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枣庄市截污导流工程
金属构造设备制造
监理细则
山东省水业发展研究院
二〇〇九年二月
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枣庄市截污导流工程
金属构造设备制造
监理细则
编制:
校核:
批准:
山东省水业发展研究院
二〇〇九年二月
金属构造设备制造监理实行细则
一、总则
(1)本细则根据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枣庄市截污导流工程裴桥节制闸和大泛口节制闸金属构造设备采购合同文献(如下简称“合同文献”)、DL/T5039—9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和DL/T5018—9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以及其她关于技术原则编制。
(2)本细则合用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枣庄市截污导流工程裴桥节制闸和大泛口节制闸金属构造设备制造项目监理。
(3)监理机构按枣庄市截污导流项目监理部、驻厂设备制造监理站两级设立。设备制造厂应按合同文献规定接受监理机构监理。
二、开工允许证申请程序
(1)项目机构。合同订立后,监理机构应督促设备制造工厂针对所承担工程项目成立专门金属构造设备制造项目机构,明确项目机构组织、岗位、人员及其质量责任。
(2)质量保证体系。合同订立后,监理机构应督促设备制造工厂按合同文献规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关于质量负责人员及其质量职责。
合同订立后30d,监理机构应督促设备制造工厂按合同规定技术规定,完毕质量筹划编制,并报监理机构批准。质量筹划应涉及如下内容:
1)质量目的和质量方针。
2)质量保证体系及运营网络。
3)人员及培训筹划。
4)设备(涉及大型工装、胎模具)筹划。
5)材料准备状况。
6)重要工艺路线和流程。
7)车间、场地安排筹划。
8)其她应报送材料。
(3)设备制造工艺文献。分项设备制造开工14d前,监理机构应督促制造工厂依照合同技术条款、设计图样及合同规定应执行技术原则,完毕设备制造工艺文献编制并报监理机构批准。设备制造工艺文献应涉及如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艺路线,涉及工艺路线中质量控制点和质量控制停止点设立状况。
3)工艺过程卡,涉及下料、坡口加工、拼装、焊接、校正及机加工等工序、工步质量控制规定,检测办法及登记表格。
4)检查和实验,涉及检查和实验程序、检查项目、合格标记及登记表格。
5)人员安排和筹划(可用专项报告报送)。
6)材料采购及管理(可用专项报告报送)。
7)机械设备配备与大型工艺装备。
8)安全办法。
(4)专项工艺文献。设备制造工艺过程中,对产品质量起决定作用核心工序,例如属于一、二类焊缝焊接,以及不易或不能通过最后检查和实验充分得到验证特殊工序,例如锻造、锻造及热解决过程中某些工序等,监理机构应督促设备制造厂事先制定专项工艺文献报监理机构批准。
(5)设备制造进度筹划。监理机构应督促设备制造工厂按每台制造设备合同交货期,逐月编制贯彻到每个生产车间、每道加工制造工序、每个工作日设备制造月进度筹划报监理机构批准。
(6)合同支付筹划。设备制造工厂应按合同规定付款条件和规定报表格式,逐月制定合同支付筹划,通过驻厂监造站审核后报监理处批准。
(7)质量保证体系评审。驻厂监理机构应按关于规程对设备制造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营状况定期进行检查和评审。
评审遵守客观证据原则。对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实际运营状况不符合项(涉及体系性不符、实行性不符、效果性不符),驻厂监造站应提出整治规定,批示制造厂限期纠正。如果发现质量保证体系存在大量严重不符合项,驻厂监造站应及时向设备制造监理处报告。
(8)工艺文献审查。驻厂监造站应按监理部《金属构造设备制造监理工作规程》对设备制造工厂提交工艺文献进行审查和批准。
审查重点内容应涉及:工艺路线,质量控制办法,质量控制点和质量控制停止点设立,质量检查项目、内容、办法、检测频次,检测仪器,记录及人员等。
