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传媒大学硕士教学管理要求(二七年十二月修订,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经校长办公会经过) 为加强和规范硕士课程教学管理,树立良好教风和学风,提升我校硕士课程教学水平,确保硕士培养质量,特制订本要求。第一章 总 则我校硕士教学培养工作实施校、院二级管理,硕士院作为全校硕士教学培养管理机构,负责全校硕士教学培养宏观管理及全校硕士公共课程教学协调和管理,并组织各类硕士教学培养工作检验、评定。各学院作为硕士教学培养办学实体,负责本单位硕士教学和培养工作。 第二章 课程设置要求第一条 硕士课程应严格根据各学科、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设置要求进行安排。 第二条 硕士课程教学内容要有一定深度和广度,应在更高
2、层次上反应本学科基础理论和最新进展,而不应是本科生课程内容简单反复。 第三条 依据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要求改变而开设新课程,必需先由主讲老师确定课程教学纲领,由所在培养单位论证经过后,填写中国传媒大学硕士课程开课申报表,报硕士院同意立案,方可正式开课。第三章 课程教学组织和实施第四条 硕士公共课教学工作由硕士院统一安排;专业课教学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并报硕士院立案,由硕士院统一协调。专业选修课须15人以上方可开课(部分专业除外),公共选修课须30人以上方可开课,10人以内专业课程,院、所自行安排教室。第五条 硕士院于每学期结束前两个月公布下一学期公共课安排表,各培养单位依据公共课表安排,根
3、据培养方案排定各自专业课安排表,并将本单位专业课课表于学期结束前一个半月报硕士院,由硕士院统筹安排教室,并于学期结束前印发各单位。课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六条 硕士课程通常应由教授、副教授或含有博士学位讲师担任主讲老师,其中,博士硕士课程通常应由教授或含有博士学位副教授担任主讲老师。每位老师每学期担任硕士课程标准上限定在1-2门。第七条 主讲老师上课前应把讲义或讲授提要发给学生,列出讲课关键点、参考书目。每次上课要部署课后作业或思索题,对学生作业和思索回复有批改和反馈。提倡教学相长,师生互动。上课方法不应该采取满堂灌,应以研讨为主,老师既是课程主讲人又是课程组织者。每次上课,老师用于播
4、放影像时间不应超出30分钟,如确需观摩,应提前和硕士院协商,另行安排时间、教室,观摩后再上课。第八条 必需按培养方案要求教课时数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确有特殊原因(如开会、出差、出国、生病等)需要调整上课时间,须事前由主讲老师填写中国传媒大学硕士调(停)课申请表,经所在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报硕士院培养办审批立案并由学生所在学院硕士教学秘书负责立即通知学生。未能按教学纲领要求完成教学任务,该课程教学工作量及成绩不予认可。硕士院每学期将对每门课程进行测评(老师自评和学生网上评价)。第九条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硕士教学秘书应到课堂检验本单位硕士课程开设情况。各培养单位做好开学第一
5、周开课率和到课率统计,若课程未能按时开设,硕士院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培养单位每学期应做好全过程教学检验工作。 第四章 课程考评和成绩评定第十条 依据硕士培养方案开设每一门课程全部要进行考评。考评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法。硕士必修课程考评通常采取考试方法;社会调查、教学实践、专题讨论、文件综述等教学步骤和一部分试验课、选修课等能够采取考查方法。第十一条 硕士课程考试时间通常安排在每学期最终两周。公共课考试包含公共英语、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全)(第一学期);自然辨证法(工)、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读(文)(第二学期)三门。公共英语由外国语学院负责;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第一学期)和马克思主义经
