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邮电物资供给采购管理要求 依据邮电部邮部1994558号文相关邮电器材供给采购权要合适向部、省两级集中,组织批量进货,降低通信企业工程造价,确保设备质量要求,为加紧省邮电通信网建设,提升全网运行质量,确保通信建设项目标设备、材料配套质量,节省建设投资,实现批量进货和规模效益,同时也为了深入加强全省邮电物资宏观调控,充足发挥省邮电物资供给部门支撑作用,愈加好地服务于通信生产和通信建设,特制订本要求。(一)部管工程项目由省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委派省邮电器材企业配合中国邮电器材总企业集中订货,并负责省内段物资供给全部服务工作,包含订货、催货、清关、运输、结算和售后服务协调工作。(二)依据
2、邮电部1994776号文精神,省管项目标建设、更新改造工程所需进口物资将依据不一样情况,由省邮电器材企业会同省局相关处室或省局指定单位和厂商谈判引进或招标。中国配套关键物资,由省邮电器材企业负责集中供给采购。(三)为了确保全网通信质量,便于集中监控维护管理,发挥全省邮电规模订货整体优势,邮电物资实施省、市(地)两级管理,关键和关键邮电通信设备和器材(见附件)由省邮电器材企业会同省局相关处室管理并依据不一样具体情况组织集中采购、统谈分签或统购分销。(四)为确保通信网安全运行提供质量可靠通信产品,依据全省邮电通信网络计划和技术规范要求,由省局技术部门、业务部门和物资部门一起,不定时地对符合国家、邮
3、电部标准和技术规范关键设备进行择优选型,并对相关厂家产品技术性能、质量、价格、生产能力、服务、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选定生产厂家。(五)为强化宏观调控,切实确保邮电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要求实施,对集中采购物资货款,应按协议要求付款条款立即付给省邮电器材企业。(六)为调动各邮电部门参与规模订货主动性,做到利益共享,应发挥整体优势,在互利标准下,全省邮电通信器材设备采购采取统谈分签或统购分销措施。由省邮电器材企业规模订货而得到优惠,除少部分用于省邮电器材企业用作流通费用外,其它大部分归各邮电部门,达成利益共享、提升邮电整体经济效益目标。(七)省邮电器材企业作为全省邮电物资供给主渠道和协调全省邮电
4、物资供给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导向、技术导向、组织批量进货、提供信息等工作,要定时公布器材质量、技术标准、价格等方面信息,把好省邮电物资价格、渠道关和型号、质量关。各局也应对统购器材质量、价格进行监督,要立即、正确、完整地向省邮电器材企业反馈信息,确保统购器材质优价廉。省邮电器材企业要深入改善服务,加强全省邮电物资管理宏观调控,理顺物资供给渠道,做好对各邮电局加强物资管理督促检验工作。(八)各级邮电企业要重视和加强邮电物资管理工作领导,落实一名领导分管物资工作。依据省局相关加强邮电物资管理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要建立和健全物资管理机构和配置对应数量管理人员,地市局物资供给部门应独立分设。省直
5、属单位及县(市)局物资供给部门是否分设,可依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单位要依据本单位实际制订加强物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报省局物资管理处立案。领导要常常过问和检验物资管理情况,立即发觉问题立即处理。要协调做好本单位物资供给采购工作,杜绝多头采购、盲目采购现象发生。(九)为杜绝在邮电物资经销活动中不正之风,改变分散、多头采购造成浪费现象,促进廉政建设,对相关问题作出以下要求:1.各级邮电部门领导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采取多种方法为其亲友或关系户推销邮电通信器材提供方便,各级邮电部门关键领导不得亲自订购和采购通信器材。2.各级非邮电物资职能管理部门(处、科、股)不得直接采购通信器材。对技术性较强邮电
6、通信设备,邮电物资部门要主动主动地和建设单位或相关专业部门(处、科、股)配合,共同进行技术谈判、设备选型,邮电物资部门负责商务进货、商务结算等工作。3.从事购销活动邮电物资人员,不得采购无入网证通信终端设备及不符合国家、邮电部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邮电通信器材,违者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按要求收取佣金各单位应制订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十)上述要求实施列入纪检和审计范围。省局对各级邮电部门检验发觉问题按违纪进行处理。(十一)本要求由省局物资管理处负责解释。(十二)本要求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附件: 集中管理通信产品目录1.市话通信电缆:400对以上;2.通信光缆;3.长途及市、农话局用程控交换机;4.光电传输设备(含SDH、PDH设备);5.数字交叉连接设备;6.分组交换设备;7.数字数据通信设备;8.通信电源设备(含开关整流器、免维护电池、柴油发电机组、交流稳压电源)、空调设备;9.电报设备;10.通信测试仪表;11.邮政机械、车辆及邮政营业自动化设备;12.数字微波设备;13.会议电视设备;14.移动通信关键设备(基站、交换机);15.移动电话机;16.计算机;17.配线架(含DDF、MDF、ODF);18.调制解调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