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计算建筑面积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管其高度怎样,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含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单层建筑物,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一样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对应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含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出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通道,建筑物内门厅、大厅,不管其高度怎样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出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蓬、单排柱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范围
1、突出外墙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 她
1、建筑物和构筑物连接成一体,属建筑物部分按本章相关要求计算。
2、本规则适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考上述规则办理
总则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本定额共分十章,包含: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和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它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方法项目。二、本定额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常工业和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三、本定额是完成要求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和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基础。四、本定额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合理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反应社会平均消耗水平。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含:基础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 (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合格产品确定。 (二)本定额包含关键材料及其它材料。其它材料以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三)本定额中包含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运输损耗等。 七、本定额中机械消耗: (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含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幅度差。以不一样种类机械分别表示。(二)本定额中其它机械(超高机械增加中其它机械降效除外)以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三)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相关要求计算。八、本定额工作内容仅对其关键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含在定额中。 九、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含“×××”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含“×××” 本身。 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为统一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特制订本规则。二、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常工业和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计价活动中工程量计算,应依据本规则。三、本规则可和《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四、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则及《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关要求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一)经审定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二)经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法方案。(三)经审定其它相关技术经济文件。五、本规则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尺寸为准。除另有要求外,工程量计量单位应按以下要求计算:(一)以体积计算为立方米(m3)。(二)以面积计算为平方米(m2)。(三)以长度计算为米(m)。(四)以重量计算为吨或千克(t或kg)。(五)以件(个或组)计算为件(个或组)。六、汇总工程量时,其正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取小数点后两位;吨取小数点后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包含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二、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适适用于自然地坪和设计室外地坪之间,且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大于5000m3土石方工程。本章其它定额项目,适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工程,和自然地坪和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小于5000m3土石方工程。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不能满足需要时,能够借用其它土石方定额项目,但应乘以系数0.9。三、本章土壤及岩石按一般土、坚土、松石、坚石分类,其具体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四、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天然含水率)编制。干湿土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地下常水位为界,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取降水方法后,地下常水位以下挖土,套用挖干土对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五、挡土板下挖槽坑土时,对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六、桩间挖土,系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挖土及设计标高以上0.5m范围内挖土。挖土时不扣除桩体体积,对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七、人工修整基底和边坡,系指岩石爆破后人工对底面和边坡(厚度在0.30m以内)清检和修整。人工凿石开挖石方,不适用本项目。 八、机械土方定额项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编制。开挖地下常水位以下土方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方法后挖土不再乘该系数) 九、机械挖土方,应满足设计砌筑基础要求,其挖土总量95%,实施机械土方对应定额;其它按人工挖土。人工挖土套用对应定额时乘以系数2。 十、人力车、汽车重车上坡降效原因,已综合在对应运输定额中,不另行计算。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对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需要铺设材料,发生时,其人工和材料均按实另行计算。十一、石方爆破定额项目按下列原因考虑,设计或实际施工和定额不一样时,可按下列措施调整:(一)定额按炮眼法松动爆破(不分明炮、闷炮)编制,并已综合了开挖深度、改炮等原因。如设计要求爆破粒径时,其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二)定额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如采取火雷管点火起爆,雷管能够换算,数量不变;换算时扣除定额中全部胶质导线,增加导火索。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三)定额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编制。如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处理渗水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 (四)定额按无覆盖爆破(控制爆破岩石除外)编制。如爆破时需要覆盖炮被、草袋,和架设安全屏障等,其人工、材料按实另行计算。十二、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在0.3m以内就地挖、填及平整。十三、完工清理,系指建筑物内、外和施工现场范围内建筑垃圾清理、场内运输和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十四、本章未包含地下常水位以下施工降水,实际发生时,另按对应章节要求计算。
