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暂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 施工现场暂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原则JGJ/T 188备案号J954-施工现场暂时建筑物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of temporary building of construction site-10-30发布 -07-0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原则施工现场暂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第420号关于发布行业原则施工现场暂时建筑物技术规范公示现批准施工现场暂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2、为行业原则,编号为JGJ/T189-自7月1日起实行。本规范由我部原则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月30日4前 言依照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告知(建标125号)规定,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差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照关于国际原则和国外先进原则,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本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重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地与总平面;5、建筑设计;6、建筑防火;7、构造设计;8、建筑设备;9、建筑安装;10、质量验收;11、使用与维护;12、拆除与回收;附录A活动房质量检查表;附录B建筑设备安装质量检查登记表;附录C暂时建筑
3、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福建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详细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故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福建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83号运管大厦七层,邮编350001 本规范主编单位:福建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福建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原则化协会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二建建设集团公司福建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七局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榕东活动房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加单位:莆田学院中南大学防灾科学与安全技术研究所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本规范重要起草人:王韶国 陈
4、国灿 焦安亮梁章旋 王建国 晏 音 程宏伟林卫东 郭筱莹 陈汉民 吴平春 刘忠群 薛经秋王世杰 杨家轩 王凤官 徐志胜 姚建强本规范重要审查人员:叶可明 温伯银 王甦 郝玉柱 张忠庚 李达明 郑云河 宋波冯凯目 次1 总 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基地与总平面 (4)4.1 基地 (4)4.2 总平面 (4)5 建筑设计 (5)5.1 普通规定 (5)5.2 办公用房 (5)5.3 生活用房 (6)6 建筑防火 (8)7 构造设计 (10)7.1 普通规定 (10)7.2 材料 (11)7.3 荷载及荷载效应 (13)7.4 地基与基本 (14)7.5 活动房设计与构造
5、规定 (15)7.6 砌体建筑设计与构造规定 (18)7.7 围挡 (19)8 建筑设备 (21)8.1 普通规定 (21)8.2 给水排水 (21)8.3 采暖、通风与空调 (23)8.4 电气 (24)9 施工安装 (27)9.1 普通规定 (27)9.2 活动房施工 (28)9.3 砌体建筑施工 (31)9.4 围挡施工 (32)9.5 建筑设备安装 (33)10 质量验收 (35)10.1 普通规定 (35)10.2 活动房验收 (35)10.3 砌体建筑验收 (36)10.4 围挡验收 (37)10.5 建筑设备验收 (37)11 使用与维护 (39)11.1 使用 (39)11.2
6、 维护 (40)12 拆除与回收 (41)12.1 普通规定 (41)12.2 活动房拆卸 (42)12.3 砌体建筑拆除 (42)12.4 回收 (42)附录A 活动房质量检查表(44)附录B 建筑设备安装质量检查登记表(49)附录C 暂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51)本规范用词阐明 (52)引用原则名录 (53)附:条文阐明 (55)1 总 则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暂时建筑物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规范施工现场暂时建筑物建设和使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合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暂时建筑物设计、制作
7、、施工安装、验收、使用与维护、拆除与回收。1.0.3 施工现场暂时建筑物建设和使用应执行国家关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等法规。1.0.4 本规范规定了施工现场暂时建筑物建设、使用、拆除及回收基本技术规定。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1.0.5 施工现场暂时建筑物建设、使用、拆除及回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关于原则规定。2 术语2.0.1 施工现场constructionsite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2.0.2 施工现场暂时建筑物temporily building ofconstruction
