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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护管理制度9篇.docx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501542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X 页数:39 大小:38.1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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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全保护管理制度9篇【第1篇】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保护功能试验管理制度 1、高低压电气设备的试验 (1)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2)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3)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4)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2、绝缘油试验 (1)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2)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

2、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3、接地检查 (1)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2)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4、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1)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2)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3)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4)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第2篇】固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

3、敏可靠,结合机电设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试验要求 (一)主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3.闸瓦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4.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5.后备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6.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7.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8.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9.主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三年一次 10.主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二)副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 每天检查一

4、次 3.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4.闸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5.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6.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7. 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8.安全门与罐位、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和罐笼停止位置联锁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9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三年一次 10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三)空气压缩机 1.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周试验一次 2.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风包超温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压风机技

5、术性能测试 每年一次 (四)主通风机 1.轴承超温报警置 每天检查一次 2. 主通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一次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需要临时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

6、、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2)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正常投入。 5.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6.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三、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2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5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字迹不工整)的

7、,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 【第3篇】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电力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管辖区域内电力设施的建设与保护活动。所称电力设施包括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以及电力调度设施、电力通信设施等有关辅助设施。 三、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以下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确定。 1.10千伏电力架空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

8、伸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1米 1-10千伏1.5米 2.电力架空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的爬梯和脚钉,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3.变电站、开关站保护区为站围墙外延伸3米所形成的区域。 4.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变电站、开关站等站内的设施。 5.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6

9、.电力电缆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地下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架,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7.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箱、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8.电力调度设施: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四、电力设施的保护措施 (一)公司应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按照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电力设施进行巡视、维护、检修,及时消除隐患。 (二)设立并维护电力设施安全警示标

10、志: 1.在必要的电力架空线路保护区的区界上,应设立标志,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 2.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跨越公路的区段,应设立标志,并标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 3.地下电缆铺设后,应设立永久性标志。 4.应在电力线路的变压器平台上设立警示标志。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1.直接或者操作其他物体碰触电力线路设施,如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向导线抛掷物体。 2.擅自在杆塔上张贴广告标语、悬挂广告牌及架设其他缆线和标志物。 3.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4.擅自攀爬变压器台架、杆塔和拉线。 5.拆卸损坏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擅自移动

11、、损坏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及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 6.擅自占用电缆通道及其他管线敷设各类缆线。 7.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 8.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9.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从事下列危害行为: 1.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高杆植物。 2.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3.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作业或者活动。 4.烧荒、燃放烟花爆竹。 5.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6.其他危害行为。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

12、力电缆保护区从事下列危害行为: 1.焚烧草料、木材、油料、垃圾等物品。 2.取土、开挖、打桩、钻探或者倾倒腐蚀性化学物品等。 3.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 4.兴建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树木。 5.其他危害行为。 (六)在变电站、开关站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堆放杂物、倾倒垃圾。 2.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3.开挖坑、渠。 4.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焚烧草料、木材、油料、垃圾等物品。 6.其他危害行为。 (七)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外,进行可能危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安全的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影响杆塔、拉线基础的稳定,可能导致基础不稳

13、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修筑符合技术标准或者安全要求的加固护坡。 2.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者改变其埋设深度。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周围五百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当按国家颁发的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电力公司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必须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冲击、扰乱电力公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得移动、损害生产场所的生产设施及标志物。 (十)电力公司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要求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14、,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十一)危害行为严重影响电网安全时,公司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停止受理当事人的用电报装申请,或者按国家规定程序中止对当事人供电,直至危害行为消除。 (十二)凡违反本规定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国强矿机电设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试验要求 1、副井绞车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5、 1 防过卷装置 每天一次 2 限速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3 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4 闸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5 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 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7 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 每天试验一次 8 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检验一次 9 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检验一次 10 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周试验一次 2 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 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 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 风包超温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16、 6 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验一次 2、空气压缩机 3、主扇风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轴承超温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2 润滑油欠压 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3 反风装置 每月检查一次 4、皮带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堆煤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2 防跑偏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温度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4 烟雾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 自动洒水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6 低速打滑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锅炉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双色水位计 每小时检查一次 2 高低水位报警 每天试验一次 3 安全阀试验 每月试验一次 4 锅炉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

