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呼图壁县青年渠首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2第三章 劳动合同4第四章 人事档案5第五章 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8第六章 考勤与休假11第七章 社保办理13第八章 奖惩条例13第九章 内部异动17第十章 离职与资遣18第十一章 建议与沟通19第十二章 附则2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文化,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除法规另有规定外),全体员工须遵照执行。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下属单位。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第一条 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
2、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员工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第二条 选聘和录用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第三条 招聘本着“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原则,降低、减少对外招聘费用。 第四条 应聘人员须向综合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综合部和用人部门联合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综合部安排和组织招聘面试考核工作。 第五条 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综合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第六条 面试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1)仪表、修
3、养、谈吐;2)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3)责任心和协作精神;4)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5)相关工作经验;6)素质测评;7)必要时增加笔试。 第七条 办理入职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英语级别证书、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4张,并亲笔填写员工登记表。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第八条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及时知会公司综合部,以确保应聘人员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4、第九条 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予以除名,并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 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综合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3、签订试用期合同。 第十一条 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均应从入职之日起试用,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对于技术、业务等比较特别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减少试用期时间。在此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
5、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第十二条 试用合格,可到综合部办理转正申请,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综合部。由综合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 领导批准通过后,办理相应的转正手续。第三章 劳动合同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是对本公司与本公司员工之间劳动关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的一种规范化的管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争议解决的管理。管理过程须体现公司人事政策并符合劳动法规定。 第二条 公司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效力,公司
6、员工亦应全面履行。 第三条 凡公司录用(含试用期、技术考核期)的员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相互约定的其它协议,并在合同中阐明。 第四条 劳动合同一定是公司与其当事人亲自签定,不得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五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聘用制,一般员工聘用期原则为一年,即: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也为一年。对重要的技术岗位员工聘期为三年。第四章 人事档案第一条 人事档案是员工的过去背景和现在情况的记录资料,所有员工均应建立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归综合部专门管理。 第二条 一般员工不得借阅他人的人事档案。部门主任或上级主管可以借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借阅其它平级部门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
7、条 人事档案借阅时均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阅时间为一天。 第四条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员工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作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员工个人资料保密。 第五条 员工人事档案中有下列事项变更,当事人须七天通知综合部: 1、地址和电话;2、婚姻状况;3、诞生子女;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第六条 员工人事档案应有内容:一、 招聘资料1、求职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复印件)3、职称证、岗位资格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 5、半年内有效的体检表6、劳动合同 7、原单位离职证明二、 录用资料1、试用期考核登记表2、考
8、核记录表3、奖励记录表4、违规记录表5、内部异动记录6、职称证、身份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的扫描件7、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保存职称的原件三、 离职资料1、辞职申请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2、员工业务交接清单3、员工行政交接清单4、工资结算单第七条 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一、 档案异动1、本人书面申请,说明本人具体情况;2、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综合部核实申请人情况,报总经理批准;3、综合部办理相关的异动手续。二、 档案保管1、存放档案材料的地方要能保持清洁、牢固的使用空间;2、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的工具和措施;3、定期检查档案的摆放位置及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 查阅人事档案1、除有下列情
9、形可以查阅人事档案外,一般不得查阅档案:调整工资、职称考核、调动工作、任免事项、政审、组织处理、晋升职称、入党、出国;2、查阅人事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内容应严加保密;3、不准在材料上圈划、涂改、销毁、撤消、拍照、复印等。4、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因特殊情况须外借时,应经总经理批准。四、 人事档案的转递1、市外人事档案,以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原则上禁止本人携带或平信邮寄;2、市内人事档案,由对方单位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提取。第五章 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第一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知及公告。第二条 工作规范: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2、员工除本职工作外,未经公
