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S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汇编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定义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五、内容与要求1、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区职业健康监管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2、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3、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部门必须在最段时间内向职业病责任部门汇报情况。说明事情发生的经过,造成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4、公司应当按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素质,减少职业病危害,根
3、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危害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职工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职工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与职工培训工作同步实施。二、公司通过企业宣传媒介、职工会议、基层单位安全学习活动等多种形式,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健康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提高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总体素质。三、公司各级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必须接受接受上级相应培训单位组织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具备与自身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四、对新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由公司综合部按照职工培训计划,
4、作为职工年度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其培训流程按照职工安全培训管理系列制度同步进行,其培训学时上岗前职工不低于4学时,在岗职工每年不低于2个学时。五、职业危害防治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2、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规定、制度;3、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本行业、本工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基本知识(职业卫生常识);4、职业危害典型事故案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一、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
5、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三、凡在公司内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使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部门或者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定。四、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
6、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五、公司应当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1)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 (2)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3)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 六、公司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档案管理:(1)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2)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七、公司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
7、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八、公司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九、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一、目的为提高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相关因素的识别能力,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确保其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以达到控制职业病
8、危害风险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生产车间。三、引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四、职责1、安全监督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检测工作。2、相关部门及各个生产车间配合检测工作。五、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方法1、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使用的物品(如原材料、辅料、中间品、半成品、成品等)的性质来识别有害成分。2、根据生产机器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成分进行识别。3、通过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来识别。4、查阅文献资料、类比同行业进行识别
9、。六、识别后的处理1、检查识别出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向职业安全管理部门申报,如未申报应及时申报或补充申报,并保留申报回执。2、发现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申请逐步替代现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七、检测1、检测项目的确定(1)参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根据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检测项目。(2)检测项目经所委托的检测机构现场调查确认。2、检测机构的确定应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及检测。3、检测周期的确定(1)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要求,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每
10、年至少检测一次。(2)对检测结果有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下,必须按卫生监督部门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直至检测合格为止。4、检测结果的记录、报告和公示(1)综合部应建立检测结果档案。(2)每次检测结果应及时上报所在地职业安全行政管理部门。(3)每次检测结果应及时公示,公示地点为检测点及人员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如食堂),公示内容包括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职业接触限值、评价等。5、检测费用列入安全措施职经费开支。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
11、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四、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
12、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五、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安全监督办公室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申请建设项目当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全主管部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七、安全监督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八、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
13、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安全监督办公室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二、 适用范围在公司在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和
14、工作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三、管理职责综合部是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部门。四、管理内容与要求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归档范围: (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2)健康监护档案册。(3)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4)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5)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6)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7)丛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2、职业病诊断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2)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15、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4)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5)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3、档案日常管理(1)职业卫生健康档案须现成专人进行管理;(2)档案资料一经取得须立即进行存档保管;(3)档案资料须保存在适当地点,以免档案损坏;(4)档案资料借阅须经安全监察部部长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5)档案资料人借阅时不得卷折、损坏,归还时须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存档。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一、 为了规范我单位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即使有效地控制职业危害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定。二、 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的严重程度,
16、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三、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一般危害事故应于2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安全主管部报告,特大和重大危害事故立即向综合部、安全监督办公室报告。四、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的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六、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公司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1)停止导致职
17、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4)对遭受或者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监督生产部门,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7)落实安全监督生产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七、对够不成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事故,工作人员应及时向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职业安全管理部门应详细记录,即使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处理。八、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18、资料要妥善保管。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职责1、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2、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3、综合部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4、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并防止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5、各车间负责配合综合部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
19、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6、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五、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六、工作要求1、培训综合部,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2、应急救援(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3、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1
20、)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车间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七、监督与处罚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2、安全监督办公室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3、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降职处分。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一、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
21、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并结合本工时生产工艺及实际情况,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二、接触粉尘危害岗位操作规程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4、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5、作业人员要在班中时
22、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6、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7、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8、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三、接触噪音危害岗位操作规程。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4、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
23、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5、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定义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工
24、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五、内容与要求1、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区职业健康监管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2、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3、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部门必须在最段时间内向职业病责任部门汇报情况。说明事情发生的经过,造成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4、公司应当按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规范本
