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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汇编-—丹阳馨居质量责任制度全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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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丹阳馨居4#、5#楼 质量责任制度 湖北中建鸿友建设有限公司二0一五年五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贯彻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我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高我公司综合管理水平,在我公司内部建立起竞争机制,增强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各施工单位)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以法人为首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质量管理人员。第五条 公司工程部是公司质量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质量管理的归

2、口管理。 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第六条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分层次管理即:工程公司监督与管理,工程公司管理与组织,工程(分公司)项目组织与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规和建设部、中建总公司的要求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设质量总监,并按照下列要求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项目部小型以下的施工项目配备1人,中型施工项目配备2人,大型以上施工项目按专业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质量检查员。第八条 项目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数量还应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项目作业面积等具体情况适当增加相应专业的质量检查人员,或根据情况增加专业的兼职质量检查员的数量。第九条 项目质量总

3、监直接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第十条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必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企业内的有效运行,使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并做到持续改进。第三章 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公司总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质量负责人、各施工单位总工、各直营公司总工。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优质工程检查、评审工作,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办理。第十二条 总经理质量职责1、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工程质量负总的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

4、门和人员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奖惩办法等;3、组织制定本质量规划,中、长期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管理;4、定期主持公司质量工作会议,研究提高本公司工程质量办法。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会议报告本公司工程质量状况;5、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活动,按时组织召开TQC成果发布会;6、组织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随时掌握本公司工程质量情况,抓住好坏典型召开经验教训现场会,开展质量意识教育。对质量做出成绩的给予表扬奖励,对质量低劣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者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7、积极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组织制订创优质工程计划和实施办法,组织创优质工程申报工

5、作;8、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研究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9、加强对全体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各级管理干部和职能部门人员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质量保证工作。要大力支持各级质检部门的工作,维护质检人员的合法权益。10、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对因自己决策错误而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应负直接责任。第十三条 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质量职责协助总经理抓好总经理的质量职责。第十四条 公司总工程师的质量职责1、总工程师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质量管理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质量标准、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等。根据本公司质量水平,组织制定本公司质量标准

6、;3、组织审批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审核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4、组织审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计划时,同时要核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5、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技术干部进行质量标准、规范和质量管理培训、考核工作;6、协助总经理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研究解决工程质量中的技术问题;7、协助总经理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提出重大质量事故结构返修,加固处理方案;8、有权制止任何忽视工程质量工作的做法,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和产品,有权责令停工整顿。第十五条 公司经理的质量职责1、公司经理是本企业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工程质量负总的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建

7、筑安装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奖惩办法等;3、组织制定本企业的质量规划,中、长期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管理;4、每个季度负责主持召开一次本企业质量会议,研究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办法、措施。定期向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程质量状况和改进措施;5、积极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活动,按时组织召开TQC成果发布会;6、组织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随时掌握本企业工程质量情况,抓住好坏典型,适时召开经验教训现场会,开展质量意识教育。对质量做出成绩的给予表扬奖励,对质量低劣和重大质量事故的

8、责任者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积极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健全本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要在认真学习贯彻ISO9000族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8、加强对全体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各级管理干部和职能部门人员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质量保证工作;9、积极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创企业名牌,组织制定创优质工程计划和实施措施,组织创优质工程申报工作;10、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研究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回访工作,解决回访中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11、按国家和上级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构,配备质量检查

9、人员,大力支持各级质检部门的工作,维护质检人员的合法权益;12、组织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对因自己决策错误而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应负直接责任。第十六条 主管生产副经理的质量职责 协助经理抓好经理的质量职责。第十七条 公司总工程师的质量职责1、总工程师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质量管理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质量标准,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等。根据本公司的质量水平,组织制定本公司的质量标准;3、组织编写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制定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核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4、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

10、艺、新材料时,必须对其保证工程质量提出鉴定意见;5、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领导和业务干部、技术干部进行质量标准、规范和质量管理知识学习培训、考核工作;6、积极参加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健全本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协助经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ISO9000族标准;7、参与本公司创优质工程质量初评工作;8、协助经理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研究解决工程质量中的技术问题;9、协助经理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组织提出重大质量事故结构返修、加固处理方案。负责审查工程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提出的一般质量事故返修、加固方案,凡由于技术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应负直接责任;10有权制止任何忽视质量工作的