(9)人员资格。监理机构应督促驻厂监造站按规定对设备制造工厂从事一、二类焊缝焊接焊工、从事无损检测及计量工作检查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对检查中发现不具备该项工作资质规定人员,驻厂监造站应指令制造厂及时撤换并向设备制造监理处报告。
(10)开工允许证。
1)设备制造工厂按上述规定报送各类文献一式四份,应经工厂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订立。监理机构审视后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申报文献留存。审签意见分为:“照此执行”、“按审签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视”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除非设备制造工厂接到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设备制造工厂可即时向驻厂监造站申请开工允许证。驻厂监造站在接到申请后3d内签发相应工程项目开工允许证或开工批复文献。
(11)设备制造工厂因未能按期报送开工申请所需要文献、资料及试样,而导致设备制造工期延误,由设备制造工厂承担合同责任。若设备制造工厂在7d之内未收到监理(处、站)审签意见,可视为“已审视”。
(12)监理机构及其监理人员所进行检查、取证及评审,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设备制造工厂按合同应负责任。
三、制造工艺过程控制
(1)材料质量。驻厂监理机构应根据关于规程,检查设备制造工厂提供材料分供方资质、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认证状况等资料;审查试样检测报告,验证重要材料质量合格证书等资料;检查材料入库、保管、发放等环节;检查材料标记移植与否完整;检查材料各种记录能否满足对材料跟踪管理和可追溯性规定。
(2)机械设备和工艺设备。设备制造过程中,驻厂监理机构应对设备制造工厂如下事项加强检查:拟投入机械加工设备、起重设备、焊接设备、压力校正设备及大型工装、胎模具状况,机械设备与否配套齐全,性能和能力与否满足加工制造进度和质量规定;与否进行了必要维修和保养;运营时能否精确地显示电流、电压、压力、温度、时间等工艺参数。
(3)环境。驻厂监造站应对车间、拼装场地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评估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风速、雨雪对设备制造质量控制影响。
(4)过程能力验证。
1)工艺验证:
① 验证工艺文献中规定工艺尺寸、工艺余量、工艺要素、工艺参数、工艺规范及工艺制度与否合理。
② 验证核心工序和特殊工序工艺路线和工艺办法与否合理。
③ 检查手段与否满足设备检查规定及关于规定。
④ 装配路线和装配办法能否满足设备技术规定。
2)能力检查:
① 对加工机械设备,胎模、夹具、样板、平台、计量工具等进行检查。
② 对影响设备制造质量工艺装备各种功能,例如强度、刚度、操作、检测和电气性能应进行验证。
③ 对影响设备制造质量工艺装备精度,涉及表面精度、尺寸精度及动态精度进行验证。
(5)下料。驻厂监造站及其监理人员应加强对下料过程,涉及划线、气割、坡口加工等工序和工步检查。当使用数控气割机时划线工步即变为编程工步。划线精度应控制在允差0.5mm以内,划线应划出气割线和检查线,检查轮廓尺寸同步应检核对角线相对差。划线时应对工件编号并作好记录,同步还应作好钢材余料标记移值。
对于下列状况,为保证工件质量,应采用切削加工:
1)高强钢或凋质钢。
2)坡口尺寸精度规定高。
3)钢板边沿直线度规定高(如主梁、支臂腹板)。
(6)拼装。驻厂监理站及其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拼装过程检查。检查内容涉及:
1)拼装过程涉及下料前钢板拼装,主梁和边梁等梁系拼装、门体拼装、支臂拼装、埋件拼装等工序。
2)拼装前应检查各工件几何尺寸和平整度,并划好拼装位置线。
3)拼装平台和胎具应经检查并符合工艺文献关于规定。
4)各种构件拼装应满足设计图样规定,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DL/T5018—9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关于规定,焊接接头间隙和焊缝组装应符合报经批准焊接工艺文献。
(7)焊接。
