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完整word)连云港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连云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一、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规划适用范围 2
四、规划期 2
第二章 现状与形势 3
一、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 3
二、形势与要求 6
第三章 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 8
一、指导思想 8
二、基本原则 8
三、规划目标 10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3
一、基础地质调查 13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4
三、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重大项目 14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6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6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 17
三、矿山准入 17
四、矿业结构调整 19
五、开采总量与矿山数量调控 19
六、主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21
七、绿色矿山建设 21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22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22
二、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 22
三、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 23
第七章 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及监督管理 24
一、勘查规划区块与管理 24
二、开采规划区块与管理 25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8
一、转变矿产资源管理方式 28
二、完善规划实施考核与审查制度 28
三、健全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29
四、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 29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29
第九章 附则 31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落实《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和《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加强对连云港市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着力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促进矿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连云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3、《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
4、《江苏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5、《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6、《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
7、《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
8、《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9、《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10、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11、《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2、《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13、《连云港市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划定方案》;
14、《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6年)》。
三、规划适用范围
规划是指导连云港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宏观调控和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手段;是所辖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四、规划期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
·2·
第二章 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
(一)矿产资源特征
1、矿产资源特征
截止2015年,连云港市共发现矿种49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2种,查明矿产地25处。其中勘查程度达到详查以上的12处,达到普查的13处。水晶和地热资源闻名省内外;蛇纹石、磷、云母、蛭石、大理石、石榴红宝石和榴辉岩系列矿产(金红石、绿辉石、石榴子石)储量居全省第一;蓝晶石、硅石居全省第二;花岗石、瓷石、玄武岩具有区域优势。
2、资源保证程度
蛇纹石、脉石英、榴辉岩系列矿产(石榴子石、绿辉石)、花岗岩等非金属矿产保证程度较高;磷、金红石、大理石、矿泉水等矿产能满足市场需要;蛭石、云母、蓝晶石等矿产保证程度低;水晶面临资源枯竭的局面;金、铁、铜等金属矿产贫乏.
3、矿产资源潜力
金红石、榴子石找矿潜力较大;铁、金、铁、钼等矿产具有一定的成矿远景。磷矿深部仍具有良好的资源潜力;地热资源成矿条件较好.
(二)地质勘查工作进展
完成了江苏沿海地区综合地质调查及其子项目—连云港市重要港口区地质环境调查评价,查明了沿海地质环境条件,完成了地下水应急水源地、地热、滩涂等调查,对重大资源环境和灾害难题进行了调查评价,为连云港二期航道立项、海域监管和沿海地面沉降监测预警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为工作成果转化应用打下基础.
完成了连云港市露采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全面掌握了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展.建立了地质灾害监测网系统,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得到提高。申报成功赣榆夹谷山省级地质公园,为抗日山风景区增添新的旅游资源。
完成了连云港地区铜铅锌金磷矿资源潜力评价。缓解了以铁、铜、铅锌、金、磷等国家紧缺资源勘查后备选区紧缺问题。完成了新沂—东海地区金多金属矿调查评价,为浅覆盖区找矿积累经验.
完成了太和磷矿、锦屏磷矿、新浦磷矿(接替资源)深部及外围的资源调查与勘查工作,促进深部找矿工作突破,增加了资源储备。
完成了东海廖塘、赣榆石桥等地区的石榴子石矿的详查工作,查明了石榴子石及伴生矿金红石、绿辉石的资源储量。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2015年,全市开发利用的矿产15种,包括熔剂用蛇纹岩、磷矿、钛矿、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玄武岩、片麻岩、饰面用大理岩、冶金用白云岩、陶瓷用砂岩、石榴子石、砖瓦用粘土、建筑用页岩、砖瓦用页岩、矿泉水、地热。
2015年,全市共有矿山企业52家,矿石年开采总量为2970。11万吨,矿业工业总产值为28456。07万元.
