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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制度大纲(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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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交通管理制度大纲(15篇)【第1篇】人力资源公司交通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交通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员工因办理公务在本市交通的需要,提高外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之交通费含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油耗费、公交车费、地铁车费、出租车费。 三、管理原则 1、业务交通费一律纳入部门费用预算进行预算管理。 2、员工因业务外出须填写外出单,并经部门主管审批。公司前台每月将各部门的外出单整理交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根据员工外出记录核实员工申请报销的交通费单据,记录不符的单据不予报销。 3、员工(适用职能部门人员)因公加班至20:30钟后,可以报销打车费

2、用。公司前台每月将各部门的加班申请单整理交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据此记录核实员工申请报销的交通费单据,记录不符的单据不予报销。 4、任何非业务工作相关的上下班打车费用和自驾车油费,均不在报销的范畴内。 5、业务交通费用原则上先由公出员工垫支。公出员工返回公司后,应定期整理票据进行报销,按报销程序规定到财务部报销。 6、公出除因事务紧急可乘出租车外,交通工具应以公交车为主。 四、报销要求 1、发票要求:出租车票应为机打票据同时还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路桥停车费应为机打票据或定额票据同时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油耗费应为由加油站开具的商业企业专用发票同时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2、报销要

3、求: a、凡报销出租车票,需要在每张发票的背面标注起点-终点、办理业务的说明。 b、凡以私有车辆办理公司业务,每月给予报销油耗票的,需要事先在财务部备案。 c、交通费票据报销粘贴时,可以根据报销票据量的多少在a4纸上分成1-2行分别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粘贴,粘贴时应把每张票据稍错开一定距离,把票据粘贴成一个平面。 五、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原有关业务交通费规定同时废止。 【第2篇】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职责 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负权限范围内的管理责任。 2、认真

4、贯彻执行国家及单位制定的各种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单位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制定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安全措施、交通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和交通安全应急方案,并督促落实。 4、组织制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层层签订,落实到人。 5、熟悉单位机动车型号、性能、数量、用途等情况,督促驾驶员定期进行保养、维修、年审。 6、宣传普及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组织对单位员工的交通安全知识考核,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和广大员工的法律观念及交通安全意识。 7、定期检查各部门交通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负责办理单位新购车辆的登记手续和审

5、验工作。 9、如单位车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公安交通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0、定期向主管领导、交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单位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第3篇】平乐小学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乡小学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一、学校领导职责 1、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督查。 2、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教师和工作人员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3、学校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学校领导包年级、教师包学生。 4、每学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布置督促设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栏和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督促检查每周的安全教育课落实情况。 二、班主任

6、和科任教师职责 1、组织班级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办好班级交通安全板报和手抄报、撰写交通安全小论文等,教育、劝导学生不要乘坐非客运车辆。 2、组织学生开展 “小手牵大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做到“四不要”、“五不坐”,即不要在公路、铁路上闲聊嬉闹;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车;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铁路;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放牧、损坏公路。不坐超限超载的机动车;不坐无证无牌、报废的机动车;不坐非法营运的机动车;不坐有故障的机动车;不坐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教育学生把交通安全知识带进社区、带进农村、带进家庭。 3、加强同家长的联系,建立安全联系卡制度,教育学生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对家长

7、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4篇】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 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不准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车船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不坐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 2、不乘超载车船。 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8、,不准跳车,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 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上级部门批准。经批准后要切实作好师生安全工作。 (1)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指出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 (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 (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担,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 (4)不得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场所活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2、班级组织外出活动

9、,必须履行报批制度。 六、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 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 【第5篇】某职业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为规范校园交通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车辆进校 1、学校公用车辆和本校教职工私用车辆凭校保卫处核发的通行证进入校园,通行证应置于前挡风玻璃内侧。通行证一年一核。 2、通行证分公车、私车、外协车和工程车四种。公车凭单位证明、行驶证办理,私车凭工作证、行驶证办理,外协车凭合

10、同和学院的相关协议和行驶证办理,工程车凭学校工程管理单位证明、行驶证办理临时通行证并注明通行有效期。 3、部门送货凭通行证,在上午9:30分前和下午16:30后准予进入校园,只能驶往目的地,不准随意停靠。搬运车由雇用单位向保卫处通报,批准后方可时入校园。 4、上级部门、兄弟院校和其它来宾进校车辆,由学校有关接待部门到校门引导或用电话通知保卫处办公室,由门卫放行。 5、执行任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修车辆,可进入校园。 6、原则上禁止出租车进入校园,对确需乘坐出租车进入校园(老、弱、病、残、孕等)的,由门卫从来掌握,登记核证后时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进校园后,须严格按交通标志牌指示的线路行

