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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园林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实施专项方案.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535819 上传时间:2024-05-3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3.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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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都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实行方案寿园绿发8号都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实行方案 为巩固我市都市绿化建设成果,提高都市绿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都市绿化精细化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公园、广场、游园、各类都市园林绿地及在建未交接绿化工程园林景观效果和管理水平,推动都市园林绿化智慧管理工作,改进都市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保护好我市来之不易绿化成果。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如下实行方案: 一、考核范畴 各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及道路绿化等我处直管园林绿地、苗圃、监管在建园林绿化工程及社会单位庭院及居住区绿化,按管辖范畴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管理考核对象 园林处所属科室及管理所 三、管理质量原则 1、树木管理 1.1单株生

2、长健壮、树形自然美观,主、侧枝分枝均匀、数量适当,内膛通风透光,片林、组团、林带整体组团双线(林冠线和林缘线)整洁。 1.2生长季节叶色正常,基本无卷叶、黄叶、焦叶,病虫危害限度不大于5%,无药害发生。 1.3枝干生长旺盛、主干主枝无杂生芽,无枯枝、病枝、残枝,无悬挂物。 1.4保存率达100%,缺株补植苗木与原苗木径级不超过10%。 1.5树穴整洁一致,土壤墒情良好,无杂草污物。 2、草坪管理 2.1坪地均匀,草根不裸露,杂草率5%,覆盖率达96%以上(大乔木或成片乔灌木覆盖区除外)。 2.2修剪及时,修剪高度51cm,无垃圾及堆放物。 2.3草坪空秃面积不超过1010平方厘米。 2.4草坪

3、叶色绿润,生长季节不枯黄,病害危害限度控制在1%如下,病虫害危害限度控制在3%如下。 2.5行人践踏小路及时补植,不适当补植可设立成踏步小路。 3、花卉管理 3.1全年更换花卉4次。 3.2花卉生长旺盛,无枯枝、残花(残花量5%),无缺株倒伏现象。 3.3图案清晰色彩鲜艳、繁茂,花期一致,覆盖率达90以上。 3.4无病虫危害。 3.5地内无污物,杂草率5%。 4、绿篱、模纹、球类及地被管理 4.1生长茂盛,枝条、枝叶茂密。 4.2修剪成型,造型流畅,完整无缺。 4.3无垃圾杂物,无病虫害。 4.4行人破坏绿篱按原有规格及时补植,并做定性修剪。 5、设施管理 5.1绿化设施(含绿地内边石、池壁、

4、平台、歩级)完好无损,维修及时。 5.2娱乐设施及其防护设施保持完好,损坏及时维修,并设立安全警示牌。 5.3廊架、座椅座凳、建筑小品、果皮箱等服务设施等设施卫生整洁,设施围栏无破损、无锈迹,无乱贴乱画现象。 6、环境卫生 6.1整洁卫生,园路平整,无坑洼、积土、积水、积雪等现象。 6.2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 6.3果皮箱干净整洁,无污垢,无垃圾外溢现象。 6.4厕所地面和墙面整洁卫生,座便器整洁,无污垢,无异味,无蚊蝇,定期焚烧去味香。 6.5厕所内洗手阀、冲厕阀门无损坏,损坏维修及时,按规定铺设防滑垫,定期冲洗和维护防滑垫,保持防滑垫整洁卫生。 7、整体观感 7.1绿地内无各类杂物、垃圾堆

5、放,无杂草、地面平整、边沟整洁一致,路肩草修边整洁、苗木长势良好,相对整洁,无干旱和病虫害危害症状,造型美观大方。 四、作业规范 1、树木管理 1.1树木存活完好。无死树、缺株。若有缺损,按同等品种、规格(或相近规格)、原则于十日内更换补植。 1.2树木生长旺盛。树干粗壮,有明显生长量,枝繁叶茂,无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 1.3合理修剪。依照不同树种生长习性科学修剪,适时进行抹芽、整形修剪;架构合理,疏密得当,整洁美观。对具备造型条件树种可进行恰当艺术造型修剪;及时清理过低下垂枝、枯枝、病枝、残枝;剪口平滑,留茬高度普通状况下不大于1cm,对于木质疏松树种