2、资源利用与管理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类分区管理得到严格实施,禁采区内采石企业全部关停。划定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28个,保护区面积共计143.00平方千米,占域内山体面积的38。44%,有效的保护山体资源。
3、矿业权设置与交易市场建设
编制了连云港市矿业权设置方案和连云港市高风险矿种矿业权设置方案。严格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和《江苏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所有二、三类矿产资源,一律进入矿业权交易市场,采取公开招拍挂出让方式进行公平、公正、公开交易。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绿色矿山建设
建立了较完善的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机制,通过治理资金的不断投入,推进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据调查,截至2015年底,全市关闭露采矿山宕口156个,破坏和占用土地面积约1105万平方米。治理和正在治理的20个露采关闭矿山面积达196万平方米,已投入的治理投资近1。8亿元。
连云港新磷矿化有限责任公司新浦磷矿、江苏龙腾化工有限公司东海蛇纹石矿和江苏金正阳矿业有限公司三清阁大理石矿共3个矿山列入了全国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形势与要求
“十三五”是连云港市深入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全面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加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机遇期,连云港充分利用作为江苏省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核心区和先导区的区位优势,按照“一体两翼"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以港兴市、产业强市、城乡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绿色发展五大战略,明确创建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的定位,为全市转型升级和开放发展拓展新空间,也对地质矿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需要稳步推进区域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等基础性地质工作,强化基础地质调查成果转化应用。
随着全省矿产勘查重点向苏北转移战略实施,今后几年或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央财政及省财政用于矿产勘查资金的投入比重也将越来越多的落实到苏北地区的矿产勘查中,连云港市作为苏北重要的成矿区,具有广阔的找矿空间和良好的找矿前景。
随着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连云港盛虹炼化一体化工程、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和连云港新机场和连徐、连淮铁路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程相继开工,需要大量的建筑石料进行圩区填埋、筑基。需求量的大幅度增加,必定要扩大建筑石料的开采量,稳定矿产资源供给能力,才能保障重大工程项目的如期建设。另外,加强对丰富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减轻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减少利用传统能源造成的污染。
连云港市在港产城融合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的局面,迫切需要地质工作提供全新的技术服务。只有突破传统地质工作框架,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推进“矿地融合”,才能提升地质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积极推动地热、水晶等优势特色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需要全面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的历史遗留关闭矿山,构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共同责任机制和多渠道投入机制。
第三章 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围绕江苏“两聚一高”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发展目标,充分利用连云港作为江苏省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核心区和先导区的区位优势,落实 “一体两翼"和“五大战略"发展战略要求,以增强资源保障能力、环境保护能力和地质工作服务功能为目标,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主线,坚守规划红线,强化空间管控,严格开发准入;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和地质工作服务,促进建设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则
1、注重生态建设,开发保护并重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结合生态红线规划和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方案等法规,合理部署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项目,积极有序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和普及绿色矿业,实现社会、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
2、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运作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健全矿业权市场体系,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力度,控制开采总量和矿山数量。重点抓好矿山合理布局、矿业结构调整和资源开发与矿业后续加工产业链紧密衔接,建立政府管理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
3、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地区特色
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与连云港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矿业政策、发展目标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市情、矿情.根据连云港矿产资源分布特点、资源状况和地区经济布局,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矿业经济。
4、注重矿地融合,稳步有序推进
注重矿地统筹,推动矿地融合。科学部署和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为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山体资源保护、重大工程建设等提供依据.
