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策划书
项目进场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对项目全过程施工安全防控重点进行统一策划,编制安全生产策划书。安全生产策划书的内容如下:
一、编制依据
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的相关文件;集团及北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办法;施工图纸等。
(1)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新建乌鲁木齐调度所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368号);
(2)新建乌鲁木齐铁路局调度所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资料;
(3)新建乌鲁木齐调度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国家、铁道部、新疆自治区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等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行政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3)部门规章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二)主要规范、规程
国家、铁道部、新疆自治区关于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标准、规范、技术指南和有关文件。
(1)GB 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2)GB 50108-200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3)新12G02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造;
(1)新12G05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
(4)新12J08 地下工程防水;
(5)JGJT 104-2011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6)GB 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 ;
(7)11G101;
(8)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工程概况
乌鲁木齐铁路局调度中心综合楼建筑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北京路西侧乌鲁木齐铁路局院内北侧,施工区域东侧紧邻一座4层信息所大楼;北侧现有围墙外为即有市政道路江苏西路;西侧为进出铁路局主干道,紧邻既有地下车库;南侧现状为6层铁通设备楼。工程建筑物所在场地现为铁通办公大楼,待拆迁。
本工程从主体结构到室内外装修以及附加地下车库部分均由本项目部负责施工。
本工程场地内障碍较多,建筑四周有高大密集树木,给施工平面布置和塔吊吊装施工带来很大困难。东西两面距既有建筑物较近,南北两侧基坑开挖形式为大放坡,几乎没有施工场地,暂考虑地下车库位置滞后施工,作为临时加工场地,待调度楼地下结构施工完毕后,加工场地再移至拟建建筑物南北两侧;生活区和办工区需利用铁路局大院空场地。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保障场地临时道路畅通,并要注意各工种间的配合、工序间的搭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本工程所处位置我西北区域,本地人工工资较高,材料资费较高。部分需从华北、华南采购材料,如石材、铝板等,运距极大,运输成本大大增加。按工期要求,2014年7月- 2016年6月需要经历二个雨季施工,二个冬季施工。
三、安全管理目标
(一)目标设定的依据
合同、建设单位(业主)、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及控制指标考核要求。
1、生产安全:杜绝责任死亡、火灾、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杜绝特种设备责任事故和重大及以上的机械事故。
2、职业健康:加强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的检测和治理,达到国家和行业卫生标准;控制职业病,杜绝急性、大范围、群体性中毒事件。
3、安标工地创建目标(根据合同、公司要求填写)
(二)目标分解
(分为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三个阶段)
杜绝基坑坍塌事故,杜绝特种设备责任事故和重大及以上的机械事故。做到开挖及支护体系施工方法、工序与施工方案、交底执行落实无偏差,基坑初支围护、防坍监控量测无漏洞,起重吊装作业无违章,特种设备安全状态检查无遗漏。
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以正式文件发布。
关于成立乌鲁木齐调度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贯彻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安全忧患意识,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本项目施工建设的顺利实施,特成立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项目经理 李志纯、项目书记 胡伟;
副组长:生产副经理 张强、项目总工 吴悦、安全质量总监 宋伟勋;
组 员:各部室负责人;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2.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3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2.4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2.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6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2.7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8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安全组织机构图
(三)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
附件见架子队人员资料
五、安全保证体系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条 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等。
第二条 安全技术交底分类
1、危险等级为Ⅰ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Ⅱ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机械设备及设施的安装拆卸施工作业。
2、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编制要求
1、及时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编制。
2、针对性:要针对不同的结构特点、不同的施工方法、施工场地及作业环境等,从防护设施上(含个体防护)、技术措施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3、可操作性:安全技术措施要明确、具体,图文齐全,能指导作业人员施工。
第四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及要求
条交底内容:
1、分部分项工程概况;
2、施工过程的危险部位和环节及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
3、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
4、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6、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险和救援措施;
交底要求:
安全技术交底需有书面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书面记录,书面交底记录应在交底人、被交底人、安全员三方留存备查。
第五条 编制及交底的职责划分
1、危险等级为Ⅰ级、Ⅱ级的分部分项工程、机械设备及设施安装拆卸的施工作业,采用“四新”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并负责向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安全质量总监、主管技术员(专业工长)、安全员、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2、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部部长主持编制,并对生产经理、主管技术员(专业工长)、安全员、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第六条 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管理
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专业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编制,并组织向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工程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相关资料上报工程部备案。
第七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
安全技术交底由生产经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实施。
第八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与监督
1、交底人应对安全交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安全质量总监、安全员对交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交底要求的向相关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有权进行处罚。
第九条 工作流程与输出文档
附件1:
安全技术交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部位
工种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针对性交底:
交底人签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附件2:
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编号
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人
交底日期
备 注
填表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填写,资料室、安全质量环保部各存一份。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 检查标准及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集团及北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检查形式
(1)定期检查
1、检查要求: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经理 安全质量总监、总工程师、各部室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业和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参加。
2、检查内容: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负责人
备注
1
安全技术资料
核查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安全技术交底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进行了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是否全面且有针对性;是否履行了签字手续;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日常资料整理情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标志布置图、消防平面布置图等图表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与现场进度是否相符;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验收手续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
总工程师
安全资料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是否符合要求;项目、分包安全员安全日检表及整改闭合情况;入场教育培训资料是否齐全且涉及全员;项目部专职人员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报验及持证上岗是否符合要求;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专业、劳务分包队伍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协议的签订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质量监督员的日常检查记录填写是否规范;动火作业审核、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报废台账的建立设施情况;特种作业防护用品的三证资料和安全标志是否齐全;特殊防护材料复试情况;职工、作业人员食堂卫生许可证及炊事人员健康证是否符合要求;各级安全监督检查的整改及闭合情况;安全资料的整理及归档情况;项目经理带班生产记录填写情况;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记录整改回复情况。
安全质量总监
2
现场检查
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中小型机械的使用;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特种人员持证上岗;临时用电;消防器材及防火;违章作业。
生产经理、安全质量总监
(2)日常巡查
项目部、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日常巡回检查(巡回检查的重点内容详见附件1),填写《工程项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表》(附件2)及安全日志(附件3)。
专项检查及设备设施安全验收检查
1、脚手架、马道、爬架、挂架、吊篮、滑模、爬模、加工棚、库房、活动房屋等搭设完毕,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经理、安全质量总监、技术员(专业工长)、安全员、班组长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
2、机械设备的检查与验收,详见《机械管理制度)。
3、临时用电设施、装置施工完毕后,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检查验收。
(3)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冬雨季施工前后、节假日前后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劳务(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检查。
第三条 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
检查完毕由安全员汇总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记录表》,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制定措施、定人员、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资金、定验收人,由各专业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负责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复查闭合。对上级、地方主管部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回复。
第四条 奖惩
对检查整改不到位的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依据项目部奖惩制度进行奖惩。
附件1 专职安全员日常巡回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重点内容
备注
1
脚手架
间距、拉结、脚手板、荷载、剪刀撑、兜立安全网等
2
吊篮
卡头、保险绳、就位固定、滑轮、吊点吊绳、保险钩等
3
坑槽边坡
支撑、边坡荷载、栏杆、爬梯、斜道等
4
临边防护
槽(坑)边和屋面、进出料口、楼梯、平台、框架结构四周等
5
孔洞口
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等
井字架
防坠落装置、吊笼安全门、地锚、缆风绳、超高限位、钢丝绳、电箱、卷筒3-5卷、防护棚、操作棚、吊笼平台、视觉信号等
电气
首末端漏电保护器、各种闸具完好、导线、接线、照明、门锁、一闸多机、三相五线等
垂直运输机械
吊具、钢丝绳、防护设施、吊钩保险等
中小型机械
防护装置、接零、接地、轮轴罩、漏电保护器等
防护用品使用
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镜、防护鞋等
电气焊
焊距、双线到位、气瓶回火装置、防护罩等
出入口及斜道
防护棚、栏杆、防滑条、挡脚板、平台宽度等
消防器材及设施
灭火器、消火栓,警示牌、动火证、看火人,动火点距离库房、易燃材料的安全距离等
特殊情况
脚手架基础、塔基、电气设施、防雨设施、交叉作业、外用电梯安全门、首层安全网等
附件2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部位
作业单位
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隐患:
整改要求: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复查意见
复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项目部安全员填写,项目部、分包单位各存一份。
施工安全日志
编号
年 月 日 星期
天气:
检查情况
检查部位
存在问题
处理情况
专职安全员:
附件4
安全质量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表格编号
1405-1
项目名称
项
目
概
况
工程名称
检
查
发
现
问
题
及
整
改
要
求
被检查
人员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质量检查整改记录
安全质量检查整改记录
表格编号
1405-2
项目名称
项
目
概
况
整改情况综述
整改情况详细记录
整改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及验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GJ184-2009)、《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防静电工作服等。
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绳、防护眼镜、防护罩、绝缘鞋、防滑鞋、绝缘手套、紧口工作服、专用标志服装、工作手套、口罩、雨靴等。
常用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一览表
序号
防护类别
防护用品名称
备注
1
头部护具类
安全帽
2
呼吸护具类
防尘口罩
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3
眼(面)护具类
焊接眼面防护具
防冲击眼护具
4
防护服类
阻燃防护服
防酸工作服
防静电工作服
5
防护鞋类
防静电鞋、导电鞋
电绝缘鞋
6
防坠落护具类
安全带
安全网
密目式安全立网
第三条 职责划分
1、工程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填写物资申请计划,参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工作。
2、总工程师负责申请计划的审批。
3、物资机械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
4、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用品使用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参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工作。
5、安全质量总监组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现场性能试验工作。
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
1、应从合格供货方名单中厂家进行采购,不得采购无厂家名称、无产品合格证、无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2、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报废台账。