6、恰当增长留茬长度。 1.4基本无病虫害。依照不同季节、不同树种适时喷洒药物、病虫危害限度不大于5%,无药害发生。枝叶完整,基本无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流胶现象,地面无害虫粪屑,好叶率达95%。 1.5墒情良好,适时浇水。生长期内,依照不同树种、干旱限度适时开穴浇透水,雨季,做好绿地防洪排涝工作,雨后24小时内将绿地内积水排出,防止内涝,并及时扶正歪斜树木。开春后必要灌溉返青水,初冬上冻前必要浇防冻水;常绿树叶面要定期喷水,冲刷叶面浮尘,春秋季节每月喷水3-6次,夏季每月喷水2次。 1.6合理施肥。每年施肥不少于一次。依照园林处规定及时施肥,施肥后无烧苗现象。 1.7树穴整洁一致,穴径在

7、根茎34倍之间,土壤疏松,无杂草污物;树干无绑缚物及攀缘植物;树冠无悬挂物;需防寒树木及时采用防冻办法。 1.8及时解决树木与行人、车辆、电线、交通信号灯及标记等方面矛盾。 1.9新栽乔灌木按规范进行架扶,整洁美观。 2、草坪管理 2.1坪地平整,无坑洼现象,冷型草生长期多于270天,暖型草生长期多于210天。覆盖率高于96%;无裸露地面,空秃面积不大于1010平方厘米。人为践踏小路要适时补植,能补植按原有地被补齐,不好解决,改成踏步小路,做到疏堵相结合。 2.2草坪生长茂盛,适时疏草,密度适当,无明显干枯草丛,枯草率不大于1%;草坪叶色绿润,无明显色差。 2.3修剪及时合理,草坪修剪要保持平

8、整,到边到沿,5-6月份、8-9月份做到每月修剪2-3次,其她生长季节依照生长状况每月修剪2次左右。坪面整洁,高度控制在51厘米。 2.4病虫害防治及时,病害症状不大于1%,虫害现象不大于3%,无药害发生。 2.5墒情良好。适时浇水、喷水,无明显涝渍、干旱现象,入冬前、开春后必要灌溉防冻水、返青水。 2.6合理施肥,N、P、K肥合理搭配,依照园林处告知规定准时施肥,且均匀一致。 2.7土壤保持良好通透性。在生长期内,依照草坪生长状况和土壤状况适时打孔、填沙,保证草坪生长旺盛。 3、花卉管理 3.1所用花卉必要是F1代种苗(美人蕉为矮化品种),株形丰满、规格一致。4月12日前普遍种植,“五一”至

9、“十一”期间对长势不好随时进行调节;“十一”前普遍进行更换;10月份开始栽植羽衣甘蓝或其他露地越冬花卉。 3.2花卉栽植适时,花期在始花期和盛花期之间,更新及时,品种多样,色调搭配合理,稀密度适当。 3.3生长茂盛,生长期内无枯枝残花,且生长均匀。 3.4无病虫害,病害症状不大于1%,虫害现象不大于5%,无药害发生。枝叶完整,无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好叶率达95%。 3 .5墒情良好,浇水、排水及时,无旱涝现象。 3.6地内清洁,无污物、杂草。 3.7合理施肥。在生长期内,视土壤肥力状况,每年施肥不少于一次,且均匀一致,无施肥后烧苗现象。 3.8绿地内宿根草花花后及时进行修剪或清理干枯

10、草花,保持绿地景观效果。 4、绿篱、模纹、球类及地被管理 4.1苗木存活完好。存活率100%,无死株、缺株,若有缺损,按同等品种、规格、原则于十日内更换补植。 4.2苗木生长健壮。枝叶茂密,无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有明显生长量。 4.3模纹修剪及时合理。模纹、绿篱修剪要平整,层次分明,错落有致;修剪要做到横平竖直,到边到沿,重点注意立面要挂绳修剪,保证整洁。可恰当考虑艺术造型,但一定要要自然、美观。及时摘除残花、败果。 球类修剪要做到圆润自然,倡导合理造型修剪,但切忌违背植物生长习性生硬修剪。 4.4无病虫害。依照不同季节、不同苗木适时喷洒药物,病虫危害限