11、驶,严禁逆行。 2、进入校园内的各类车辆行驶时,一律限速20公里/小时。 3、消防、救护、抢修、*、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可按临时方案行驶或停靠。 三、车辆停放 1、所有车辆必须停入在学校规划的停车场,不许随意沿途停放。 2、学校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车在停车场停放,白天不收费,其它车辆白天收费。所有车辆夜间过宿收费(学校公务车辆除外)。 四、违规处理 1、进入校园的车辆违规行驶和停放,由院保卫处责令纠正。 2、经规劝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以达到规劝其改正违规的目的。 3、违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处会同保卫处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理。 4、必要时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

12、理。 五、其它 1、本暂行规定适用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 2、本暂行规定由院保卫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6篇】ds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

13、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

14、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第7篇】区高中校园交通管理制度(试行) 区高级中学校园交通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

15、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校长室领导下,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管理。学校各处室应积极配合,团结合作,切实做好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各处室、年部、教研组和备课组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制度。 第四条 德育处、班主任要利用校会、班会时间,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第五条 凡在学校内行驶、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均应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交通安全制度 (一)进出校门 第六条 进出大门应有序,不拥挤、主动礼让。 第七条 骑自行车、助力车进出校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出

16、大门后方能上车。 第八条 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行政值班和值日教师必须在学校大门口维持交通秩序,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 当学生与社会车辆发生交通纠纷时有关教师应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通纠纷。 (二)机动车辆 第十条 本校机动车辆凭“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车辆出入证”进入校园。 第十一条 外来机动车辆必须按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门卫管理制度,出示效驾驶证件或特别通行证,经登记后进入校园。 第十二条 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门卫值班人员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三条 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

17、车辆较多的,由主办部门提前与门卫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由保卫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第十四条 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第十五条 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号。 第十六条 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习开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第十七条 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学校财物出校门,必须凭总务处有效证明,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第十八条 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值班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园交通标

18、线行驶和停放,不得在学生通道、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车内不得放置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第十九条 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侮辱打骂管理人员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处理。 (三)非机动车辆 第二十条 自行车、电动车在校园内一律推行,走出校门后方可上车。 第二十一条 自行车、电动车要按照规定地点锁好停放,并自觉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停放。 第二十二条 放学高峰期要求学生将自行车推行过人行横道后骑行,避免在校门口由于学生违反交通规则引起交通事故。 第二十三条 骑

19、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四)行人安全 第二十四条 严禁学生在校内走廊、楼梯内奔跑、打闹,值班老师、班主任要经常性教 育和督促,发现学生在校内走廊、楼梯内奔跑、打闹的,所有教职工有义务制止并批评教育,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 学生上下楼梯,一律靠墙行走,严禁攀爬楼梯内的扶手,以防坠楼事故发 生,学校在楼梯、过道等处树立行走安全警示牌,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经常性地做好提醒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六条 德育处负责制订好校内出操、*、就餐安全行走路线,并落实到各班;

20、各班主任有责任做好学生*、就餐安全行走路线引领和强化训练工作,并经常性地进行督促和检查,以确保校内*、就餐期间的校园交通安全,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章 安全教育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德育处要定期组织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第二十八条 总务处要加大对外出用车的监督管理力度,不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的车辆,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营运手续车辆。 第二十九条 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 第三十条 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21、,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和检查。 第四章 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 第三十一条 安保办负责制定校内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大力宣传。 第三十二条 校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抢救,并视情节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8篇】公司员工私车公用因公外出交通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私车公用及因公外出交通费用管理办法 1、为了便于管理及有效控制办公成本,提高日常办公效率,公司不配备办公专用车辆,采取私车公用补贴及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费报销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或岗位的私车公用及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费报销管理。 3、本办法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将其私有车辆

22、用于公务活动。(不包括已实行工资本身含费用包干人员) 4、对于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根据公司各部门或岗位工作性质,外出办公事频繁程度,核定一定额度的交通费用补贴限额(详见附录一)。每月随车辆所有人工资一并发放,公司不再对其办公交通费用予以报销。 5、车辆所有人在领取车辆私车公用补贴后,应按时保证本部门日常办公用车需求及公司特殊情况下的车辆调配使用,如未能保证应说明理由,以便于公司另行安排。如未及时说明导致公事延误造成损失则本月补贴扣除,如有多次则停止其私车公用活动及补贴。车辆使用原则定车定人。 6、对于未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车不鼓励乘坐出租车,但因特

