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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文化视域下“腐败文化”治理透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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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11 亚文化视域下“腐败文化”治理透视洪汛摘要 腐败顽疾屡治不止,激发了人们对腐败现象何以发生的多维探讨。其中,“腐败文化”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与深思。作为一种亚文化,“腐败文化”通过歪曲传统文化价值观念、与主文化进行对抗、侵占主文化的思想阵地以及加速腐败思想在腐败群体内部的“传染”等方式,影响腐败行为的生成。进一步来讲,“腐败文化”是传统文化“价值异变”的产物,借助腐败话语等信息符号加速腐败思想在腐败群体以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传播扩散,以达到不断蚕食和破坏廉洁主文化的目的,最终引发人们对腐败的态度发生变化,促成腐败动机的生成,并催生腐败行为的实现。基于此,“腐败文化”的治

2、理成为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从腐败观念、腐败话语与腐败行为等多维度来优化“腐败文化”的防治路径,通过清除“贪”“奢”“惰”等腐败观念,整肃腐败“显话语”与“隐话语”,以及从严整治潜规则等措施,将清廉价值观念的形塑与反腐制度机制相结合,从而实现对“腐败文化”的有效治理。关键词 亚文化;腐败文化;腐败话语;腐败观念;潜规则基金项目 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19JZD006)中图分类号 G12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9-105X(2024)02-0111-14doi:10.20089/ki.issn.1009-105x.2024.0

3、2.010一、问题的提出:腐败顽疾为何屡治不止?腐败是一种世界性顽疾,几千年来古今中外对它的理论探讨与治理实践一直未曾停下,从古代中国士大夫对“廉者,政之本也”的提炼到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对政府“腐败蠹蚀”的批判,再到近年来“反腐风暴”所引发的社会的高度关注,从古希腊先贤倡导建立“广场化”的直接民主以防止政治腐败到近代更具防治腐败意义的“分权制衡”政治原则的确立,以及欧美国家在 21 世纪初对“安然丑闻”的集体反安然公司曾是一家位于美国的得克萨斯州休斯敦市的能源类公司。在 2001年宣告破产之前,安然拥有约21000名雇员,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力、天然气以及电讯公司之一,2000年披露的营业额达 10

4、10亿美元之巨。公司连续六年被 财富 杂志评选为“美国最具创新精神公司”,然而真正使安然公司在全世界声名大噪的,却是使这个拥有上千亿资产的公司 2002年在几周内破产的财务造假丑闻。安然欧洲分公司于 2001年 11月 30日申请破产,美国本部于 2日后同样申请破产保护。公司的留守人员主要进行资产清理、执行破产程序以及应对法律诉讼。Vol.26 No.02 Mar.2024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12 思,这一切皆由“腐败”这一问题而起。时至今日,腐败问题仍是当今世界各国最为关心、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我国腐败治理历史悠久,从先秦便已开始探索建立官员考课、监察制衡、乡论舆论监

5、督等官僚制度,以及避籍、避亲、避近等官吏任用原则,以防治贪腐。如今,腐败治理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掀起“反腐风暴”,将腐败治理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视腐败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将腐败治理摆在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要位置,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在这一高压态势之下,治腐工作成果丰硕。一方面,通过从严查办各种腐败案件,一大批“老虎”“苍蝇”被斩落马下。同时,党纪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包括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

6、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等在内的党纪、法规得以修订颁布实施,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党纪、法规体系初步成型,实现了腐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与制度化。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在高压治腐态势之下,我国腐败现象虽在一定程度上被加以遏止,却远未根除,腐败案例仍层出不穷,甚至呈现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党的十八大之后仍有一些领导干部置党纪国法不顾,顶风作案,不收敛、不收手,以至于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不得不把严查“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写入全会报告。此后,该表述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中频繁出现。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给予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政务处分的通

7、报看,他们违纪违法问题虽有不同,但“不收敛、不收手”是其中绝大多数人的共同特点。在中央以史无前例的雷霆之势高压反腐情况下,为何还有人敢于顶风作案?在十八大以来修订和制定了一大批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党纪法规,并改革和完善了一系列反腐防腐制度机制情况下,为何还有人敢于以身试法?究其原因,除了腐败利益诱惑外,归根到底还是思想上的“总开关”出了问题。众多落马官员的事后忏悔也印证了这一点:“腐败行为的发生,无一不是从 总开关 出问题开始的。”思想上“总开关”出问题,党内廉洁风气被破坏,离不开“腐败文化”的存在与影响。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如果先进的廉政文化不去占领文化阵地、营造社会氛围,腐败文化就会乘