11、做法,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和产品,有权责令停工整顿。第十八条 分公司经理(直营公司)的质量职责1、分公司经理是本分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对本分公司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方针政策、质量标准、规范规程、保证质量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督促检查实施情况;3、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负责主持质量分析会,随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4、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组织建立QC小组,积极开展攻关,按时召开TQC成果发布会;5、积极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要组织制定创优质工程计划和实施措施,确保实现创优目标;6、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意识教育,表扬和奖励重视质量的好人好事,批

12、评忽视工程质量的不良倾向,严格执行奖惩制度;7、分公司要建立健全质量检查机构或专职质量总监,保证每个工程项目都能开展施工过程的质量跟踪检查工作;8、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组织工程质量回访,解决回访质量上存在的问题;9、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对因贯彻落实保证工程质量不力或指挥错误,造成质量低劣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第十九条 分公司(直营公司)总工程师的质量职责1、在分公司经理(直营公司经理)领导下,对本分公司(直营公司)的工程质量的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质量标准、规范规程、工艺标准、操作要领等,督促在施工

13、中严格遵照执行;3、负责组织编写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经常深入现场指导施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立即向公司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汇报;4、负责组织按分部工程进行书面技术交底,重要部位要亲自进行技术交底,并督促实施;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存档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及时向公司申报单位工程质量评定;6、积极参加创优质工程活动,协助经理严格管理,严格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创优项目;7、积极参加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指导QC小组开展攻关活动;8、协助分公司经理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解决工程质量中的技术问题;

14、9、协助分公司经理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提出质量返修加固处理方案,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要立即向公司质检部门、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报告,自己无权进行处理;10、因主持制定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不当或技术交底不清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损失,应负直接责任。11、有权制止任何忽视工程质量工作的作法,对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质量低劣的工程和产品,有权责令停工整顿。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的质量职责1、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2、在施工生产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质量标准、规范规程、保证质量的各项制度和措施,随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3、每月组织

15、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负责主持质量分析会,随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4、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组织建立QC小组,并积极开展攻关活动;5、积极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要组织制定创优质工程措施,确保实现创优目标;6、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招待奖惩制度;7、项目经理部都必须配备专职质量总监,开展施工过程的质量跟踪检查工作;8、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组织工程质量回访,解决回访质量上存在的问题。9、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负有直接责任,对因贯彻落实保证工程质量措施不力或指挥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或重大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质量职责1、在项目经

16、理领导下,对本项目质量和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质量标准、规范规程、工艺标准、操作要领等,督促在施工中严格遵照执行;3、组织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经常深入现场指导施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立即向公司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汇报;4、负责组织按分项工程进行书面技术交底,重要部位要亲自进行技术交底,并督促实施;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汇总存档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及时向公司申报单位工程质量评定;6、积极参加创优质工程活动,协助项目经理严格管理,严格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保实现创优目标;7、

17、积极参加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指导QC小组开展攻关活动;8、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解决工程质量中的技术问题;9、协助项目经理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提出质量返修加固处理方案,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要立即向公司质检部门、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报告,自己无权进行处理;10、因主持制定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不当或技术交底不清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损失应负直接责任;11、有权制止任何忽视工程质量工作的做法,对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质量低劣的工程和产品,有权责令停工整顿。第二十二条 工长的质量职责1、工长是施工现场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2、组织班组严格按施工图纸、施

18、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范规程、技术要求和保证质量技术措施组织施工;3、支持严格按施工程序和科学态度组织均衡生产,做到文明施工,认真执行保证工程质量措施;4、坚持每旬或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完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对质量好的班组和个人要及时表扬奖励,对违反操作规程、施工质量低劣者,要及时责令纠正或返工;5、不管发生大小质量事故,都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得擅自处理。在上级调查处理前,可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从中应有为取的教训;6、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认真组建QC小组,开展攻关活动,积极选派优秀QC小组参加上级召开的TQC成果发布会;7、支持质量总监的工作,督促开展跟踪检查;8、由于指挥错误

19、造成质量事故或施工工程不合格而发生返修费用,应负直接责任。第二十三条 技术员的质量职责1、技术员是项目技术的具体工作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负具体技术责任;2、组织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质量标准、规范规程、工艺标准、操作要领等,协助队长要求班组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施工图施工;3、对班组职工进行深入细致的书面技术交底,施工中认真检查落实;4、对施工工程测量定位、放线、标高控制负直接技术责任;5、认真把住原材料质量关,钢材、水泥必须实行双控,材料进场后及时通知试验室取样检验,严格按重量比控制砼、砂浆配合比,有时抽查砼坍落度;6、负责组织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隐蔽手续;7、及时整理工