5、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手段
建立适合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创新体系,加强地质找矿、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创新管理,推动地质矿产工作全面深入的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能力稳步提高,分区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矿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矿山布局更趋合理,推进构建矿地融合新格局;地质勘查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和延伸,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得以提高;矿石开采总量、矿山数量有效控制;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级及省级绿色矿山建设推广实施,生态矿业取得重大进展。
(二)近期目标
1、基础地质调查目标
在南部地区部署包括板浦镇、同兴街、吴集、灌云县共4个图幅的1:50000区域地质调查项目,调查区面积共计1502.58平方千米。查明区内第四系地层空间三维地质结构,研究第四纪地质环境演化。
开展连云港城市地质调查工作。查明城市基础地质环境条件及地下空间利用,综合评价城市发展的资源保障和环境承载力。
建设赣榆夹谷山省级地质公园,申报秦山岛海洋公园.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旅游产品,开拓矿业发展新途径。
2、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完成磷矿、金红石矿、石榴子石、金、铜多金属矿、高纯硅等主要矿产资源资源潜力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利用情况调查及矿业权核查;新增加可供进一步工作的矿产地2~3处。
3、矿产开采总量与矿山数量调控目标
通过矿产资源整合,到2020年全市矿山数量维持在45家左右,全市年开采矿石总量控制在4150万吨之内。
4、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到2020年,3家国家级试点绿色矿山建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毛北金红石矿、石桥石榴子石矿2家矿山按省级绿色矿山要求进行建设.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
在采矿山实现边开采边治理,矿山闭坑时治理完毕;到2020年,全市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40%;重要矿产开采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90%;关闭砖瓦用粘土矿山土地复垦率70%。
矿山企业的污染排放达到国家和市有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专栏1 主要规划指标
类型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指标属性
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
基础地质调查工作覆盖率
%
23
预期性
综合性环境地质调查工作覆盖率
%
20
预期性
重要矿产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个
≥2
预期性
新增资源储量
金红石
矿石万吨
500
预期性
石榴子石
矿石万吨
400
石墨
矿石万吨
6
磷
矿石万吨
100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矿业经济
矿业产值(年度指标)
亿元
5
预期性
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开采总量(年度指标)
万吨
≤4150
约束性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矿山数量(年度指标)
个
≤45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不含粘土、水气类矿山)
%
≥80
约束性
重要矿产开采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
≥90
约束性
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比例
(不含砂石、粘土、水气类矿山)
%
50
约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
(关闭露采矿山)
%
40
约束性
关闭砖瓦粘土矿区土地复垦率
%
70
约束性
(三)远期展望
地质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地质找矿取得新成果,矿地融合格局基本形成;矿业空间布局更趋合理,矿山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矿山呈现全新面貌;地质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基础地质调查
在市域南部地区开展并完成4个图幅的1:50000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完成地质调查面积1760平方千米(其中连云港市域内面积为1503 平方千米)。查明区内第四系地层空间三维地质结构,研究第四纪地质环境演化,探索第四纪海侵作用对岩相古地理的影响;研究区域地壳稳定性,为江苏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提供基础成果资料。
开展连云港市城市地质调查,查明城市基础地质环境条件和可利用地下空间,摸清城市地质资源家底,关注重大地质环境问题,开展城市地质环境问题调查与监测预警;建立城市地质信息数据库与三维可视化数据管理综合地质信息平台,综合评价城市发展的资源保障和环境承载力;为城市主体功能区划、“三线”合理划定等提出对策建议.
开展夹谷山省级地质公园建设,系统地保护夹谷山地区重要的地质遗迹资源以及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建成融科普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地方文化、休闲旅游、观光农业于一体的综合性地质公园,拓宽旅游市场。
开展秦山岛地质遗迹调查,全面掌握该区域地质遗迹现状和可供开发的潜力,为更好的保护地质遗迹提供依据,为建设海洋地质公园奠定基础.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重点开展郯庐断裂带东侧及苏鲁造山带等区域矿产地质调查评价,改进浅覆盖区地质工作程度相对较低的状况。通过1∶50000比例尺的矿产地质测量、中小比例尺物化探测量,以及对区内已知矿床、矿(化)点的调查研究,分析区域成矿地质背景与成矿地质条件,发现新的矿化线索和矿(化)点、物化探异常,为成矿规律研究、成矿远景区及找矿靶区圈定提供地质资料依据,解决矿产勘查后备选区问题。以铁、铜、金、磷、高纯硅等急需矿产为对象,部署2个调查评价区。开展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工作,力争发现新的找矿靶区1~2处左右.
