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文号:CDZY-JHC--13
校园物业管理和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7月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 3 -
1. 招标条件 - 3 -
2. 项目概况 - 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4. 投标人报名 - 4 -
5. 招标文件获取 - 4 -
6. 招标确保金递交 - 4 -
7. 投标文件递交 - 4 -
8. 联络方法 - 5 -
第二部分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 6 -
1. 项目概况 - 6 -
2. 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 - 6 -
3. 物业服务内容 - 6 -
4. 人员配置最低要求 - 9 -
5. 物业服务要求 - 10 -
第三部分 评标 - 12 -
1. 评标方法 - 12 -
2. 评标标准 - 14 -
3. 废标条款 - 14 -
4. 重新条款 - 14 -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6 -
1. 投标费用 - 16 -
2、投标人 - 16 -
3. 招标文件 - 16 -
4. 投标文件 - 16 -
5. 开标 - 18 -
6. 评标 - 19 -
7. 定标 - 19 -
8. 中标通知书 - 19 -
9. 签署协议 - 19 -
第五部分 协议关键条款及格式 - 20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23 -
1. 投标书 - 24 -
2. 投标函 - 25 -
3. 项目内容及报价表 - 27 -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 28 -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9 -
6. 投标人介绍、人员配置及荣誉证实 - 30 -
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实材料 - 31 -
8. 物业服务管理组织计划方案及人员配置情况 - 35 -
9. 业绩证实及合理化提议 - 37 -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职业学院,经项目业主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同意采取邀请招标方法确定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项目资金:自筹,本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诚邀贵单位参与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职业学院大学城新校区校园物业管理和服务;
2.2 招标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投标最高限价
投标确保金
日常保洁
499万元/年
1万元
会议服务
公共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管理
建筑物及隶属物修缮服务
安全、保卫及消防
学生公寓、教学楼管理
人工服务
物业档案管理
2.3 简明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详见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通用条件:
3.1.1 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
3.1.2 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1.3 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3.1.5 参与此次招投标活动近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3.1.6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条件。
3.2 投标人应满足其它条件:拥有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报名
4.1 现场报名方法: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7月26日至7月29日,每日早晨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职业学院基建后勤处报名,交纳标书费,领取招标文件。
4.2 购置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需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要求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后,才含有投标资格。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职业学院基建后勤处。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 招标确保金递交
6.1 投标确保金金额及形式:投标确保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确保金形式:现金,递交地点:职业学院基建后勤处。招标人开具票据,投标人以此票据作为投标确保金缴纳之凭证。
6.2 投标确保金递交时间为8月1日北京时间10:00。
7. 投标文件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8月1日北京时间10:00,递交地点:职业学院基建后勤处。
7.2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8月1日北京时间10:00;开标地点为职业学院基建后勤处会议室。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络方法
招标人:职业学院 地址:重庆大学城东路66号 邮编: 401331
联络人:伍老师 电话: 传真:
7月25日
第二部分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 项目概况
职业学院新校区在,占地1101亩,已建设完成包含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实习实训工厂、体育运动场等教学、生活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
关键建筑有学生公寓16栋,教学楼8栋,食堂2栋、实习实训工厂2栋、风雨操场1个、招待所3个、会议厅3个;标准400米运动场1个、五人制足球场2个、网球场7个、篮球场16个等运动场所。
此次招标物业服务面积以校园现有建筑面积及公共区域(道路、停车场等)为准。
2. 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
物业企业依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相关物业管理若干问题指导意见》,提前制订物业用房计划报职业学院审核,未经许可,不得占用职业学院公共用房、用地。
3. 物业服务内容
物业服务期限:此次招标物业服务期限为3年,从9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物业服务地点:职业学院大学城新校区
具体服务内容:
3.1 日常保洁
保洁内容、标准、步骤、检验标准等参考五星级酒店标准,具体范围以下:
3.1.1 物管保洁范围
除第3.1.2条所列区域之外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楼梯间、走廊、电梯轿厢、房屋外墙、屋面、车行道路、人行步道、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等校园内全部公共区域。
3.1.2 不需物管保洁范围
① 各行政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办公室内保洁;
② 学生宿舍内保洁(学生宿舍内蹲便器1年最少清洗1次);
③ 学生食堂内。
3.2 会议服务
3.2.1 相关会议会场部署、政务接待和服务、确保相关设备正常运行和掺水、倒茶等工作。
3.2.2 对会议室植物依据会议需要进行部署、更换及日常保养。
3.2.3 学院交办代购会议用饮料、茶叶、纸巾等消耗品。
3.3 公共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管理
3.3.1 具体包含:上下水管道(井)、落水管、污水管(井)、雨水管(井)、照明、泵房、水箱、景观照明、供配电系统、空调、消防设施设备等日常管理、保养及维修。
3.3.2 为确保设施设备得到有效维保,正常运行,物业企业必需备齐工程装备,珍惜公共设施设备,维保必需到位,如因物业企业在履约期间管理维保不到位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一律由物业企业负担责任并负责据实赔偿。
3.3.3 水、电、气管道、管线日常维护,下水管道堵塞等必需建立完整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必需坚持每日二十四小时值班和巡查,发生故障时必需在15分钟内到场并在1小时内处理完成、正确、效果圆满。