8、虚而入、污染社会、搞坏党风政风”。就腐败发生机制而言,腐败观念的萌生是腐败行为产生的前提条件。而历史经验已经表明,个人价值观念的形塑深受文化环境影响,文化“提供人们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规范着人们的思想行为”。“腐败文化”于社会不断蔓延,为腐败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第 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 44页。严惩不收敛不收手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9年 1月 3日,04版。陈灿: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人民日报 2023年 1月 18日,09版。刘守华:文化学通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 54页。政治学 113 价值观念提供了生存土壤,并直接催生社会成员的腐败

9、言行。例如,不良的“性文化”主张冲破道德伦理的约束,追求性刺激、性开放的价值观念一旦介入腐败过程,便会弱化个人的道德束缚,久而久之,权色交易逐渐成为一种典型的腐败模式。从世界范围来看,“腐败文化”根植于社会领域,已然成为各国政府治理腐败所普遍面临的难题,尤其对于一些反腐败制度已初具规模的后发型现代化国家(如巴西、墨西哥、印度以及韩国等)来说,以文化形态深嵌在社会价值体系中的腐败观念意识、话语习惯以及行为方式,已经成为腐败现象难以被彻底铲除的根本原因。我国学界曾给予“腐败文化”高度关切,这些关切涵盖了将“腐败文化”作为学术研究对象的基本要素,包括对“腐败文化”内涵的解释,以及借助社会学、文化学、

10、人类学等学科方法,对中外“腐败文化”的行为表现作细致描述。其中,将“腐败文化”定义为一种亚文化加以探讨,尤为值得关注。中国纪检监察报 曾在 2016 年以“腐败亚文化”为主题,刊登了 警惕“腐败亚文化”,驱散这浊乱世风的“精神雾霾”人情社会,“腐败亚文化”的土壤 “腐败亚文化”就在身边 等一系列文章,引发社会热议,为从更本质的社会文化领域来揭示腐败现象的生成开辟了新路径。但不得不指出,现有关于“腐败文化”研究,始终未能充分揭示“腐败文化”影响腐败行为生成的内在逻辑。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已有的研究成果虽然比较细致地刻画了“腐败文化”投射于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表现,如有论者认为“腐败亚文化”在新时期表

11、现为人情文化的泛化和庸俗化、变相逢迎手段的隐匿化和科技化、不作为的“软腐败”现象凸显、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顽疾难除等等,其背后也涉及腐败群体思想领域中的权力观、金钱观、人情观等价值观念体系的深层变革,但大部分研究在“腐败文化”的具体类型及外在表现上着墨过多,缺乏对“腐败文化”本身所隶属的文化形态及其功能作用的深层分析,进而难以揭示腐败现象产生的文化逻辑。基于此,本文以亚文化为切入视角,从亚文化所具备的特征出发,深入剖析“腐败文化”对腐败行为的影响,揭示非制度因素在腐败生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期寻求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有效之道。二、“腐败文化”:为“腐”作伥的亚文化亚文化,又称“次文化”或“

12、副文化”。美国社会学家弥尔顿戈登在 1947 年发表的 亚文化概念及其应用 中将亚文化界定为“一个大的文化区域中那些具有独特文化特征的亚区域”。在淡化了弱势阶层作为主要受众群体的政治色彩内涵之后,“亚文化”逐渐被解释为“一个社会的某一群体形成一种既包括主文化的某些特征,又包括一些其他群体所不具备的文化要素的生活方式”。“腐败文化”作为一种曾起郁、陈建平、郑雯雯:腐败亚文化的新特征、成因及其治理,廉政文化研究 2019年第 3期,第 42页。Milton M G,The Concept of the Subculture and its Application,London:Routledge,

13、1997,p.40.戴维波普诺:社会学,李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 78页。Vol.26 No.02 Mar.2024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14 亚文化存在于社会,指已为部分群体成员乃至全体社会成员所共同接受、遵守并传续的与主文化所宣扬的“廉洁奉公”等道德情操相对立的观念意识与言行方式,表现为对腐败行为的追求、默认和容忍。在拥有稳定受众群体“腐败(亚)群体”的基础之上,“腐败文化”往往会以标志性的腐败观念、腐败话语以及腐败行为作为具体的表现形式,向外界展示其所具备的亚文化一般性特征:一是历史性(Historic),“腐败文化”是主文化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脱

14、胎于主文化;二是对抗性(Antagonism),“腐败文化”与倡导“廉洁”的主文化展开激烈对抗;三是侵夺性(Aggression),“腐败文化”在对抗中不断蚕食、侵占主文化的思想阵地;四是传染性(Infectivity),“腐败文化”通过某些腐败符号信息的释放,来促成腐败群体内部以及与非腐败群体间的“思想传染”。这些特征属性一方面帮助“腐败文化”透过“文化个性”来标签存在于社会各领域的腐败群体;另一方面,由于这些特征属性通常与腐败行为密切联系,因此成为观察“腐败文化”催生腐败行为的重要切入点。首先,“腐败文化”作为某些传统文化“价值异变”的历史产物,通过歪曲传统价值观念来为腐败行为寻求合理性论

