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总则工程质量责任制总则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层层负责制,层层把关,各司其职。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理人员,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第二章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质量责任1、正确处理质量和效益的关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以质取胜的原则。凡从事本项目工程监理的一切活动和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范、监理程序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组织实施。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上级文件,不断提高业务平。3、组织经常性的质量检查,抓好典型。对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分析原因,制定、落实纠正措施。4、组织召
2、开各种质量培训和会议。质量目标:顾客满意率100%;监理项目质量合格率100%;监理项目考核评分85分以上;员工培训率达到100%。第三章岗位质量责任制一、总监办质量管理职责1、根据国家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负责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有关规定;3、依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审查合同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案与施工工艺等;审查设计变更;施工中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交工验
3、收检查,并作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4、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协助上级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的抽检;5、负责主持重大工程技术方案的审定和重大技术修改方案的决策,决定采取重大工程技术和质量措施;6、要求各施工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其满足有关保证工程质量所需合理工期的要求,协调质量与进度的关系,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体系有效运行;7、建立健全监理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经常性地检查施工单位、驻地监理的质量记录资料,使其达到真实、规范、完整的要求。8、严格审查计量支付,质量不合格工程一律不予计量;二、总监理工程师质量职责1、组织、领导
4、项目监理人员贯彻有关的政策、法规、标准,对履行委托监理合同负全面责任,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全面工作;2、制定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岗位质量职责;3、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导,并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人员调配;4、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5、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中的工程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施工质检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质量的检查和控制工作;6、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检查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实际控制情况;8、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
5、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和对关键部位、重点工序的旁站监理;6、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和安全监理日记;7、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8、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
6、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取样送检,合格时予以鉴认;9、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10、确保每天对现场进行质量、安全工作的巡查。四、监理员质量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第四章质量控制本工程项目由于征
7、地动迁问题的影响,具有本年度施工工期紧、标准化施工要求高的建设特点,在质量控制中采取主动控制,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处理好工程质量缺陷,并采用安全有效的设备、仪器、材料和方法,用以质量控制工作。对工程进展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及预控方法,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实施事前预控、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方法。一、事前预控事先预控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进行的质量控制,它应贯穿于各施工期或各工程项目施工的时间进程中。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1)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技术说明;2)有关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3)设计
8、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资料;2、工程场地质量验收1)原始导线、水准点及引测控制点的复核验收;2)现场定位轴线及标高的测设、验收。3、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1)检查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是否到位;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3)审查其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资质。4)审查、督促建立和完善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协助承包单位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其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完善与提高其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4、工程所需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控制1)审核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出厂证明、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说明书,材料检验检测报告等;2)工程材料、制品使用前还需进行抽检或试验;3
9、)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及试验报告;4)对重要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和检验手段应实地考察;5)结构构件生产厂家,应检查其生产许可证,并考察生产工艺及质保体系;5、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1)重要的施工机械,应按技术说明书检查其相应的技术性能,审查操作人员的岗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2)施工中使用的仪器、量具、计算装置应有技术合格证;应完好、未超出校验周期;6、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1)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保证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基坑支护工程的应急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2)对承包单位提交的重点
10、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文件,如基坑支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等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3)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过程中防止出现当前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4)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质量控制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7、严把开工关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各项有关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签署开工报告。对已停工程,应有监理工程师的复工令始能复工。对于合同清单外及工程变更中的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提出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对其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二、事中控制事中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按分部分项
11、工程的特点根据工程质量监控的实际需要,对关键工序分别设置停止点和质量控制点;严格检查质量,每道工序的投入(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是否满足要求;因为工程项目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创造的,而不是靠检验出来的,为此,必须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把质量从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控制。工序质量控制方法如下:实测:采用检测、实验等手段进行质检;分析:对检验数据进行分析,掌握质量偏差所遵循的规律;判断:分析数据,判断该工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2、工序交接检查1)承包单位必须对各道工序进行自检评定,自检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2)工序检验意见由监理方参加检验人员签署,检验合格或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12、同时要求承包单位确保内业资料与施工同步进行,杜绝补资料的现象发生。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承包单位自检,检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单,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覆盖。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验收或不在验收单上签字,按合同处理。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监理手段1)旁站:施工过程监理人员对重点施工工序、重点部位实施旁站监理;2)测量:监理人员对完成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要返工;3)抽检试验:对各种原材料,监理人员按规定的额度,在现场进行抽样,封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4)严格
13、执行监理程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的项目不能开工,没有监理工程师的付款证书,承包单位不能得到工程付款。5)指定性文件:监理工程师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对任何事项发出书面指示,并督促承包单位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6)工地会议: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讨论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必要时邀请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参加。7)计算机辅助管理,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将所收集数据和文件资料输入电脑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措施。8)停止支付:如果施工前段时间的工程行为达不到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设计要求及工程合同文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9)会见承包单位:邀见承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出承包单位在工程
14、上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5、承包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要有质量监理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三、事后控制所谓事后控制,是指对完成施工过程形式的产品质量控制,它是围绕工程验收和工程质量的评定为中心进行的。1、中间及隐蔽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2、单位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方法组织验收;3、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4、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归档;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1)参与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分析;2)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3)协助建设单位批准处理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4)处理措施的检查;
15、5)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6、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的规定发布暂停施工令。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用有效措施,或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效果仍不能满足质量验评标准要求而继续作业;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5)擅自将工程转包;6)擅自让未经批准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质量已出现下降的征兆。7、严格执行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停工后的复工报告审批制度。8、质量技术鉴定: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定,由项目总监一人签署;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的原始凭证上
16、签署,最后由项目总监核签后才有效。四、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的处理在任何施工过程中,都难免有可能出现某些质量缺陷,如何及时消除质量问题是最终工程质量创优的关键。因此处理工程的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是质量监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必须重视工程质量缺陷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切实加强质量风险的分析及早制定对策措施,重视质量缺陷的处理,避免已发生事故进一步恶化和扩大。1、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首先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开工报告审批关。2、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单位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3、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单位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单位采取了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复工。4、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则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返工处理。5、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导致分项工程不合格或影响工程安全时,报总监或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6、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