20、程技术档案资料上交存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及时向项目经理、总工申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8、掌握本项目的工程全部质量情况,参加本队组织的质量检查、指导班组开展QC小组攻关活动,协助质量总监建立档案。9、有权制止任何忽视工程质量工作的作法,对那些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质量低劣的班组,有权令其返工修理,达到合格为准,必要时可责令停工整顿。第二十四条 生产班组的质量职责1、班组长是基层施工操作的组织者,对现场操作质量负直接责任;2、组织本班组人员经常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树立“为用户服务”和“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思想,认真贯彻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技术规定,合负责本班组的质量自检、互检和工序

21、之间的交接检查;3、领导本班组人员严格按施工图、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4、认真把好材料质量使用关,严格控制砼、砂浆配合比关,对不合格材料有权拒绝使用,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施工;5、搞好本班组的文明施工,组织本班组成员练好基本功,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对本班组施工工程负操作质量的经济责任;6、对本班组人员操作不合格质量,应主动组织返修重作,不合格时不向下道工序交接,自觉从严把关;7、根据本班组实际情况,组织大家制定小组质量升级规划,主持QC小组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召开的QC小组成果发布会。第二十五条 生产班组兼职质量总监的质量职责协助班组长抓好班组长的质量职责。第十六条 操作工人的质量职责

22、1、操作工人是施工工程的直接操作者,要对自己的操作质量负责。因此,要不断提高自己操作技术水平,确保操作中的工程质量;2、要做到“三懂四会”,即:懂设备性能、懂质量标准、懂操作规程;四会即:会识图、会操作、会维修、会检测;3、要认真熟悉图纸,坚持按图施工,做好自检记录;4、施工操作中要爱护原材料,构配件等半成品或成品;5、严把操作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不合格的工序不交接,不合格的工程不隐蔽交工;6、凡不按施工图、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应知应会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低劣或返工质量事故的,要负具体操作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第二十六条 技术部门的质量职责1、及时进行施工图纸会审,把设计意图、结构构造、技

23、术要求了解清楚,使可能出现的各种质量缺陷最大限度的消灭在图纸上;2、根据设计图和会审记录,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管好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非标加工件的技术鉴定,把住试验检验关;4、关键重点工程要抓住特点进行简明易懂的技术交底,办好交底记录;5、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掌握施工中的各种数据,及时解决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6、参加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返修,加固处理方案;7、组织资料员作好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工作;8、参加质量分析会议和定期质量大检查。第二十七条 工程部门的质量职责1、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24、;2、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达不到开工条件的一律不准开工;3、合理安排施工生产计划,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坚持抓生产要同时抓工程质量;4、参加质量分析会和定期的质量检查工作;5、组织施工生产时要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标准、施工规范、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因违章指挥造成的质量事故应负经济责任。第二十八条 经营部门的质量职责1、签订分包合同前要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分包单位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越级承包,职工技术素质如何等;2、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有无违法行为,如发现质量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盗用物资、行贿索贿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有权停工、罚款,情节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3、对下面使用的民

25、工队伍,要经常进行检查,对那些素质低、质量差的队伍要随时组织清退;第二十九条 材料供应部门的质量职责1、必须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采购合格的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及时提供材质证明或合格证;2、保证按施工生产规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和时间供应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严防混装、混供;3、凡发生材料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技术部门签发技术核定单同意后才能采购供应;4、妥善储存、保管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一旦发现变质材料立即停止供应,经技术部门鉴定后再作处理。5、凡由于采购材料不合格而造成质量事故的,材料部门要负直接责任。第三十条 机械设备部门的质量职责1、做好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各级维修保养工作,不断提高

26、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做到正常运转,保证工程不间断施工;2、提供机械设备性能和技术指标,便于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使用;3、由于机械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应向直接责任。第三十一条 劳资部门的质量职责1、加强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使每个工人都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本等级的应知应会,不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术水平;2、班组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是生产合格(优良)产品的主要责任者。提高工程质量,必须从班组抓起,抓好班组的建设;3、协助工会经常组织技术表演赛和大练基本功活动;4、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确定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的工资、奖金分配制度,研究实行优质优价政策;5、工程任务单结算时,必须有