1)焊接过程涉及钢板拼焊、梁系焊接、门体焊接、支臂焊接、埋件焊接等焊接工序。按照DL/T5018—9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和合同规定属于一、二类焊缝焊接,必要经焊接工艺评估合格,编制焊接工艺规程。施焊时,监理人员应督促制造单位严格按照焊接工艺文献规定焊接规范、焊接顺序及控制焊接变形办法进行操作。
2)对从事一、二类焊缝焊接焊工,应持有授权单位颁发焊工考试合格证书,合格项目应与从事施焊项目焊接办法、钢材及焊接位置相符。
3)驻厂监造站应督促制造厂按合同文献技术规范和焊接工艺文献规定,建立和健全焊接材料验收、入库、保管、烘干、发放和回收制度,加强对焊接材料质量管理。
4)焊接设备应完整配套,运转稳定正常,并能精确显示电流、电压等关于工艺参数。
5)经评估合格焊接工艺应严格遵循执行,焊接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或巡回检查焊接电流、电压、焊接速度、热解决温度、保护气体种类和浓度及压力等影响焊接质量工艺参数。
6)环境焊接场地温度、湿度、风速等环境条件应符合工艺文献规定。
(8)校正。
1)校正涉及钢板平整、拼接钢板平整、梁系、门体、支臂、埋件等构造件校正。
2)校正办法采用(火焰校正法、机械校正法),应按设计规定和合同技术规范进行。
3)经校正解决后构造件形状公差,应符合DL/T5018—94关于规定。
(9)锻造和锻造。
1)驻厂监理站及其监理人员应加强对锻造和锻造过程质量检查,督促制造单位依照产品工艺特点,加强工艺办法实验验证,制定明确和可靠工艺文献,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及影响工艺参数波动各种因素,使铸件和锻件质量得到控制和保证。
2)锻造过程中,驻厂监理站及其监理人员应从材料供应、砂解决、制芯、造型、烘干、熔炼、烧注、清理、热解决、缺陷修补和质量检查等各环节加强质量检查和认证,并督促制造单位做好如下质量控制:
① 应对制芯、造型与合箱过程中多环节加强管理。
② 加强对熔炼和浇注过程中化学成分迅速分析、温度测量、浇注速度和保温时间等重要因素控制。
3)锻造过程中,驻厂监理站及其监理人员应从原材料供应、下料、锻造、冷却、热解决和锻造质量检查等各环节加强质量检查和认证,并督促制造单位做好如下质量控制:
① 坯料加热前应检查材料牌号、规格、数量、熔炼炉号及工批号。
② 坯料加热时应防止金属过热或过烧。装炉温度、加热温度、加热和保温时间应严格按工艺文献规定控制,并作好记录。
③ 锻造时,必要严格控制始锻温度、终锻温度等工艺参数。
④ 锻造坯料粗细比,拔长和镦粗工序应严格按照锻造工艺文献规定执行。
(10)机加工。零部件(涉及支座、支铰、轴类、定轮、侧轮、和滑道)机加工,应按设计图样规定尺寸精度、形位公差及表面粗糙度进行检测,并满足装配和定位规定。
门体、支臂和埋件等焊接构造件机加工应在焊接工作基本结束之后进行。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不容许采用“先孔法”,即先加工孔、后焊接。未经监理机构批准,不容许对已经加工完毕门体和埋件施焊。
门体、支臂和埋件有关加工面工艺基准和检测基准应尽量一致。
(11)总装。
1)总装工艺方式(立式装配,卧式装配)应有助于检查和测量并尽量接近或模似工作状态。
2)总装检测登记表格、检查项目和验收原则应符合合同规定和设计图样技术规定,登记表格应能反映检测办法和测量原始数据。
3)总装验收应按合同规定报请业主、设计、安装等单位派员参加。
4)总装验收合格后,驻厂监造站应督促制造厂家对各独立构件进行编号和标记,对安装检测所需基准点、线应进行保护和标记。
(12)金属表面防护。该项作业开始前,驻厂监造站应对承担金属表面防护施工队伍资质、资信和生产能力进行认证和审查,并对去锈工作环境条件(涉及气候、湿度、露点)进行控制。
金属表面防护作业过程中,驻厂监理站及其监理人员应加强对去锈过程巡视和监督,加强对喷涂涂料和金属材料验证,并依照进度及时报请检测中心对喷层涂层厚度等项目进行检测。
(13)包装和运送。金属构造设备交货应满足解体发运、大件裸体捆扎、散件装箱、单机整套质量规定。
运送方式、目港站、交货地点,以及发货清单和随机文献均应符合合同关于规定。
四、设备制造质量控制
(1)质量检查。驻厂监造站应督促制造厂加强对制造设备和构件质量检查和实验,防止未经检查和实验合格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投入使用。出厂设备、构件应具备合格质量检查和实验记录。