(二)矿产资源勘查
根据重要矿种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成果,通过综合分析成矿远景区成矿地质条件及成矿要素、物化探异常特征,规划部署固体矿产重点勘查区.主要开展铁、铜、金、磷、高纯硅等重要矿种的勘查工作,优先安排铁、铜、金等重点矿种的勘查,力争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2处。
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地热勘查工作,推动环保新能源的开发。
三、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重大项目
按照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求,以金、铁等国家急需矿产及金红石矿、磷矿等连云港市的优势矿产与高纯硅等新兴原材料为重点调查和勘查矿种,加强重要成矿远景区带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工作力度,确定找矿勘查靶区,力争实现找矿突破。
部署3项基础地质调查和2项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共5个重点项目。分别为连云港南部地区1:50000区域地质调查、连云港市城市地质调查、秦山岛地区地质遗迹调查、东海地区金、金红石远景调查以及连云港市磷矿、高纯硅调查。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为充分利用连云港国际性港口优势和“一带一路”先导区的区位优势,大力开拓国际、国内矿产品市场,根据连云港市矿产资源的分布与赋存特点、矿业布局、区位优势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的原则,合理部署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东海蛇纹石矿产业区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已有加工设备为基础,以先进技术为手段,以矿产品市场为导向,建设以精矿粉、化肥为主的系列产品开发的产业基地.
2、东海县温泉产业区 传承悠久的温泉文化,构建集洗、疗、游、渔、殖、暖等一条龙的规模化产业链.建设温泉产业园区,建成特色温泉小镇,形成更为完善的地热开发矿业经济模式。
3、东海县硅资源产业区 发挥中国水晶城的集散中心功能,利用中国东海水晶节文化资源,实施东海水晶品牌战略,打造国际水晶市场.巩固东海县硅资源深加工支柱产业, 培育壮大硅资源深加工科技型企业,建设东海县硅资源产业园区.
4、赣榆大理岩、花岗岩石材产业区 充分利用赣榆班庄地区丰富的大理石、花岗岩优势资源,加工出种类多、质量高、竞争力强的石材产品,打造大理岩、花岗岩板材重点加工区,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建材矿业。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
(一)禁止开采区(简称禁采区)
根据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成果,结合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方案,本规划对第二轮规划划定的禁采区进行局部调整,划定23个开山采石禁采区、2条开山采石禁采带,其中禁采区面积共278。99平方千米。
(二)限制开采区(简称限采区)
禁采区外为露天开采矿产限采区。在露天开采矿产限采区内设立采矿权,进行开采活动,要严格执行矿山准入和开发利用相关要求.
(三)保护矿区
东海县李埝乡灰山瓷石矿、东海县后林瞳石榴红宝石矿、东海县蒋庄金红石砂矿、东海县埠后村蛭石矿和赣榆区范庄瓷石矿共5处大中型及重要小型矿产地列为保护矿区。
三、矿山准入
(一)资格准入
严格按照国家矿业权出让规定出让采矿权,保护正当合法竞争。参与采矿权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具有相应资质并符合相关条件,严格限制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失信纪录的采矿权申请人参与交易活动。外商投资企业应遵循《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从事相应的采选活动。
(二)空间准入
遵循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对采矿活动的差别化管控要求。禁止在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从事采矿活动。
开山采石禁采区内不得新设露天开采建筑石料及其他矿产资源采矿权。限采区内新设矿山的矿山建设和开采活动必须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能设置一个采矿权。采矿权人必须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等。
(三)规模准入
对规划开采矿种制定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条件,不符合规模准入条件的不得建设开采,原则上相应矿种在采小型矿山到期后不得延续开采。
(四)资源利用技术准入
禁止采用落后的、破坏和浪费资源的开采和选矿淘汰技术,严格执行国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和江苏省《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目录》。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矿山企业应加大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
四、矿业结构调整
(一)提高开采规模
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鼓励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淘汰技术落后、环境问题突出、安全无保障的矿山。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规划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开采规模又达不到本规划限定的最低开采规模的矿山,要限期整改,走规模化、集约化之路。
(二)优化产品结构
加快发展矿产品深加工产业,提高蛇纹石、大理石、水晶等矿产深加工水平。
研究和应用金红石、石榴子石矿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的先进技术;鼓励和开展地热新能源的研发工作,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排目的.
