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曳引式杂物电梯
施 工 自 检 报 告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
自检日期
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说 明
1、本报告格式合用于电力驱动曳引式杂物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
2、检查根据
TSG T7006-《电梯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规则—杂物电梯》
GB25194-《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杂物电梯设计文献
3、“自检成果”、“审查成果”栏中“√”、“×”、“/”分别表达“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规定测试数据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查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查条件应符合TSG T7006-《电梯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规则—杂物电梯》规定。
6、对于改造和重大维修电梯,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有关项目及其内容按照本报告进行检查,其她项目按照定期检查规定进行检查,并在备注栏加以必要阐明。
7、本报告无有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查日期、未加盖检查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8、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笔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签章。
注:本自检报告中所有项目合用于施工自检,其中带“*”标记条款合用于改造和重大维修未涉及按照年度自检规定进行检查项目。
杂物电梯施工质量证明书
使用单位: 使用登记编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允许证号:
施工类别: □安装 □改造 □重大维修 施工合同编号:
设备名称: 曳引式杂物电梯
轿厢尺寸:长 (mm)宽 (mm)高 (mm)
规格型号: 产品编号:
安装地点: 使用单位内部编号:
额定载重量: kg 层站门: 层 站 门
额定速度: m/s 控制方式: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该电梯施工质量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6-《电梯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规则—杂物电梯》规定和电梯设计文献规定。
检查(签章):
审核(签章):
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技术资料审查
项目
资 料 内 容
见 证 材 料
审 查 结 果
1.1
制
造
资
料
(1)制造允许证明文献,其范畴可以覆盖所提供电梯相应参数
允许证号:TS
(2)杂物电梯整机型式实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可以覆盖所提供电梯相应参数
证书编号:TX
(3)产品质量证明文献,注有制造允许证明文献编号、该杂物电梯产品出厂编号、重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具有电子元件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重要部件型号等内容,并且有杂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公章或者检查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质量证明文献号:
(4)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具有电子元件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重要部件型式实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如果有)调试证书
门锁型试证号:TX
限速器型试证号:TX
安全钳型试证号:TX
安全电路型试证号:TX
驱动主机型试证号:TX
控制柜型试证号:TX
限速器调试证号:
(5)电气原理图,电气原理图涉及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动力电路图号: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图号:
(6)安装使用维护阐明书,涉及安装、使用、寻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阐明内容
安装使用维护阐明书
(7)机房及井道布置图,其井道顶部和底坑内净空间、机房重要尺寸、层门和检修门及检修活板门布置与尺寸、安全距离等满足安全规定;
机房布置图号:
(8)其她必要资料,例如:杂物电梯轿厢、对重(平衡重)之下确有人可以到达空间,或者采用一根钢丝绳(链条)悬挂状况下防护阐明;与否容许人员进入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和轿顶阐明
防护阐明:
维护人员进入机房 □容许 □不容许
维护人员进入井道 □容许 □不容许
维护人员进入底坑 □容许 □不容许
维护人员进入轿顶 □容许 □不容许
1.2
安
装
资
料
(1)安装允许证和安装告知文献,允许证范畴可以覆盖所施工电梯相应参数
安装允许证号:TS
告知文献编号: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方案编号:
1.2
安
装
资
料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证书编号:
(4)施工过程记录,检查和实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罢手续齐全
施工过程记录编号:
(5)变更设计证明文献,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批准程序
变更设计证明文献号:
(6)安装质量证明文献,涉及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允许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重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查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安装质量证明文献号:
1.3
改
造、
重
大
维
修
资
料
(1)改造或者维修允许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文献,允许证范畴能覆盖所施工电梯相应参数
允许证号:TS
告知文献编号:
(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清单号:
施工方案编号:
(3)所更换安全保护装置或者重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实验合格证书以及限速器调试证书
合格证号:
型式实验证书号:
限速器调试证书号: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作业人员证:
(5)施工过程记录,检查和实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罢手续齐全
施工过程记录编号:
1.4
使
用
资
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合用于改造、重大维修)
使用登记号: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涉及1、2、3所述文献资料(2(3)项和3(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查报告、定期检查报告、寻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寻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营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新安装杂物电梯,仅查验寻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寻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营故障和事故记录等制定状况)
见1、2、3项所述文献资料
监督检查报告
定期检查报告
寻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寻常维护保养记录
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运营故障和事故记录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杂物电梯运营管理规章制度,涉及事故与故障应急办法和救援预案、杂物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运营管理规章制度或范本
(4)与获得相应资格单位订立寻常维护保养合同
维保合同或范本
(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新安装杂物电梯,如使用单位尚未拟定,有相应交接备忘录)
作业证号:
或交接备忘录号:
自 检 项 目 与 结 果
序
号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1
2
机
房
相
关
设
备
2.1*
通道及
检修门、检修活板门
(1)通往机房或者驱动主机及其附件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通道应当安全、无阻碍,并且设有固定照明装置。
a)永久性通道有关规定见GB17888.1~GB17888.4。
b)如果借助于梯子进入机房,则应满足如下规定:
①若在通道上设立高度超过1.50m梯子,则应保证梯子与水平面之间形成650~750夹角,且不应引起滑动和翻转;②梯子净宽不应不大于0.35m,梯级深度不应不大于50mm,且在使用垂直梯子时,梯级与梯子背面墙之间距离不应不大于0.15m。③在梯子顶端附近,应至少提供一种易于抓我到扶手。④梯子周边1.50m水平距离内,应能防止来自梯子上方坠落物危险
c)在梯子上进行维护工作时,应满足如下规定:
①梯子倾斜度符合规定;②固定式梯子梯级表面深度不应不大于80mm,移动式梯子应符合GB/T17889.1关于规定;③检修活板门门槛在通道地面上方高度不应不不大于2.70m;④梯子位置应在需要检查或维护部件前方。
(2)对于人员可进入机房
a)供人员进出水平铰接活板门,应提供不不大于0.64 m2通道面积,该面积较小边不应不大于0.65 m,并且该门能保持在启动位置。
所有检修活板门,当处在关闭位置时,均应可以支撑两个人重量,每个人按1000N计算,作用在门任意0.2 m╳0.2 m面积上,门应无永久变形。
检修活板门除与可收缩得梯子连接外,不应向下启动。铰链(如果有)应为不能脱开型式。
当检修活板门启动时,应有防止人员坠落办法(如设立1.10 m高得护栏)。
b)供人员进出检修门尺寸不应不大于0.60 m╳0.60 m。检修门门槛不应高出其通道水平地面 0.40 m。
c)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应当设立用钥匙启动锁,当门打开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可以从机房内部将门打开;
a)活板门
面积: m2
较小边 m
b)检修门
m ╳ m
门槛: m
(3)对于人员不可进入得机房
a)应设立检修门或检修活板门,以接近杂物电梯驱动主机及其附件。检修门或检修活板门最小尺寸为0.60 m╳0.60 m,或虽然在机房尺寸不容许状况下,开孔尺寸也应满足更换部件需要。
b)从检修门或检修活板门门槛到需要维护、调节或检修任一部件距离不应不不大于600 mm
c)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应当设立用钥匙启动锁,当门打开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可以从机房内部将门打开。
检修门
m ╳ m
距离: mm
(4)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她类似警示标志
2
2.2
机房专用
机房应当专用,不得用于杂物电梯以外其她用途
3
2.3
安全
空间
(1)在控制屏或控制柜前应有一块净空面积,该面积:a)深度,从屏(柜)外表面测量时不不大于0.70 m;b)宽度,取两者中较大值:0.50 m或屏(柜)全宽
深: m
宽: m
3
2
机
房
及
相
关
设
备
2.4
安全
空间
(2)在需要检修、维护或紧急人工操作机械部件前面,至少在门高度范畴内有一块0.50m╳0.60m水平净空面积,并保证在下列状况下门都能被完全打开:a)在部件前面;或b)在检修门门槛前面(0.70m╳0.60m)
m × m