15、证。文化社会学认为,只有主文化中可被辨认的部分同样具有由部分成员共同遵守并传承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并且这种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与主文化存在差别时,亚文化才存在。“腐败文化”无法脱离主文化的“母胎”凭空生成,其对内含于主文化中的传统文化的依赖极为强劲。它源自从人类社会传承并保持相对稳定的价值体系中寻找到某些可以为腐败行为提供合理性解释的“文化因子”,通过对此类“文化因子”进行再次加工,使之脱离社会现有的认知体系与解释体系而成为社会成员实施腐败的行为依据。例如,常见的“裙带腐败”“人情腐败”无一不是在对亲情文化与人情文化等传统文化的价值意义进行加工之后,利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宗亲互助、人情回报、知

16、恩感恩等价值观念来为腐败行为赢得合理性解释的产物,并且它们还衍生出某些通俗易懂的潜规则,如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总结的“十二下”。这些行为将传统道德式的义务转化成为通过人情的“给予接受回报”维系双方私人关系的“利益式的义务”。2014 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所查处的腐败案例中,有 5000 多人深陷“人情腐败”,皆为利用节庆以及婚丧嫁娶收受礼金。其次,“腐败文化”通过与廉洁文化展开对抗来破坏主文化的价值体系,其激烈程度远远超过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对抗。在一个社会的文化系统内部,亚文化总是“主文化”又称“主导文化”“主流文化”(Mainstream Culture),通常指在一个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

17、的文化,包括主流的价值观、信仰、风俗习惯等。(参见高丙中:主文化、亚文化、反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变迁,社会学研究 1997年第 1期,第 5页。)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总结了领导干部最容易被他人腐蚀的“十二下”:“逢年过节看望一下,住院治病慰问一下,家人生日祝贺一下,出国考察支持一下,家有丧事凭吊一下,乔迁新居意思一下,孩子结婚(出国上学)表示一下,办了事感谢一下,想办事争取一下,关系好的加深一下,关系一般的亲近一下,暂无求者铺垫一下。”(参见刘纪舟:落马贪官的腐败心理腐败心理学研究,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年,第 35页。)政治学 115 在不断地与主文化进行接触。出于捍卫自身文化阵

18、地的需要,亚文化会坚持透过自身价值观念体系的建构与传播,同主文化展开对抗。“腐败文化”作为一种亚文化,通常会极力鼓动腐败群体成员乃至全体社会成员在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上与主文化所宣扬的“廉洁奉公”等道德准则展开激烈对抗,促使他们共同接受、遵守并传续其所建构起的经过加工的扭曲价值观体系。例如,通过宣扬“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政治是虚的,理想是远的,权力是硬的,票子是实的”“宁可少活十年,休得一日无权”等腐败价值观念,来对抗主文化所倡导的“崇俭”“寡欲”“忌墨”等传统廉洁思想,以及“无私奉献”“廉明公正”“艰苦奋斗”“两袖清风”等廉洁主张,以求维护自身价值理念的合理性与扩张性。再

19、者,“腐败文化”通过不断侵占、蚕食主文化的廉洁思想阵地来实现文化侵夺。虽然亚文化的政治色彩已经淡化,但其力图寻求社会认同,并借此将自身的价值观念融入主文化系统,憧憬着使之成为主文化价值体系一部分乃至取代主文化,实现由观念抗争到行为抗争,在社会交往中印刻自身价值的目的却保留了下来。“腐败文化”借助诸如“千里做官,只为吃穿”“人在官场,身不由己”等腐败观念,来论证腐败行为的合目的性与被迫性,甚至不知廉耻地宣扬“搞腐败也很辛苦”来博取他人同情,借此蚕食、侵占主文化“廉洁奉公”等价值主张的思想阵地,扩大与巩固容忍、接受乃至追随信奉腐败行为的腐败群体。在社会思想空间总量恒定的条件下,“腐败文化”思想阵地

20、的不断扩大,通常意味着奉行“廉洁”的主文化思想阵地的缩小,最终结果乃是腐败的社会容忍度得以大幅提升。一旦主文化的思想阵地被“腐败文化”完全占据,面临的将会是社会道德价值体系的全面崩坏,社会成员会走向集体的道德沦丧“如果腐败变得理所当然,愤恨就会基本上变成对于有机会通过不光彩手段营私之徒的羡慕”。最后,“腐败文化”通过特殊腐败符号信息的释放来促成腐败群体内部以及与非腐败群体间的“思想传染”。任何亚文化及其所形塑的价值观念由个体到群体、群体到整体的扩散,亦需要依赖某些媒介(如语言叙事、行为举止等)来实现。现实生活中,“腐败文化”通常会通过腐败群体之间流行的语言和行为方式,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向外界传递