11、度主干不大于1%,叶部主干不大于5%,无药害发生。枝叶完整,无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好叶率达95%。 4.5墒情良好,及时浇水。生长期内,依照不同树种、旱涝限度适时浇水,入冬前、开春后必要灌溉防冻水、返青水;定期对树冠进行喷水,保持树叶清洁,无灰尘色变。 4.6合理施肥。每年施肥不少于一次。模纹、绿篱施无机肥为0.1公斤/平方米,无肥烧现象。 4.7绿篱、模纹切边宽度在1015cm之间,土壤疏松,无杂草污物、无冲刷沟坑,无悬挂物,需防寒苗木及时采用防冻办法。 5、绿化设施维护管理 5.1绿化供水及灌溉设施完好。无井盖丢失;机井、阀门、管道损坏及时补充、更换、维修;杜绝“跑、冒、滴、漏”

12、现象。上冻前,各类供水及灌溉设施及时放水,并进行防冻解决。 5.2园林小品、亮化设施、景石等完好无损。无攀爬、乱贴乱画、摊晒物品等现象,随时清理污物、垃圾,保持整洁。 5.3廊架、护栏等保持完好,每年粉刷一次,若有损坏、丢失,需在五日内及时维修、更换。 5.4园路、硬质广场、绿地内边石、平台、歩级及池壁完好无损。若有损坏,在20天内修复。 5.5各管理所及科室对辖区内设施进行定期、定期检修,保证设施完好。 6、卫生保洁 6.1实行全日动态巡视卫生保洁,及时清除绿地内纸屑、烟蒂、果壳、塑料袋、粪便、动物尸体等垃圾污物,随时保持绿地整洁。 6.2花坛石、园路要定期冲刷,不得有污物,无乱贴乱画现象,

13、雨雪后及时清理积水、积雪,保持无坑洼、积水、积雪、积土。 6.3水面漂浮物、水中杂物及时清除。 6.4所有垃圾日产日清,不得焚烧。 6.3果皮箱、座椅座凳、花钵、花箱每天擦洗,果皮箱内垃圾每天清理2次以上,垃圾箱内无隔夜垃圾、垃圾不得外溢。 6.4厕所地面和墙面每天清扫,座便器每天冲洗,保持整洁卫生、无污垢、无异味,及时焚烧去味香;地面按规定铺设防滑垫,定期冲洗和维护防滑垫,保持防滑垫整洁卫生。厕所内洗手阀、冲厕阀门无损坏,损坏维修及时。 7、绿地看护 7.1禁止乱砍乱伐树木,杜绝乱拉乱挂、攀援树枝等现象。 7.2禁止践踏绿地。对擅自占用绿地、挖沟取土、种植农作物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并按原

14、原则进行恢复。 7.3加强绿地苗木及设施管护工作,绿化管护人员和监察队员发现损坏苗木、设施和非法侵占绿地、毁坏绿地等不良现象及时制止,绿化管护员不能制止及时报园林绿化监察科,依法进行查处,对导致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禁止绿地内牧羊现象发生,随时发现并坚决制止摘花、折枝等毁绿行为。 7.4因交通事故等因素破坏绿地,绿化管护人员及时报园林绿化监察科,依法进行解决。事故发生后或事故现场清理后责任管理所或科室负责在24小时内修复绿地。 8、文明安全养护 8.1养护人员必要统一着装,养护员自行车、三轮车等交通工具及随身携带物品要隐蔽摆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所有绿化养护员禁止在路边或路肩上休息。 8.2