6、典著作研读(第二学期)由政治和法律学院负责;自然辩证法(工)由工学院负责;公选课由硕士院负责;硕士院统一协调教室。专业课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时间,并报硕士院立案,各专业课考试地点由硕士院和相关单位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硕士应按个人培养计划参与课程学习,凡缺课时间超出该门课程要求课时 1/3,或未完成老师要求汇报、试验硕士不得参与课程考评。 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出勤、课堂表现(参与课堂专题讨论、试验)和考试(学期论文)。第十三条 硕士课程考试成绩评定为百分制,具体分数和对应分级列表以下: 85分以上 优 75-84 良 65-74 中 60-64 及格 0-59 不及格第十四条 硕士课程考评成
7、绩和格以上为合格,课程考评成绩不及格者,补考措施参见中国传媒大学硕士学籍管理要求第三十条。 第十五条 硕士课程结束后,任课老师应认真评分、立即反馈并认真填写中国传媒大学硕士考试考查成绩记录表。第十六条 在全程考勤情况下,硕士无故缺课累计超出该门课程学期总课时数三分之一时,不得参与该课程考试;在抽查考勤情况下,有3次抽查无故未到课硕士,不得参与该课程考试。凡旷考硕士,该次课程考试成绩为不及格,记零分,不计学分。硕士应在要求期限内办理重修手续。第十七条 硕士因故不能参与课程考试,必需事先填写中国传媒大学硕士课程缓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实,经任课老师同意,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主管硕士领导同意, 公共课
8、经硕士院同意,方可参与缓考。 第十八条 硕士必需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凡舞弊者,按中国传媒大学硕士学籍管理要求及相关文件处理。第五章 成绩管理第十九条 学生必需按时将学期论文交到指定地点(下载并填写学期论文提交单),硕士课程考评结束后,任课老师应立即评定成绩,填写中国传媒大学硕士考试考查成绩记录表。任课老师必需在考试结束后四面内将成绩记录表书面版、电子版分别报硕士教学秘书,并在中国传媒大学硕士考试考查成绩记录表交表签收单上签字, 逾期交者须填中国传媒大学硕士成绩单逾期递交申请表。教学秘书最迟于下一学期开学后二周内把成绩上传到网上,并到硕士院培养办交成绩记录表书面版、电子版,逾期无效。学生在每学期开
9、学约四面后,可上网查询各门成绩。第二十条 成绩一经任课老师签发,任何人无权随意更改。若确属判卷有误,任课老师应到硕士院培养办办理更改手续并签字。第二十一条 全部成绩单,通常不得有涂改,如有改动,在要求时间内则应由改感人签字、单位责任人签字盖章。第二十二条 硕士不得直接找任课老师查卷。硕士如对评定成绩有疑问,可向所在培养单位反应,由专业指导小组复查后回复。第二十三条 硕士课程考题、答卷由各开课单位负责保管,保管时间截止至硕士毕业后二年,以备检验和调用。第二十四条 硕士成绩属教学档案材料,任课老师和开课单位不得直接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提供硕士成绩证实。第六章 硕士课程建设和评定第二十五条 课程建设和教
10、学评定是提升硕士培养质量关键步骤,硕士院支持各院、所建设优质课程、双语课程、硕士学术论文写作和学术汇报能力培训等项目。第二十六条 硕士院定时组织相关教授进行教学督导、课程巡视、课程评定、和硕士网上评教等多个形式教学检验,在学期中和学期末对课程教学情况进行发展性评定和终止性评定,激励和督促老师提升教学质量,确保教学效果。第二十七条 各院、所依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新增课程,应由任课老师下载填写中国传媒大学硕士课程开课申报单,在下一学期排定课表前报硕士院审批,获准者方能开课。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我校硕士依据需要选修外校硕士课程,须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硕士院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共课或我校能开设课程标准上只能在本校学习,因特殊原因,经硕士院同意可在指定高校学习,硕士院将组织抽查。 第二十九条 外单位代培生、旁听生和其它进修人员选修硕士课程需经开课单位和硕士院同意,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修读相关课程,其成绩统一由硕士院提供。 第三十条 硕士在入学前已在本校修习硕士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符合培养计划要求者,在该门课程讲课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填写中国传媒大学硕士课程免修申请表后,可申请免修(附成绩单原件,成绩使用期为两年)。经导师、任课老师同意,培养单位教学秘书核实后报硕士院审核同意,方可免修,并将修习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学习成绩登记总表。 第三十一条 本要求由硕士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