17、验一次 6、井下电气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接地保护 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试验一次 2 漏电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短路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每周试验一次 4 照明综保 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一次 5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每年一次 6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 每班检查一次外皮有无破损 7、斜巷运输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跑车装置 每半月试验一次 2 插销、链环 每班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3 钢丝绳、钩头 每天检查一次 4 红灯、信号 每班检查一次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18、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需要临时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2)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正常投入。 5、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

19、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6、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三、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2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5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字迹不工整)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 【第5篇】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

20、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及关于加强我区重点联网单位计算机互联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和输出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含计算机单机与便携式计算机)。 第二章 网络安全使用 第三条 我校的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 我校的用户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21、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五条 我校的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二) 严禁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进入他人电脑,篡改或破怪他人计算机内的文件,盗取他人信息。 (三)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22、 第三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主管领导及计算机安全员负责相关网络安全工作,并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一) 负责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二) 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三) 发现有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本单位领导,并报告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细则 第七条 禁止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涉密信息。禁止将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八条 为保

23、证办公室、计算机教室网络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计算机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损失,办公室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定期检测计算机的病毒和安全漏洞。 第九条 办公室计算机的主机、显示器、硬盘以及系统的基本配置、使用情况需在校电教组存档备案。如有变更应及时申报。严管办公计算机信息的使用、维护的每个环节,通过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及时堵塞漏洞和消除黑客入侵隐患,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 第十条 在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过程中发生黑客攻击事件的单位,应当迅速报告学校领导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 建立上网日

24、志记录保存制度,如:bbs记录:包括粘贴文章用户的ip地址、粘贴时间;电子邮件使用情况记录:使用该邮箱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使用等通讯软件情况记录:使用通讯工具的使用时间和通讯内容;以上原始记录应至少保留60天,以备有关领导和部门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携带便携式计算机外出时,需要向单位领导报告,经领导同意方可带出,外出及归来后需对计算机的内部文件进行检查等。 第十三条 办公室信息的拷贝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并记录,然后授予其操作权限,个人不得私自拷贝。不得将与办公内容无关的信息存入移动存储介质中。 第十四条 计算机网络及移动存储介质的数据恢复、维修、废弃、销毁工作由专人

25、负责,完善登记审批手续,要标明时间、批准人、经手人、维修单位和地点、相关工作人员、去向、用途等。 第十五条 任何机关、单位不得私自拆卸、维修或销毁计算机。需维修和销毁的计算机及存储移动介质应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报废计算机需将硬盘彻底销毁。 喀什市第十九中学 喀什市第十九中学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我校内部网络系统可能发生的重大计算机网络安全事故,提高处理突发计算机网络安全事故的控制和排障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保护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

26、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喀什市第十九中学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计算机网络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通信网络故障、病毒防范、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核心设备硬件故障、业务数据损坏等计算机网络安全事件。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一条: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计算机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第二条:快速反应。在计算机网络事故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第三条: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

27、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第四章 预防及预警机制 突发计算机网络事故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置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第一条:突发计算机网络事故分类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电脑病毒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等。 第二条:应急准备 学校信息中心和各部门信息系统管理员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班,确保到岗到人,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第三条:具

28、体措施 实行实时监视和监测,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重要系统采用可靠、稳定硬件,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升级扫描引擎;加强对局域网内所有用户和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安装反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恶意攻击、病毒等非法侵入技术的发展,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第五章 有关应急预案 第一条:自然灾害(水,火,电等)导致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一)发生自然(水,火,电等)灾害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校领导,并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二)安全员应在第一时间抢出重要的设备和文件,并做登记,方便