15、草坪碎草及垃圾不得随意乱倒;浇水时不能溢水于马路或人行道上;喷药、喷水时避开道路交通高锋时段,避免溅湿非机动车及行人。 8.3在树木修剪或较大绿化工程施工时,必要有保护办法,保护好周边原有园林供水供电等设施,同步,保护好现场地面,在作业地区内设立警示标志,必要进行围挡。 8.4园林监察依法进行执法,禁止占绿、毁绿现象发生,执法时要做到文明执法,对审批施工项目与涉及管理所做好对接,并加大审批后监管工作。 9、整体观感 9.1绿地地面定期进行中耕划锄、疏松地面土壤,清除杂草,保持园林植物根系良好通透性和良好生长环境. 9.2春季和秋后集中进行绿地内整平和边沟整顿,后来发现损坏地段,及时整修,保证旱

16、季良好挡水效果及整体观感。 9.3绿地内砖石瓦砾要及时清理,塌陷及堆土及时整顿。 9.4监察科负责与环卫处联系及时清理绿地内堆放各类垃圾,各管理所及有关科室做好配合工作,监察科及时清理绿地或树木上悬挂各类条幅及悬挂物件。 五、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原则 (一)寻常养护管理 1、辖区内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等公共场合和行道树上有乱贴、乱涂、乱画、乱钉、乱刻、乱挂,影响市容,限期4小时整治,未准时整治每发现一处扣10分;再次告知仍未整治加倍扣分。及时清除硬化地面上积水、积雪、积土及污物,限期8小时整治(大雪当天清理出通行道路),未准时整治每发现一处扣10分。受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通报,扣责任单位50

17、分。 2、辖区内公园、广场、游园、街头绿地等公共场合和行道树上有影响市容市貌悬挂物、广告牌、塑料袋、废旧彩飘、垃圾等,限期4小时整治,未准时整治每处扣10分;行道树非装饰性悬挂物未准时清理扣监察人员5-10分/次。再次告知仍未整治加倍扣分。受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通报,扣责任单位50分。 3、对绿化带、花坛内歪倒树木符合扶正条件及时解决,解决不及时每处扣10分;再次告知后仍未解决加倍扣分。受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通报,扣责任单位50分。 4、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等公共场合乱设摊点,限4小时内进行清理,未及时清理每处扣5-20分;再次告知后仍未清理加倍扣分。受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通报,

18、扣责任单位50分。监察科未能及时协助清理,扣监察人员5-10分/次。 5、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内车辆乱停乱放,草坪内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及游人随意进入,垃圾清扫、清理(涉及水面清理)不及时,限4小时内进行整治,未按期整治扣5-10分/项;再次告知后仍未整治加倍扣分。受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通报,扣责任单位50分。 6、辖区内绿化带及绿化带间(含横穿绿化带道路两侧,明确由园林处管理)杂草及时清理,边沟整修出土墙做为边界线,纵向路口边界设立绿篱边界,并及时修剪整形。经督查发现,杂草清理和绿篱修剪整形不到位限期4小时内清理,未准时清理每处扣5-10分;再次告知后仍未清理加倍扣分。受到市住房和城乡建

19、设局督查通报,扣责任单位50分。 7、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及花箱、花钵、树穴内绿化苗木管理不到位,浮现缺株、断垄、苗木枯死、病虫害、垃圾、杂草等,限期一至二天进行解决,未及时进行解决每处扣5-10分;再次告知后仍未解决扣责任单位20分。 8、修剪整形 (1)草坪修剪高度控制在51cm以内,做到高度一致、草坪平整、草坪边沿修剪整洁。草坪修剪高度达不到原则或边沿草坪未修剪,视状况扣5-10分。因修剪不及时导致草坪抽穗,每发现一次、一处扣10-20分,每处草坪抽穗面积超过50平米扣50分。 (2)按树木生长习性对树木适时合理修剪整形,留枝均匀,疏密适度,剪口平滑,树形整洁美观,枝繁叶茂。不按树木生

