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缆安全管理制度3篇【第1篇】某煤矿电缆安全管理制度 1、高压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使用。由电缆管理组验收入库(新进电缆及回收电缆),回收的电缆若有损坏时,给予修补。 2、电缆管理组对全矿灯信号,电力电缆统一管理,供应科不准向区队发放16平方毫米以上电缆,要统一压号。 3、电缆管理组人员要对电缆使用情况作到心中有数(即帐、卡、物对照)。 4、使用单位需要电缆时,应提前两天写出申请(注明使用地点,电缆规格,使用长度)经电管组批准,给予发放。需要入井的电缆,电缆组负责开,入井证。 5、电缆管理组监督各使用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管好、用好电缆。作到敷设合理,悬挂整齐,严禁拖地。 6、使用单位的电缆若有
2、丢失损坏,有领用人单位负责人填写丢失、损失报告书,电缆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处罚规定给予罚 款处理。 7、停用的电缆,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回收交电缆组消帐,若经电缆组查出应限期交回。 8、各种电缆出库一律由电缆组统一领登帐,按需要借用。 【第2篇】井下电缆安全管理制度 1.动力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设电缆管理组对井下电缆实行专职、专业管理,指定供电副科长、12名供电技术员负责井下电缆发放、审批工作。 2.井下各采掘头、面必须有供电设计,采掘工区以此向机电科提报电缆领用单据;临时线路必须由供电工程师批准。 3.机电科电缆管理组负责电缆领、发、修补、验收、压号及帐、卡、图牌板的管理,并统计消耗情况,提
3、出电缆增补计划,器材科进货,电缆管理组领取。 4.新电缆和检修好的电缆,两头必须压号,标明电缆长度、规格、编号,使用中的电缆严禁截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科长及技术员的批准。 5.闲置电缆及更换后的破旧电缆,由使用单位于七日内回收上井,及时交电缆管理组。 6.采煤工作面的电缆应依安装后移交的电缆数量随回采进展,逐步回收上井,更换电缆必须以旧换新,新电缆下井后,旧电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还。 7.凡由电缆组发出的电缆,必须经过试验并符合规定要求,依试验记录开出“下井合格证”,无证下井,井口把钩工必须禁止入井。 8.井下电缆的敷设、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要求,采掘头、面十五米
4、内的电缆必须有保护措施(不能吊挂部分)。 9.垒砌穿有电缆的风墙时,施工单位必须给电缆留出孔洞,再由电缆分管单位加装铁管护套并封墙。 10.巷道施工改棚、透窝点附近2米的电缆必须制定安全保护措施,经矿机电副总批准后实施。 11.电缆变更使用单位或新安装头、面转入生产,移交单位将设施修整完好,由矿组织交接双方和电缆管理组到现场清点数量,办理转帐手续。 【第3篇】x煤矿电缆安全管理制度 1、高压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使用。由电缆管理组验收入库(新进电缆及回收电缆),回收的电缆若有损坏时,给予修补。 2、电缆管理组对全矿灯信号,电力电缆统一管理,供应科不准向区队发放16平方毫米以上电缆,要统一压号。 3、电缆管理组人员要对电缆使用情况作到心中有数(即帐、卡、物对照)。 4、使用单位需要电缆时,应提前两天写出申请(注明使用地点,电缆规格,使用长度)经电管组批准,给予发放。需要入井的电缆,电缆组负责开,“入井证”。 5、电缆管理组监督各使用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管好、用好电缆。作到敷设合理,悬挂整齐,严禁拖地。 6、使用单位的电缆若有丢失损坏,有领用人单位负责人填写丢失、损失报告书,电缆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处罚规定给予罚 款处理。 7、停用的电缆,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回收交电缆组消帐,若经电缆组查出应限期交回。 8、各种电缆出库一律由电缆组统一领登帐,按需要借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