3.3.4 招标人新校区范围内公共标识、休息室家俱及电器配置、开水器、报箱、室外果皮箱、环卫垃圾桶由招标人购置,资产归招标人。垃圾清运(校内垃圾堆放点至垃圾站)、外墙清洗、生化池清掏由招标人负责。
3.4 建筑物及隶属物修缮服务
3.4.1 公共区域建筑物、构筑物包含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等进行维保、更换及管理(外墙清洗除外)。
3.4.2 校园内标识、电灯、门锁、给排水接头、管道等进行维保、更换及管理。
3.4.3 负责校园内日常维修,包含照明系统,水电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系统、院内家俱和门、窗玻璃等。
3.4.4 对上述项目维修所需材料,有物业企业据实检验统计,报招标人采购,物业企业给予维修、管理。
3.4.5 负担校园内所以空调设备维修任务,材料采购报招标人审核后购置。
3.5 安全、保卫及消防服务
3.5.1 关键内容
① 南北校区各校门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管理和控制;
② 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值守和管理;
③ 做好校园各类安全防范工作及维护校园公共秩序。
④ 依据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校园内消防设施完好,定时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立即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消防安全。
⑤ 依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需要,立即调配安保力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3.5.2 要求
① 负责公共秩序维护工作管理制度拟订、检验、监督、控制和实施;
② 维护招标人校园内公共秩序,搞好秩序综合管理,预防犯罪事故发生,确保招标人资产安全;
③ 负责建立以防火、防盗、防灾难事故为关键内容安全责任制,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
④ 对校园进行定时和不定时巡查,并自配最少2台电动巡查车(南北校区各1台),立即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公共秩序良好。
⑤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⑥和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签署安保细则,和主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3.6 学生公寓、教学楼管理
① 对学生公寓实施二十四小时轮岗值守,对学生宿舍进出人员进行登记检验,确保学生宿舍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② 对教学楼进行管理,妥善保管教学仪器设备钥匙,依据排课情况按时打开教室及设备,课后认真检验设备情况,如有维修情况,立即报招标人维修,确保教学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率95%以上。
③ 学生公寓及教学楼内垃圾,天天定时搜集、清运垃圾(至校内垃圾堆放点);立即疏通学生公寓及教学楼排水、污水管道。
3.7 人工服务
3.7.1 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公共区域内设施、设备或其它物品等提供搬运服务。
3.7.2 对招标人校内举行活动物业企业须提供搬运、搭台、布线等人工服务。
3.7.3 对招标人新生开学报到、评定检验、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及领导视察等提供必需人工服务。
3.8 物业档案
物业企业须向招标人提供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主管、部长等管理人员)简历、从业资格证实、从业统计等资料,并建立物业服务过程中完善物业服务档案。
4. 人员配置最低要求
4.1 最低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所配置人员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序号
岗 位
人 数
说 明
1
管理人员
6人
经理、公寓主管、教学主管、保安部长、设备部长和保洁部长各1人
2
办公室人员
2人
办公室设内勤兼文案人员1人、会议服务和政务接待人员1人
3
设备维修人员
10人
木工1人、水电工4人、综合维修5人(须确保3人以上空调维护人员)
4
保洁人员
89人
按学院公共区域保洁面积387281平方米,根据公共区域面积4300平米/人配置
5
保安人员
55人
设置7个门岗,每岗2人,天天2班,共26人;1个中控岗,每岗2人,天天2班,共4人;3个巡查岗,每岗2人,天天2班,共12人;2个白班教学岗,每岗1人,3个夜班教学岗,每岗1人,共5人,轮休8人,共55人。(岗位设置情况依安保细则及勤务方案确定,人数不变)
6
教学管理员
19人
8栋教学楼,每栋1人,天天两班,轮休3人,共19人。
7
宏苑、老师招待所和公寓管理员
41人
宏苑和老师招待所各1人,天天2班;16栋学生公寓,每栋2人,天天两班,每班1人,轮休5人,共41人。
8
逸乐轩、汽车、物流和机电工程中心管理员
6人
每栋个1人,天天2班,共6人。
合 计
228人
4.2 物业企业人员基础要求:
① 管理人员必需含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最低从业年限不低于3年;持有物业企业部门经理上岗位证书。
② 技术职员:必需持证上岗,含有高中以上学历。
③ 一般职员:必需经专门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④ 会议服务人员:应含有大专以上文化或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有政务接待经验,含有文秘专业知识和电脑操作基础;限女性,身高1.6米以上,年纪35岁以下,端庄文静。
⑤ 物业企业定时对职员进行岗位培训,不停提升职员服务技能;从业人员有较强服务、责任、保密意识和稳定性。
⑥ 全部职员均不得从事为职业学院服务以外其它工作,无违法犯罪统计和不良癖好。
5. 物业服务要求
5.1 基础要求
5.1.1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部位、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5.1.2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5.1.3 有完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1.4 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5.1.5 公告二十四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抵达现场,有报修、维修统计。
5.1.6 按相关要求和协议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物业企业不得下达创收指标。
5.1.7 每三个月咨询物业服务意见,满意率90%以上。
5.2 房屋管理
5.2.1 对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统计和保养统计齐全。
5.2.2 依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验房屋使用情况,组织维修。
5.3 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5.3.1 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5.3.2 建立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运行、检修等统计齐全。
5.3.3 操作维修人员严格遵守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5.3.4 对设施设备定时组织巡查,做好巡查统计,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5.3.5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通畅。
5.3.6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保持100%。
5.3.7 轻易危及人身安全设施、设备有显著警示标志和防范方法;对可能发生多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5.3.8 教学仪器设备正常率95%以上;
5.3.9 空调设备运转正常率100%。
5.4 维护公共秩序
5.4.1 对关键区域、关键部位必需关键防控,每1-2小时最少巡查一次。
5.4.2..每七天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验,立即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5.4.3..对重大突发事件必需立即处理并汇报相关部门。
5.4.4..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5.5 保洁服务
5.5.1 设有垃圾搜集点,生活垃圾天天清运一次。
5.5.2 公共场所、楼道随时保洁;路灯、楼道灯每六个月清洁一次。遇相关键活动,需依据业关键求安排清扫。