23、殊情况确要坐出租车的,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费用报销时需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起止地点,时间及因何外出等情况说明,实报实销。 7、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规费,车辆一切规费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8、私车公用车辆在因公外出情况下,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发生交通事故,除应先急救伤者及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应立即联络单位主管或处理,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及确认肇事责任。 9、对因公须至外地出差,必须驾驶私有车辆时,应先向部门主管或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本次外出费用经核对后予以实报实销。未经批准异地出差所产生费用自行承担。 10、公司对私车公用的办公

24、使用管理及调派归口公司行政部。 【第9篇】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

25、”)负责交通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安全办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1、 负责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交通安全责任制。 2、 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 3、 每季度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的交通安全情况及使用的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使用的机动车辆符合北京市交通

26、安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路标准。 4、 负责机动车的登记工作和机动车的审验工作。 5、 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员工在社会道路上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 6、 配合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到公司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的其它活动。 7、 负责公司的“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一旦出现事故,确保按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8、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机动车检查记录台帐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负责人拒绝签字的,

27、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主任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9、 对生产经营区域内的停车位、行车路线进行规划,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 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1、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交通安全责任制。 2、 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部门交通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

28、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 3、 负责本部门使用的机动车辆和车辆使用人员的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 负责本部门的“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一旦出现事故,积极协助公司安全办进行事故处理。 5、 配合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以及公司组织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其它交通安全活动。 第四章 宣传和教育 第六条 安委会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七条 安委会成员应利用公司党、政、工、团系统的各种会议对干部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通报公司安全情况,并按安委会的要求布置落实安全工作。 第

29、八条 安全办应利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 公司领导、各事业部与管理部室经理应充分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安全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带领员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员工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学习的规定: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的员工驾驶车辆的,公司规定每周应保持不低于3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含业余时间)。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必要时由公司安全办统一安排。 第五章 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机动车辆管理规

30、定 1、 安全办应对公司机动车辆进行统计备案,新购车辆应有安全办签字,以便备案管理。 2、 为保证交通安全和车辆状况的完好,公司实行“定人定车”制。当“定人定车”为两人(含)以上定同一机动车辆时,应由部门经理指定一名车长,实施车长责任制。 3、 公司实行机动车准驾制度,准驾证由安全办根据公司现有车辆使用情况和工作需要予以核发。禁止无公司准驾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 4、 准驾公司机动车辆的人员应与安委会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 并服从公司安全办的管理。 5、 物业事业部公务用车和其他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配备的生产经营用车应建立行驶记录,以实现对责任处罚的追溯。因无行驶记录或管理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责任处

31、罚难以追溯的,责任处罚由车长或部门经理承担。 6、 物业事业部公务用车执行公用车辆使用规定。 7、 准驾公司车辆的人员应爱护车辆,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办每季度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性能及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8、 机动车出长途(1000公里以上)或到山区危险地带的,原则上规定应配备两名司机同行并指定一人负责,避免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事故。 9、 使用公司机动车辆的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应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将公司机动车辆转借他人或外单位使用。 10、 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应由准驾人员或车长妥善保管使用,由于保管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或损坏等责任事故造

32、成经济损失的,按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处理。 11、 准驾公司车辆人员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 12、 机动车辆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当事人或部门经理应在2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办报告,安全办接到报告后应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并代表公司与交管部门接洽,配合交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 第十二条 机动车院区内行车、停车的规定 1、 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应由车辆使用部门到安全办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以便实施门卫管理。 2、 在院区内租房单位的机动车辆,因经营和工作需要需经常在院区内停放通行的,应到公司安全办登记备案,并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办理车证应交押金100元,车证制作工本费20元。 3、 到院

33、区内临时办事的外部机动车辆的停放和通行,按公司治安防范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 与公司或租户生产经营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原则上规定不得在院区内通行和停放。 5、 公司员工和各租户员工的私人机动车辆因工作需要在院区内需经常停放和通行的,应到公司安全办登记备案,并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办理车证应交押金100元,车证制作工本费20元。工作之余禁止在院区内存放过夜。 6、 停车时应在停车位内停放,服从保安人员的安排,保持道路的畅通。如在院区内发生车辆碰撞、刮蹭、损坏或丢失,安全办主管人员应妥善处理或及时报案,减少和避免院区内交通事故的发生。 7、 逐步实行院区内停车收费制度,具体办法和收费标准另见公