27、质检员签字,核定质量等级后,才能计发工资奖金。6、负责组织对联营队伍和包工队的资质审查,严格控制他们的技术素质,严禁基层擅自使用不经资质审查的联营队伍和包工队。对那些素质低、质量差的队伍要随时组织清退工作。第三十二条 财务部门的质量职责1、发放工资、奖金时,必须要与工程质量挂钩,配合劳资部门研究实行优质优价政策;2、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有权拒绝支付一切不合理费用;3、大力支持为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和小改小革等活动,并保证所需费用开支。第三十三条 审计部门的质量职责1、定期对有关人员、职能部门应当履行的质量责任制进行审计和评估,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质量责任制;2、在年度承包合同或单项合

28、同兑现前,对质量指标要进行审计,为实施奖罚提供依据。第三十四条 教育部门的质量职责1、配合劳资部门加强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使每个工人都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本等级的应知应会,不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术水平;2、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质量管理人才,输送有才能有干劲、热爱质量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进修、学习;3、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化和专业技术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素质。第三十五条 政工部门的质量职责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质量意识教育,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2、协助工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质量第一”和“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各级

29、领导的质量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时时、处处重视工程质量。第三十六条 工会的质量职责1、大力开展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质量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觉悟、增强质量意识,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2、班组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是生产合格(优良)产品的主要责任者。提高工程质量,必须从班组抓起,抓好班组的建设。3、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小改小革等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4、经常组织技术表演赛和基本功等各种劳动竞赛活动,鼓励广大职工自觉地学习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5、开展评选先进修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第三十七条 共青

30、团的质量职责1、配合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技术素质;2、认真抓好青年突击队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青年突击队的生产突击作用,把提高工程质量作为考核青年突击队的一项重要指标;3、配合施工生产、开展文明施工,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行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建议、小设计的“五小”活动,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第三十八条 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法令、法规、指示、办法和质量标准以及各项规章制度;2、积极开展从施工准备、图纸会审、材料进场和检验、定位放线、施工生产、隐蔽验收、质量评定到交工验收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3、开展保证工程质

31、量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增强职工的质量意识;4、参加制订本单位的质量规划,中长期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管理;5、参加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保证质量技术措施的审查或编制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6、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立QC小组注册登记制度,按时召开TQC成果发布会;7、协助领导积极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负责制定创优工程计划和实施措施,组织对优质工程评比,提交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审批,负责向上一级申报优质工程工作;8、协助领导组织定期工程质量大检查,对搞得好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质量低劣的提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责令停工整顿;9、协助领导组织质量事

32、故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上级报告;10、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质量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第三十九条 质量总监的质量职责1、质量总监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负有直接把关的责任;2、认真学习质量验评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工艺和有关政策法令,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3、协助领导分析单位的质量动态,研究提高工程质量的办法,发生质量事故要逐级及时上报;4、协助领导组织本单位的质量检查、总结评比,负责整理检查评比资料,开好质量分析会;5、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严格控制砼、砂浆配合比,复查测量定位,参加隐蔽工程检查验收;6、协助施工队和工人班组坚持搞好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7、深入现场随时检查操

33、作人员的工序质量和操作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8、坚持原则,如实反映本单位质量情况,发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违犯操作规程现象,有权提出批评,严重者有权指令停工,整顿学习,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9、负责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工作;10、要当好“三员”,即质量检查员、质量宣传员、操作技术辅导员。第四章 总、分包管理体系控制第四十条 各施工企业要本着“合法分包、预先评审、互利互惠、严格监管”等原则,开展对内、外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管理。第四十一条 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实施分包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的准则和方法,选择适宜的分包方。提倡总包方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

34、方。第四十二条 总包方与分包方在开工前必须签订分包合同,在分包合同或与之相配套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专项文件中,总包方应提出分包方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确保分包方:1. 提供与其承包内容相适应的机构、人员、设备、设施等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必需资源。2. 根据工程的特点,识别和评价关键与特殊工序、并确定控制准则,在质量目标实现方面进行分包方策划,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或方案);对于劳务分包方,可以单独编制,也可以执行总包方的项目计划或方案。分包方编制的文件应按规定报总包方审批。3. 对作业人员的进行资格鉴定,并进行教育与培训; 4. 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进行自

35、我监督、检查与改进,接受总包方的体系审核。检验批的质量和重要设备、设施、活动、过程的质量,须经总包方检验认可。5. 及时、如实报告并处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事件。6. 具有涉及人员、设备、过程等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第四十三条 总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质量进行总体的策划和交底;确认分包方的质量工作计划或方案;对分包方采购的材料进行抽样验证;建立包括分包方在内的施工现场应急组织;检查、评估与分析分包方施工现场质量状况,及时与分包方进行沟通与协调,督促其改进;在突发性事件的情况下,组织协调分包方的活动。经评审分包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总包方依据合同给予罚款、责令更换、终止合

