标人所提出澄清问题对招标文件做出必需澄清后,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澄清(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 招标文件修改
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如确需变更,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以补充通知方法修改招标文件,并依法以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必需时采购人能够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8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有效性要求
8.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内容出现矛盾时,以最终发出通知、澄清为准。
8.2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确保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依法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投标人,不然,澄清(答疑)或修改补充通知无效。假如时间来不及或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能够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9.招标代理服务费
12.2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四、投标文件编制
10 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和投标相关全部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汉字。
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组成
11.1、投标书
11.2、法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11.3、投标人相关资格申明函;
11.4、投标人资格证实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证实等负担本项目标正当性有效资格证实材料);
11.5、本项目实施方案(含方案设计标准,施工方案,服务方案);
11.6、本项目组织结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表(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
11.7、项目责任人、相关工作人员简历(附件统一格式);
11.8 消防及安全保障方法
11.9 设计效果图
说明: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觉按废标处理,给招标人来损失负担对应责任。
12 投标使用期
12.1 投标使用期(见“前附表”第4项)为投标截止日期起90个日历日。在此期限内,全部投标文件及投标确保金均应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满之前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使用期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不许可修改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延长久内本投标须知第13条款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13 投标确保金
13.1投标确保金金额为:
见前附表。
投标确保金形式:
确保金能够是投标人基础开户行开具电汇、支票、汇票、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企业出具信用担保。(支票或汇票必需为投标人企业支票或汇票)。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出具保函适适用于谈判确保金、履约确保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担保;办理具体步骤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相关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联络方法: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14勘察现场
本项目无现场勘察。
15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相关要求编制“前附表”第7项要求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
15.2 投标文件应采取A4型号复印纸,正文用四号(或小四号)字体打印,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褪色墨水打印,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次序,加封皮装订成册。
15.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必需填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不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校对章或由投标签字人签字证实并加盖印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
16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6.1 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再密封在一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中。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16.2 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全部应写明采购人、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方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6.3 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6.1条款 、第16.2条款要求加写标识密封,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8、9项所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将密封后投标文件送达给采购人。
17.2 采购人能够按本投标须知第6条款、第7条款、第8条款要求以澄清(答疑)或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前方面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期。
17.3 采购人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投标文件,将拒收并原封退给投标人。投标截止期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或依法请示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变更采购方法。
18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8.2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投标须知相关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不然,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18.3 投标人在开标后及投标使用期内不能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9开标事项要求
19.1 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0项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全部投标人和相关部门代表参与开标会议。
19.2 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21条款要求宣告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19.3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与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并不予唱标:
19.3.1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标志、密封;
19.3.2 密封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19.3.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
20 开标会议程序
20.1 主持人宣告开标会议开始;
20.2 主持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采购人代表;
20.3 主持人介绍参与会议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和代表;
20.4 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工作纪律等相关事项要求;
20.5 由投标人、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第16.1条款要求查验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告查验结果并签字确定;
20.6 经确定密封无误全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进行唱标;
20.7 投标人和相关部门共同对唱标结果确定并签字;
20.8 开标会议结束。
21 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无效:
21.1投标文件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给予密封,未按要求签署;
21.2投标文件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识别,没有投标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正当、有效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投标书或投标书未加盖印章;
21.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21.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2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参与开标会议,又无指定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准)参与开标会议;
21.6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迟到到会;
21.7 资格不符合要求;
21.8 借用或冒用她人名义或证件;
21.9 有足以影响招标公正行为;
21.10 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21.11 显著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及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质量目标;
21.12投标时未按要求要求提供样品或所提供样品不符合要求;
21.13其它不符合招标要求 。
七、评标
22 评标会议
开标会议结束后,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取保密方法进行。评标工作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23 评标内容保密
2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告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和该工程无关其它人泄露。
23.2 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造成被取消投标资格。
