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柘荣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净水机设备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闽乾坤(宁)【】029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
招 标 人:柘荣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
二O一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协议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措施
第六章:材料清单、技术要求及预算(控制)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柘荣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水机设备采购已由宁德市发改局以宁发改审批[]27号、宁发改审批[]28号、宁发改审批[]29号、宁发改审批[]30号文同意建设,招标人为柘荣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该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委托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有能力按下述表格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1、受委托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规格:
工程名称:柘荣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净水机设备采购
序号
项目
单位
工程量
净化能力
1
***-1.5不锈钢净水机和安装(含税)
座
2
1.5 m3/h
2
***-2不锈钢净水机和安装(含税)
座
6
2.0 m3/h
3
***-3不锈钢净水机和安装(含税)
座
11
3.0 m3/h
4
***-5不锈钢净水机和安装(含税)
座
6
5.0 m3/h
5
消毒桶安装(含税)
个
15
6
***-2不锈钢净水机和安装(含税)
座
4
2.0 m3/h
7
***-3不锈钢净水机和安装(含税)
座
4
3.0 m3/h
8
***-4不锈钢净水机和安装(含税)
座
3
4.0 m3/h
9
***-5不锈钢净水机和安装(含税)
座
1
5.0 m3/h
10
***-6不锈钢净水机和安装(含税)
座
2
6.0 m3/h
说明:本表仅列出关键设备名称、数量,具体具体参数及要求和其它货物名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资金起源:财政拨款、地方自筹
3、项目实施地点:柘荣县楮坪乡、黄柏乡、宅中乡、乍洋乡等各行政村
4、本项目预算造价约186万 元。
5、交货期:签署协议后且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 5 天内
6、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措施
6.1含有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6.2符合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和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饮水技函[]18号)公布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产品,或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技推[]54号),《水利优异实用技术关键推广指导目录公告公告》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产品和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技推[]59号)《水利优异实用技术关键推广指导目录通知》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产品;
6.3投标产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 9684-88)要求;
6.4投标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 300万元);
6.5投标产品应含有省级及以上有资质单位出具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汇报(投标人需提供全部招标净水机型号质量检测汇报);
6.6投标企业必需经过国家机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7外省中标企业必需在福建省设有维护点(提供相关证件);
6.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企业、全资子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不得在此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6.9此次招标只接收单一生产厂家投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10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方法:资格后审。
7、 招标文件获取
7.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年 5月 7 日至5月 11 日,天天早晨 9 时 0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时00分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置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含预算资料及设备清单等)每份售价 1500 元,以上资料捆绑出售,投标人购置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法,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评标措施
本招标项目采取评标措施: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少于5%(含)。(本项目标投标报价计价方法为综合单价法,本项目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
9、 投标确保金提交
9.1投标确保金提交时间: 5 月 28 日时 15:00 分前(北京时间);
9.2投标确保金提交方法: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础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投标确保金账户 ;
9.3投标确保金提交金额: 贰 万元 。
10、 投标文件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 月 28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购置招标文件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10.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 联络方法
招标人:柘荣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
地址:柘荣县楮坪乡,邮编:355000;
电话: ;联络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3幢201,邮编: 352100 ;
电话: 传真: ;
联络人: 叶先生 。
投标确保金账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科技大楼1层
联络电话: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名称和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柘荣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净水机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闽乾坤(宁)【】029
2
交货地点
柘荣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指定安装地点
3
投资规模
总投资约186万元
4
质量要求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 9684-88)要求;
5
交货期要求
签署协议后且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 5 天内
6
招标范围
水力自控一体化不锈钢净水机设备采购及安装
7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8
资金起源
中央补助及自筹
9
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1. 含有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符合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和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饮水技函[]18号)公布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产品,或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技推[]54号),《水利优异实用技术关键推广指导目录公告公告》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产品和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技推[]59号)《水利优异实用技术关键推广指导目录通知》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产品;
3.投标产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 9684-88)要求,含有省级及以上有资质单位出具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汇报(投标人需提供全部招标净水机型号质量检测汇报);
4.投标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 300万元);
5.投标企业必需经过国家机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企业、全资子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不得在此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7.此次招标只接收单一生产厂家投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8.外省企业必需在福建省设有维护点所提供相关证件:
a.能够是外省投标企业在本省分支机构或在本省委托代理机构;
b.外省投标企业需提供其在本省代理机构或本省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该机构公章(原件备查);委托本省代理商代理,需要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双方公章。
10
资格审查措施
资格后审
11
投标使用期
90日历天
12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1份正本、5份副本
商务文件:1份正本、5份副本
13
投标确保金
投标人将投标确保金 贰万 元人民币在投标截止期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础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投标确保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确保金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凭证备注栏上应注明单位和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确保金使用期:截止到投标使用期后30天。
14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5月 12 日12时00分前。
15
投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在5月 12 日17时00分前;若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6
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均应在5月 12 日12:00前以不署名不盖章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将要求澄清内容在福建招标和采购网()以不记名方法提交。不管是招标代理单位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单位全部将在5月 12 日17时00分前将要求答疑问题经过以下网站公布:“福建招标和采购网(网址:)下同”上公布,投标人应留心上述网站答疑信息,不然由此引发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17