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完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一样状态土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虚 方
松 填
天然密实
夯 填
1.00
0.38
0.77
0.67
1.20
1.00
0.92
0.80
1.30
1.08
1.00
0.87
1.50
1.25
1.15
1.00
二、自然地坪和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土石方,依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部署图,以立方米计算。
三、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划分
(一)沟槽:槽底宽度(设计图示基础或垫层宽度,下同)3m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为沟槽。
(二)地坑:底面积20m2以内,且底长边小于3倍短边为地坑。
(三)土石方:不属沟槽、地坑、或场地平整为土石方。
四、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如遇爆破岩石,其深度应包含岩石许可超挖深度)。
五、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基础工作面宽度表
基础材料
单边工作面宽度(m)
砖基础
0.20
毛石基础
0.15
混凝土基础
0.30
基础垂直面防水层
(自防水层面) 0.80
支挡土板
0.10
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计算。
六、土方开挖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要求时,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系数表
土 类
放坡系数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
坑内作业
普 通 土
1:0.50
1:0.33
1:0.65
坚 土
1:0.30
1:0.20
1:0.50
(一)土类为单一土质时,一般土开挖深度大于1.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许可放坡。
(二)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5m,许可放坡。放坡坡度按不一样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
(三)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厚度。
(四)放坡和支挡土板,相互不得反复计算。
(五)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七、爆破岩石许可超挖量分别为:松石0.20m,坚石0.15m。
八、挖沟槽
(一)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含垫层)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外、内墙突出部分沟槽体积,并入对应工程量内计算。
(二)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井池所占长度)计算。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要求时,其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沟槽底宽度表 单位:m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
钢管、铸铁管、铜管、铝塑管、塑料管(Ⅰ类管道)
混凝土管、水泥管、陶土管(Ⅱ类管道)
100
0.60
0.80
200
0.70
0.90
400
1.00
1.20
600
1.20
1.50
800
1.50
1.80
1000
1.70
2.00
1200
2.00
2.40
1500
2.30
2.70
(三)多种检验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井类除外),但铸铁给水管道接口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九、人工修整基底和边坡,按岩石爆破有效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许可超挖量),以平方米计算。
十、人工挖桩孔,按桩设计断面面积(不另加工作面)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一、人工开挖冻土、爆破开挖冻土工程量,按冻结部分土方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在冬季施工时,只能计算一次挖冻土工程量。
十二、机械土石方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最短距离计算。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重车上坡时,其运距按坡道斜长乘下表系数计算:
重车上坡运距系数表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0以内
系数
1.75
2.00
2.25
2.50
十三、机械行驶坡道土石方工程量,按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并入对应工程量内计算。
十四、运输钻孔桩泥浆,按桩设计断面面积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场地平整按下列要求以平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构筑物)按首层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二)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蓬等,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封闭或半封闭曲折型平面,其场地平整区域,不得反复计算。
(四)道路、停车场、绿化地、围墙、地下管线等不能形成封闭空间构筑物,不得计算。
十六、原土扎实和碾压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七、回填按下列要求以立方米计算:
(一)槽坑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基础(含垫层)体积计算。
(二)管道沟槽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下表管道回填体积计算。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 单位:m3/m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
500
600
800
1000
1200
1500
Ⅰ类管道
-
0.22
0.46
0.74
-
-
Ⅱ类管道
-
0.33
0.60
0.92
1.15
1.45
(三)房心回填体积,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十八、运土按下式,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为取土内运。
十九、完工清理包含建筑物及四面2m以内建筑垃圾清理。完工清理按下列要求以立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檐口高度。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
(二)地下室(包含半地下室)建筑体积,按地下室上口外围水平面积(不包含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保护砌体所占面积)乘以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第一层地坪间高度。地下室出入口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
第二章 地基处理和防护工程
一、本章包含垫层、填料加固、桩基础、强夯、防护和降水等内容。二、垫层定额按地面垫层编制。若为基础垫层,人工、机械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条形基础1.05;独立基础1.10;满堂基础1.00。三、填料加固定额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换填材料加固工程。四、单位工程桩基础工程量在下表数量以内时,对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项 目
单位工程工程量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00m3
灌注桩
60m3
钢工具桩
50t
