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值班制度一、 传染病疫情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24小时值班制,无论正常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二、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负责:1、接听值班电话。同时做好电话详细记录。2、负责收集整理当日的疫情资料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材料。3、值班人24小时内必须上报或上报疫情卡片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资料,以便上级部门采取对应措施。三、值班人员负责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及院内各科室传染病疫情的收集、汇总、填卡、上传工作。同时指导相关机构及人员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四、疫情值班严格实行责任到人,如因玩忽职守,发生一例漏报、瞒报、误报、谎报,院办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相应处罚措施同时写出书面检查。凡情节严重造成传染病疫情流行及公共事件发生按传染病防治法或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