5.5.3 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十二个月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六个月检验一次,并视情况立即清掏;生化池每三个月检验一次,发觉异常立即报招标人。
5.5.4 学生宿舍内蹲便器每十二个月最少清洗一次。
6. 项目考评
由招标人组织人员,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3条、第5条要求,组织定时或不定时考评。
7. 付款方法
由职业学院各相关部门考评合格后,按月足额支付。
8. 协议签署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要求和招标人签署书面协议。
第三部分 评标
1. 评标方法
1.1 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评分原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中标人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根据下表要求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投标报价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均相等,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满分为100分。
(1)分值组成:投标报价分值(满分60分),技术部分分值(满分40分);
(2)投标人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部分评标标准表,技术部分得分为评分项得分算数总和。
1.2 评标程序
1.2.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
1.2.2 评标委员会组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教授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推行评审职责:
① 资格性检验。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格证实、投标确保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含有投标资格。资格性检验资料表以下:
序号
检验原因
检验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基础资格条件
(1)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
(2)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商业信誉及物业服务取得荣誉情况,和近2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3)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企业介绍、关键物业服务设备情况,关键技术人员学历情况及服务能力等证实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良好统计
近2年(、)依法缴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证实材料。
(5)参与投标活动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参与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两年内无重大违法统计申明
2
投标人须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证实材料复印件
3
投标确保金
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要求
② 符合性检验。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人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验资料表以下:
序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
投标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确保金
按时、足额缴纳投标确保金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审查
投标文件内容
对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四部分要求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质量技术
满足招标文件提出技术和功效要求。
完成期限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物业服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使用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③ 澄清相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应该由评标委员会组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需澄清、说明或纠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该采取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④ 比较和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验和符合性检验合格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定,综合比较和评价。
评标委员会各组员应该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组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部分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打分偏离较大,应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查对,确属打分有误,应立即进行修正。
复核后,招标人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原因得分。
⑤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采取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次序排列。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次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次序排列。
2. 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原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60%)
60
(1)全部不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投标报价偏差率在下列范围内(含上、下限)为有效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偏差率在下列范围之外得零分:-10%~+3%;
(5)投标报价偏差率每增加1%,扣2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6)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60-偏差率扣分
(7)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2
技术部分(40%)
40
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 满分4分
(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项加1分,最多加3分;
2、物业管理组织计划及方案 满分13分
(1)物业管理组织计划及方案完善优异,且可实施性强,得10~13分;
(2)物业管理组织计划及方案完善,可实施性较强,得5~9分;
(3)物业管理组织计划及方案较完善,可实施性较差,得2~4分;
(4)物业管理组织计划及方案有显著缺点,可实施性差,得0~1分;
3、近两年财务情况 满分2分
(1)资产负债率小于75%得 1分;
(2)财务报表总体为盈利得1分。
4、服务期 满分5分
连续三年及以上在同一所高校提供类似本项目标服务。
5、项目类似业绩 满分8分
近5年投标人在高校提供类似本项目服务,且协议金额达成400万及以上每一个协议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6、合理化提议 满分3分
投标人提出合理化提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采纳,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7、企业资质及企业荣誉 满分5分
1、投标人为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得2分;