25、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素质,减少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危害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职工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职工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与职工培训工作同步实施。二、公司通过企业宣传媒介、职工会议、基层单位安全学习活动等多种形式,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健康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提高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总体素质。三、公司各级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必须接受接受上级相应培训单位组织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具备与自身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
26、资格证书。四、对新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由公司综合部按照职工培训计划,作为职工年度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其培训流程按照职工安全培训管理系列制度同步进行,其培训学时上岗前职工不低于4学时,在岗职工每年不低于2个学时。五、职业危害防治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2、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规定、制度;3、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本行业、本工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基本知识(职业卫生常识);4、职业危害典型事故案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一、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
27、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三、凡在公司内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使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
28、部门或者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定。四、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五、公司应当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1)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 (2)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3)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 六、公司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档案管理:(1)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2)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七、公
29、司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八、公司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九、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一、目的为提高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相关因素的识别能力,有效控制
3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确保其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以达到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生产车间。三、引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四、职责1、安全监督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检测工作。2、相关部门及各个生产车间配合检测工作。五、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方法1、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使用的物品(如原材料、辅料、中间品、半成品、成品等)的性质来识别有害成分。2、根据生产机器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成分进行识别。3、通过委托职业卫生技
31、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来识别。4、查阅文献资料、类比同行业进行识别。六、识别后的处理1、检查识别出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向职业安全管理部门申报,如未申报应及时申报或补充申报,并保留申报回执。2、发现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申请逐步替代现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七、检测1、检测项目的确定(1)参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根据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检测项目。(2)检测项目经所委托的检测机构现场调查确认。2、检测机构的确定应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及检测。3、检测周
32、期的确定(1)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要求,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2)对检测结果有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下,必须按卫生监督部门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直至检测合格为止。4、检测结果的记录、报告和公示(1)综合部应建立检测结果档案。(2)每次检测结果应及时上报所在地职业安全行政管理部门。(3)每次检测结果应及时公示,公示地点为检测点及人员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如食堂),公示内容包括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职业接触限值、评价等。5、检测费用列入安全措施职经费开支。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
33、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查,
34、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四、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五、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安全监督办公室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申请建设项目当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全主管部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七、安全监督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
35、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八、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安全监督办公室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三、 目的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
36、档案管理制度。四、 适用范围在公司在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三、管理职责综合部是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部门。四、管理内容与要求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归档范围: (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2)健康监护档案册。(3)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4)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5)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6)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7)丛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2、职业病诊断档案档
37、案内容应当包括:(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2)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4)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5)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3、档案日常管理(1)职业卫生健康档案须现成专人进行管理;(2)档案资料一经取得须立即进行存档保管;(3)档案资料须保存在适当地点,以免档案损坏;(4)档案资料借阅须经安全监察部部长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5)档案资料人借阅时不得卷折、损坏,归还时须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存档。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三、 为了规范我单位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即使有效地控制职业危害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
38、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定。四、 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的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三、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一般危害事故应于2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安全主管部报告,特大和重大危害事故立即向综合部、安全监督办公室报告。四、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的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
39、报。六、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公司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4)对遭受或者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监督生产部门,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7)落实安全监督生产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七、对够不成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事故,工作人员应及时向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职业安全管
40、理部门应详细记录,即使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处理。八、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要妥善保管。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职责1、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2、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3、综合部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4、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并防止工作,
41、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5、各车间负责配合综合部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6、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五、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六、工作要求1、培训综合部,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2、应急救援(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
42、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3、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车间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七、监督与处罚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2、安全监督办公室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3、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
43、降职处分。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一、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并结合本工时生产工艺及实际情况,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二、接触粉尘危害岗位操作规程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4、作业人员
44、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5、作业人员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6、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7、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8、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三、接触噪音危害岗位操作规程。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
45、、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4、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5、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目 录1 总 论11.1 项目概况11.2 建设单位概况31.3 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31.4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41.5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41.6 可行性研究范围51.7 结论与建议62 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92.1 项目区基本状况92.2 项目背景112.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13 市场分析143.1 物流园区的发展概况143.2 市场供求现状163.3 目标市场定位173
46、.4 市场竞争力分析174 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194.1 选址原则194.2 项目选址194.3 场址所在位置现状194.4 建设条件205 主要功能和建设规模225.1 主要功能225.2 建设规模及内容266 工程建设方案276.1 设计依据276.2 物流空间布局的要求276.3 空间布局原则286.4 总体布局296.5 工程建设方案306.6 给水工程336.7 排水工程356.8 电力工程386.9 供热工程466.10 电讯工程477 工艺技术和设备方案517.1 物流技术方案517.2 制冷工艺技术方案678 节能方案分析738.1 节能依据738.2 能耗指标分析738.3 主要耗能指标计算748.4 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769环境影响评价839.1 设计依据839.2 环境影响评价应坚持的原则839.3项目位置环境现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