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三 林业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
1. 专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对常见林业专题空间数据制作数学基础、存放格式、基础信息和专题图属性项存放等方面做了统一要求。
本技术范围适适用于林业科学数据共享工作中对专题矢量数据加工处理。
2. 制订依据
GB/T 17159—1997 大地测量术语
GB/T 17694—1999 地理信息技术基础术语
GB/T 16820—1997 地图学术语
GB/T 2260— 中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92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和代码
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技术规程(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年9月)
3. 术语和定义
3.1. 克拉索夫斯基椭球Krassovsky spheroid
克拉索夫斯基1940年提出椭球,其长半径为6378245米,扁率为1/298.3。
3.2. 大地基准geodetic datum
大地坐标系基础参考依据,包含参考椭球参数和定位参数和大地坐标起算数据。
3.3. 1954北京坐标系Beijing Geodetic Coordinate System1954
依据苏联1943年普尔科沃坐标系(采取克拉索夫斯基椭球),以1956年黄海高程系作为高程基准,经过联测和天文大地网局部平差所建立大地坐标系。
3.4. 地图投影map projection
按一定数学法则,把参考椭球面上点、线投影到平面上方法。
3.5. 正轴投影normal projection
指投影时承影面轴和地轴相一致一类投影。投影面为平面时,该面和地球自转轴垂直;投影面为圆柱或圆锥面时,其中心轴和地球自转轴重合。
3.6. 等面积投影equivalent projection
地图上任何图形面积经主百分比尺(主百分比尺即地图投影中要求地球椭球缩小比率,通常见文字或分子为1分数形式表示。)放大后和实地对应图形面积保持大小不变投影。
3.7. 圆锥投影conic projection
以圆锥面为承影面一类投影。假想用圆锥包裹着地球且和地球面相切(割),将经纬网投影到圆锥面上,再将圆锥面展开为平面而成。
3.8. 亚尔勃斯投影Albers'projection
一个正轴等面积割圆锥投影。由亚尔勃斯(Albers)于18创拟。
3.9. 标准纬线standard parallel
地图投影中无任何变形纬线。
3.10. 中央经线central meridian
地图投影中投影带中央子午线。
3.11. 高程基准vertical datum
高程起算相关数据,包含高程起算面和相对于高程起算面起算高程。
3.12. 1956年黄海高程系Huanghai Vertical Datum 1956
采取青岛水准原点和依据由青岛验潮站,1950年到1956年验潮数据确定黄海平均海水面所定义高程基准,其水准原点起算高程为72.289米。
3.13. 地图百分比尺map scale
地图上某一线段长度和地面上对应线段水平距离之比。
3.14. 专题地图thematic map
着重表示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中某一个或多个要素地图,即集中表现某种专题内容地图。
3.15. 控制点control point
以一定精度测得几何、重力数据,为深入测量和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提供依据、控制精度固定点。
3.16. 矢量数据vector data
用X,Y坐标表示地图图形或地理实体位置和形状数据。
3.17. 地理底图geographic base map
含有地图数学基础和简略基础地理要素(水系、居民地、交通线、政区界、地形),用作专题地图骨架和控制统一地理基础地图。
4. 专题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
4.1. 总则
4.1.1. 数学基础
组成林业专题空间数据库图源复杂、类型繁多,多种专题图在分别几何校正基础上,最终要转换为统一数学基础。
4.1.1.1. 大地基准
1954北京坐标系。参考椭球体系采取克拉索夫斯基椭球体(1940)。
4.1.1.2. 投影方法
采取亚尔勃斯投影(Albers Conic Equal Area),即双标准纬线等面积圆锥投影。投影参数要求以下:
第一标准纬线:25°00ˊ
第二标准纬线:47°00ˊ
中央经线: 110°00ˊ
坐标起始纬度:0°
4.1.1.3. 高程基准
1956黄海高程系。
4.1.2. 数据管理等级和百分比尺对应关系
数据管理等级和数据尺度(百分比尺)对应关系应遵照表4.1.2-1要求。
表4.1.2-1 图件管理等级和百分比尺对应关系
