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7篇【第1篇】a尾矿库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一、库区内陡峭的山坡、坝体、深水区等危险地段及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负责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维护。 二、各种安全警示标志,任何人不得移动和拆除。 三、故意对安全警示标志破坏者,赔偿标牌费用,并处50100元罚款。 四、办公室负责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五、安全警示标志应安装牢固、字迹清晰。 六、安全警示标志应含义准确,如“库区水深,严禁游泳”、“坡陡路滑,严禁攀爬”、“库区危险,外来人员禁入”。 【第2篇】尾矿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1、尾矿库安全检查组织形式分为公司级、车间(选厂)级
2、、班组级安全检查及定期观测等,负责检查的人员由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尾矿工担任,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2、安环部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及组织公司级安全检查,地质测量部负责组织尾矿库的定期监测,选矿厂负责尾矿库日常管理及组织车间级检查,尾矿工负责尾矿库的日常检查。 3、公司级检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地质测量部、选矿厂、机动能源部、基建部参加,每月一次,主要检查内容有尾矿排放与筑坝、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尾矿坝安全检查(检查表见附表1)。 4、选矿厂检查:由选厂负责。选厂分管尾矿库厂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加。主要检查内容有尾
3、矿输送,排放与筑坝、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尾矿坝安全检查(检查表见附表2)。 5、班组级检查:巡管工和尾矿工每班进行一次巡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主要检查尾矿排放设施、上坝公路、坝肩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库水位及坝体等状况(检查表见附表3)。 6、汛期,排洪设施应派专人检查、维护,防止漂浮物淤堵。 7、尾矿库观测内容和要求: (1)由尾矿工负责定期观测:库水位、水边线,干滩长度(目测值)。 (2)由地质测量部负责定期监测:坝体位移沉降,尾矿坝堆积坡比、滩顶、干滩长度、安全超高。 汛期、暴雨期间和水位异常波动时应增加观测次数。 (3)尾矿库观测内
4、容:坝的外坡坡比(每年至少一次);坝体位移(每季度至少一次);安全超高(每月一次);尾矿库库区水位(每天一次);尾矿库干滩长度、坡度、滩顶、坝顶高程(每季至少一次)。 8、隐患整改: (1)公司建立安全检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的渠道。以书面的形式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为:整改项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方法等。 (2)班组、选厂按“四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责任、定整改资金)、“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选厂,凡选厂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对照隐患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选厂自身不能解决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公司领导,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5、,并指定责任人落实。 (3)隐患整改完后,选厂应形成整改反馈意见,及时告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复查、验收、销号。 9、执行检查的人员须进行危害识别、危害分类、补救行为、报告要求等方面的培训。 10、检查人员须在安全检查表上签名,安全检查表应保存备查。 【第3篇】尾矿库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一、库区内陡峭的山坡、坝体、深水区等危险地段及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负责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维护。 二、各种安全警示标志,任何人不得移动和拆除。 三、故意对安全警示标志破坏者,赔偿标牌费用,并处50100元罚款。 四、办公室负责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6、 五、安全警示标志应安装牢固、字迹清晰。 六、安全警示标志应含义准确,如库区水深,严禁游泳、坡陡路滑,严禁攀爬、库区危险,外来人员禁入。 【第4篇】某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厂每月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尾矿坝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雨季每十天检查一次。 2. 巡坝人员每天必须对大坝进行一次安全巡视检查,并由溢流口取回水样测定ph值,于当天17:00前报厂调度。 3. 每逢暴雨,巡坝人员必须当天上坝巡查、监视大坝的安全情况,并向厂调度室报检查情况。 4. 对大坝边坡、草皮、涵洞、水沟管理好,防止当地村民在坡上种树、放牛,对自然生长的树木必须及时连根挖掉,发现白蚁做窝,及时消除隐患。 5. 根据库容
7、情况,必须经常调整尾矿管排放口,使尾矿按需要存放。 6. 必须定期检查坝内侧堤坝是否被风浪冲刷塌陷,凡有冲刷深度超过10公分的,必须报告厂主管部门采取措施。 7. 每年对坝的溢流沟渠、山坡挡水沟进行一次清理,保证沟渠畅通,确保泥沙不进入尾矿坝内。 8. 巡坝人有义务对附近村民宣传尾矿坝管理规定,搞好工农关系,使当地村民协助我厂做好尾矿坝的管理。 9. 负责管理好2#尾矿库的植草绿化工作,确保环境不再受污染。 10. 在暴雨阶段对暂停使用的2#尾矿库必须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11. 3#尾矿库开始溢流时要清理各种杂物,以免涵洞堵塞。(清理要有互保人员在场) 【第5篇】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8、一、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委第20号令,落实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二、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三、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运行,开展尾矿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一是和安全作业技能。 四、制定尾矿库安全工作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尾矿库属特殊工种作业,必须培训后,做到持证上岗,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尾矿工负责对全部管线日常巡查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 六、尾矿库库容小于100立方米为五级库。技术要求为:最小干滩长度40米,最小安全超高0.4米。 七、按照矿上的要求和标准定期加筑流井和筑坝,做到无漏浆、无跑浑,确保废水澄清排放。若跑浑一次,当班人负责安全责任。 八、加强对春季解冻期和夏季汛洪期的管理,制定应急措施,确保无冲刷、无隐患、无决坝事故的发生。 【第6篇】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厂每月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尾矿坝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雨季每十天检查一次。 2. 巡坝人员每天必须对大坝进行一次安全巡视检查,并由溢流口取回水样测定ph值,于当天17:00前报厂调度。 3. 每逢暴雨,巡坝人员必须当天上坝巡查、监视大坝的安全情况,并向厂