34、司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8、 在院区内行驶车辆,应按交通标识规定行驶,在设置反光镜处应看镜行驶。 第十三条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 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三轮车。 2、 执行北京市制定的行人交通行为规范和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3、 因工作需要在院区内需骑车的,应注意行车安全。确保在院区内不发生交通违章行为和事故。 4、 院区内停放非机动车辆应存入车棚,不得随意乱放。楼道、车间、库房等生产区域禁止存放非机动车辆。 第六章 奖励与责任处罚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综合安全奖,对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交通违

35、章扣罚分数的有关部门和准驾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应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应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无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应对当事人和“定人定车”制中规定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部门经理承担管理责任,处以200元罚款,并由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十八条 院区内禁止练习机动车辆,违反本规定的,对当事人或“定人定车”制中规定的责任人处以20

36、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由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十九条 交管局给公司下达的违章控制指标为公司机动车辆总数的30%(每季),当公司接到单位机动车违章超标处罚通知书后,其处罚金额由安全办按照通知书中所列违章车辆和违章人员并根据车辆行驶记录进行责任追溯,由责任人共同分担。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或向责任人直接扣罚,安全办主管人员负责向相关部门缴纳。 第二十条 当出现非司机开车、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公司接到通知书后,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或有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由安

37、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当事人或责任人工资中扣除或向责任人直接扣罚。造成的经济损失,原则上应由当事人或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一般性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公司接到通知书后,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属公司驾驶人员责任的,对当事人的处罚按交管部门裁决的事故损失的同等数额予以罚款。并由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或向责任人直接扣罚。 第二十二条 当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时,应由事故部门在24小时内向公司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过和现场情况,并按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38、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公司工伤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当接到交管部门的违章通知书 (含非机动车、行人), 除实施上述处罚外,安全办应在公司内部予以通告。 第二十四条 未按院区交通标识规定行车或停车的,对责任人处以510元罚款。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罚款由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或向责任人直接扣罚。 第二十五条 未达上路标准的车辆应及时修理,逾期未修理的,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由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六条 非机动车辆应存入车棚

39、,停车落锁。对员工违反规定在车间、库房、楼道和办公室等存放自行车辆的,每查出一辆,对部门经理和当事人分别处以50元罚款,并由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安全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0篇】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目标 我校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交通主要靠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等一些无载人资格的车辆,这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学校高

40、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真搞好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贯彻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对师生员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切实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议程。 二、安全职责 (一)组织领导: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学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将经常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活动。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 1、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常识,记住急救电话。 2、教育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英雄车”、不准坐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3、教育学生步行要走

41、人行道,服从信号和交警指挥,不在道路上玩耍、游戏,列队步行要井然有序。要特别重视学生回家、返校交通安全。 4、教育师生不乘坐“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 5、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经学校领导集体落实研究,报教育局批准。 6、校外活动如需要交通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状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严禁使用“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运送学生。 7、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8、班主任作为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逢放学、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9、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和周五早上集合

42、时必须强调交通安全。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往返学校。 10、值周教师每周必须做好学生往返学校的接送工作,杜绝学生乘坐“三无车辆”而发生安全事故。 篇二: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立体化网络 班主任负责具体内容的教育与指导;值周教师负责检查和评比强化;学校领导负责监督。 2、 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点加强教育的内容有: 一是进行交通常识教育。如右侧通行、走路和过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识别交通信号和遵守交通规则等。 二是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强化,重点加强上学、中午和放学的交通遵守状况的监控。加大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监督力度,学生通勤车必须有教师押车,确保学生乘车、上车、下车、

43、过马路安全。放学时,学生排队下校,班主任必须送学生过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师看护学生过马路。 3、学校继续常规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学生周会、班会等进行专门的教育 4、交通事故应急工作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启动两个应急程序: 救护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进行救护,等待和协助120人员工作。校医进行教师的救护工作培训。 报警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电话(120),明确告知事故的具体地点。学校提前对教师、学生及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报警、急救、保护现场、留住肇事人等常识的教育。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老师。 5、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发

44、生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三: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 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校要坚持对学生

45、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乘坐三轮车的学生的教育:家长接送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外,不能向车外扔东西。 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 5、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 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 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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