36、同等处理。第五章 质量目标管理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都要制订质量目标管理体系,公司制订总体质量目标,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及公司质量管理的具体现状设定具体质量目标。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对质量目标设定的内容应包括:1.获得优质工程的个数,建筑面积的指标;2.获得国家级质量管理奖和省部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3.获得国家级优秀QC成果个数;省部级、总公司级优秀QC成果个数、市级、公司级QC成果个数;4.工程优质率(按个数、按面积);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要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各单位的总目标设定以后,必须按层次逐级进行目标的分解落实,将总目标从上到下层层展开,从纵向、横向或时序上分解到各级、各部门直到每个人,形成自下

37、而上层层保证的目标管理体系。第四十六条 质量目标的实施。各级目标责任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实行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辅助以上级的控制与协调,使质量目标得以顺利完成。第四十七条 质量目标的考核与评价目标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实施基本要求:1.考评要公开、公正;2.以目标成果为考评依据;3.要实行逐级、定期考评;4.考核评价分为:对公司(直营公司)、(直营)项目、相关部门及个人。第六章 过程质量管理第四十八条 质量控制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第四十九条 质量控制必须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业主的要求。第五十条 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

38、制。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换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检验定为不合格和严禁转入下道工序。第五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第五十二条 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第五十三条 项目部对项目质量和质量保修工作向业主负责。分包工程的质量应由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工程负责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四条 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的质量管理。第五十五条 项目部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编制依据2.项目概况3.质量目标4.

39、组织机构5.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6.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等。7.确定关健工序和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8.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9.更改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的程序。第五十六条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1.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部应索取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并公布有效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其它要求)清单。2.由分公司(直营公司)技术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应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工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当发现问题时,应与设计人协商处理,并应形成记录。3.项目总工应主持对图纸审核,并应形成会审记录。4.项目经理应按施

40、工组织设计中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的规定,在合格供方名册中选择并评价分包人和供应人,并应保存评价记录。5.获得必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并在使用前得到校准。6.企业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和意识的培训,并应保存培训记录。第五十七条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1. 技术交底应遵守下列规定: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应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总工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2.工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总工批准后

41、方可实施,测量记录应归档保存。2)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3)凡是涉及到基础性的数据测量(如工程的轴线位置、标高、基准点等),必须由项目总工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复测。3.材料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合格材料供应人名录中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2)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账。3)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4)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5)对业主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如发现不合格,应立

42、即通知业主,并进行隔离、撤场处理。6)进场后的材料,由材料由会同监理工程师应对采购的物资进行见证取样,送有能力的试验室进行检验。4.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和调配。2)现场的施工机械应满足施工需要。3)应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或资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4)应按计划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运行状态的稳定。5.计量人员应按规定控制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计量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6.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2)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3)工序

43、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4)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7.特殊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界定的特殊过程,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和确定控制的准则,对其实施控制。2)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总工审批后执行。8.工程变更应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经有关批准后方可实施。9.建筑产品或半成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10.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按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八条 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1.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质量总监按制竣

44、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并交由上级管理部门存档管理。2.项目总工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最终检验和试验规定,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面验证。3.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4.质量总监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的,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5.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应对建筑产品采取防护措施。6.工程交工后,项目经理部应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场计划。第五十九条 质量持续改进1.质量总监应组织分析和评价项目管理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区域,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2.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3.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控制

45、程序,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项目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而转入下道工序。4.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并应进行不合格评审。5.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或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拒收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置。6.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7.进行不合格让步接收时,项目经理部应向业主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修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标准。8.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应邀请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共同确定处理

46、方案。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9.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不合格控制的记录。第六十条 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2.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3.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质量总监组织有关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4.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5.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总工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应报企业管理层。6.项目经理部或责任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第六十一条 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47、1.质量总监应按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2.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3.对质量通病采取预措施。4.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5.项目经理部应按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第七章 事故预防与调查处理第六十二条 本章所称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为了便于统计,工程质量事故加固补强或返工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列为质量问题,由分公司级(直营公司)或项目班子组织调查处理,不统计上报。第六十三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公正,依法进行。第六十四条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六个等级: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为一级重大事故;2.直接经济损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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