29、后期管理。 第二条:通信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一)发生通信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后,网络安全员应及时通知本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经初步判断后及时上报校领导和信息中心。 (二)及时查清通信网络故障位置,隔离故障区域,并将事态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通信网络运营商查清原因;同时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三)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单位应将故障分析报告,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校领导。 第三条: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时,信息系统管理员应立即断开网线,终止不

30、良信息或网络病毒传播,并报告校领导和信息中心。 (二)信息中心应根据校领导指令,采取隔离网络等措施,各单位应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立刻杀除杀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追查不良信息来源。 (三)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如有必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四)处置结束后, 信息中心和事发单位应将事发经过、造成影响、处置结果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第四条: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发生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后,信息中心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启动备份服务器系统,由备份服务器接管业务应用,并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安排相关责任人将故障服务器脱离网络

31、,保存系统状态不变,取出系统镜像备份磁盘,保持原始数据。 (二)信息中心应根据校领导指令,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重新启动故障服务器系统;重启系统成功,则检查数据丢失情况,利用备份数据恢复;若重启失败,立即联系相关厂商和上级单位,请求技术支援,作好技术处理。 (三)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及时报告市上级部门。 (四)处置结束后, 信息中心应将事发经过、处置结果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校领导。 第五条:黑客攻击事件应急预案 (一)当发现网络被非法入侵、网页内容被篡改,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断开网络,并立即报告校领导。 (二

32、)接报告后,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信息中心核实情况,关闭服务器或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陆帐号,查看计算机中存在的危险端口并予以关闭,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 (三)信息中心应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恢复系统和网络正常;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并请求支援。 第六条: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应急预案 (一)发生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后,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查找、确定故障设备及故障原因,进行先期处置。 (二)若故障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信息中心应启动备份设备,保持系统正常运行;将故障设备脱离网络,进行故障排除工

33、作。 (三)信息中心应在故障排除后,在网络空闲时期,替换备用设备;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联系相关厂商,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报告单备查。 第六章 应急处置 (一)发生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后,相关人员应在5分钟内向校领导报告,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恢复信息网络正常状态。 (二)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七章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协调和技术

34、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总结经验教训,整改存在隐患,组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喀什市第十九中学 【第6篇】计算机机房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科学、有效地管理计算机机房,确保网络系统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各项设备操作规程。 (二)爱护系统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修改、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完整保存设备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更改系统配置参数或私自安装使用与系统无关的软件。 (四)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进入机房,保持机房清洁卫生,维修工具、仪器仪表、资料和表报等放置整齐、定位准确,确保机房良好的工作秩序。 (五)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制度,对网

35、络设备和服务器等设备密码应严格保密,建立重要设备运行日志,并定期升级和更新系统。 (六)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 (七)机房内严禁吸烟、打闹、会客,或从事与值勤维护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未经许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任何人员不得在机房或其它工作间内摄影或录像。 信息中心 【第7篇】学校计算机机房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计算机房使用守则,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纠正。 二、用机前先检查机器和电源是否良好,提前接通电源,做好用机前各种准备工作。 三、计算机管理人员、计算机教师用机时,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计算机房使用守则。 四、定期检

36、查机房各种设备是否完好,了解掌握设备状况,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五、有故障不能使用的机器设备应搬出机房,另行保管,以防错用。 六、经常打扫机房,擦试机器,保持机房和机器的清洁干净、放置整齐。 七、注意保持机房正常合适温度、湿度,做好防高温、防潮工工作,使机房和机器处于良好的使用环境。 八、妥善的保管原始软件,所有软件都应有备份,保证备用无病毒。一般情况下应使用复制盘,软盘上的标签名称要与实际内容相一致。 九、管理用计算机不得随意使用外来软件,必须使用时,应经过病毒检查和处理。 十、经常清点和掌握机房各种物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购置机房所需设备的物品,保证教学用机,提高机器利用率。 十一、计算机软件