21、、释放某些腐败信息,以影响人们对腐败的容忍度,并使之逐渐默认、接纳乃至最终信奉“腐败文化”。例如,流行于腐败群体内部诸如“关照关照”“研究研究”“意思意思”等“腐败黑话”的口头暗示,以及彼此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行为,就是一种“腐败文化”的传染媒介符号。长期浸染于这样的文化环境中,会让那些起初并不认同腐败行为的人,在语言习惯与行为习惯上呈现出与腐败群体相一致的趋向,并在被突破价值观念的最后防线之后,最终成为新的“腐败文化”受众群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原县委书记在被纪委“双规”后,多次向办案人员灌输他的腐败言论:“你们反腐败很辛苦,我搞腐败也很辛苦。”(参见刘纪舟:落马贪官的腐败心理腐败心理学研究,北京:

22、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年,第 87页。)冈纳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南亚国家贫困问题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 178、179页。Vol.26 No.02 Mar.2024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16 体。在社会人口相对稳定的状态下,接受腐败文化的人增多,信奉廉洁的人便会减少,“腐败文化”便犹如传染病,使整个社会陷入笑廉不笑贪的“病态”环境中。可见,在腐败行为的生成过程中,以亚文化形态存在的“腐败文化”产生了极为关键的影响作用。而“腐败文化”在具备亚文化一般特征属性的同时,还拥有区别于其他亚文化的特质,这些特质又增加了“腐败文化”的社会危害性及治理难度。一是隐匿性。与那些

23、勇于向外界展现自身文化理念的亚文化,如“嘻哈文化”“饭圈文化”“宅文化”等不同,“腐败文化”的存在、传播、扩散以及与主文化的对抗,因其不具正当性而趋于隐秘。虽然说亚文化总是在寻求、突出自身与主文化的“差异”,即区别于社会共有的文化价值体系,但这种“差异”既包括与主文化相疏离的部分,如“宅文化”“饭圈文化”,也包括与主文化因素对立、背离的部分,如“腐败文化”。前者与主文化并不直接对立,因此可以公开地表达自身的文化理念;后者由于具有“鲜明的反主流意识形态、反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的特点”,不能公开宣扬自己的价值理念,只能于私下传播,增加了其被发现、被揭露的难度。一方面,腐败群体本身能够意识到自身的某些

24、腐败语言行为,在隐秘的日常生活私人交往中,如亲朋聚会、生意应酬等场合有意地传播某些腐败价值观念,并以此为荣,这些观念时常会隐匿在一些其他话语表现形式(如“段子”)中加以宣扬。另一方面,部分社会成员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传播“腐败文化”,这也恰恰反映出了“腐败文化”本身的隐秘性。例如,日常生活中,“有钱好办事”“托关系”“找熟人”等习惯性的语言行为在大多数人看来,难以被直接冠以“腐败”标签,却是腐败行为生成的“前奏”,部分人甚至将其作为一种社会交往技巧加以培训。在这一过程中,“腐败文化”得到一种“无意识”却“耳濡目染”式的扩散与传播。通常来讲,腐败行为本身就具有隐秘性,而“腐败文化”是一种隐藏于思想

25、世界中的腐化堕落,表现方式、传播路径较之具体的腐败行为,则更加难以被察觉。对于作为个体的人而言,思想观念始终是一种无法计量的精神要素,于外界的表现是不确定的。即便是对某个人言行的判断再精准,也无法以科学的方式精确丈量其内心世界。某些腐败官员在落马前仍可以表现出令人敬佩的“廉洁”形象,而其内心世界可能早已被“腐败文化”所侵蚀。因此,“腐败文化”即便没有即时地激发腐败行为,亦有可能在今后成为随时触发腐败行为“开关”的思想隐患。二是复杂性。腐败行为是“腐败文化”多环节影响的产物,这归咎于“腐败文化”内部结构的复杂性。一方面,“腐败文化”与历史传统文化杂糅,难以切割。例如,亲情文化与人情文化通常被视为

