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5篇【第1篇】烧结厂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 3 职责 3.1安全监督科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3.2仓库负责保管。 3.3技术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3.4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环境的污染。 4 工作程
2、序 4.1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 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2005)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4.1.2 对危险品要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储存数量、工艺条件特殊性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关规定划定危险等级,分类登记造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 4.1.3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地点、区域和线路,以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4.1.4 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
3、立安全档案。 4.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4.2.1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2.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2.3 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2.4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2.5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4.2.6 销毁处理有易燃、
4、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监督科审批。 4.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3.1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危险货物包装标识(gb190-2009)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4.3.2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4.3.3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4.3.4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
5、,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 4.3.5 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 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4.3.7 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4.3.8 库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4.3.9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火花、静电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带有铁轮的车辆进入库区。 4.3.10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
6、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4.3.11 仓库保管员和安全员应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科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4.3.12 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来人登记,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特别是爆炸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物质,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4.4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4.4.1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
7、,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 442 运输装卸危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4.4.2.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4.2.2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混装。 4.4.2.3 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车。 4.4.2.4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5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4.5.1各部门处置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品、贮存容器等,应上报生产科备案。 4.5.2安全监督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特性,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安全的
8、处置措施。 4.5.3处置危险废弃物时,车间、生产科以及接收处置废弃的车间必须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4.5.4烧结厂不能处理或暂时不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安全监督科负责监督指导。 4.5.5堆存的危险废弃物应有醒目的“危险废物”标示,并注明危险废物的特性,危害性。 4.6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4.6.1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综合办公室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第2篇】
9、建设工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一、编制说明 1、根据本企业在近几年的施工中,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和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进行实际总结,进行编制预防监控措施。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为依据。 3、在施工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执行、严格监控、安全预防,监控防护措施一定要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效果。 二、集中降水井人工开挖预防监控措施 1、采用人工开挖集中降水井时,根据地质报告给定的有关数据,合理选好降水位置,即要达到集中降低地下水位,又要保证基础大孔桩开挖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生产。 2、降水井开挖前,适先必须选购护井圈,护井圏常规选用预制砼井圈
10、,规格为直径不小于1.5米圆型圈,高为60,厚度不小于10砼标号为c20以上,表面完好,不破损无裂缝的合格产品。 3、挖地表土层可选用机械或人工开挖,挖到2米深时,采用机械安装护井圈,井圈安装一定要平直,不许出现倾斜现象。 4、人工下井开挖时,要四周均匀挖土,保证井圈自由落体垂直下沉。 5、护井圈上口要高出地面30,防止土石块落下伤人。井下作业人员一定要配戴安全帽和防水服装,井下作业人员轮换间歇。 6、吊土所用三角架一定要牢固,所用滑轮固定紧,防止倒塌发生安全事故。 7、吊运土所用容器选用新水桶,每次装土不超过三分之二,见水后采用潜水泵抽水,随抽随挖。 8、设专人指挥和检查,检查井口四周土质变
11、化,一旦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三、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 1、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时一定严防监控,重点防范,必须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前一定要掌握地质资料,了解土质等级分布情况。 3、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安检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杜绝违规和违章作业施工。 4、土质坚硬,桩基较浅,设计上没有砼护壁的大孔桩,要随时观察土质情况,保证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 5、土质较软,设计要求有砼护壁的大孔桩,施工时必须进行护壁,防止坍塌,每次挖深不超过0.8米,要随挖随护,砼达到初凝期后拆模,继续开挖,流进行作业施工。 6、桩口四周必须清理
12、干净,所挖的余土及时运走,防止土石块坠落,砸伤井下施工人员。 7、挖桩时不许带水作业,遇有地下水时,一定要降水,才能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专职人员观测地质变化,一量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决不许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出现险情时,要由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护方案后,方能复工生产。 四、高空作业预防监控措施 1、高空作业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容易发生危险的部位,所以必须引起高度注意,施工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护,做为安全施工预防监控措施的:重中之重来抓来管。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必须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维护
13、,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经检查不合格或有隐患时,不准施工作业。 4、临边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措施,按规范搭设防护栏,防护栏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搭设时要固定牢靠,挂好安全立网和水平安全网。 5、洞口作业施工,必须设置牢固盖板,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要根据洞口尺寸,位置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止人员和其他物品坠落发生事故。 6、悬空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栏网、栏杆和其他安全设施。所用的设备须经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时根据施工项目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7、操作平台搭设,操作平台要经技术人员计算和设计,按要求进行制作或搭设,移动平台轮子与平台结合
14、要牢固可靠,平台四周应有护栏。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平台物料不易过高,保证荷载系数。钢丝绳不破损,使用时要由专人检查安全情况。 8、高空交叉作业施工时,在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许有其他人员操作。二层以上施工时,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超过24m以上作业时,应设双层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9、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执行验收制度,在施工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施工。验收时检查项目一定要齐全,验收数据要真实,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防护设施是否可靠,并做好验收记