37、、资料只能在机房使用,不宜外借和带出机房。 十二、每台计算机都应有独立的使用和修理登记卡,期未应做好所有计算机的各种统计工作。 十三、计算机外修时,要做好详细登记,清点、检查、办好手续以防丢失。 十四、计算机发生故障时,要记录故障情况和处理意见,并查明原因,及时检修,重大故障,事故要及时上报。 十五、做好所有设备,包括硬件、软件、资料等的入帐登记,做到帐物一致。 十六、认真做好各种消耗物品购买、使用、消耗品种、数量情况的登记。 十七、外单位人员使用机时,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 十八、本校教职工用机时,应山计算机室人员安排,并填写用机情况登记。 十九、下班前认真检查机房机器、电源、门、窗、盖布等

38、是否关好、盖好。 二十、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放假期间要关闭电源。 【第8篇】计算机房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机房设置管理 1、机房计算机设计规范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 2、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第一类辅助房间的装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3、机房设置时,应充分考虑室内通风、温度、湿度要求,以确保机房内计算机保持良好运行环境。 4、机房计算机摆布应采用直列式摆放,在教室中安排六列电脑桌,由两张桌子

39、相连组成一列,每列计算机台数为九台,教师用电脑摆放在教室的最前面。 5、电源布线应根据整个机房的布局来安排,在规划中的每个机柜和设备附近,安排相应的电源插座,插座的容量应根据接入设备的功率来定,并留有一定的冗余,一般为10a或15a。电源的线径应根据电源插座的容量并留有一定的容量来选购。 6、弱电布线:弱电布线中主要为五类网线,布线时应注意在每个机柜、设备后面都有相应的线缆,并应考虑以后的发展需要,线缆两头做好编号,线缆应用绑带捆扎好。 7、接地布线:由于新机房内都是高性能的计算机和网络通讯设备,故对接地有着严格的要求,接地也是消除公共阻抗,防止电容耦合干扰,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保证计算机系

40、统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措施。在机房地板下应布置信号接地用的铜排,以供机房内各种接地需要,铜排再以专线方式接入该处的弱电信号接地系统。 8、各种线路应尽量布置在地板下,并做好防潮、防鼠工作。 第二章 计算机日常检查与维护制度 1、机房管理人员应每周安排一次机房内计算机检查维护。 2、在每学期开学、结束时,机房管理人员牵头,组织人员对每个机房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或检修(包括硬件测试及软件运行和病毒清查)。 3、每学期结束机房管理人员还应联系学院后勤电工对各机房进行一次全面电力检修。 4.机房管理人员应保存好各类计算机机型、显示器等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并在购进计算机投入使用后,建立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

41、档案。任课教师在使用过程中,有义务做好使用记录;机房管理人员在每次保养维护后都应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5、任课教师或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计算机有软、硬件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并在登记薄上登记;机房管理人员对登记有问题的计算机应及时安排修复,对于在保修期内的计算机应及时通知保修修复。 6、机房管理人员应负责对做好机房及机房内计算机定期防尘工作。为了保持机房卫生,每周由机房管理人员安排清除机房地面、桌面和计算机外观灰尘,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主机、显示器一般在每使用二年后,由机房管理人员(或货商售后服务一项措施)进行一次打开箱盖的除尘处理。 7、机房管理人员应对机房及机房内计

42、算机、相关设备设施进行防潮工作。为了保证延长计算机寿命,要求计算机室内温度、湿度控制标准规定:开机工作运行时室内温度为:232,湿度为:45%-65%;一般最低要求室内温度为:15-30,湿度为:40%-70%。对于室内温度、湿度超过规定要求,应采用开空调或开窗通风办法,调整或保持室内的温度及湿度。寒、暑两假期间每半个月需开机半小时。 8、机房管理人员还应进行机房布线、电源线进行定期检查,作好机房内防虫鼠工作。一旦发现室内设备有被虫、鼠等咬痕迹,机房管理人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9、机房管理人员应做好机房计算机硬盘还原工作,定期进行基础课程的软件运行检查;还应做好计算机防病毒工作,尽早发现,及时清理。 第三章 机房安排 1、原则上机房只承担本系计算机课程的上机实验任务。 2、如有机房空闲时,而各系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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