管理等级
比 例 尺
存放单位说明
国家级
小于1:100万
国家、国家林业局等
省级
通常为1:50万左右,视区域土地总面积大小而定。通常为一个全开至四个全开图幅为宜。
省、省林业厅等
地域级
通常为1:10万左右
地域、地域林业局等
县级
通常为1:5万左右
县、县林业局等
县级以下
通常为1:1万左右
乡、林(农)场等
4.1.3. 控制点选择和坐标转换
对数字矢量地图进行坐标转换时,应以图内现有数学基础控制点或坐标点为坐标转换控制点。控制点个数和校正方法采取应依据二者转换前后投影类型而定。
校正精度应满足以下要求:百分比尺大于1:5万,线状地物通常≤0.2MM, 点状地物通常≤0.1MM;其它情况,线状地物通常不超出0.3MM, 点状地物通常≤0.25MM。
4.1.4. 数据提交
1.提交多种专题矢量数据,包含和之配套地理底图(详见“4.1.7专题图一致性”)。矢量数据采取GeoMedia格式,其数学基础符合本技术规范中要求。
2.提交中间处理过程数据,便于项目对专题图集成和质量评定。
在GeoMedia环境下勾绘成矢量数据:提交数字化专题图过程中工作空间数据,包含扫描地图(作为勾绘背景地图)和矢量数据层。
在其它环境下勾绘成矢量数据:提交几何校正后数字栅格地图和对应矢量数据层。
4.1.5. 共线线元素数据采集标准
水系、道路、区划等界线在现实中常常会出现共线情况。在制图时处理标准是:不一样类共线要素时,水系等级最高;同类要素共线时,属性等级高制图等级要高。制图时关键规则以下:
1.道路
当道路和道路和道路和河流等线状地物平行分布时,为了不使符号重合,必需依让,使符号之间含有0.1—0.3毫米间隙。
低级道路避让高级道路,铁路和公路避让大河流和海岸线;相同关键道路和地物相互避让,或按关键次序依让会引发其它地物更多位移时,也可相互避让。
2.境界
依线状地物(如河流、运河、道路等)确定界线,这些地物位置就是界线位置,界线符号只起说明作用,通常为间断跳绘。
以河流中心线或主航道线为界,当双线河容纳不下境界符号时,采取沿河流两侧不间断交错绘出标准;以河流一侧为界时,符号在河流一侧间断或不间断绘出。
不相同级境界线相互重合时,只描绘高等级界线。
在数字化专题图时,尤其要注意应用上述要素共线处理标准,正确输入或拷贝共线线段,并按要求给予对应属性。
4.1.6. 专题图关联
设计专题图属性因子时,必需要设置可和其它专题地图能建立连接公共字段(管理区
划代码),并按项目要求标准代码赋值,即专题图最小图斑必需可按对应管理区划进行
统计和查询等。
4.1.7. 专题图一致性
为确保含有同一地理位置不一样数字化专题地图能协调一致,并显示和输出较为规范专题电子地图,所以在数字化专题图时应将起控制作用地理底图要素也必需同时数字化(如境界、河流、道路、对应等级居民点、经纬网格等),分别制成独立图层,和专题图同时提交项目。
专题图边界应和同期对应百分比尺国家标准数据完全吻合。
可参考相关部门多时态、多百分比尺各类基础地图数据,对数字化专题图进行合理性自查并做立即修改。
4.1.8. 基础信息分类和代码
4.1.8.1. 管理区划代码
在各类管理区划图件中,所成最小图斑管理单元代码要求以下:
1.管理单元为县以上(包含县)行政区划单位:行政区划代码采取6位数字符;引用行政区划代码和名称应以当年度(资料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国家正式颁布行政区划代码为标准。
2.管理单元为乡行政区划单位:行政区划代码采取9位数字符;前6位为国家标准码(以当年度国家正式颁布行政区划代码为标准),后3位为乡代码(已制订国家标准码乡,则采取国家标准码,不然由项目统一确定)。
3.管理单元为省林业厅、县林业局和乡林(农)场:采取对应省、县、乡代码和林业行政区划代码(由项目统一确定)。
4.管理单元为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和县林业局直属企事业机构:采取林业行政区划代码(由项目统一确定)。
4.1.8.2. 基础地理信息分类和代码
境界、河流、交通、居民地等基础地理信息分类,应依据林业基础信息特点,参考国家标准“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和代码”(GB/T 13923-92),本着科学、实用、简便标准制订。分类和代码详见表4.1.8-1。
表4.1.8-1 基础地理信息分类和代码
代码
类型名称
说 明
21000
河流
2
运河
23000
湖泊
24000
水利设施
包含堤、坝、井、泉
26000
海洋要素
26010
海岸线
包含中国岛屿
26200
礁
31000
居民地行政等级
31010
首全部
31020
省政府驻地
31029
国家林业局直属企事业机构
31030
地级市政府驻地
31039
省林业厅直属企事业机构
31040
地域政府驻地
31050
市辖区政府驻地
31059
地域林业局直属企事业机构
31060
县政府驻地
31070
省直辖行政单位政府驻地
31080
镇政府驻地
31090
乡政府驻地
31100
政企合一单位
31099
县林业局直属企事业机构
31998
村委会驻地
31999
村以下居民地
41000
铁路
4
高速公路
包含建筑中、计划、正测设高速公路
4
国道
包含建筑中、计划、正测设国道