20、长习性进行修剪,每发现一株树不抹芽扣5分,导致不良影响扣100分。行道树及园路两侧树木下垂枝修剪不及时,每发现一处或一株,扣5分,导致投诉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分。 (3)模纹类小灌木造型修剪平整,层次分明,错落有致,整体效果美观、大方。每发现一处修剪不整洁,扣5分;修剪不合理影响整体效果,每处扣50分。 (4)枯枝、死枝、残花、残葶等清除不及时,每发现一处或一株(成片月季残花按平方米计算),扣5分,超过10平方扣10-20分。随意剪除盛花期花枝、花葶,每发现一处或一株,扣5分,导致不良影响,扣罚管理员100-500元,扣责任单位100分,并扣罚责任单位重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100元。 9、浇

21、水、划锄、施肥、排涝依照花草树木生长习性科学浇水、划锄、施肥,雨季及时排涝,保证植物生长旺盛。因浇水不及时导致草坪枯黄,视状况扣10-20分;导致苗木死亡,每株扣50分,扣罚管理员50-100元,导致不良影响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加倍扣分,并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应费用。 10、卫生保洁对辖区内(涉及绿地、园路、建筑小品及公共设施)实行全日保洁,保证辖区内无垃圾、无污物、无杂物。每发现一处污物杂物、垃圾扣5分;每发现一处焚烧现象扣10分,每发现一处绿化设施损害现象,经现场认定后,扣责任单位5分,设施危害较重另行惩罚,每发现一处园林建筑小品不清洁扣5分。因在绿地焚烧垃圾导致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当事人3

22、00元,扣罚责任单位重要负责人500元,分管负责人300元,并取消本月评优资格和当年单位评优资格。 11、苗木补植按管理原则及时对所缺苗木进行补植,因管理因素导致苗木死亡,扣责任单位10-20分,除应及时对死亡花草树木进行补植外,费用由责任单位自行负责,并扣罚责任单位重要负责人100元,分管负责人50元;补植不及时,每次扣10-20分。 12、草花栽植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时令花卉栽植、更换及养护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必要按照园林处规定期限和原则规定完毕草花栽植、更换及养护工作,每发现一处不达原则,每次扣5-10分;因养护不到位导致草花枯死,扣罚责任单位20分,取消本月评优资格,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23、 (二)病虫害防控 13、辖区内花草树木基本无病虫害症状,病虫害限度控制在3%如下,无药害发生。发现病虫害防治不及时,但病虫危害限度在3-5%扣10分;病虫危害限度在5-10%扣20分;病虫危害限度在10-15%扣40分;病虫危害限度在1525%扣60分;超过25%扣100-200分;病虫害危害较重受到上级领导批评或受到考核小组通报解决扣300分。病虫害防治不及时,或防治办法不力,导致病虫害危害症状明显,扣责任单位200-300分,取消本月评优资格。病虫害发现不及时或不及时报告,扣责任单位20-50分。 14、各管理所、科室负责本辖区内病虫害虫情报告工作,发现虫情第一时间报绿化科,人工捉拿害虫

24、第一时间报绿化科进行记录,捉虫数量由绿化科现场审核拟定。 (三)设施维护维修 15、广场、游园、公园等公共场合内归我处所属园灯、草坪灯、泛光灯、投光灯等不亮或损坏,限期24小时整治,未准时维修扣5-10分;再次告知后仍未维修扣20分。灯光设施、喷泉等不按规定期间启动、关闭扣5-10分;再次告知后仍未准时启动、关闭扣20分。受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通报,扣责任科室50分。 16、加强园林苗木看护,发现故意破坏现象,及时制止并报责任科室或管理所重要负责人,经批准后报警解决,绿化管护人员报告不及时扣20分、在场听之任之、不采用有力办法进行制止,罚管理员和养护员各50-100元,扣责任单位50分。受

25、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导致影响,扣责任单位50分,受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而关于负责同志不理解状况,扣责任单位100分。 17、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等公共场合内损坏园林绿化设施(涉及喷泉、水池、雕塑等),限期维修(详细期限按实际状况拟定),未准时维修扣5-20分;再次告知后仍未维修扣40分。受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通报,扣责任单位50分。 18、加强园林设施寻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修不及时不到位扣5-20分;再次告知后仍未维修扣40分。水管存在“跑、冒、滴、漏”,不采用有力办法进行维修,管理员或养护员在场听之任之,罚管理员和养护员各20-50