投标文件递至及投标截止期
地点: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5月 28 日15:00时前
18
评标措施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少于5.00%(含)。
(本项目标投标报价计价方法为综合单价法,本项目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
19
履约确保金
为中标价10%,以现金或转帐方法提交
一、 总则
1、综合说明
1.1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6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要求经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净水机设备生产商。
2、招标范围:
2.1此次招标项目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详见净水设备采购货物量清单。
3、资金起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相关部门同意,工程资金经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方法取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协议项下合格支付。
4、合格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
4.3本项目采取前附表第10项所述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4本项目不接收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组成
6.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协议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细则
第六章 材料清单、技术要求及预算(控制)价
6.2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假如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澄清
7.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均应在5月 12 日12:00前以不署名不盖章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将要求澄清内容在福建招标和采购网()以不记名方法提交。不管是招标代理单位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单位全部将在5月 12 日17时00分前将要求答疑问题经过以下网站公布:“福建招标和采购网(网址:)下同”上公布,投标人应留心上述网站答疑信息,不然由此引发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7.2如有必需,招标代理单位将就投标人提出问题以答疑形式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在福建省招标和采购网()上公布,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任何时候,不管出何种原因,招标代理单位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为招标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酌情延长截标日期。
8.2投标人如需答疑等资料文本文件,可持购置招标文件收款凭据原件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含有约束力。
8.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终发出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9、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文件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含资格标和商务标(相关格式详见第四章附件)。
9.1资格标包含下列文件:
9.1.1 资格审查申请书;
9.1.2 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9.1.3符合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和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饮水技函[]18号)公布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产品,或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技推[]54号),《水利优异实用技术关键推广指导目录公告公告》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产品和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技推[]59号)《水利优异实用技术关键推广指导目录通知》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产品;
9.1.4投标产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 9684-88)要求,含有省级及以上有资质单位出具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汇报(投标人需提供全部招标净水机型号质量检测汇报);;
9.1.5.投标企业必需经过国家机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1.6 售后服务承诺
9.1.7 外省企业在福建省设有维护点相关证实材料
9.1.8 投标人认为应提供其它材料
上述条款为投标资格审查必需合格条件。
9.2商务标只需提供投标函和净水机设备配置表。
10、 投标文件编制、包装要求
10.1 投标文件必需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点对点进行编制。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汉字。投标文件中所使用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使使用方法定计量单位。
10.2 投标人必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 肆 万元投标确保金。
10.3 投标确保金采取电汇、转帐形式。投标确保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础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法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确保金相关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基础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资格文件同时提交,其使用期应比投标文件使用期延长30天。凭证备注栏上应注明单位和所投项目名称。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确保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0022365
投标确保金应在投标使用期截止以后三十天内保持有效
10.3、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10.3.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统一用A4纸打印。
10.3.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3.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楚,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正、副本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署名或盖章。
10.3.3.1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更正错误必需这么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署名确定。
10.4投标文件递交
10.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0.4.1.1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必需分别单独装订。
10.4.1.2资格审查文件密封和标识要求以下:
(一)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二)封套封面上应标明: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如有);
(3)投标文件内容(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
(4)封套封面上还应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即招标文件所述开标日期和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并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方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封套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4.1.3商务文件密封和标识要求同资格审查文件密封和标识。
10.4.1.4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无需合包在一个包封内。
10.4.1.5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招标人将不负担和此相关责任。
10.4.2 投标截止时间
10.4.2.1 投标人应在 5 月 28 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购置招标文件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和截止期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未按要求时间和地点参与开标,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拒绝。
10.4.2.2 招标人认为有必需时能够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和投标人和投标截止时间相关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投标截止时间。
10.4.3 迟到投标文件
在第10.4.2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4.4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0.4.4.1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需在第10.4.2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10.3和10.4.1条要求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识,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0.4.4.2 除本章另有要求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
10.4.5投标文件使用期
10.4.5.1投标文件自第10.4.2款要求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使用期为9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其投标文件,不然投标人无权要求返还投标确保金。
11 、投标价格
本工程采取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少于5%(含)(本项目标投标报价计价方法为综合单价法,本项目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
本项目报价应包含所需货物及包装费、保险费、多种税费、运杂费、卸车费等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全部费用。
12、 开标
12.1开标时间和地点
12.1.1招标人按前附表第17项所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全部投标人应派代表参与,并在招标人指定登记册上署名报到。若投标人未能按要求出席开标会,视为弃权。
