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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除工资外-同月取得的其他税后奖金-怎么合并进工资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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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除工资外,同月取得的其他税后奖金,怎么合并进工资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 近日有企业咨询,员工当月工资薪金9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545元,另外公司又奖励其税后的科技奖6000元(净领额),当月合并怎样计算其个人所得税? 目前,总局对企业负担员工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文件涉及以下两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第十四条关于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税款的计征办法问题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一)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详见税率表一、二、三)对应的税率;公式(二)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规定: 一、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处理 对于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直接按国税发〔1994〕89号文件中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式,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人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企业应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的处理 (一)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的,应将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含税收入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中“不含税收入额”替换为“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同时将速算扣除数和税率二项分别乘以上述的“负担比例”,按此调整后的公式,以其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收入额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应纳税款。即: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述文件仅对单位为员工定额负担税款(如单位负担200元),定率负担税款(如单位负担20%)明确了计税方法,但对问题所诉负担一定收入的税款没有明确规定。 此种方式下,会有两种计算方法。假设均不考虑社保等扣除项目。 第一种,先全部计算税后所得,再计算税前所得、应纳税额,从而得出企业负担税额: 9000元工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后员工取得税后所得为9000-〔(9000-3500)*20%-555〕=9000-545=8455. 全部税后所得为8455+6000=14455,即不含税收入额。按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为:(14455-3500-1005)/(1-25%)=13266.67应纳税额为:13266.67*25%-1005=2311.67. 员工净所得:15000-2311.67=12688.33. 企业需要负担税额:2311.67-545=1766.67 第二种,先全部计算税前所得,再计算应纳税额,从而得出企业负担税额: 6000元净所得换算成税前所得为(此时理论上不能减3500费用,因3500费用只能扣除一次): 设税前所得为X,那么6000=X-(X*20%-555) 解得X=6806.25 或:6000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因不再扣除3500元费用也即税前所得)为:(6000-555)/(1-20)=6806.25税前所得合计为9000+6806.25=15806.25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5806.25-3500)*25%-1005=2071.56员工净所得:15000-2071.56=12928.44. 企业需要负担税额:2071.56-545=1556.56 如果可以扣除3500费用: 设税前所得为X,那么6000=X-〔(X-3500)*10%-105)〕解得X=6161.11 或:6000部分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3500-105)/(1-10%)=2661.116000部分应纳税额为:2661.11*10%-105=161.116000部分税前所得为:6000+161.11=6161.11 税前所得合计为9000+6161.11=15161.11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5161.11-3500)*25%-1005=1910.28员工净所得:15000-1910.28=13089.72. 企业需要负担税额:1910.28-545=1365.28 基于此,不同的计税方法,个人应纳税款及企业需要负担的税额是有差异的,总局应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以方便基层税务机关及企业单位依法执行。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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