26、元,扣责任单位40分。受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通报,扣责任单位50分。 (四)在岗在职管理 19、正式干部职工,必要遵守请销假制度,准时上下班,出满勤;每旷工一天罚100元,不按规定签到或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元,扣责任单位20分。 20、绿化管护人员准时上下班,按规定人数无端不在岗者,每发现1人扣10分,不按规定着装者每发现1人扣10分,管理员无端脱岗,每发现一人次扣20分。绿化养护员不按规定着装按旷工解决,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工资。 21、监察队员、保卫人员、养护人员在岗,工作时间扎堆闲聊,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每发现一起扣10分,每月累积3次/人,将对该养护员进行通报,经教诲不改,责令

27、辞退。 (五)绿化监察及其他 22、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破坏和挖掘绿地等行为,管理员、养护员要及时上报园林处并及时妥善解决,限期监察科8小时查处并反馈成果,未及时上报,扣管理员、养护员5-10分/次,未及时查处并反馈成果扣监察科20分;再次告知后仍未整治加倍扣分,对负责人以外举报个人可从罚款中奖励50-200元。监察科未能及时发现并在规定期间内查处并反馈成果,扣监察人员100元/次。 23、对未经批准擅自修剪、移栽、攀折、砍伐树木、采摘树籽、在绿地中牧羊、在绿地内堆放物料、垃圾,要及时报监察科解决,经督查发现,每发现一处扣10分,限监察科4小时查处,并上报解决成果,未按规定及时查处扣监察科重要

28、负责人100元,分管负责人50元,辖区内监察队员50元;再次告知后仍未查处加倍罚款。受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通报,扣以上责任科室50分。 24、安全生产办法不力,安全隐患不排除,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扣100-300分,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每起扣300-500分,并作出书面检讨,受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通报或媒体曝光,扣责任单位300分,取消单位年终评优资格。 25、新闻安全工作管理,有上级领导或新闻记者询问某项工作时,及时向重要负责人报告,报告不及时扣责任科室20分,并要做好有关解释,属报告不及时导致影响扣100分。 26、各责任单位依照管理员、养护员实际到岗状况递报工资表,工资造假、冒领扣发

29、当事人当月工资,扣发管理员当月工资并辞退;各责任单位重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认真审核,因审核不严导致工资造假、冒领,扣责任单位100分。 27、主任办公会安排工作以及园林处暂时性工作安排未及时完毕,视工作状况扣责任科室50-100分。 28、对暴雨、暴雪、大风等灾害天气引起突发事故,各管理所及科室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解决突发事件,其他责任管理所及科室随时服从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安排做好协同工作准备,责任科室或管理所重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在现场扣重要负责人100-200元,不服从安排单位重要负责人扣50-100元;事故解决不及时或办法不利扣责任单位50分。 29、对管理不到位引起曝光事件,扣责

30、任单位50分;曝光事件不及时消除影响扣责任单位100分。 3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督查单规定整治内容未准时完毕,扣责任单位50分;对园林处检查中发现问题每项扣10分,未准时整治,扣责任单位20分;对发现问题屡不整治者,责成各责任单位重要负责人向主任办公会作出解释,并每次扣100分。 31、对已立项工程必要按筹划进行每项工作,因调度不力导致工作脱节或影响下阶段工程进度扣20分,导致影响扣50分。对寻常管理、工程建设中因指引不力、监管不严导致材料挥霍或不合理使用机械致使成本增长扣责任科室50分。属于各责任单位重要负责人工作安排不当或工作任务贯彻不及时而导致影响,罚重要负责人100元。 32、对