8、site 施工现场使用暂设性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围挡等建(构)筑物,简称暂时建筑。2.0.3 装配式活动房 prefabricatedstructure 以轻钢为重要受力构件和轻质板材做围护,可以可以便快捷地进行组装与拆卸,可重复使用建筑物,简称活动房。2.0.4 轻型屋面砌体建筑 masonrystructures with light roof 采用块材砌筑墙体、轻型瓦材木(钢木)屋架、轻钢屋架构成暂设性建筑,简称砌体建筑。2.0.5拆卸将装配式建筑构、配件拆解并卸下过程。2.0.6拆除 对建筑物无法重复使用构建进行肢解、破碎、拆毁过程。 3基本规定3.0.1 暂时建筑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9、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准备后方可实行。暂时建筑施工安装、拆卸或拆除应编制是施工方案,并应由专业人员施工、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3.0.2暂时建筑建设场地应具备路通、水通、电通、讯通和平整条件。3.0.3 暂时建筑、施工现场、道路及其她设备布置应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和节约用关于规定。3.0.4 暂时建筑层数不易超过两层。3.0.5 暂时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年。3.0.6 暂时建筑构造选型应遵循可循环运用原则,并应依照地理环境、使用功能、荷载特点、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拟定。3.0.7 暂时建筑不适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楼面、屋面构造;禁止采用钢管、毛竹、三合板、石棉瓦等搭设简易暂时
10、建筑物;禁止将夹芯板作为活动房竖向承重构件使用。3.0.8 暂时建筑所采用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满足设计规定并符合国家现行原则规定,不得使用已被国家裁减产品。3.0.9 活动房重要承重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不大于,并应有生产公司、生产日期等标志。活动房构件周转使用次数不适当超过10次,合计使用年限不适当超过。当周转使用次数超过10次,合计使用年限不适当超过。当周转使用次数超过10次或合计使用年限超过时,应进行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3.0.10 暂时建筑应依照本地气候条件,采用抵抗风、雪、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办法。4 基地与总平面4.1 基 地4.1.1 暂时建筑不应
11、建造在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山洪等危险地段和低洼积水区域,应避开水源保护区、水库泄洪区、濒险水库下游地段、强风口和危房影响范畴。且应避免有害气体、强噪声等对暂时建筑使用人员影响。4.1.2 当暂时建筑建造在河沟、高边坡、深基坑边时,应采用构造等加强办法。4.1.3 暂时建筑不应占压原有地下管线;不应影响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4.1.4 暂时建筑选址与布局应与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规划协调一致。4.2 总平面4.2.1 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作业区应分区设立,且应采用相应隔离办法,并应设立导向、警示、定位、宣传等标记。4.2.2 办公区、生活区应位于建筑物坠落半径和塔吊。4.2.3暂时建筑与
12、架空明设用电线路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暂时建筑不应布置在高压走廊范畴内。4.2.4 办公区应设立办公用房、停车场、宣传栏、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等设施。4.2.5 生活用房宜集中建设,成组布置,并设立室外活动区域。4.2.6 厨房、卫生间宜设立在主导风向下风侧。5 建筑设计5.1 普通规定5.1.1 暂时建筑各类用房功能配备,应依照建设规模与现场状况拟定。5.1.2 暂时建筑平面设计应依照场地条件、使用规定、构造选型、生产制作等状况拟定,并应符合现行国标建筑模数协调统一原则GBJ2规定。5.1.3 餐厅、资料室应设在暂时建筑底层,会议室宜设在暂时建筑底层。5.1.4 办公用房、宿舍宜采用活动房围挡宜
13、选用彩钢板。5.1.5 暂时建筑体形宜规整,应有自然通风和采光,并应满足节能规定。5.1.6 暂时建筑外窗可启动面积不应不大于整窗面积30%,并有良好气密性、水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办公用房和宿舍窗地面积比不适当不大于1/7。5.1.7寒冷和寒冷地区外门应设立防寒设施。夏热冬暖和夏热冬冷地区外窗宜设立外遮阳。5.1.8屋面、外墙、外门窗应有防止雨、雪渗漏办法。5.1.9暂时建筑地面应具备防水、防潮、防虫等办法,且应至少高出室外地面150,暂时建筑周边应排水畅通,无积水。51.10 暂时建筑屋面应为不上人屋面。5.2 办公用房5.2.1 办公用房宜涉及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档案室等。5.2.2
14、办公用房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5.2.3办公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不大于4,会议室使用面积不适当不大于30。5.3 生活用房5.3.1 生活用房宜涉及宿舍、食堂、餐厅、厕所、舆洗室、浴室、文体活动室等。5.3.2 宿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宿舍内应保证必要生活空间,人均使用面积不适当不大于2.5,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适当超过16人。 2 宿舍内应设立单人铺,层铺搭设不应超过2层。 3 宿舍内应设立生活用品专柜,宿舍门外宜设立鞋柜或鞋架。5.3.3 食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源地方距离不适当不大于15m,且不应设在污染源下风侧。 2 食堂宜采用单层
15、构造,顶棚宜设吊顶。 3 食堂应设立独立操作间、售菜(饭)间、储藏间和燃气罐存储间。 4 操作间应设立冲洗池、清洗池、消毒池、隔油池;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解决。 5 食堂应配备机械排风和消毒设施。操作间油烟应解决后对外排放。 6 食堂应设立密闭式泔水桶。5.3.4 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应设立自动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 2 厕所厕位设立应满足男厕每50人、女厕每25人设1个蹲便器,男厕每50人设121m长小便槽规定。蹲便器间距不不大于900,蹲位之间宜设立隔板,隔板高度不低于900。 3 盥洗间应设立盥洗池和水嘴。水嘴与员工比例宜为1:20,水嘴间距不适当不大于700。
16、4 淋浴间淋浴器与员工比例为1:30,淋浴器间距不适当不大于1000。 5 淋浴间应设立储衣柜或挂衣架。 6 厕所、盥洗室、淋浴间地面应硬化和防滑解决。5.3.5 施工现场宜单独设立文体活动室,使用面积不适当不大于50。6 建筑防火全6.0.1 暂时建筑场地应设有消防车道,且消防车道宽度不应不大于4.0m,净空高度不应不大于4.0m。6.0.2 暂时建筑耐火级别、最多容许层数、最大容许长度、防火分区最大容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6.0.2规定:表6.0.2 暂时建筑耐火级别最多容许层数、最大容许长度、防火分区最大容许建筑面积暂时建筑耐火级别最多容许层数最大容许长度(m)防火分区最大容许面积(m2)宿舍四级260600办公用房四级260600食堂四级16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