42030
省道
包含建筑中、计划、正测设省道
42200
其它公路
包含县道、乡道、一般公路、简易公路、专用公路、城市道路等
42099
乡村路
包含大车路、机耕路、小路
61010
国界
包含以单线河、双线河、湖泊或水库为国界
61020
未定国界
61030
省级行政界
包含以单线河、双线河、道路、湖泊、湖岸线、长城、特殊地域界、尤其行政区界为省级行政界
61039
国家林业局直属企事业机构界
61040
地级行政界
包含以单线河、双线河、道路、湖泊、湖岸线、长城为地级行政界
61049
省林业厅直属企事业机构界
61050
县级行政界
包含以单线河、双线河、道路、湖泊、湖岸线、长城为县级行政界
61059
地域林业局直属企事业机构界
61060
乡界
包含镇、国营林场、国营农场、国营牧场界
61069
县林业局直属企事业机构界
61999
村界
4.2. 地理底图
地理底图依据要素特征分层存放。
地理底图中多种图元素分类遵照 “4.1.8.2基础地理信息分类和代码”要求。
存放名称为CODE, 存放类型为字符型,存放长度为5。
多种图元素地物存放名称为NAME, 存放类型为字符型,存放长度酌情自定。
4.3. 土地利用图
4.3.1. 全国土地利用图
4.3.1.1. 分类标准
参考“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技术规程”(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年9月颁布),全国土地利用采取2级分类系统:一级分类关键依据土地资源和利用属性;二级分类关键依据土地资源经营特点、利用方法和覆盖特征。
4.3.1.2. 分类体系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含义及分类代码见表4.1-1所表示。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最少采取1级分类系统。
表4.4.1-1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和代码
代码
类型名称
含 义
10
耕地
种植农作物土地,包含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它树木土地:耕种三年以上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含沟南方宽<1.0米、北方宽<2.0米渠、路、田埂。
11
浇灌水田
有水源确保和浇灌设施,在通常年景能正常浇灌,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耕地,包含浇灌水旱轮作地。
12
望天田
无浇灌工程设施,关键依靠天然降雨,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耕地,包含无浇灌设施水旱轮作地。
13
水浇地
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确保和浇灌设施,在通常年景能正常浇灌耕地。
14
旱地
无浇灌设施,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耕地,包含没有固定浇灌设施,仅靠引洪淤灌耕地
15
菜地
以种植蔬菜为主耕地,包含温室、塑料大棚用地。
20
园地
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集约经营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50% ,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 土地,包含果树苗圃等用地。
21
果园
种植果树园地,包含果粮间作地。
22
桑园
种植桑树园地。
23
茶园
种植茶树园地。
24
其它
种植人参、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及其它多年生作物园地。
30
林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等林木土地,不包含居民绿化用地,和铁路、公路、河流、沟渠护路、护岸林。
31
有林地
树木郁闭度≥20% 天然、人工林。 包含农田防护林、河川防护林。
32
灌木林
由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乔木树种和胸径小于2cm小杂竹丛组成,以经营灌木林为目标或起防护作用,覆盖度≥30%林地和灌木红树林。
33
疏林地
由乔木树种组成,树木郁闭度为10-19% 林地。
34
未成林造林地
指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合理造林株数 41% ,还未郁闭但有成林期望新造林地(通常指造林后不满3-5 年或飞机播种后不满5-7年造林地)
35
迹地
森林采伐或火烧后,五年内未更新土地。
36
苗圃
固定林木育苗地。
40
牧草地