五、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小于1:6时,对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6时,对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六、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地基上打桩时,对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七、打试验桩时,对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八、打送桩时,对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送 桩 深 度
系 数
2m以内
1.12
4m以内
1.25
4m以外
1.50
九、灌注桩已考虑了桩体充盈部分消耗量,其中灌注砂、石桩还包含级配密实消耗量。十、强夯定额中每百平方米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要求单位面积内夯点数量。 十一、挡土板定额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小于150cm情况;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小于30cm情况。 十二、抽水机集水井排水定额,以每台抽水机工作二十四小时为一台日。 十三、井点降水分为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水平井点、电渗井点和射流泵井点。井管间距应依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无要求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喷射井点管距2~3m确定。井点设备使用套组成以下:轻型井点50根/套; 喷射井点30根/套;大口径井点45根/套;水平井点10根/套;电渗井点30根/套。井点设备使用天,以每昼夜二十四小时为一天。十四、灌注混凝土桩钢筋笼、防护工程钢筋锚杆制安,均按对应章节相关要求实施。
地基处理和防护工程计算规则
一、垫层
(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和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孔洞、独立柱等所占体积;不扣除间壁墙、附墙烟囱、墙垛和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等所占体积,门洞、空圈、暖气壁龛等开口部分也不增加。
(二)基础垫层按下列要求,以立方米计算。
1、条形基础垫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其设计净长度乘以垫层平均断面面积计算。
2、独立基础垫层和满堂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平均厚度计算。
二、填料加固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三、桩基础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含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空心体积应扣除,如按设计要求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另按对应要求计算。
(二)打孔灌注混凝土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含桩尖,设计要求入岩时,包含入岩深度)另加0.5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夯扩成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增加0.3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另加设计夯扩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桩壁和桩芯,分别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五)灰土桩、砂石桩、水泥桩,均按设计桩长(包含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根数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桩根数计算。
四、地基强夯区分不一样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五、防护
(一)挡土板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支挡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二)钢工具桩按桩体重量,以吨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三)砂浆土钉防护、锚杆机钻孔防护,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钻孔入土(岩)深度,以米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和岩层,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防护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六、排水和降水
(一)抽水机基底排水分不一样排水深度,按设计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集水井按不一样成井方法,分别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数量,以座或米计算。抽水机集水井排水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抽水机台数和工作天数,以台日计算。
(三)井点降水区分不一样井管深度,其井管安拆,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井管数量,以根计算;设备使用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使用时间,以天计算。
第三章 砌筑工程
一、本章包含砌砖、石、砌块及轻质墙板等内容。 二、砌砖、砌石、砌块 (一)砌筑砂浆强度等级、砂浆种类,设计和定额不一样时可换算,消耗量不变。(二)定额中砖规格是按240mm×115mm×53mm标准砖编制,空心砖、多孔砖、砌块规格按常见规格编制,轻质墙板选择常见材质和板型编制。设计采取非标准砖、很用规格砌筑材料,和定额不一样时能够换算,但每定额单位消耗量不变。轻质墙板材质、板型设计等,和定额不一样时能够换算,但定额消耗量不变。(三)砌砖: 1、砖砌体均包含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按对应项目另行计算。 2、黏土砖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砖数(厚度)
1/4
1/2
3/4
1
1.5
2
2.5
3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3、女儿墙按外墙计算,砖垛、附墙烟囱、三皮砖以上腰线和挑檐等体积,按其外形尺寸并入墙身体积计算。不扣除每个横截面积在0.1m2 以下孔洞所占体积,但孔洞内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4、零星项目系指小便池槽、蹲台、花台、隔热板下砖墩、石墙砖立边和虎头砖等。 5、2砖以上砖挡土墙实施砖基础项目,2砖以内实施砖墙对应项目。6、设计砖砌体中拉结钢筋,按对应章节另行计算。 7、多孔砖包含黏土多孔砖和粉煤灰、煤矸石等轻质多孔砖。定额中列出KP型砖(240mm×115mm×90mm和178mm×115mm×90mm)和模数砖(190mm×90mm×90mm、190mm×140mm×90mm和190mm×190mm×90mm)两种系列规格,并考虑了不够模数部分由其它材料填充。 8、黏土空心砖按其空隙率大小分承重型空心砖和非承重型空心砖,规格分别是240mm×115mm×115mm、240mm×180mm×115mm和115mm×240mm×115mm、240mm×240mm×115mm。 9、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墙中混凝土芯柱、混凝土压顶及圈梁等,按对应章节另行计算。10、多孔砖、空心砖和砌块,砌筑弧形墙时,人工乘以1.1、材料乘以1.03系数。(四)砌石: 1、定额中石材按其材料加工程度,分为毛石、整毛石和方整石。使用时应依据石料名称、规格分别套用。 2、方整石柱、墙中石材按400mm×220mm×200mm规格考虑,设计不一样时,能够换算。 3、毛石护坡高度超出4m时,定额人工乘以1.15系数。4、砌筑弧形基础、墙时,按对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5、整砌毛石墙(有背里)项目中,毛石整砌厚度为200;方整石墙(有背里)项目中,方整石整砌厚度为220mm,定额均已考虑了拉结石和错缝搭砌。 (五)砌块: 1、小型空心砌块墙定额选择190系列(砌块宽b=190mm),若设计选择其它系列时,能够换算。 2、砌块墙中用于固定门窗或吊柜、窗帘盒、暖气片等配件所需灌注混凝土或预埋构件,按对应章节另行计算。 三、轻质墙板 (一)轻质墙板,适适用于框架、框剪结构中内外墙或隔墙,定额按不一样材质和墙体厚度分别列项。 (二)轻质条板墙,不管空心条板或实心条板,均按厂家提供墙板半成品(包含板内预埋件,配套吊挂件、U形卡等),现场安装编制。(三)轻质条板墙中和门窗连接钢筋码和钢板(预埋件),定额已综合考虑,但钢柱门框、铝门框、木门框及其固定件(或连接件)按相关章节对应项目另行计算。
砌筑工程计算规则
一、砌筑界线划分
