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地控制经营过程,促进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围绕经营目标,挖掘现有潜力,找出差距和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财务分析报告是财务分析的书面文件,包括:公司概况;分析的内容;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关键环节;针对问题和关键环节采取的措施;加强经营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财务分析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数字确凿、信息可靠。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以及各控股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财务分析报告编制第四条 各子公司财务部应于年度终了、季度终
2、了、月度终了,按照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统一部署编制年、季、月财务会计报表,收集其他部门提供的分析资料,将各项分析指标进行对比,对其差异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管理的建议。第五条 各子公司的财务分析报告应按规定时间报送,月度财务分析报告于次月7天内报送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季度财务分析报告于季末次月十五天内报送,年度财务分析报告于年后二十天内报送。第六条 财务分析报告以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为依据和起点,统一采用对比分析法(与计划、与上年同期实际比),系统分析和评价公司的过去和现在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财务分析要遵循“差异原因分析建议措施”的原则,最终形成财务分析报告。第七条 财务分析
3、报告的框架:报告目录重要提示报告摘要具体分析问题重点综述及相应的改进措施建议。(1) “报告目录”告诉阅读者本报告所分析的内容及所在页码;(2) “重要提示”主要是针对本期报告在新增的内容或须加以关注的重大问题事先做出说明,旨在引起领导高度重视;(3) “报告摘要”是对本期报告内容的高度浓缩,一定要言简意赅,点到为止。无论是“重要提示”,还是“报告摘要”,都应在其后标明具体分析所在页码,以便领导及时查阅相应分析内容。(4) “具体分析”部分,是报告分析的核心内容。该部分要有一个好的分析思路。集团公司财务报告的分析思路是:总体指标分析集团公司情况分析各子公司情况分析;在每一部分里,按本月分析本年
4、累计分析展开;再往下按盈利能力分析销售情况分析成本控制情况分析展开。如此层层分解,环环相扣,各部分间及每部分内部都存在着紧密的勾稽关系。 (5) “问题重点综述及相应的改进措施”一方面是对上期报告中问题执行情况的跟踪汇报,同时对本期报告“具体分析”部分中揭示出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阐述,旨在将零散的分析集中化,再一次给领导留下深刻印象。第三章 财务分析报告的运用第八条 财务分析报告可以为公司领导层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是各公司内部报表,属于公司内部财务信息,只能由公司高层领导全面把握。(1) 子公司的财务分析报告,原则上只由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及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总监、总裁办主任、
5、副总裁、总裁、董事长查询并掌握。若子公司职能部门有查询财务分析报告信息的需求,应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2) 集团公司财务分析报告,原则上只由财务总监、审计总监、总裁办主任、副总裁、总裁、董事长查询并掌握。若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有查询各公司财务分析报告的需求,应由总裁审批。第九条 财务分析报告作为财务分析例会重要的书面材料(1) 各子公司必须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例会,每月一次,于次月上旬召开。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各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分析以财务部为主分析,其他有关部门补充。发言人应对有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和关键环节,提出整改措施。(2) 各子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负责汇总整理分析资料
6、并对会上讨论的问题和形成的决议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财务分析报告上报集团公司财务中心。(3) 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各子公司报来的财务分析报告应于十日内完成汇总整理,并由财务总监主持召开集团公司的财务分析会,对各子公司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半年和年度财务分析应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汇报。第四章 附则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拟定,财务中心解释。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接受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管理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