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整版)OEM厂家管理办法1、目的:本规定是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为规范委托OEM厂家的开拓规划、认定、产品规划、定单管理、生产质量控制、信息管理、驻厂管理、维修备件管理、产品验收入库发货、盘点及支付流程,保障委托OEM产品的产能和质量而制定的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的所有委托OEM冰箱产品。3、职责划分及权限:3.1 市场营销部:负责根据营销公司的需求计划及目前生产的产品产能、质量、价格综合平衡,进行产品规划,制定委托OEM厂家的开拓计划;负责委托OEM厂家的定单管理;负责产品发货等的信息管理;负责给物资部和委托OEM厂家下达备件采购订单;产品审负责产
2、品盘点、收尾和货款支付等活动。3。2 质量保证部: 负责委托OEM厂家的认定、生产质量控制、产品的验收入库;负责用户反馈信息的收集、反馈及督促受托OEM厂家整改。 3.3 计划财务部:负责受托OEM厂家货款的支付。4 工作流程:4.1 市场营销部根据营销公司的定单需求计划及目前公司和委托OEM厂家的产品规格、产能、质量、价格进行综合平衡,进行产品规划,收集OEM厂家信息,列出OEM厂家开拓计划。4。2 根据OEM厂家开拓计划,由市场营销部和质量保证部共同对OEM厂家进行认定,市场营销部负责OEM厂家产能、交货能力的认定,质量保证部负责OEM厂家质量保证能力的认定.。认定结束后由市场营销部与质量
3、保证部以委托OEM厂家审查单的形式共同出具审查报告。 4.3 审查合格后,先由质量保证部负责与受托OEM厂家签定质量协议书、产品审核制度、海信冰箱抽样检测大纲、海信冰箱质量缺陷等级表、技术质量协议、OEM驻厂代表工作职责管理、家用电冰箱外观检验标准等.然后再由市场营销部与受托OEM厂家签定冰箱合作生产协议书、合作产品品种、价格协议、合作产品OEM价格构成表、商标使用协议、商标印制授权委托书、售后备件协议书、备件包装技术要求等并确定产品价格。质量协议及附件如未签署,市场营销部不能给OEM厂家下定单。4.4 市场营销部根据营销公司定单需求每月十五号之前给委托OEM厂家下发下月上旬的定单,每月30号
4、前给委托OEM厂家下发下月定单.4.5 委托OEM厂家接到定单后,及时安排采购及生产,保证按期交货,并负责每天的定单完成情况及各型号库存情况于次日上午10:00前报我司OEM厂家驻厂代表及市场营销部各一份,由市场营销部监督执行到位。4。6 OEM驻厂代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并监控定单的完成情况,并按照双方确定的质量标准及要求监督把关,确保OEM产品的质量。4。7 市场营销部接到OEM厂家的产量及库存日报后立即传递到物流公司,由物流公司根据营销公司的发货计划安排发货。4.8 对于OEM产品需求的售后备件由市场营销部根据售后备件协议书、备件包装技术要求安排委托OEM厂家及时准备、发运到位。5
5、考核办法5。1 对于定单安排不及时延误发货或售后备件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市场营销部按照与委托OEM厂家签定的相关协议对其进行处罚.5。2 对于现场、市场发现的质量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质量保证部按照与委托OEM厂家签定的相关协议对其进行处罚。附件:附件一、质量协议书附件二、产品审核制度附件三、海信冰箱抽样检测大纲附件四、海信冰箱质量缺陷等级表附件五、技术质量协议附件六、OEM驻厂代表工作职责管理附件七、家用电冰箱外观检验标准附件八、冰箱合作生产协议书附件九、合作产品品种、价格协议附件十、合作产品OEM价格构成表附件十一、商标使用协议附件十二、商标印制授权委托书附件十三、售后备件协议书附件十四、备件包装技术要求附加说明:本办法由质量保证部提出。本办法由质量保证部起草并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04年8月15日起执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