24 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24.1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4.2投标文件澄清(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需);
24.2.1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作必需澄清、说明和补正。相关澄清说明和补正,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4.2.2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遗漏和错误。
24.3投标文件符合性检验
24.3.1在具体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有效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
1)按本投标须知第21条款要求评定投标文件有效性;
2)评定投标文件完整性: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资格证实文件、含有标价投标报价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经理介绍投标文件无效;
3)评定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一致性:超工期、质量标准和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未做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
4)对投标人业绩、信誉进行评审。近3年同类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近2年内因有工程劣迹受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投标无效。
24.3.2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投标人经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投标文件应该和招标文件全部要求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利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对协议中要求采购人权力及采购人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24.4 错误修正
24.4.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算术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24.4.1.1 假如用数字表示数额和用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4.4.1.2 当单价和工程量乘积和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显著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4.1.3 按上述修改错误方法,调整投标书中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定同意后,调整后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并不影响原评标工作。
24.4.1.4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应该由评标委员会教授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需澄清、说明或纠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该采取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5 投标文件评价和比较
25.1 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关键对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方案、人员及机械配置、项目管理班子、确保质量及安全方法等是否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及投标报价组成合理性进行评审。
25.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工程要求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意见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5.3对全部投标人评标、评定,全部采取相同程序和标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标准。
25.4评标方法
25.4.1、此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
25.4.2计分措施
综合打分法:打分标准详见第七章 评分细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高低次序推荐1中标候选人;
25.5评标期间,投标人应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派往该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工程造价师(员)等相关人员,最多不超出5人)等候参与询标。
25.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将依据评审结果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评标汇报。
八、协议授予
26 协议授予标准
本工程施工协议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依据本工程评标、定标措施产生中标人。
27 中标通知书
27.1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在要求时间内向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相关文件资料、评标汇报、中标人投标文件等立案资料,经公告及审查立案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27.2 中标通知书经立案后,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含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该依法负担法律责任。
28签署协议
2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署服务协议。双方不得再另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28.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要求和招标人签署服务协议,则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废除其中标机会,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况,将由评标委员会依序推荐其它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28.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要求和中标人签署服务协议给中标人造成损失,应返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超出返还投标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28.4 中标人应该根据服务协议约定推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服务转让(转包)给她人。
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
本招标工程协议条件采取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关键条款明确以下: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适适用于GF —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文本。
其中相关条款约定以下:
1、 协议价款及调整
1.1本协议价款采取固定总价协议。
1.2发生了经采购人同意工程变更,并引发工程造价增减项目,工程结算价款按以下标准核定:
当0≦(B-A)/A*100%≦3%时,工程结算价款等值于协议价款
当(B-A)/A*100%﹥3%时,工程结算价款=B-A*3%
当(B-A)/A*100%﹤0时,工程结算价款=B
其中,A为协议价,B为结算基准价,等值于协议价款和变更价款之和。
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确定标准:变更项目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已经有项目相同时,实施承包人投标综合单价;变更项目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不一样时,承包投标报价中有类似综合单价,参考类似综合单价计价标正确定综合单价,承包投标报价中没有类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报出综合单价(取费不得高于对应工程类别标准),由采购人认可后报大连市财政部门审核确定
2、 工程预付款
无。
3、 工程款支付
按市财政局要求,需要大连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项目,必需按审核认可决算结果进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审核后付全款。
4、 争议
双方约定,在推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大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三章 协议格式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立项同意文号:
资金起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
五、协议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
1、本协议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协议专用条款;
5、标准协议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7、工程报价单。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和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给予它们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施工、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期限和方法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它应该支付款项。
十、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卷
工程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四章 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通常要求
1说明: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关键由各对应技术规格要求组成。
1.1提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条文,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技术规格和其它内容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情况,投标人应在要求时间之前向采购人寻求书面澄清。
1.2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是最低程度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要求,也未充足引述相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相关工业标准国家标准产品及国产优质名牌产品,并能确保用于本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等产品达成本工程要求质量标准。
1.3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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