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小学晨、午检制度一、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学生晨检工作。二、晨、午检工作应由班主任负责。坚持每日晨、午检,防止患病学生或健康带菌(毒)者进入学校,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三、晨、午检时间为早晨、中午学生入校时间,地点在教室门入口处。四、晨、午检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摸:儿童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观察儿童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 (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童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校。五、晨、午检人员发现可疑者,应立即向校疫情报告员报告,校疫情报告员经过复检决定是否入校。六、晨、午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校,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八、晨、午检后,老师应将晨、午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并关注当日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通知家长带患儿去医院诊治。九、校长负责晨、午检记录的检查工作,每周检查一次,传染病流行期间,每天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