(一)基础和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二)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室外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三)室内柱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室外柱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
(四)挡土墙和基础划分以挡土墙设计地坪标高低一侧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五)墙体高度、长度
1、外墙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顶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全部有顶棚者,其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顶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出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顶。山墙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算至混凝土压顶底。
2、外墙长度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3、内墙高度,在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顶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
4、内墙长度按设计墙间净长线计算。
5、框架间墙高度,内外墙自框架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面;有地下室者,自基础底板(或基础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
6、框架间墙长度按设计框架柱间净长线计算。
二、砌筑工程量计算
(一)基础:多种基础均以立方米计算。
1、条形基础
(1)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净长度乘以设计断面计算。
(2)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重合部分和嵌入基础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2、独立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二)墙
1、外墙、内墙、框架间墙(轻质墙板、漏空花格及隔断板除外)按其高度乘以长度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框架外表贴砖部分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2、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钢筋混凝土柱、梁(包含过梁、圈梁、挑梁)、砖石璇、砖过梁、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橼木、木砖、门窗走头、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等所占体积;突出墙面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墙垛、三皮砖以上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4、附墙烟囱(包含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混凝土烟风道除外),按其外形体积并入所依附墙体积内计算。计算时不扣除每一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内所占体积,但孔洞内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混凝土烟风道按设计混凝土砌块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砖平璇、平砌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要求时,砖平璇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按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按365mm)乘以设计厚度计算。平砌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6、漏空花格墙按设计空花部分外形面积(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以平方米计算。混凝土漏空花格按半成品考虑。
(三)其它砌筑
1、砖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砖砌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混凝土压顶、柱所占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预制水磨石隔断板、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砖砌地沟不分沟底、沟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石砌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6、乱毛石表面处理,按所处理乱石表面积或延长米,以平方米或延长米计算。
7、变压式排气道按其断面尺寸套用对应项目,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楼层交接处混凝土垫块及垫块安装灌缝已综合在子目中,不单独计算)。
8、厕所蹲台、小便池槽、水槽腿、花台、砖墩、毛石墙门窗砖立边和窗台虎头砖、锅台等定额未列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第四章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
一、钢筋 (一)定额按钢筋不一样品种、规格,并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及箍筋分别列项。(二)预应力构件中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钢筋对应项目计算。(三)设计图纸未注明钢筋搭接及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单独计算。(四)绑扎低碳钢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行计算。(五)非预应力钢筋不包含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六)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另行计算。(七)后张法钢筋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形插垫编制。如采取其它方法锚固时,可另行计算。(八)下表所列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内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项 目
预制构件钢筋
现浇构件钢筋
系数范围
拱梯型屋架
托架梁
小型构件
(或小型池槽)
构筑物
人工、机械
调整系数
1.16
1.05
2
1.25
二、混凝土 (一)定额内混凝土搅拌项目包含筛砂子、筛洗石子、搅拌、前台运输上料等内容;混凝土浇筑项目包含运输、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等内容。 (二)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总体积20%计算。如设计要求不一样时,能够换算。(三)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定额未列项目。(四)预制构件定额内仅考虑现场预制情况。(五)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后浇带定额项目,定额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用量。(六)定额中已列出常见混凝土强度等级,如和设计要求不一样时,能够换算。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计算规则
一、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要求计算
(一)钢筋工程,应区分现浇、预制构件,不一样钢种和规格;计算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等接头,以个计算。
(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要求钢筋搭接,按要求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要求,已包含在钢筋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三)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要求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分不一样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要求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取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取镦头插片,另一端为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取镦头插片,另一端采取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取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共增加0.3m。
