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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管理新规制度.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531581 上传时间:2024-05-3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8.5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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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佛耳湖镇机关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及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机关干部去向备案公示制度 设立机关干部去向公示牌,每位机关干部由本人向本部门报告去向并公示,班子成员去向由办公室人员进行统一掌握并公示,各部门人员去向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掌握公示。 二、考勤制度 1、机关考勤由党政办详细负责。 2、全镇干部实行集中点名和影像签到制。每周一、三、五上午为全体机关干部集中点名时间,由书记班成员轮流点名,每周二、四上午实行影像签到,值班当天实行影像和手工两签到,由镇纪委、党政办负责。任何人不得在集中点名期间暂时请假、捎假。 3、凡点名时未到人员,半小时内到办公室销号者,视为迟到,不销号者,视为旷工。 4、办公室每月对考勤状况进行一次通报,对关于违背考勤制度行为按关于奖惩办法施行。 三、请销假制度 1、班子成员请假要经党委书记审批。 2、其她工作人员请假半日以内,由分管班子成员批假,超过半日不满三日,先有分管领导签字,再由胡海琛和刘占岭共同审批,3-7天由镇长审批,7天以上交由班子会审批,并将请假条交党政办公室备案。 3、直系人员婚丧假期为5天,产假为3个月(筹划生育政策内),晚育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4、凡请假人员事先必要写好请假条,由关于领导签字后方可离岗。 5、 病假必要出具县级及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开具证明,因病、因事请假,假期内不享有绩效奖。 6、请销假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督查,一律列入考勤登记。 四、考勤奖惩办法 1、 机关在编人员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中心工作期间不准休假,人员轮休由各部门妥善安排并报党委政府审批。 2、 每周一、周三、周五集中点名,迟到罚款30元,旷工罚款50元,所有考勤成果每月进行公示,月底由财政所代扣,所扣款项捐赠给爱心屋。 3、一种月合计请假满5天、旷工满3天者,扣发当月津贴,持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合计超过30天者,予以辞退。(根据《公务员法》第83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9条) 4、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合法理由逾期不归持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合计超过30天者,参照《公务员法》执行。 5、本办法由镇纪委、财政所执行。 五、值班制度 1、严格执行许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镇(镇、办)非工作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有关规定规定。 2、值班指工作日、非工作日白天及晚上,实行轮流制,由带班长负责。值班实行影相和本人签字考勤制(签届时间为每晚10:00-10:30)。 3、值班人员有事请假须向带班长写书面请假条批准,并安排人代替值班,交办公室备案,严格执行AB岗后方可离岗,班子成员值班日请假须由书记镇长批准并按AB岗执行。 4、凡轮到双休日或其他节假日(涉及镇机关暂时安排休息),值班人员要昼夜留守机关值班,及时解决群众来信来访,有特殊状况要及时与带班领导联系。带班长要切实负起责任,管理好值班人员并提前做好告知安排。机关晚上值班,如丢失财物,由值班人员共同照价补偿。值班状况,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汇总一次、发布并存档备案。 5、上级纪律检查部门、党政督查部门明查暗访发现旷工、脱岗等状况,严肃解决,状况严重予以党政纪处分。 六、学习制度 1、机关集中学习时间定为每周星期四下午,集中学习由党班子成员轮流负责,要提前做好材料或备课准备。 2、凡机关在册人员都要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学习时实行学前、学后抽查点名,不准无端缺席、迟到、早退。有事必要按规定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习时,每位干部都要做好学习记录,针对学习内容,每位干部都要按规定积极撰写心得体会。 4、中心工作期间倡导自学,自学时间由个人自行安排,并记好学习笔记,随时备查。 七、车辆管理制度 1、机关车辆加油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因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填写用车报告审批单,禁止公车私用。 2、车辆用油实行一卡制度,由办公室登记加油记录,擅自加油不予报销,特殊状况,必经书记、镇长批准后方可审批报销。 3、车辆维修和养护必要经党政办批准,实行定点派单维修,维修费超过200元,必要由党政办派人一起维修,否则维修费不予报销。 八、来客招待制度 机关来客招待实行派餐单制度,一律在机关食堂招待,普通不准外出就餐,亟需外出就餐由坐陪人垫付,否则不予报销,不容许签字赊账。招待原则原则上,按30元/人原则,特殊状况经重要领导批准后,可恰当提高原则。需在机关食堂来客安排部门,重要负责人要提前向党政办报告,就餐后要在派餐单上签字。 九、财务及财产管理制度 1、机关实行每周一报账制度,经手人及主管领导在报账单上签名后由镇长一支笔签票,再交由财政所报销,逾期报销者需报知镇长批准。 2、机关财产管理由党政办公室详细负责。机关内部需购买大件物品,由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列出预算,经批准后,方可购买,寻常办公用品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和发放。 3、凡机关配备物品,使用部门和个人要严格保管。建立机关财产配备使用登记档案,大件物品一次性配备,合理核价,如有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补偿。 4、会议室、办公室、招待室等公共场合物品,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保管,任何人不准乱拿乱用,如有丢失,追究保管人责任。 5、机关所有人员调动工作时,按照财产使用档案,办理交接手续,交清物品后,机关财务方可办理工资转移和调动手续。 6、机关干部不准参加涉及到村里征地拆迁等经济往来手续,涉及到征地拆迁等经济往来,必要由村级两人以上方可办理。 十、例会制度 1、党委书记班成员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全体班子成员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每名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进行报告,党政重要领导对上周工作进行小结,并商讨布置本周工作。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中层干部会议,报告上月本部门工作,布置下步工作。会议重要内容及规定:   (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文献、批示、会议精神,通报当前中心工作进展状况;   (2)每名中层干部报告部门工作状况和下步工作打算; (3)各科室站所需提交会议讨论事项; (4)党政重要领导对各条线工作进行现场提问、现场点评、必定成绩、批评后进、提出但愿; (5)中层干部例会讨论决定事宜,各区室站所长应及时回区室站所传达,并做好贯彻工作。 3、会议详细事务和记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佛耳湖镇委员会 佛耳湖镇人民政府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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