10、调度室报检查情况。 4. 对大坝边坡、草皮、涵洞、水沟管理好,防止当地村民在坡上种树、放牛,对自然生长的树木必须及时连根挖掉,发现白蚁做窝,及时消除隐患。 5. 根据库容情况,必须经常调整尾矿管排放口,使尾矿按需要存放。 6. 必须定期检查坝内侧堤坝是否被风浪冲刷塌陷,凡有冲刷深度超过10公分的,必须报告厂主管部门采取措施。 7. 每年对坝的溢流沟渠、山坡挡水沟进行一次清理,保证沟渠畅通,确保泥沙不进入尾矿坝内。 8. 巡坝人有义务对附近村民宣传尾矿坝管理规定,搞好工农关系,使当地村民协助我厂做好尾矿坝的管理。 9. 负责管理好2#尾矿库的植草绿化工作,确保环境不再受污染。 10. 在暴雨阶段
11、对暂停使用的2#尾矿库必须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11. 3#尾矿库开始溢流时要清理各种杂物,以免涵洞堵塞。(清理要有互保人员在场) 【第7篇】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磷石膏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 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三条 公司员工对一切损害公司磷石膏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除及时向主管领导
12、汇报外,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节 尾矿库管理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规定管辖的范围内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定中对尾矿库安全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第五条 公司安全环保科为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2)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3)编制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
13、、保存和整理工作; (5)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6)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 (7)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 公司磷石膏尾矿库现场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2)做好磷石膏堆放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及人员安全; (3)做好日常巡检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对尾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作出及时、全面的记录。 第七条 公司必须建立下列尾矿库管理档案: (1)建设文件及有关原始资料;
14、(2)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4)防洪抢险组织和防洪物资的准备情况; (5)尾矿库抗洪抢险措施; (6)尾矿库各构筑物运行指标和实测数据; (7)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第八条 加强尾矿库的运行管理,严格控制库内水位,确保防洪安全: (1)沉积滩坡度应在1%以上,库内平时不要积水,暴雨时应检查排水系统是否畅通以便及时排走库内洪水; (2)排水系统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树枝、泥沙等淤堵或堵塞,库内进口段和下游管道须保证畅通; (3)排洪构筑物应注意有无异常变形、位移、冲刷、损毁等影响构筑物安全的情况,钢筋混凝土结构最大允许裂缝开展宽度为
15、0.2mm; 第九条 为防止尾矿库在汛期发生重大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做好防汛工作: (1)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值班、巡查和下游居民撤离方案等各项制度,组建防洪抢险队伍; (2)疏浚库内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及下游排洪河(渠)道;详细检查排洪系统及坝体的安全情况,提前排除库内蓄水,降低库内水位,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3)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4)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5)加强值班和巡视,密切注视库内水情变化和坝体两侧沟谷地表
16、径流和山体、尾砂边坡的稳定、泥石流动态,发现险情及时报告,采取紧急措施,严防事态恶化; (6)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准备连续暴雨的袭击。 第十条 排除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 第十一条 尾矿坝的安全管理: (1)定期检查坝体位移,当位移量变化出现突变或者有增大趋势时应通知设计部门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2)检查坝体有无裂缝发生,应查明裂缝的范围、形态、深度、性质,判定危害程度,妥善处理; (3)不允许出现大面积浸润线逸出,一旦发现必须及时查明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情况,及时通知设计院,然后采取相应的工程
17、措施,妥善处理,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尾矿库区安全管理: (1)检查周边山体稳定性,当发现有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情况时,应详细观察周边山体有无异常和急变,并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分析周边山体发生滑坡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采取应急方案妥善处理; (2)尾矿库内严禁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 (3)尾矿库内严禁设计超标高堆放尾矿、违章尾矿回采和开垦等; (4)尾矿库内禁止违章排入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 第三节 尾矿库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 尾矿库的安全检查的目的是: (1)掌握各种设施的工作状态及其变化规律,为正确管理、处理事故、维修等提供依据; (2)及时发现不正常的迹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
18、事故发生; (3)对原设计的计算假定、结论和参数进行验证; (4)了解尾矿库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四条 尾矿库的检查工作可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1)经常检查:由尾矿班组组织进行,交接班应有记录,并保留记录; (2)定期检查:由安全环保科组织进行,每年汛前、汛后应对尾矿库进行全面检查; (3)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等非正常情况后,尾矿库班组应及时组织检查,必要时报安全环保科会同检查; (4)安全鉴定:对于大、中型及位于地震区的尾矿坝,当尾矿坝堆积坝高度达到总堆积高度的一半至三分之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现行规范标准进行一至二次安全鉴定工作,其重点应为抗洪能力及坝体稳定性。 第四节 处罚 第十五条 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虚报情况、伪造材料者,根据性质、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100-1000元罚款,并作降职或离职处理,处罚刑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对一切损害公司为矿库设施的行为有监督和举报权力,隐报、瞒报、不报者给予200元罚款,屡犯者作离职处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