五、开采总量与矿山数量调控
按照“有序有偿、结构优化、集约高效"要求,实行矿石开采总量与矿山数量的调控,保持矿产资源开采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促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有序健康发展。
专栏2 主要矿产开采总量调控指标
序号
矿种
单位
2015年
2020年
1
金红石
万吨
0
30
2
熔剂用蛇纹岩
万吨
33。317
50
3
石榴子石
万吨
0
40
4
饰面用大理岩
万吨
67。25
70
5
冶金用白云岩
万吨
13。17
15
6
地热
万吨
6。75
20
8
矿泉水
万吨
0。68
5
9
建筑石料
万吨
2790。38
3850
10
砖瓦用页岩
万吨
11.73
15
11
建筑用页岩
万吨
9.71
10
12
砖瓦用粘土
万吨
26。804
35
13
陶瓷用砂岩
万吨
0
10
合计
万吨
2970。111
4150
专栏3 主要矿产矿山数量调控指标
序号
矿种
矿山数量
2015年
2020年
1
金红石
个
1
2
2
磷矿
个
3
0
3
熔剂用蛇纹岩
个
2
1
4
石榴子石
个
1
3
5
饰面用大理岩
个
1
1
6
冶金用白云岩
个
1
1
7
地热
个
1
6
8
矿泉水
个
3
5
9
建筑石料
个
20
15
10
砖瓦用粘土
个
17
8
11
砖瓦用页岩
个
1
2
12
陶瓷用砂岩
个
1
1
合计
个
52
45
专栏4 各区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标
序号
行政区
2015年
2020年
矿山总数
年开采量
矿山总数
年开采量
(个)
(万吨)
(个)
(万吨)
1
海州区
5
12
5
500
2
连云区
2
649
2
500
3
赣榆区
8
646
11
1100
4
东海县
20
1603
17
1300
5
灌云县
17
60
10
750
总计
52
2970
45
4150
六、主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树立高效、绿色、安全、环保的矿业发展理念,鼓励推广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模式,提高全市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以东海蛇纹石矿、三清阁大理石矿为典型矿山,通过矿产资源综合开采、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加强对尾矿综合利用技术手段的科学研究,达到节约矿产资源的目的。对于建筑石料矿山,拓宽对废土、废渣的利用途径,鼓励废土、废渣全部用于滩涂、圩区填埋.加强对大理石矿废石、废渣综合利用。
七、绿色矿山建设
江苏龙腾化工有限公司东海蛇纹石矿、江苏金正阳矿业有限公司赣榆县三清阁大理石矿和连云港新磷矿化有限责任公司新浦磷矿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
筹建中的连云港金红矿业有限公司毛北金红石矿、赣榆石桥镇石榴子石矿按照省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绿色矿山建设。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矿地统筹管理要求,加强新建和在采矿山管理,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加强矿山开采的事中监管,确保“三方案"严格执行,确保矿山生产符合科学开采、环保优先的要求,做到边开采边治理。
全面查清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及时把握矿山地质环境新动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
加强对三清阁大理石矿、东海县蛇纹石矿等露采矿山矿石加工区的粉尘污染治理力度,降低对矿区周边空气的影响程度;重视对地下开采矿山的采空塌陷区监测与防治,对已造成地质灾害的及时治理,减少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带来的损失。
二、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
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遵循“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创新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集体土地流传利用等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修复。围绕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部署全市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改善和重建矿区生态环境.
根据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划定13个重点治理区,治理面积合计2.51平方千米,预计投入治理经费1.5亿元(专栏5).
三、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
全市划定关闭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18个。主要分布于连云港市区的云台山风景区、锦屏山风景区、赣榆区西部山区以及东海县安峰山、房山、平明山等地,少量分布于灌云县。
专栏5 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任务表
序号
所在行政区
治理区面积
(平方千米)
土地复垦面积
(平方千米)
治理工程
(个)
预计治理经费
(万元)
1
连云区
0.47
0。27
5
3500
海州区
0。52
0.23
2
3000
2
赣榆区
0。70
0。64
6
3500
3
东海县
0。62
0。49
3
3500
4
灌云县
0.20
0。13
2
1500
合计
2.51
1。76
18
15000
第七章 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及监督管理
一、勘查规划区块与管理
(一)勘查规划区块划分
对于铁、金、铜、磷等已完成资源潜力评价的矿种,潜力评价研究在区域成矿地质环境、成矿地质特征、物化遥重砂异常等综合研究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矿种的最小预测区,本规划根据最小预测区的空间展布而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对于金红石、石榴子石、脉石英、石墨、蓝晶石等矿种,根据其赋矿地层、含矿建造、控矿断裂等成矿地质相关信息以及以往地质勘查工作成果资料,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进行勘查区块的划定。
对于地热及矿泉水等矿种,根据地质勘查工作成果资料,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进行勘查区块的划定.