26、“腐败文化”产生的重要基础与表现,但任何一个社会皆无法做到对亲情文化与人情文化回应以漠然的态度。无论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还是以生产关系为基础,在传统或现代社会,基于人的情感利益需求所形成的亲情交往、人情交往是不可避免的。这种社会交往方式通常被赋予“人情世故”的现代意义,也包含了“立身处世”的古典理解。而从本质上来看,历经千年文于风政:腐败文化及其形成与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2002年第 2期,第 39页。政治学 117 明积淀的中国人精神世界深处,仍然会给予现代行为方式以传统文化浓重的思想印记。另一方面,“腐败文化”作为一种亚文化,蕴藏着更为深层复杂的社会心理结构,即“亚文化心理”。文化

27、与社会心理之间通常具备相互整合的机制,这不仅是因为人类的生活受制于自身生活的社会文化情境,同时还源于文化本身又是人类创造性的活动结果。当“腐败文化”内化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和生活方式,便会渗透到社会成员个体的思想观念与行为模式当中,直至成为被个人与群体接受或默认的价值观,生成“腐败心理”。这种心理的存在反过来又助长了“腐败文化”。例如,作为一种“亚文化心理”的“从众心理”与“侥幸心理”:前者通常表现为在腐败群体的影响或压力下,个人放弃立场原则与价值操守使自己的言论、行为与腐败群体保持一致,在“法不责众”的心理误导之下,甘愿忍受直至接受腐败价值观念,成为腐败群体的一员,2014 年广州冼村的“抱团腐

28、败案”就是典型的“从众心理”作怪。后者往往使腐败分子自以为能够躲过党纪国法的追究,产生违背常规的心理预期。不少腐败分子面对各种利益的诱惑时,总会认为“别人发现不了”“不会那么倒霉”,或自恃与上级领导关系好,抱着“侥幸心理”给自身腐败“壮胆助威”,并在偶然成功逃过党纪法规制裁后认为“没什么大不了”,为下一次的腐败提供“成功借鉴”,甚至将其作为一种“经验”向他人炫耀,助长“以腐为荣”的“腐败文化”。除此之外,包括“规避心理”“期权心理”“无所谓心理”等在内的复杂社会心理结构同样为传导、助长“腐败文化”提供了“滋养剂”,进一步增加“腐败文化”的治理难度。三是顽固性。一种亚文化能够得以长期存在于某个社

29、会,通常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建立起较为普遍的观念共识与行为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稳定的受众群体;二是具备坚定的价值立场,足以对抗乃至破坏其他与之疏离或对立的价值体系,以维护自身的思想阵地。在此基础上,以亚文化形态存在的“腐败文化”,表现出了根植于社会的“顽固性”:首先,“腐败文化”能够与奉行“廉洁”的主文化展开激烈对抗,并蚕食、侵占主文化思想阵地,不仅表明“腐败文化”本身具备强烈的对抗性与侵夺性,同时也意味着其在社会文化秩序体系中稳固占据了一定的位置,并具备了一定的抗打击能力。投射于现实生活中,“腐败文化”有一个稳定的且具一定规模的受众群体,即“腐败(亚)群体”,其成员分布于社会不同的阶层、

30、领域、行业,一方面使得“腐败文化”难以被集中消灭,另一方面则为“腐败文化”从不同领域、“多点开花”式地向主文化发起进攻提供了便利,无形中增强了“腐败文化”的侵略性与抗打击能力,增加了治理难度。其次,更为重要的是,“腐败文化”会通过破坏既有的以“廉洁”为主导的社会价值体系,来削弱与之对抗的主文化力量,以强化自身的存在。“腐败文化”通过对腐败观念的宣扬,让一个社会业已建立起的包括廉洁、勤政、爱民、节约等价值观念在内的价值体系面临崩坏。长此以往,大部分社会与主文化相对应的那些非主流的、局部的文化现象的心理,指在主文化或综合文化的背景下,属于某一区域或某个集体所特有的观念和生活方式。亚文化心理不仅包含

31、与主文化相通的价值与观念,也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价值与观念。Vol.26 No.02 Mar.2024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18 成员(即便其中仍包括非腐败群体)不得不容忍、接受腐败行为,甚至最终转为努力寻找实施腐败的机会。事实上,社会成员“如果身处于腐败文化之中,又不择手段”,那么,“腐败的道德代价”可以“接近于零”。而由此带来的越来越多的通常是由社会腐败容忍度提升而公开出现的腐败行为,反过来又会加速原有社会价值体系的进一步崩塌;即便仍处于或者认可原有社会价值体系内部的成员,也会试图寻求合法或非法的手段,顶风作案,尝试实施腐败行为。从长远来看,主张“廉洁”的既有社会价值体系不断被消解