(2)进货检查和实验。来料进货检查和实验应检查其质量与否符合合同规定技术和质量原则,资料与否完整,与否有对的标记,包装及表面有无损坏,并对随货送到技术文献(涉及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无损检测报告)进行验证。
如果发现分供货质量不够稳定或浮现质量问题,驻厂监造站应督促制造厂对货品进行全数检查或抽样检查。复验项目和办法应事先报经监理机构批准。
(3)过程检查和实验。驻厂监理站应督促制造厂做好设备制造过程检查和实验,以及时发现不合格零部件或半成品,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导致质量隐患和更大返工。
设备制造工厂应按合同技术规定,根据工艺路线和设备质量特性,设立相应质量控制点(过程控制中质量见证点)和质量控制停止点(按合同规定必要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或验证并签字承认质量见证点),进行过程检查和实验。
质量控制点(涉及停止点)普通选取在接近产品质量特性形成环节和位置。重要质量控制点设立,见表1。
表1 金属构造设备制造质量控制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质 量 控 制 点
工 艺 流 程
质量控制点
质量控制停止点
备 注
操作
人员
车间
检查
工厂
检查
监理
操作
人员
车间
检查
工厂
检查
监理
业主
胸墙
1.下料
△
△
○
○
2.拼装
△
△
○
○
3. 焊接
△
△
○
○
4.校正
△
△
○
○
5.机加工
△
△
△
△
○
……
单孔埋件整体组装
△
△
△
△
○
弧门门体
1.胎膜检查
△
△
○
○
2.拼装
△
△
○
○
3.焊接
△
△
△
△
○
4.机加工
△
△
△
△
○
……
弧门整体组装
△
△
△
△
○
注 1. 表中△表达需经有关方人员检查和验证并签字。
2.表中○表达有关方人员需对操作人员与否处在自控状态,检查人员与否忠于职守,各种反映质量原始资料与否认真、如实、完整,各种影响质量工艺因素与否得到有效控制而进行巡检和监督。
(4)焊接质量检查。属于一、二类焊缝焊接质量,不但要进行表面质量检查,同步要进行内部质量无损探伤检查。必要时监理机构可报请质量检测中心对无损检测报告进行复验和评审。
监理工程师应对无损检测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工厂与否按合同规定进行了无损检测。
所采用探伤办法、检查部位、评估原则与否符合规定。
(5)几何尺寸检测。几何尺寸检测必要在焊接工作基本完毕之后进行,检测时不得对构件施加强制性约束。
检测仪器和钢尺必要经法定计量部门校验,对于较长长度测量,钢尺张紧力应符合关于规定。
(6)表面防护检查。金属表面防护检查涉及金属表面预解决质量检查,涂层厚度检测和附着力检查。
(7)最后检查和实验。驻厂监理机构应督促制造厂做好产品最后检查和实验,保证向业主提供符合合同质量规定产品。
设备制造工厂提出设备制造最后检查和实验申请报告,由驻厂监理站审查、设备监理处批准后报送业主和设计单位。最后检查和实验准备工作及程序涉及:
1)最后检查和实验进行时间和条件。
2)检查项目、办法和质量原则。
3)检查和实验操作人员及其资质。
4)仪器和计量工具。
5)登记表格、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6)验收评估意见及签字。
(8)检查与实验记录。
1)检查和实验记录应内容完整、真实可靠,能阐明产品各阶段质量状况,以便于发现质量问题可进行追溯,有助于分析因素、采用纠正办法。
记录内容涉及:检查和实验项目、质量原则、检查条件、不合格项目和数量、返修办法和检查报告和检查人员签字。
2)驻厂监造站应对下列记录进行确认签字:
①材料质量合格证书(涉及试样检测报告)。
②外协、外包质量合格证明文献。
③工艺过程中质量控制停止点检查记录。
④验收会议纪要。
3)普通质量控制点记录,由设备制造工厂质量检查部门统一汇总,保存备查。经监理人员签字记录原件一份存驻厂监造站,另一份及其原件和复印件七份随设备质量合格证书交业主单位。
五、其她
(1)其她有关监理工作按关于规程执行。
(2)关于进度筹划控制按施工进度筹划控制关于规定执行。
(3)关于合同支付按合同文献关于规定执行。
(4)关于工程文献管理按《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档案资料立卷及整编规定》执行。
(5)关于工程变更按《工程变更管理监理工作规程》执行。
(6)关于合同索赔按《合同索赔管理监理工作规程》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