2、投标人服务项目取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校区每项得1.5分,最高得3分。
3. 废标条款
3.1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废标:
3.1.1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足额投标确保金。
3.1.2 投标人不含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要求。
3.1.3 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
3.1.4 投标文件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加盖公章。
3.1.5 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
3.1.6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限价。
3.1.7 投标使用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8 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容。
4. 重新招标
4.1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应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重新招标:
4.1.1 投标人不足3家;
4.1.2 符合条件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投标人不足3家;
4.1.3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全部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2、投标人
2.1 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中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2 投标人风险
投标人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造成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3. 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基础。
3.2 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协议关键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六部分组成。
3.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一切有效书面澄清及补遗,全部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部分。
3.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已发出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补遗,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该澄清或补遗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4. 投标文件
4.1 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2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根据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目录次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不然有可能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
4.3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使用期
投标使用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
4.5 投标确保金
4.5.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确保金。
4.5.2 投标确保金为投标有效约束条件。
4.5.3 投标确保金使用期限在投标使用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4.5.4 投标确保金币种应和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4.5.5 招标人应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
4.5.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① 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
③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④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⑤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给她人;
⑥ 中标人拒绝推行协议义务;
⑦ 其它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
4.6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4.6.1 投标文件一式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必需和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4.6.2 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署名(如双面打印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其中要求格式文件应该按要求署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4.6.3 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错处作必需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6.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4.7 投标报价
4.7.1投标人投标报价按每十二个月物业服务费金额方法报价,投标方只许可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收有选择报价。报价中应包含所需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全部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费用总和。
4.7.2 物业服务费调整
4.7.2.1 在协议推行过程中,如遇政策性工资福利调整(即最低工资上涨、社会保险费上调)造成物业服务成本发生重大改变时,乙方出具相关证实文件向甲方提出调整物业服务费诉求,在甲方审核证实文件后,调整物业服务费,调整方法立即间按以下计算:
调整后每个月物业服务费=原每个月物业服务费(即本项目中标价/12)+{(当年重庆市每人每个月最低工资标准-上年度重庆市每人每个月最低工资标准)×本项目物业服务人数}+{(当年重庆市每人每个月社保费-上年度重庆市每人每个月社保费)×本项目物业服务人数}。
4.7.2.2 因最低工资上涨调整物业服务费时间:从重庆市统计局公布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次月起实施。
4.7.2.3 因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上涨造成社保费用上涨调整物业服务费时间:从当年1月1日起实施,从重庆市统计局公布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次月起,补足当年1月1日起至重庆市社平工资公布当月间社保费用。
4.7.3在本项目推行过程中,如遇新增面积需要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4.7.4 投标人应严格根据“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报价。
4.7.5 投标人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4.7.6 本项目只接收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报价将不予接收。
4.8 修正错误
4.8.1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①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 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③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定后,调整后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含有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9 投标文件递交
