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学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学生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将联系情况报告学校安管办,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三、晨检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便进行进一步排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治,并做好相应的表格填写. 四、告知家长学生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请假,说明病因. 五、班主任和安管办对边治疗边要求来校的学生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病愈后要查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或进行观察后才能进班。 六、学校卫生管理员要填写清楚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登记日志和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及病愈返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