31、住建局派发12319数字化城管热线问题,必要按属地管理原则、按规定期间按质按量完毕并提前回答处处绿化科,对无法按期完毕必要及时拿出合理理由予以申请延期办理,的确无法办理阐明合理理由予以回退,对无端不按期解决每次扣10分,因下发补办督查扣责任单位20分。 33、园林处有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都市绿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行方案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取消各类先进评比资格,扣发目的责任奖,责成关于人员进行公开检讨,并在一定范畴内进行通报批评。 (六)绿化管理员管理原则各管理所对绿化管理员实行月考核制度,对没有受到建设局城管科督查、园林处检查通报及寻常督查管理员当月可享有100元奖励,直接随工资发放。

32、并每月对本所管理员实行级别考核制度,设一、二、三等奖,等次与工资挂钩。 六、考核方式及办法 (一)考核方式 1、定期绿化管理检查考核对园林处辖区内各类直管绿地、监管绿地及在建绿化建设工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绿化管理检查和专项检查,由分管绿化管理和工程管理负责人组织。发现一处管理不到位扣10分;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治加倍扣分。 2、寻常督查考核由绿化科在寻常工作巡逻中对发现问题按绿化管理考核原则进行考核。参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法,重要以限期督查整治为主,督查后无端不按规定及时整治,按考核原则进行惩罚。 3、举报问题考核各管理所、监察科及城管通持有人均有都市管理存在问题举报任务,各责任科室按规定完毕

33、,每超过1条,加1分,否则,每缺1条扣2分。 4、通报表扬加分。被地市级及以上评比中、刊物上通报表扬(以通过城管科为准),每次奖励50分,被县级评比中、刊物上通报表扬(以通过城管科为准),每次奖励30分,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表扬(以通过城管科为准),每次奖励20分,被园林处通报、督查通报表扬,每次奖励10分,所加分数列入当月考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月一次综合整治专项检查考核分数按所扣分数10倍列入当月综合考核。城管科下发监管加分项目属我处内部核定直管加4分,确属监管范畴加10分,但未按规定完毕督查问题加倍扣分。 (二)考核成绩 绿化管理考核原则实行千分倒扣制,定期检查、寻常督查、举报问题扣

34、分及加分直接参加考核成绩,住建局都市管理暨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通报扣分按10倍计入总分,有通报表扬按当月实际进行加分,最后得出本月最后综合得分。 (三)奖罚级别及原则。 1、奖罚级别严格按照本月最后综合得分设定奖罚级别。本月最后综合得分高于本月综合平均得分、且满950分以上第一名为一等奖,得分在综合平均得分以上,第二名为二等奖,得分在综合平均得分以上,第三名为三等奖。本月最后综合得分没有950分以上,一等奖空缺,则第一、第二名奖项顺延为二等奖、三等奖;若本月综合考核分数低于本月综合平均得分,无论名次如何均不得奖励。 2、罚款原则园林处月底综合考核通报每扣罚1分,扣罚人民币1元,列入当月奖罚金额。

35、3、奖金分派一等奖奖金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月考核奖金当月督查暨综合检查考核奖罚中罚款总数)50;二等奖奖金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月考核奖金当月督查暨综合检查考核奖罚中罚款总数)32;三等奖奖金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月考核奖金当月督查暨综合检查考核奖罚中罚款总数)18。 4、奖罚款项解决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督查中罚款,由责任单位自己上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因交纳不及时产生滞纳金由责任单位自己负责。 2、园林处奖罚:实行奖罚分离,各责任单位先上交每月所扣分值相应罚款(对已在工资表中浮现罚款应在上交罚款中扣除),再领取相应等次奖金,不按规定按期缴纳双倍从奖金中扣除或双倍缴纳。 3、上述罚款由责任单位统一交纳绿化科,绿化科负责奖励兑现及分派上报城管科。责任单位要逐级追查责任,要罚到负责人。单位奖励资金由综合科统一领回,单位对奖金分派状况进行跟踪督查,保证绿化管理奖金用于绿化管理工作。 4、绿化管护人员、监察队员奖罚与工资挂钩,没标明金额按扣1分罚1元原则核定工资,考核原则中注明金额按规定金额罚款,重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罚款交园林处绿化科。 七、都市绿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行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0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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