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用餐须知 职工食堂是职工用餐场所,凡进入本食堂用餐的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 1、食堂内部餐具一律不得外带,就餐请自备餐具。 2、食堂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07:30-08:30 中餐:12:00-13:00 晚餐:17:00-18:00 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推迟用餐以负责人通知为准。 3、就餐者就餐时必须先洗手,以免污染其他餐具。 4、就餐者打饭、打菜必须排队、不准插队、不准一人打多份。 5、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勺不得故意发出敲击声,不准饮酒。 6、用餐完毕须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桶内,餐具放入回收处。如发现私自带走或者故意损坏餐具者,按餐具价格两倍赔偿。 7、力行节约,适量打饭菜,减少剩菜剩饭。 8、餐厅内不可乱丢果皮、纸屑。 9、非食堂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