3、存放应防雨、防潮。
第五条 各工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序号
典型工种
工作服
工作鞋
劳护手套
眼护具
防尘口罩
防毒护具
安全帽
安全带
1
架子工
√
防滑
√
√
√
2
起重吊装工
√
防砸
√
√
√
3
信号指挥工
专用反光背心
防滑
√
√
4
油漆工
√
√
√
√
√
√
5
电工
√
绝缘
绝缘
√
6
电、气焊工
阻燃耐高温
防砸
√
焊接护目
√
√
7
木工
√
防砸
√
√
√
√
8
砌筑工
√
防砸
√
√
√
√
9
钢筋工
√
防砸
√
√
√
10
防水工
√
√
√
√
11
混凝土工
√
绝缘
绝缘
第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1、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物机部组织工程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等相关部室进行验收。
2、现场性能试验:由安全质量总监组织工程部、安全质量环保、物机部进行现场试验。
3、验收内容:
3.1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安全标志)、营业执照、检测报告;外观检查;
3.2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安全帽》(GB2811-2007)、《安全网》(GB5725-1997)、《安全带》(GB6095-2009);
七、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项目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者,不得进场作业或从事管理工作。
1、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第83号)等。
2、职责划分
(1)项目经理、项目书记为安全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质量总监具体负责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3)办公室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责部门,随时掌握作业人员进出场的动态情况,建立作业人员花名册。负责组织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4)安全质量环保部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的编制;安全员做好安全教育台帐,做好详细记录和归档工作。
(二)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和方式
项目管理人员和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在采用“四新”技术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部每年年初对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新入场从业人员(含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委托培训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作业人员)应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项目级培训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三)三级教育及内容
一级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法制观念教育,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式及以往历史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教育的具体工作。
二级教育由项目办公室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施工现场基本规章制度告知、各工种操作规程教育、现场临时用电注意事项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现场使用机械注意事项、生活区防火防盗注意事项教育,以及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级教育由班组长对作业人员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班组安全制度教育、纪律教育,及本班组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使用教育。
(四) 考核
培训完毕后,对受教育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考核试卷应分为两种(通用及分工种)。
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公司安[2012]35号)。
(二) 职责划分
消防安全工作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
1、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生产经理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总工程师负责消防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安全质量总监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区、生活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7、物资设备部负责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及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工作。
8、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9、分包单位向项目部负责,并接受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三)现场防火技术方案
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等。
(四) 消防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消防安全职责
1、项目部与公司签订《消防安全包保责任书》,分包单位进场前与项目部签订《消防安全包保责任书》。
2、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消防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李志纯、项目书记 胡伟;
副组长:生产经理 张强、总工程师 吴悦、安全质量总监宋伟勋;
组 员:各部室负责人;
消防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4)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9)制定并完善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及火灾、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3、义务消防队组织
施工现场建立义务消防队,人员数量不得少于施工总人数的5~10%。
义务消防队
队 长:宋伟勋
队 员:项目部、各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架子工、保安(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增加)
义务消防队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1)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2)每年至少集中整训一次,学习消防知识。
(3)义务消防队应达到的“两知,三会”标准,两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三会:会报火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
(4)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消防演练。
(五) 消防器材的配备
(1)灭火器的配置场所: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泵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2)灭火器的设置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去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标志。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3、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米。
4、灭火器设置应有遮阳防晒、挡雨防潮、保温隔热措施。
5、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能少于2具。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及料场、木工操作间、厨房、配电室、泵房等重要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4具。
(3)灭火器的选用: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
(4)灭火器的维护保养
1、项目部专职(兼职)消防管理员负责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建立维护管理档案。
2、灭火器有效期到期前,必须进行检测(每年)。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六) 防火检查和巡查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七)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八)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1)用火作业管理
1、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2、动火作业前必须经安质部进行审批,办理动火证。用火审批人员要对用火地点情况明、底数清,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开动火证,危险性较大的要到现场查看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动火证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进行动火作业,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作业结束,交回动火证。