(3)在任何状况下,供活动或操作所需净高度不应不大于1.80 m
高度: m
4
2.5*
断错相保护
每台杂物电梯电梯应当具备断相、错相保护功能;当杂物电梯运营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5
2.6
主
开
关
(1)每台杂物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一只能切断该杂物电梯供电电路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如果有)、驱动主机照明(如果有)和机房内、底坑中电源插座供电电路
(3)主开关应当具备稳定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她等效装置锁住,以防止误操作
(4)如果几台杂物电梯和(或)电梯共用一种机房,则各台杂物电梯主开关操作机构应当易于辨认
6
2.7
插座
机房应当至少设立一种2P+PE型或者以安全特低电压(当拟定不必使用220V电动工具时)电源插座
7
2.8
电力驱动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油量恰当,无明显漏油。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
(2)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电气装置来实现,当杂物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种接触器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营方向变化时,应当防杂物电梯再运营;
* (3)曳引轮槽等不得有过度磨损(合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如果曳引式杂物电梯曳引轮槽磨损也许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明验;
(4)杂物电梯应当设有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在电动机运转时间超过设计值时使驱动主机运转并保持在停止状态
8
2.9
电力驱动杂物电梯
紧急
操作
* (1)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种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杂物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2)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应是无辐条并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明显部位;
(3)在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营方向,如手轮是不能拆卸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 (4)可以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9
2.10限
速器
(1)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实验机构标记,铭牌和型式实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2.10限
速器
* (2)使用周期达到5年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浮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杂物电梯,应当由经允许电梯检查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年 月
m/s
10
2.11
接地
(1) 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外露可以导电某些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11
2.12*
电气
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规定:
标称电压
绝缘电阻
动力电路( V)
≥ MΩ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照明电路( V)
≥ 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0
≥1.00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 V)
≥ MΩ
12
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3.1
井道
封闭
除必要开口外,井道应当由无孔墙、井道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
对于不容许维护人员进入井道,通向井道任何开口任一边尺寸不应不不大于0.30m,或无论其开口尺寸如何:①井道深度不应不不大于1.0 m ;②井道面积不应不不大于1.0 m2;③已采用办法使维护人员便于从外部进行维护。
a)从层门地坎上任一点到需要维护、调节或检修任一部件距离不应不不大于600mm。如达不到以上规定,则应提供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并设立在与上述规定相应位置。
b)如果未按a)条规定设立,则井道应容许人员进入,且轿厢上应设立可在任一层站附近防止轿厢移动装置。
13
3.2
顶部
空间
(1)当轿厢或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或者轿厢导轨进一步制导行程不不大于0.1m;
≥ m
(2)如果人员可进入轿顶,则当防止轿厢移动装置在顶层高度范畴内停止轿厢时,在轿顶以上应当有不不大于1.80m自由垂直距离
≥ m
14
3.3
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
(1)检修门和垂直铰接检修活板门不得向井道内部启动
* (2)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启动锁,当门启动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可以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 (3)应当设立用以验证门关闭电气安全装置
* (4)对于人员可进入井道,则应在井道外部接近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区域设立“杂物电梯井道—危险,闲人莫入”须知