10、司总经理的授权和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布意见、消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3、不得违背组织原则,在背后对公司、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影响劳资关系。4、不得泄露公司保密的经营、活动内容和机密;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5、员工在工作期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待亲友或接待来宾参观。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6、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7、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办公用品、公司文件及复印件)出公司;不得损毁、拷贝、
11、转移公司商业、技术资料。8、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机房、档案室、仓库及其它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须向主管人员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开。9、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10、工作不得怠慢拖延,推诿扯皮;工作时间内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报纸,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要集思广益、积极协作,提高工作效率。11、不得在办公区吵闹、斗殴、搭讪攀谈、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聚众赌博、扰乱秩序。12、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的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处。第三条 行为准则:
12、1、仪表及衣着服饰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2、坚守工作岗位,工作需要外出或因其它情况需离开工作岗位,应向主管领导请假后,方可离开。3、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区的环境卫生,办公用品、设备、器件等摆放整齐。4、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简明。5、开展业务工作,尽量长话短说,不得长时间或多次占用公司电话,造成通讯不畅;不得拨打私人长话,一经发现,双倍处罚。6、工作时间内,不得躺卧休息、进餐吃东西、长期或多次访问与工作无关网站、以其它方式怠慢工作。7、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包括电脑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具、书籍资料、花木等,如在非正常情况下发现缺损,员工应如数赔偿。8、严禁私自使用公司复印机、传真机等公司资源
13、从事于工作无关的事宜。9、 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下班离开时及时关闭照明灯具、关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10、下班时间除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员工不得长时间滞留公司,不得无故留宿公司。第四条 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第五条 每个员工必须懂得只有努力工作,提高质量、效率,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劳资两利的目的。第六条 各级主管及各级部门、下属公司的负责人必须注意自身的涵养,领导员工提高工作热情和树立公司和个人形象,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七条 违反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纪;因违反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14、者,视情节轻重,将追索经济赔偿和行政处分,有涉嫌违法的,公司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 为体现公司整体形象,员工应按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行事,当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与本准则相违背或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未涉及到时,当事人应向综合部或公司领导咨询。第六章 考勤与休假第一条 公司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工作日出勤时间根据季节实施。 第二条 员工的考勤与处理。一、 迟到、早退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15分钟后到岗者为迟到。2、无故迟到或早退时间在30分钟-60分钟内,以缺勤半天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时间在60分钟以上,以缺勤1天处理。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签字除
15、外。二、 旷工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2、工作时间私自外出,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3、连续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4、 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5天或一年旷工达10天者,予以辞退,不予资遣。 第三条 员工除星期六、日休息外,法定假日有: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农历春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日。具体天数根据当地政策和公司情况另行通知。休假期间工资、津贴照常发放。 第四条 假期:一、 全国法定公休假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将在工作日补假,具体调整日期按实际情况处理;全国法定公休假为有薪公休假。 二、 婚假1、员工结婚可享受10天婚假,结婚双方不在一地
16、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2、再婚者不享受婚假。三、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给予7天的丧假,非直系亲属死亡给予3天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四、 产假 女员工生育,基本产假90天,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五、 公伤假员工因工作或执行公务受伤,可享受公伤假。公伤假工资津贴照常发放,医药费由社保机构支付,对超过规定医疗期仍未全癒的,按病假处理。第五条 公司副职领导向总经理请假;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审批;员工请假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3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审批。第六条 员工
17、请假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并填写请假单,依照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综合部请准,返岗时仍依照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也视同旷工论处。第七条 公司提倡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完成固定工作任务,超时完成固定工作而加班的,不再另计加班费。 第七章 社保办理第一条 公司依照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劳动保险,保障员工的利益。设立劳动保险项目有: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第二条 公司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的对象是公司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根据政府有关社会劳动保险的规定,年满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员工停
18、止办理社会劳动保险)。 第三条 缴纳保险费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由公司与员工共同承担,公司不承担试用期的社会劳动保险费用。 第四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办理员工的社会劳动保险事宜,每年年初将本公司人员新增、基数变更或停交等情况自行备案后,报总经理审批后送报社会劳动保险局。 第五条 投保基数和浮动额度的调整时间为社会保险局每年公布的时间统一调整。第八章 奖惩条例第一条 公司以行政和经济手段实施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激励员工的士气。第二条 公司根据奖励条件的程度给予计奖,奖励分为:1、即时性奖励:如通报表扬; 2、专项性奖励:如工作业绩奖、优秀员工奖、先进工作者奖; 3、具体细则和奖金额,根据实际情况