4.9.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封口粘贴白色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开标
5.1 开标应该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5.2 招标人能够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最少应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
5.3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招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招标人、投标人和相关监督部门代表参与。
5.4 开标时,应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能够由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定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在重庆市教委及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书”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并统计。
5.5 未宣读投标报价,评标时不予认可。
5.6 开标过程应由招标人指定专员负责统计,并存档备查。
6. 评标
见第三部分“评标”内容。
7. 定标
7.1 定标标准
招标人应根据评标汇报中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名次序确定中标人。
7.2 定标程序
7.2.1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3日。
7.2.2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成后确定中标人。
7.2.3 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本身原因不能推行协议,招标人将没收投标确保金,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并按以上程序推行定标程序。
8. 中标通知书
8.1 招标人依法确定物业企业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8.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该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9. 签署协议
9.1 招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签署书面协议。所签署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9.2 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补遗文件等,均为签署协议依据。
9.3 协议生效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应该办理同意、登记手续后生效协议,依据其要求。
第五部分 协议关键条款及协议格式
物业管理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老实信用标准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职业学院大学城新校区校园实施专业化、一体化物业管理和服务,并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础情况
物业名称:职业学院大学城新校区校园物业管理和服务
坐落位置:重庆大学城东路76、78号
占地面积: 1101亩
建筑面积: 约28万平方米
物业类型: 高校校区内物业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 委托管理项目及服务标准
具体内容依据本招标文件项目要求。
第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三年,自9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和物业管理企业议定年度管理计划。
2、对乙方管理实施监督检验。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不称职人员提出撤换提议。每个月对乙方管理及服务进行一次考评,依据考评结果支付物业费。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管理失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担赔偿责任,直至终止协议。
3、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管理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汇报等管理信息。
4、甲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无偿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5、甲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要求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给予收回。
6、假如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有问题或不满意时,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方法给纠正、预防并改善。
7、法规政策要求由甲方负担其它责任。
8、乙方按协议完成工作,甲方须按约支付物业服务费。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协议要求,制订物业各项管理措施、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正当权益,也不得获取除物业服务费外利益。
2、负责编制教学楼、学生公寓及隶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型维修方案。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人员遵守相关物业管理制度。
4、乙方有权对安全、消防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并立即汇报甲方相关部门。
5、接收甲方监督,并接收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监督、指导。
6、对设施设备不得私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效。
7、建立物业服务档案并负责立即记载相关变更情况。
8、制订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预案,立即向甲方提交各类重大和突发事件处理汇报。
9、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0、加强聘用人员审查,强化职员保密意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
11、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而造成甲方物业、设备及其它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做出对应赔偿。
12、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必需从协议终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设备、钥匙等资料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对物业管理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1、制订物业管剪发展计划,有计划、有检验,业主满意率达 %以上。
2、有效投诉率低于 %。
3、有效投诉处理率达 %。
4、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 %以上。
5、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
6、环境卫生、消杀率为 %。
7、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8、消防管理符正当律、法规要求。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元/年(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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