3、动火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必须清除周围一切可燃物,备足必要的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并设专人现场监护。无法移走或清除的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4、动火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5、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6、在遇有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的,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7、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方可离去。
8、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9、焊工的十不焊、割:焊工没有操作证,不能进行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能擅自进行焊割作业;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情况,不能盲目焊割;焊工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不能焊割;盛过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前,大型油罐、气桶清洗后,未经气体测爆或测爆后间隔2小时以上时,不能焊割;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隔热的部位,火花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得焊割;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的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前,不能进行焊割;与外单位相接触的部位,在没有弄清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存在危险又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焊割场所与附近其他工程互相有抵触时,不能焊割。
(2)用电管理
1、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2、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距离不少于10米。
3、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4、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 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 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5、食堂、库房、木工加工场所及防水作业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灯具。
6、普通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7、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8、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9、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10、临时用房应由具备电工资格的人员统一安装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且不应敷设在易燃可燃结构内。
11、宿舍照明必须使用36伏安全电压;宿舍房间不得设置220伏插座,为了考虑手机充电的需要,在适当的位置集中设置手机充电房间。
12、临时房屋地处空旷地带或所处位置不在周围防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内时,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13、临时房屋内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私接乱拉电线、明火取暖。
(3)用气管理
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2 、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2.3气瓶应远离火源,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曝晒的措施。
2.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空瓶和实瓶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4 、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4.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4.3冬季使用气瓶,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严禁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4.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4.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5、液化石油气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5.1不得在建设工程内和生产区域使用液化石油气。
5.2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并留存为其供气的储罐站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5.3用火点和燃气罐不能放置在同一房间内。
5.4使用人员随时检查,发现燃气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露时,应当关闭阀门、开窗通风,禁止在现场动用明火、开关电器、拨打电话,并及时向燃气供应单位报修。
5.5定期检查更换液化石油气橡胶软管和减压器密封垫,软管使用时应用卡箍紧固,且长度控制在1.2~2.0m之间。超过2m的应使用金属管连接,连接装置及安全配件齐全可靠。钢瓶使用环境最高不得超过45℃。
(九)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1、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 3 ,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并应设置严禁明火标志。
3、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4、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5、保温材料施工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动火作业;禁止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
6、保温作业应分区段施工,尽量缩短保温材料裸露时间。
(十) 临时用房消防管理
1、在建工程主体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及可燃材料库房。
2、临时用房必须选择非然材料建造;办公、住宿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在规划时尽量避开居民区。
3、易燃易爆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多层临时用房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设置两部疏散楼梯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部金属竖向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5、二层楼板使用的多层板必须经过防火处理,处理方法是在二层地面的多层板上满铺一层铁皮,并和多层板进行固定。
6、资料室的防火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6.1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人内。
6.2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6.3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通道口存放物品。
6.4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与资料保持在30cm以上距离。
6.5资料员在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十一) 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序号
消防内业档案名称
备注
1
防火技术方案
工程部
2
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生活区紧急疏散应急救援预案、爆炸事故和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工程部
3
办公区消防平面布置图、生活区消防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
工程部
4
施工项目消防审批手续(若地方有要求)
综合办公室
5
组织机构(领导小组成员、义务消防队名单)
安质部
6
义务消防队活动记录(附照片)、消防演练记录(附照片)
安质部
7
项目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消防知识试卷、建立台账
安质部
8
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登记表
工程部
9
项目与分包签订消防安全包保责任书
工经部
10
用火作业审批存根
安质部
附件1
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登记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序号
部 位 名 称
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防火责任人
检查时间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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