15
3.4
导轨
轿厢、对重各自应当至少由两根刚性钢质导轨导向。对于额定速度不不大于0.4m/s杂物电梯,导轨应当由冷拉钢材制成,或工作表白采用机械加工办法制成。导轨与导轨支架安装应当防止导轨附件转动导致导轨松动
16
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3.5*
极限开关
极限开关应设立在尽量接近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位置上。该开关应当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始终保持动作状态;
17
3.6
井道
内防护
(1)在人员可进入井道下部,对重运营区域应当具备下述防护办法之一:
①采用刚性隔障防护,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不不不大于0.3m处向上延伸到距底坑地面至少2.5m高度,其宽度至少等于对重宽度再在两边各加0.1m;
②在井道内设立可移动装置,该装置将对重运营行程限制在底坑地面以上不不大于1.8m高度处。
高: m
宽: m
行程高度:
m
(2)装有多台杂物电梯和(或)电梯井道中,不同杂物电梯和(或)电梯运动部件之间以及在杂物电梯与电梯之间应当设立隔障。这种隔障应当至少从轿厢、对重行程最底点延伸至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m高度,宽度应当能防止人员从一种底坑通往另一种底坑。如轿顶边沿与相邻杂物电梯或电梯运动部件之间水平距离不大于0.5m,则这种隔障应当延伸到整个井道高度,隔障宽度不不大于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需要防护某些宽度再在两边各加0.1m
楼面以上高度:
m
相邻水平距离:
m
18
3.7
底坑
设施
与
装置
* (1)底坑地面应当平整、清洁,无渗水或漏水
(2)对于人员可进入井道,应当在井道内设有可移动装置,当轿厢停在其上面时,该装置保证在0.2m×0.2m区域内,底坑地面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有1.8m自由垂直距离
自由垂直距离:
m
* (3)对于人员可进入井道,底坑内应当设立停止装置和2P+PE型或者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当拟定不必使用220V电动工具时)电源插座;
* (4)对于人员不可进入井道,底坑地面应当能从井道外部进行清扫;如果通向井道门尺寸不不大于0.30m,则应设立“禁止进入杂物电梯底坑”须知
19
3.8
缓冲器
(1) 应当采用缓冲器或限位挡块来限制轿厢和对重下部行程。如果在电梯轿厢、对重之下确有人可以到达空间,则应当在轿厢和对重行程底部极限位置设立缓冲器
* (2)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对的,有验证柱塞复位电气安全装置
20
3.9
限速器绳或安全绳
(1)限速器绳应当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者其配重应当有导向装置;
* (2)当限速器绳或者安全绳断裂或者过度伸长时,应当通过一种电气安全装置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21
4
轿
厢
与
对
重
4.1
轿厢尺寸
轿底面积不得不不大于1.0m2,轿厢深度不得不不大于1.0m,轿厢高度不得不不大于1.20m。
如果轿厢由几种固定间隔构成,且每一间隔都满足上述规定,则轿厢总高度容许不不大于1.20m
面积: m2
深度: m
高度: m
22
4.2
轿厢
铭牌
轿厢内应当设立铭牌,标明制造厂名称或商标;改造后杂物电梯,铭牌上应当标明改造单位名称、改造竣工日期等
23
4.3*
防止轿厢移动装置
如果容许人员进入轿顶,则轿厢应当设立机械停止装置以使其停在指定位置上,并且在轿顶上或者井道内每一层门旁设立停止装置,并设立“进入轿顶之前务必启动机械和电气停止装置”须知
24
4.4*
护脚板和自动搭接地坎
(1)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某些高度不不大于有效开锁区域高度,宽度不不大于层站入口宽度
(2)如果杂物电梯采用垂直滑动门且其服务位置与层站等高,可用固定在层站上自动搭接地坎取代护脚板,自动搭接地坎应当满足下述规定:
①层门启动时,自动移动到服务位置;在层门关闭作用下收起;
②宽度不不大于轿厢入口宽度;
③长度不不大于开锁区域一半加50mm或轿底至层门地坎距离加20mm;
④无论轿厢在何位置,都与轿底有不不大于20mm重叠
搭接地坎宽度:
m
重叠距离:
mm
25
4.5*
轿厢
入口
(1)轿厢入口处设立挡板、栅栏、卷帘以及轿门等,应当配有用来验证其关闭电气安全装置。
(2)轿门运营时不得浮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26
4.6*
对重固定
如果对重由重块构成,应当可靠固定
27
4.7
安
全
钳
(1)安全钳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实验机构标记,铭牌、型式实验合格证内容与实物应当相符
* (2)轿厢上应当装设一种在轿厢安全钳动作此前或同步动作电气安全装置
28
5悬挂装置
及旋转部件防护
5.1*
悬挂装置磨损、断丝、变形等状况
浮现下列状况之一,悬挂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浮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某些压扁、弯折
②断丝分散出当前整条钢丝绳,任何一种捻距内单股断丝数不不大于4根;或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种捻距内断丝总数不不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钢丝绳)或者不不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钢丝绳)
③磨损后钢丝绳直径不大于钢丝绳公称直径90%
29
5.2*
端部
固定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连接部件无缺损。
钢丝绳在卷筒上固定应当采用带楔块压紧装置,或者至少用2个绳夹或者具备同等安全其她装置。
30
5.3*
旋转部件防护
在机房内、轿厢和对重上、井道内、滑轮,以及限速器及张紧轮等与钢丝绳形成传动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立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因松弛而脱离绳槽、异物进入绳与绳槽之间
31
6
轿门与层门
6.1
轿厢与层门间隙
在层门全开状态下,轿厢与层门或者层门框架之间间隙不得不不大于30mm
≤ mm
32
6.2*
门
间隙