全市共划定78个勘查规划区块,具体勘查矿种及勘查规划区块见专栏6。
专栏6 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基本情况表
序号
规划勘查矿种
已设探矿权保留区块(个)
空白区新设区块(个)
合计
1
铜
2
2
2
金
3
15
18
3
铁
3
3
4
钼
1
1
2
5
磷
1
5
6
6
金红石
2
2
7
石榴子石
4
10
14
8
蓝晶石
1
1
9
石墨
1
1
10
脉石英
1
1
11
地热
1
20
21
12
矿泉水
7
7
合计
12
66
78
(二)勘查规划区块的管理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预审制度,切实履行对矿产资源勘查行政管理职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于任何可能导致环境破坏的矿业活动都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开采规划区块与管理
(一)开采规划区块划分
依据连云港地区资源赋存条件、自然地理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地质工作程度、经济技术条件等,划定91个开采规划区块。具体开采矿种及开采规划区块见专栏7。
专栏7 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基本情况表
序号
规划开采矿种
已设采矿
权保留
(个)
空白区
新设
(个)
探矿权
转采矿权
(个)
已设采矿权调整
(个)
合计
1
磷矿
3
3
2
金红石
1
1
2
3
石榴子石
1
4
5
4
饰面用大理岩
1
1
5
冶金用白云岩
1
1
6
熔剂用蛇纹岩
1
1
1
3
7
地热
1
2
3
8
矿泉水
2
2
4
9
建筑用花岗岩
5
9
2
16
10
建筑用玄武岩
4
2
6
11
建筑用页岩
1
1
12
建筑用砂岩
1
1
13
片麻岩
3
28
31
14
砖瓦用页岩
1
2
3
15
砖瓦用粘土
10
10
16
陶瓷土
1
1
合计
33
45
9
4
91
(二)开采规划区块的管理
1、完善矿业权出让机制
根据部省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和《江苏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苏国土资规发[2011]3号)等法规要求,规范适应本地的矿业权交易规程,所有采矿权交易都由矿业权交易中心严格按照交易规则的要求,采取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出让。
2、严格矿业权准入条件
在开采空间、矿山规模、开采方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要求凡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省、市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矿山储量规模,生产建设规模和采选矿方法的选取,做到保护节约利用矿产资源,限制并逐步淘汰落后的、破坏和浪费资源的开采方法,坚决取缔无安全保障的开采方式。
3、严格矿业权审批制度
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综合考虑审批项目对生态环境,周边居民,社会安定,军事设施等造成的影响.采矿权申请人应事先争得到军事设施保护、规划、林业、环保、安监等部门的同意后,方可予以办理相关开采手续。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转变矿产资源管理方式
围绕“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的工作总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推行综合执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减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探索地质矿产管理新机制,构建“矿地融合”的地质工作新模式。改革矿业权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要件,优化审查程序。创新矿产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矿山企业综合高效利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绿色矿山建设的长效机制、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强化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监管,实施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
二、完善规划实施考核与审查制度
明确各级政府和发改、经信、国土、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的职责,矿产资源规划的规划目标应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考核机制,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将规划中明确的开采总量、矿山数量与规模、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主要指标和任务纳入到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领导责任制,列入各级领导的业绩考核范畴。
三、健全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矿产资源规划的行为。创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方式,引入信用管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和矿业权人信用公示。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擅自进入规划禁止开采区、保护矿区进行开发的,要予以查处,责令改正,并进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严格的规划评估制度,为规划修改和调整提供依据。规划实施到一定时期,开展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价,总结规划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提出规划进一步实施的改进意见,提供需要对规划修改或调整的依据,提高规划实施效果。
四、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
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支持推广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争取国家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积极探索构建矿业废弃地复垦利用的新途径和新机制,按照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矿山企业、社会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按照国家标准,建立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国土资源“一张图”成果,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积权培养规划管理的专业人才,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九章 附则
1、《规划》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
2、《规划》由文本和规划图、附表组成,具有同等效力。
3、《规划》由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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