32、的过程,也就是“腐败文化”逐渐深入人心的过程,其最终带来的结果必然是腐败行为的屡禁不止。三、釜底抽薪:“腐败文化”防治路径的优化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腐败文化”在腐败行为产生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不仅涉及思想意识、价值立场等观念体系的形塑,还包含了对社会成员语言行为方式的深刻影响。因此,治理“腐败文化”,需要立足腐败文化的特征属性,遵循一定的文化治理逻辑,多角度、多方位地进行对策考量。当前我国要实现对“腐败文化”的有效防治,则必须从治理腐败观念、腐败话语以及腐败行为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提升“腐败文化”防治的实际效果。首先,治理“贪”“奢”“惰”等腐败观念,铲除“腐败文化”的思想根源。思想观念

33、是文化生成的基础前提与重要构成,任何精神文化皆能具象为一定的思想观念向其他领域加以延伸,尤其是现代社会分化后的文化系统,与政治、经济长期保持彼此交流关系的稳定。“腐败文化”以亚文化形态存在于社会,归根到底乃是腐败的思想观念作祟。一方面,由于亚文化与传统文化联系紧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腐败观念,如“人生欢乐富贵几何”的享乐观、“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金钱观等,为“腐败文化”提供了天然的滋生土壤,文化传统巨大的历史惰性显现无疑。另一方面,亚文化内含文化的普同性,“类型各不相同的文化,都具有选择、吸收、消化外来文化的功能”。域外文化中不良价值观传入,为“腐败文化”提供了“滋养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唯利

34、是图等腐朽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念披着“民主”“自由”“开放”的外衣,暗中寻求与中国传统文化中“腐败文化”思想因子相结合的机会。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中“腐败文化”的思想观念沉渣若不能被根除,那么,域外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便始终能够寻找到扮演腐败“滋养剂”的途径,支撑“腐败文化”存在的内在观念结构就难以被瓦解。进一步来讲,腐败治理不能仅仅被理解为是一种政治实践,同时应该还是一种文化实践,是“建立美德、形成善意以及争取在人类事务中实现清廉的一种有意识的形式”,旨在“建立和执行道德准则从而对美德加以规范”。就我国历史传统与社会现实状况而言,思想文化层面的腐败观念治理需要从三个方面弗兰克巴约尔:纳粹德国的腐败与

35、反腐败,陆大鹏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5年,第 4页。刘守华:文化学通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 60页。克里斯肖尔、迪特尔哈勒:腐败:人性与文化,诸葛雯译,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9年,第 83页。政治学 119 着手,以从根本上消解“腐败文化”的价值基础:其一,治“贪”欲。“贪”作为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腐败方式之一,不仅是腐败治理的核心话题,亦是成型最久且最难以消灭的腐败观念。贪欲,本质上是私欲,是基于人性的本能释放,而一切腐败皆源于“贪欲”。法治日报 曾统计 22 份落马官员悔过书,其中,有 10 人将“贪欲”“贪念”作为堕落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也是腐败行为产生的基本原

36、因。“贪”是“腐败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亦是一种复合的“亚文化心理”。“贪者,欲物也”,贪财、贪权、贪色,皆是古往今来“贪”这一腐败观念的具体表现。从腐败发生的机制来看,只要社会存在可以非法占有的事物,如财富、名誉、地位等等,人们便有可能在贪欲膨胀的心理支配下产生腐败行为,大至侵吞国家集体财产,小至贪图蝇头小利,吃拿卡要。因此,治理腐败观念,遏制“贪欲”是首要任务。一方面需加强“寡欲”“忌墨”等传统文化价值观念的教育,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另一方面,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加强培育为民服务,克己奉公的政治文化,以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其二,治“奢”念。“奢侈”在中国古代被认为是

37、严重的腐败表现之一,西汉匡衡曾指斥“上侈靡,廉耻之节薄”,冒死劝谏汉元帝要移风易俗。作为价值观念,“崇奢尚侈”是“腐败文化”价值体系的又一重要构成,受其影响的社会成员通常会在言行上有贪图享乐,超出实际需要侵占、浪费社会资源的共同表现。在现实生活中,“奢侈”的腐败观念往往会隐匿于现实生活的“炫耀性政治行为”(又称“炫耀性腐败”)中,如讲排场、比阔气、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尤以公款消费的奢华超前为甚。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历来是中国共产党大力弘扬的社会风尚,甚至其曾于 20 世纪 30年代将“浪费”作为腐败入罪,彰显治理奢侈腐败的决心。当前治理奢侈“腐败文化”,除需要继续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