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土地。
41
天然草地
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草地,包含以牧为主疏林、灌木草地。
42
改良草地
采取浇灌、排水、施肥、松耙、补植等方法进行改良草地。
43
人工草地
人工种植牧草草地,包含人工培植用于牧业灌木。
50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指城镇居民点、独立居民点和居民点以外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机关用地,包含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51
城镇
市、镇建制居民点,不包含市、镇范围内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
52
农村居民点
镇以下居民点用地。
53
独立工矿用地
居民点以外独立多种工矿企业、采石场、砖瓦窑、仓库及其它企机关建设用地,不包含隶属于工矿、企机关农副业生产基地。
54
盐田
以经营盐业为目标,包含盐场及隶属设施用地。
55
特殊用地
指居民点以外国防、名胜古迹、风景旅游、墓地、陵园等用地,不包含军队从事工农业生产土地、以森林为主风景旅游用地或自然保护区用地。
60
交通用地
居民点以外多种道路及其隶属设施和民用机场用地,包含护路林。
61
铁路
铁道线路及站场用地,包含路堤、路堑、道沟、取土坑及护路林。
62
公路
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包含路堤、路堑、道沟和护路林。
63
农村道路
指农村南方宽≥1米、北方宽≥2米道路。
64
民用机场
民用机场及其隶属设施用地。
65
其它
包含港口、码头等交通用地。
70
水域
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含滞洪区和垦殖三年以上滩地、海涂中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
71
河流
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以下面积以立即令河。
72
湖泊
天然形成积水区常水位岸线以下面积。
73
水库坑塘
人工修建或天然积水蓄水区。
75
苇地
生长芦苇土地,包含滩涂上苇地。
76
滩涂
包含沿海大潮高潮位和低潮位之间潮浸地带,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滩地;水库、坑塘正常蓄水位和最大洪水位间面积。
77
沟渠
人工修建,用于排灌沟渠,包含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78
其它水域用地
包含水工建筑物等。
79
冰川及永久积雪
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土地。
80
未利用土地
现在还未利用土地,包含难利用土地。
81
荒草地
植被盖度为5-10%, 表层为土质 , 生长杂草,不包含盐碱地、沼泽地和裸土地。
82
盐碱地
表层盐碱聚集,只生长天然耐盐植物土地。
83
沼泽地
常常积水或渍水,通常生长湿生植物土地。
84
沙地
表层为沙覆盖,基础无植被土地,包含沙漠,不包含水系中沙滩。
85
裸土地
表层为土质,基础无植被覆盖土地。
86
裸岩、石砾地
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 土地。
87
田坎
关键指耕地中南方宽≥1米,北方宽≥2米田埂、土坎。
88
其它
包含高寒荒漠、苔原、田坎(耕地中地坎或堤坝)等。
4.3.2. 省级土地利用图
省级土地利用分类,必需满足2级分类系统。
4.3.3. 地、县级土地利用图
地、县级土地利用分类,假如有条件,应在全国和本省土地利用分类基础上依据当地、县土地利用现实状况继续分类,满足3级分类系统。
4.3.4. 属性项存放要求
土地利用类型属性项存放名称为TDLY,存放类型为字符型,存放长度为3。
4.4. 森林分布图
各属性因子分类遵照本项目制订“森林资源数据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
4.5. 林相图
各属性因子分类遵照本项目制订“森林资源数据技术规范” 中相关要求。
4.6. 土壤分布图
土壤类型遵照图面资料所依据土壤分类体系。
4.7. 植被分布图
植被类型遵照图面资料所依据植被分类体系。
4.8. 其它分布图
其它分布图包含本项目各工程包含背景图、区划图、计划图等多个图,图中被采集图元素分类体系应尽可能遵照本项目制订相关标准中要求。
附加说明: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起草人武红敢 、田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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