19、另行确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 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工作者; 2、拾金不昧;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 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3、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4、发现职责外的事故隐患,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未造成损失者; 5、年度内五次月度考核优秀; 6、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7、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8、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9
20、、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第五条 本公司根据惩罚条件的程序给予相应惩罚,惩罚的种类有: 1、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处罚: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以上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根据情形结合、挂钩。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罚款: 1、上班时躺卧休息、进餐吃东西、擅离职守、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对公司造成损失者,情节较轻微者; 3、不服从领导管理或指导,情节较轻微者。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嘻闹,防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违反
21、组织原则,在背后对公司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影响劳资关系; 4、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6、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改者; 7、专人使用操作的仪器、车辆、工具,非使用人在未经许可擅自操作者; 8、同等级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者之一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资遣: 1、严重失职,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擅离职守、怠慢工作、擅自变更工作方法或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假借职权贪污、营私舞弊、接受招待、回扣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4、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2、 5、保管不善、损失、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警告累计三次、记过二次者或严重违反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的; 9、无故连续旷工三日; 10、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1、伪造或利用公司印章者; 12、在工作时间干私人事物者; 13、故意泄露公司技术机密、商业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14、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5、对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者,除承担经济损失赔偿,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6、其它违反法令或规则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九条 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集体,由
23、所在部门提名并组织材料,经公司综合部调查核实,报总经理审批,给予授奖,并书面通知本人,记入本人档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第十条 对构成惩罚条件的,经公司综合部调查核实,报总经理审批,给予即时处理,书面通知本人,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第十一条 因员工本身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差又不构成惩罚者,工作不称职者,不属于惩罚范畴,按绩效考核管理执行。第九章 内部异动第一条 公司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经对员工考核后,将其调配适当的岗位工作。第二条 公司基于业务工作需要并充分考虑员工的适应性,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岗位,被调动者不得借故拖延或违抗。 第三条 员工接到异动通知书后,部门经理应于
24、五日内,一般员工应于三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岗位报到。异动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职务由原部门负责人指定适当人员代理。 第四条 异动员工跨部门异动,由综合部下达异动通知书。第十章 离职与资遣第一条 公司所称离职指公司与员工因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包括:辞职、自动离职、违纪辞退、非违纪辞退等。第二条 员工申请辞职,调离公司(合同到期不愿续签提前十五天通知公司)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本公司,公司在三十天以内(合同到期不愿续签十五天内)给予答复,批准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条 员工未经预先告知或规定答复期内在公司答复前擅自离职,视为自动离职。该员工应向公司交纳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预先告知赔偿
25、费,若致公司遭受损失的,依法追赔。 第四条 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解聘(非违纪辞退)员工,由综合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1、因公司倒闭或转让时; 2、因不可抗拒因素需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3、公司遇资产重组,产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术改造,重大业务和组织调整时; 4、劳动合同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第五条 如属上述情形解聘员工,员工在接到通知当日内办理业务交接手续。 第六条 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即时告之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资遣。 1、出现第八章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者; 2、合同期满公司不愿续签时并提前通知的; 3、试用期不合格者;
26、4、岗位要求提高后,培训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第七条 员工离职必须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必须把工作交接清楚,将其保管、使用的公司用品退还领取部门。第十一章 建议与沟通第一条 为了集思广益,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建立员工与公司的建议与沟通渠道,不断改进公司各项工作。 第二条 建议是指针对公司的工作、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在方式、方法和措施上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的意见; 第三条 本公司积极倡导和鼓励员工对工作业务范围内涉及完善管理或革新技术等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建设性意见。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和组织给予物资和精神上奖励。 第四条 公司员工对工作改善、管理改进、技术革新提出的合
27、理化建议和提案可以书面材料或上网形式投入公司建立的“合理化建议箱”。 第五条 经公司审定为有使用价值的建议和提案,由相关责任部门评估其可行性并确定接纳建议,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对提议人可给予表彰或适当奖励。 第六条 公司鼓励员工采用正规渠道口头、书面反应问题,反对背后议论。通过正规渠道反应的问题,都会得到及时的处理或口头、书面回复。 第七条 公司有相当宽广的沟通渠道,有任何问题,可按工作程序向员工所在部门领导、综合部或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第十二章 附则第一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依照有关制度和法规法令规定办理。 第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新疆北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 第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核准,自2012年11月1日公布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