38、斗”等精神以外,最重要的是要在全社会重新确立起“浪费即腐败”的观念意识,重塑“奢侈浪费”的“负罪感”这种发源于内心深层的“负罪感”的缺失,是造成奢侈浪费作为一种文化行为流行于腐败群体内部,难以得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配合以从制度机制上加强对“奢侈腐败”案件的监督与查办,通过伦理约束与法治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道德谴责与法律惩治在治理“腐败文化”上的有机统一。其三,治“惰”性。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体系中,“勤政”既是“廉”的重要行为表现之一,同时又是“廉政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之一。周礼天官小宰 所言官吏许慎:说文解字,北京:北京:九州出版社,2001年,第 362页。所谓“炫耀性腐败”就是公

39、共部门或公职人员滥用公共权力、挥霍公共资源以满足炫耀性需求的行为(参见樊红敏:炫耀性腐败透视,中州学刊 2010年第 1期,第 30页)。1933年 12月,毛泽东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的身份颁发了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26号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简称“26号训令”),对“浪费罪”的定性和量刑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指出中央苏区存在两种腐败罪行,一是贪污罪,二是浪费罪。后者被定义为“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和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而浪费公款,致使国家受到损失的行为”,量刑依据浪费程度进行处罚。轻者警告,重者撤销职务,严重者处以一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徒刑监禁。Vol.26 No.

40、02 Mar.2024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20 “六廉”中的“廉能”,便包含了“勤政能干”之意。与“勤政”相反的“惰政”,即懒惰施政,通常表现为可为而不愿为,能为而不敢为,则被视为“腐”。从亚文化的特征属性来看,“惰”之所以能够成为“腐败文化”的价值理念之一,亦是传统文化中“明哲保身”思想的价值异变,将原本“明于事理之人善于自保”的指涉,加工成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只要不出事、宁肯不干事”等错误为政之道加以传播、散布。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压反腐态势之下,一些官员更是为保全自己不愿为、不敢为,办事拖拉、推诿回避,催生诸多“消极腐败”。加强惰政观念的治理,关键是要破除

41、不愿为、不敢为的思想禁锢,通过弘扬“勤廉”文化,加强“勤廉”教育,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正确为政观,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鼓励引导公职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勇于作为、敢于作为,同时在制度规定(如建立适当的容错免责机制)、奖罚举措等方面解除其敢为、想为的后顾之忧,使其变勤廉“要求”为“习惯”,进而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其次,治理“显性”与“隐性”的腐败话语,切断“腐败文化”的传播路径。一种文化及其所形塑的价值观念总会通过一定的语言文字形式来表达、传递与扩散。而由于存在事实上的话语权不对等,亚文化对于自身话语的建构及其所表现出的功能效果更为看重。“腐败文化”之所以能够扩散,是因为通过某些“腐败话语”实

42、现了腐败观念在受众群体内部以及不同群体间的传播。作为人类社会纷繁复杂的信息符号之一,“腐败话语”是一种将腐败观念嵌入日常生活交流的语言文字中,有意或无意地用来传播腐败思想的话语形态,是“腐败文化”传染扩散的主要媒介。由于“腐败话语”具有较高的掩饰性,会潜移默化地对人们的思想观念造成冲击,因此成为“腐败文化”治理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具体来看,对“腐败话语”的治理需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坚决遏止腐败“显话语”。语言学中,显性话语是思维逻辑与话语逻辑的统一,能够促成语句(词语)意义功能的直接释放。腐败“显话语”,表现为腐败群体利用直接的、意义明确的语言文字来论证腐败行为的合理性,以期消减社会大众对“

43、腐败”的警惕与抵触,如“革命党是为穷人服务的,执政党是为富人服务的”。更有甚者,会对某些腐败行为进行语言上的“美化加工”(实为歪编)之后不加掩饰地进行传播,以期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例如,曾流传于腐败群体内部所谓的“新三大优良作风”“理论联系实惠、密切联系领导、吹捧与自我吹捧”就是由某些腐败群体成员将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所形成的“三大优良作风”歪编而成。革命年代所凝聚的文化精神及其所形塑的价值观念不仅没有成为这些腐败分子信奉、坚守的立场准则,反而被置嵌在调侃式的话语形态中,作为腐败分子“明哲保身”,原义是指明于事理的人善于自保,出自 诗经 中的 大雅烝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上海市

44、规划土地局原副局长胡俊曾在许多场合公然传播这一腐败话语,丧失了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党性原则和共产党人所秉持的全心全意为人民腐败的宗旨意识。其先后收受贿赂 500 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15年。(参见刘纪舟:落马贪官的腐败心理腐败心理学研究,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年,第 57页。)政治学 121 进行腐败叙事,传播腐败思想的素材,影响极为恶劣。显性“腐败话语”向外界释放的信息通常明确且消极,充斥着“腐败文化”作为语言武器对倡导“廉洁”价值主张的主文化的歪曲理解。而其中所包含的阿谀奉承、自私自利等扭曲价值观,腐败群体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若放任不管,任其发展,极易败坏社会风气,引发思想文