4、低合金钢筋采取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
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取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
6、碳素钢丝采取锥形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
7、碳素钢丝两端采取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
(四)其它
1、马凳,设计有要求按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马凳材料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个规格,长度按底板厚度加200mm计算,每平方米1个,计入钢筋总量。
2、墙体拉结S钩,设计有要求按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按Φ8钢筋,长度按墙厚加150mm计算,每平方米3个,计入钢筋总量。
3、砌体加固钢筋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
4、锚喷护壁钢筋、钢筋网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
5、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吨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要求计算
(一)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要求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基础
1、带形基础,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基础图示长度乘设计断面计算。
2、有肋(梁)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和肋宽之比在4:1以内按有梁式带形基础计算。超出4:1时,起肋部分按墙计算,肋以下按无梁式带形基础计算。
3、箱式满堂基础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相关要求计算,套用对应定额子目;有梁式满堂基础,肋高大于0.4m时,套用有梁式满堂基础定额项目;肋高小于0.4m或设有暗梁、下翻梁时,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项目。
4、独立基础,包含多种形式独立基础及柱墩,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柱和柱基划分以柱基扩大顶面为分界线。
5、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计算规则计算,独立桩承台按独立基础计算规则计算。
6、设备基础
(1)设备基础,除块体基础外,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相关要求计算,套用对应定额子目。
(2)楼层上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按有梁板项目计算。
(三)柱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要求确定:
1、板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高度计算。
2、无梁板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高度计算。
3、框架柱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结构柱按设计高度计算,和墙嵌接部分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依附柱上牛腿,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四)梁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及梁高按下列要求确定:
1、梁和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和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体内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3、和过梁连接时,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过梁长度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要求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各加250mm计算。
4、圈梁和梁连接时,圈梁体积应扣除伸入圈梁内梁体积。
5、在圈梁部位挑出外墙混凝土梁,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挑出部分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单梁、连续梁项目。
6、梁(单梁、框架梁、圈梁、过梁)和板整表现浇时,梁高计算至板底。
(五)板
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
1、有梁板包含主、次梁及板,工程量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按板图示体积计算。
4、斜屋面按板断面积乘以斜长,有梁时,梁板合并计算。屋脊处加厚混凝土已包含在混凝土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
5、圆弧形老虎窗顶板套用拱板子目。
6、现浇挑檐和板(包含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和圈梁(包含其它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界限。外边线以外为挑檐。
(六)墙
按图示中心线长度尺寸乘以设计高度及墙体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孔洞体积,墙垛、附墙柱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七)整体楼梯包含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底梁、斜梁及楼梯连接梁、楼梯段,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踏步旋转楼梯,按其楼梯部分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周数计算(不包含中心柱)。
(八)阳台、雨蓬按伸出外墙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外墙牛腿不另计算,其嵌入墙内梁另按梁相关要求单独计算;雨蓬翻檐按展开面积,并入雨蓬内计算。井字梁雨蓬,按有梁板计算规则计算。
(九)栏板以立方米计算,伸入墙内栏板,合并计算。
(十)预制板补现浇板缝,板底缝宽大于10cm时,按平板计算。
(十一)预制混凝土框架柱现浇接头(包含梁接头)按设计要求断面和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二)单件体积在0.05m3内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十三)混凝土搅拌工程量按上述计算规则计算出工程量后,单独套用混凝土搅拌制作项目。
三、预制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要求计算
(一)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预应力钢筋预留孔洞及小于300mm×300mm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预制桩按桩全长(包含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三)混凝土和钢杆件组合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套用对应定额项目。
第五章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一、本章包含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结构等内容。 二、本章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不管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定额实施。 三、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取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对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对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四、木材木种分类以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枥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五、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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