15、录,凡不合格者,决不准使用,施工中要进行抽查检验。 【第3篇】某物业管理项目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职 业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存在危险因素场所工作的全体员工。 一、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确定本项目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 二、安全规定 1、 属于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在物业管理处必须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安全技术资格的专人进行操作。 2、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
16、定期检测、检验。 3、 长期处在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工作的职工,必须按照职业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不适合在该场所从事作业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宜工作。员工健康体检由行政人事部牵头组织。 4、 临时出现的危险性场所,必须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且必须坚守岗位,待工作结束后方可离岗。 5、 为防止造成人员伤害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三、设备、设施安全保障 1、 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
17、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
18、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第4篇】工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一、编制说明 1、根据本企业在近几年的施工中,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和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进行实际总结,进行编制预防监控措施。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为依据。 3、在施工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执行、严格监控、安全预防,监控防护措施一定要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效果。 二、集中降水井人工开挖预防监控措施 1、采用人工开挖集中降水井时,根据地质报告给定的有关数据,合理选好降水位置,即要达到集中降低地下水位,又要保证基础大孔桩开挖施
19、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生产。 2、降水井开挖前,适先必须选购护井圈,护井圏常规选用预制砼井圈,规格为直径不小于1.5米圆型圈,高为60,厚度不小于10砼标号为c20以上,表面完好,不破损无裂缝的合格产品。 3、挖地表土层可选用机械或人工开挖,挖到2米深时,采用机械安装护井圈,井圈安装一定要平直,不许出现倾斜现象。 4、人工下井开挖时,要四周均匀挖土,保证井圈自由落体垂直下沉。 5、护井圈上口要高出地面30,防止土石块落下伤人。井下作业人员一定要配戴安全帽和防水服装,井下作业人员轮换间歇。 6、吊土所用三角架一定要牢固,所用滑轮固定紧,防止倒塌发生安全事故。 7、吊运土所用容器选用新水桶,每次装土不
20、超过三分之二,见水后采用潜水泵抽水,随抽随挖。 8、设专人指挥和检查,检查井口四周土质变化,一旦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三、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 1、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时一定严防监控,重点防范,必须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前一定要掌握地质资料,了解土质等级分布情况。 3、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安检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杜绝违规和违章作业施工。 4、土质坚硬,桩基较浅,设计上没有砼护壁的大孔桩,要随时观察土质情况,保证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 5、土质较软,设计要求有砼护壁的大孔桩,施工时必须进行护壁,防止坍塌,每次挖深不超过0
21、.8米,要随挖随护,砼达到初凝期后拆模,继续开挖,流进行作业施工。 6、桩口四周必须清理干净,所挖的余土及时运走,防止土石块坠落,砸伤井下施工人员。 7、挖桩时不许带水作业,遇有地下水时,一定要降水,才能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专职人员观测地质变化,一量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决不许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出现险情时,要由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护方案后,方能复工生产。 四、高空作业预防监控措施 1、高空作业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容易发生危险的部位,所以必须引起高度注意,施工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护,做为安全施工预防监控措施的:重中之重来抓来管。 2、高空作业人员
22、必须定期检查身体,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必须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维护,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经检查不合格或有隐患时,不准施工作业。 4、临边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措施,按规范搭设防护栏,防护栏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搭设时要固定牢靠,挂好安全立网和水平安全网。 5、洞口作业施工,必须设置牢固盖板,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要根据洞口尺寸,位置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止人员和其他物品坠落发生事故。 6、悬空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栏网、栏杆和其他安全设施。所用的设备须经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时根据施工项目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7、操
23、作平台搭设,操作平台要经技术人员计算和设计,按要求进行制作或搭设,移动平台轮子与平台结合要牢固可靠,平台四周应有护栏。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平台物料不易过高,保证荷载系数。钢丝绳不破损,使用时要由专人检查安全情况。 8、高空交叉作业施工时,在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许有其他人员操作。二层以上施工时,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超过24m以上作业时,应设双层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9、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执行验收制度,在施工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施工。验收时
24、检查项目一定要齐全,验收数据要真实,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防护设施是否可靠,并做好验收记录,凡不合格者,决不准使用,施工中要进行抽查检验。 五、模板支拆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一)模板安装 1、当安装模板时,超过3m高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不准在墙上或梁底模板上行走。3m以下可采用移动高凳。 2、模板吊装,选用卷扬机或塔机吊装,按规格和型号吊装,不许混吊,应设专人指挥,起落地点要准确。 3、模板安装时不许上下交叉作业,模板安装没固定前不准堆放物料。 4、安装边缘部位的模板或悬挑模板时,按规定进行临边防护设施。 5、支撑柱选材一定要符合规格和标准,满足荷载需要,防止模板坍塌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安
25、全事故。 (二)模板拆除 1、拆除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做业区范围设警戒区挂警告牌,拆除时设专人警戒。 2、拆除时应从一侧向另一侧拆除,先将支撑拆掉后再拆模板,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将支撑全部拆掉,再大面积拆卸模板,必须按顺序拆除。 3、拆除大跨度梁下支撑柱时,应当从跨中开始分别向两端对称进行拆除。 4、拆除时必须设脚手架或专用平台,保证操作人员站稳。 5、模板及其支撑应随拆随运。拆下的模板及其支撑等有人接应,妥善传递,用垂直运输机械运下,严禁随意抛掷砸伤人员。 6、模板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等级后,方可拆除。 六、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吊装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塔式起重
26、机必须购买正式厂家产品,并符合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证。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必须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安装和拆卸要制定专项安拆方案。 3、塔式起重机刚必须装有力矩限制器,超载限制器,超高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及吊钓保险卷扬机滚筒保险装制等全部装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方可使用。 4、塔机安装安后必须进行试运转和验收,填写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及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5、塔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懂得塔机性能。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能够及时排除,预防发生机械事故和其它事故。 6、塔机在工作中要设专人指挥,必须熟记并使用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规
27、定的信号,工作中司机、指挥人员密切配合,任何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7、司机要牢记和坚决执行十不吊。 七、脚手架搭拆预防监控措施 1、脚手架搭设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按方案给定的计算数据,搭设形式、尺寸进行施工搭设,确保构架稳定,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 2、施工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做到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有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 3、脚手架所用材料,必须选用同一种材料,禁止钢混搭,材料型号不一致的材料混用,材料一定要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材质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搭设脚手架要根据不同墙体,不同用途进行搭设不同方式的脚手架,满足施工的
28、需要。 5、脚手架搭设场地要平整、夯实,并设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6、脚手架搭设一定要稳定,坚固,24m以下单、双排脚架,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严禁使用拉筋的柔性连墙件。脚手架高度在24m以下必须按规范设剪刀撑。 7、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150,脚手架应设防滑条。 8、脚手架外侧应设防护栏,挡脚板,并用密目网封闭,按不同高度设水平安全网。 9、脚手架拆除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上下垂直作业。拆除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掷物料砸伤其他人员。 10、遇有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搭拆脚手架作业施工