45、化危机。因此,净化语言环境,进而净化文化环境,必须坚决遏止这种不知廉耻的腐败“显话语”,对于刻意编造、传播腐败“显话语”者要加以追查,严惩不贷,以正风气。二是重点治理腐败“隐话语”。语言学中的隐性话语,是需要通过层层的语义剥离、推导,才能实现语句(词语)意义功能的最终释放。而相较于腐败“显话语”,腐败“隐话语”表现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是一种不存在明显有违道德规范或法律规范表现的话语形式。隐匿于其中的腐败观念,需要在熟悉某一套流行于腐败群体内部的特殊话语规则之后,其“深意”才能被洞察。例如,“关照关照”“研究研究”等这些本来在日常生活中常被用到的语词,被腐败分子赋予了某些特殊含义,结合腐败群体置

46、身其中的“腐败文化”环境,这些语词变成了行贿索贿的“点拨语”;而诸如“下不为例”这一本身充满训诫意味的话语,甚至“一切按规矩办”这种看似“立场坚定”的话语,在被某些腐败分子进行语言加工之后,却成了默认腐败行为达成的“敲定语”。除此之外,受“腐败文化”蔓延的影响,某些非腐败群体成员在日常生活中亦有可能无意识地使用到某些腐败“隐话语”,如“找找关系”“托托人”等,虽然无寻求腐败之本心,亦不是刻意传播“腐败文化”,但依然会成为催生腐败行为的隐患。由于腐败“隐话语”在话语形式上并无明显违背社会道德伦理以及违规违纪之处,且在日常生活中亦难以通过强制手段来规定人们如何进行话语表述,因此,对腐败“隐话语”的

47、治理关键在于压缩腐败“隐话语”的生存空间。一方面,“支配着语言使用的是普遍观念”,腐败话语产生的根源是腐败观念,需要加强廉洁教育,弘扬廉洁文化,铲除腐败观念,以思想的“规范”带动话语的“规范”,净化语言空间。另一方面,完善党和国家权力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建设,严格权力运行程序,压缩可“关照”、可“研究”的规则空间,以制度的“规范”倒逼话语的“规范”,实现对腐败“隐话语”的有效治理。语言文字是文化的外在表现,从功能角度来讲,只有减少乃至消灭“腐败话语”这样“病毒式”的传染媒介,净化社会语言环境尤其是政治语言环境,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文化”的蔓延。最后,治理潜规则的腐败

48、行为,削减“腐败文化”的影响效力。一般来说,文化的社会功能释放,通常会以促成奉行某种社会规则的行为方式表现出来,以形成文化效力。但在真实的社会运转过程中,规则体系并非只有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还包括大量的“被实践着的规则”虽未明文,却真实存在,隐藏在正式规则背金观涛、刘青峰: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 342页。科尔曼:原则的实践,丁海俊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 109页。Vol.26 No.02 Mar.2024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22 后的“另类规则”,即“潜规则”。这类规则涉及人际交往关系、经济利益关系、政治权力关系,

49、它的形成和存在采取了与明规则不同的潜在运作的模式。而从文化形态分类的角度来看,潜规则通常被归于暗面的、边缘的、不被公开认可和接受的亚文化系统,在被引入政治学领域之后,即成了一种腐败的政治文化,用以指称运行在官僚系统内外教导官员言行的一些不登台面的“隐性规矩”。中国社会官场潜规则由来已久且根深蒂固,如古代的“三节两寿”“部费”“使费”“程仪”等等,以及各种不同名目的“敬”,皆为官场潜规则的腐败行为的产物。纵观当前,潜规则已经上升成为一种“腐败文化”现象,“腐败文化”所持一些价值观念直接构成了潜规则行为的思想基础,如“办事得花钱”“出了问题内部消化”“运动来了要重视,风头过了就没事”等,某些官员甚

50、至出现“按潜规则,我应该发大财”的堕落言行。由于文化对行为结果的影响往往是同向的,这也就意味着,作为一种与主流价值意识形态相悖、只能隐匿而非公开于社会的亚文化,“腐败文化”在向腐败行为转化时,往往需要借助潜规则的帮助来进行。因此,治理“腐败文化”,必须肃清腐败行为中的潜规则,以削弱“腐败文化”的影响效力。具体来说,要从两个方面着力:一方面,要规范、完善“明规则”,严控滥用自由裁量权,减少潜规则的操作空间。潜规则作用功能的发挥通常需要依赖明文规定的制度机制,即“明规则”,如在用人腐败中,即便腐败当事人熟悉“腐败文化”所暗含的“游戏规则”,在事前已经通过某种私下交易达成用人选人的“默契”,但依然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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