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间隙不不不大于6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容许达到10mm
≤ mm
33
6.3*
门重开装置
动力驱动层门在关闭过程中,当人员或货品被撞击或将被撞击时,一种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启动
34
6.4*
门运营和导向
层门运营时不得浮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35
6.5*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
在轿门驱动层门状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启动(无论何种因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保证该层门自动关闭。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办法
36
6.6*
紧急开锁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可以被一把符合规定钥匙从外面启动
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37
6.7*
门
锁紧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立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虽然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2)锁紧元件啮合应能满足在沿开门方向施加300N力状况下,不会减少锁紧有效性;
(3) 门锁紧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证明,只有在层门锁紧后杂物电梯才干运营,当杂物电梯安装在容许公众进入区域内时,该电气装置必要为电气安全装置。
对同步满足下列规定杂物电梯:a)额定速度不不不大于0.63m/s;b)开门高度不不不大于1.2m;c)层站地坎距离地面高度不不大于0.7m。
门锁紧可以不由电气装置证明,但当轿厢驶离开锁区域时,锁紧元件应自动关闭,并且除正常锁紧位置外,无论证明层门关闭电气装置与否起作用,都应至少有第二个锁紧位置
开门高度:
m
地坎离地高度: m
38
6.8*
门闭合
(1)如果一种层门或者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状况下,应当不能启动杂物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营;
(2)每个层门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门扇构成,则未被锁住门扇上也应当设立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39
6.9
层站
标记
每个层门或者其附近位置,应当标示杂物电梯额定载重量和“禁止进入轿厢”字样和保证安全使用杂物电梯须知
40
7
功能
试
验
7.1*
轿厢安全钳动作实验
轿厢装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实验;对于采用采用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轿厢安全钳,轿厢装有额定载荷,模仿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状态进行实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41
7.2*
对重安全钳实验
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实验;对于采用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安全钳,轿厢空载,模仿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状态进行实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42
7.3
电梯
速度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电动机施以额定电压时,轿厢承载0.5倍额定载重量,向下运营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和减速段)时速度,不得不不大于额定速度105%,不适当不大于额定速度92%
%
43
7.4
平衡
系数
曳引式杂物电梯平衡系数适当设在0.40~0.50之间,或者符合制造(改造)单位设计值
44
7.5*
空载曳引实验
对于曳引式杂物电梯,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杂物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能提高空载轿厢
45
7.6*
运营
实验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营速度上、下运营,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批示对的、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46
7.7
制动实验
(1)在轿厢装载125%额定载荷,以正常运营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制动器应当能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对于曳引式杂物电梯,轿厢还应当完全停止
* (2)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营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完全停止
自 检 结 论
经检查,涉及电梯施工土建工程符合设计文献和原则规定,电梯制造质量经确认符合规定,所检项目均符合TSG T7006-《电梯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规则—杂物电梯》规定,同步达到电梯设计文献规定,自检合格。
备 注
检查员: 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已具备检查条件,可进行整机检查。
使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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