29、,夜间不许搭拆脚手架施工作业。 八、施工用电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数据,数值及标准进行施工架设安装,满足和保证施工需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2、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必须设专用电杆,线路截面应符合临电设计和规范要求。 3、采用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电缆直埋时,敷设深度不小于0.6m。 4、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设保护接零,在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放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所有配电箱应配锁,由专人负责管理。 6、
30、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7、照明额定电压的要求,一般所宜采用200v的照明器具,对特殊环境下施工照明应按下列安全电压供电的照明器具。 (1)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由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操作证的电工作业人员完成,电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当发
31、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的,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5篇】物业管理项目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职 业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存在危险因素场所工作的全体员工。 一、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确定本项目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 二、安全规定 1、 属于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在物业管理处必须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安全技术
32、资格的专人进行操作。 2、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3、 长期处在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工作的职工,必须按照职业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不适合在该场所从事作业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宜工作。员工健康体检由行政人事部牵头组织。 4、 临时出现的危险性场所,必须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且必须坚守岗位,待工作结束后方可离岗。 5、 为防止造成人员伤害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三、设备、设施安全保障 1、 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
33、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
34、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第6篇】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就是对项目部施工管段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的专业监察、调查,评估我单位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情况,以确保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得以落实; 建立重大事故应急系统(即场外应急计划),以便对突发事故进行掌控。 2、范围:整个廊沧高速10合同段施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程序:按规定对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监控;安全部对项目经理部的重大危险
35、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施工现场领工员、负责人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涉及到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机具、行为、场所或作业等。 第三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作业队、人员和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 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项目部任何人均有权向进行制止和监管。 第五条 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
36、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六)重大危险源报表。 第七条 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第八条 安全评估工作可以由项目安全部门的安全评估人员进行,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当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
37、整,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一条 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二条 在每年填写重大危险源报表,报送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十三条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送安全环保部备案
38、;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及时报告核销。 第十四条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十五条 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 第十六条 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七条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39、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 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作业队和人员。 第十九条 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第二十一条 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环保部。 第二十二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40、,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第二十三条 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五)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六)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七)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八)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九)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四条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适时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二十五条 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
41、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安全环保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安全环保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三十七)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为秉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把安全警示工作落实到位,我单位全履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制度要求,现
42、场技术人员在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相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告知可能存在的因素,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并让对方签字认可,切实履行危险告知义务。同时,在危险作业地段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高作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对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设置危险告示,以防止外人进入,发生不可知的危险;对工地上可能发生危险地段或部位要采取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设置警示标示,以防止因不知而导致的伤害。 通过危险告知制度,相当于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了两次安全技术交底,更进一步明确了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源并说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不仅提高了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还能起到警告和告诫的作用,
43、使作业人员有更高的危机意识,督促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从事危险作业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第7篇】s矿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危险源监控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矿山的危险源主要有: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有发生透水、涌
44、水等水害的场所;有高空坠落的危险场所;有提升、调运系统危险的场所;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有被电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风险控制,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通过对危险源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
45、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企业、矿部、班组三级管理与控制; b级:较大危险源:由矿部、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六、三极危险源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指定专人会同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验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进行演练,必要时加以修订。 1、成立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指定负责人。 2、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 3、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粉尘分析。 4、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的评估。确认现有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其充分进行评估。 5、完成应急预案编制。提出应急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程序。 6、提出预案的落实、更新、培训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