12.1.2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12.2、开标程序
12.2.1开标由招标代理主持,宣告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数量;
12.2.2投标人代表对已递交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及商务文件)密封进行确定;
12.2.3主持人按递交投标文件前后次序开启商务标正本,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其它内容;
12.2.4投标人代表按开标次序对开标内容进行确定;
12.3决标
12.3.1评标委员会依据经过 “资格审查”、且“商务文件符合性评审”均合格有效投标人,推荐投标报价最低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2.3.2中标人不能签署协议,招标人将组织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12.3.3招标人没有义务对未中标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12.4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汇报;
12.5开标会议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并存档备查。
1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1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5名评委组成,从教授库中随机抽取5人,负责评标活动
13.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取保密方法进行
13.3评标过程保密
13.3.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和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13.3.2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13.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组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13.4投标文件澄清
13.4.1为了有利于对投标文件检验和评审,评标委员会能够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和投标人回复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定后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3.5评标细则
13.5.1相关招标评标细则(含评标措施和标准)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4、中标通知
14.1在投标文件使用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定接收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协议组成部分。
14.2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在未中标投标人。
15、签署协议
15.1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依据《中国协议法》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署协议;
15.2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认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书面文件均作为签署协议依据;
15.3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15.1条要求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则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废除授标,中标人无权要求返还投标确保金,中标人应按中标价3%支付违约金,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15.4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协议项目,不得将中标协议项目转(承包)给她人;
15.5 公告期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能够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署合相同活动。
16、履约确保金
16.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署协议前向招标人提交协议价10%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采取现金或转帐方法提交。
17、重新招标或经同意调整招标方法
17.1. 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17.1.1.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
17.1.2. 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三个;
17.1.3. 全部投标均被作为废标处理;
17.1.4. 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显著缺乏竞争,且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
17.1.5. 依据本投标须知第15条要求,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少于三个。
17.1.6 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条件在要求期限内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17.2. 招标方法已经核准项目,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经原核准机关审查同意,能够调整招标方法;其它项目由招标人自行决定调整招标方法。
18、相关投标费用
18.1不管中标是否,投标人应自行负担全部投标费用。
19、 相关招标代理费用
19.1此次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即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
20、招标项目标监督机构
柘荣县水利局。
第三章 协议条款
1、购货人名称、地址、供货人名称、地址,现场项目名称:
购货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供货人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项目现场名称: 乡政府指定村
2、定义
2.1“协议”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已达成协议,即由双方签署协议格式中文件,包含全部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全部其它文件。
2.2“协议价格”系指依据协议要求,在乙方全方面正确地推行协议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款项。
2.3“货物”系指供货人按协议要求,须向甲方提供一切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2.4“甲方”。系指经过招标采购,接收协议货物及服务企业或单位。
2.5“乙方” 系指中标后提供协议货物制造商
2.6“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运转地点。
2.7“验收”系指购货人依据技术规格要求接收协议货物所依据程序和条件。
3、适用范围
3.1本协议通常条款适适用于不被协议其它部分要求所替换范围。
4、技术规格和标准
4.1本协议项下所供货物技术规格应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对应要求,货物则应符合对应国家或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布对应正式标准。
5、专利权
5.1乙方须保障购货人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相关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指控。任何第三方假如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和第三方交涉并负担由此而引发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交货方法
6.1由供货商负责将货物安全送达业主方指定安装地点,运费由供货商负责。
7、交货时间:
7.1交货期限为签署协议后 日历天内,乙方必需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设备交货。
8、装运通知
8.1在具体交货期之10日前,乙方应主动向甲方联络,共商具体交货日期等事宜,方便甲方组织人员监督发货及组织接收。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乙方也须将具体情况通知甲方。
8.2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传真或报传通知甲方,由此引发一切损失应由供货人负担。
9、保险
9.1假如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法报价,由乙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根据发票金额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含乙方承诺装运货物;假如货物是按工厂交货、或甲方自提货物方法交货,其保险由甲方办理,亦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
10、付款方法和条件
10.1
10.3采取电汇付款方法付款;
10.4协议生效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款 %作为乙方备货款;货物抵达交货现场并安装完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到总货款80%作为乙方进度款;安装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将支付到协议价款97%,余下3%作为质量确保金。
11、技术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材料清单和技术要求。
12、价格
12.1除非协议中另有要求,乙方为其所供货物而要求甲方支付金额应和其投标报价一致,中标价不得调整。
12.2若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对设备材料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材料数量有增减时,乙方不得改变中标单价,其协议结算价款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购货量结算。
13、质量确保
13.1乙方应确保其提供货物系应是全新、未使用过,采取是最好材料和第一流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协议要求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确保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要求质量确保期内,乙方应对因为设计、工艺或材料缺点而造成任何缺点或故障负责。除协议中另有要求外,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到场无偿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点零部件或整根管。对造成损失甲方保留索赔权利。
13.2除非协议特殊中另有要求,协议项下货物质量确保期长短及质量确保期内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按投标文件承诺实施。
14、检验
14.1在协议要求质量确保期内,假如发觉货物质量或规格和协议要求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点,无法达成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各项技术参数,包含潜在缺点或使用不符合原材料等,甲方应申请法定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并有权其检验证书及质量确保立即向乙方提出退货及索赔。
14.2乙方应于收到中标通知和购货人签署协议后5日内派经验丰富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提供所供设备基础安装图并负责预埋件安装,而且对所提供货物在到货前提供甲方认可具体完整使用安装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14.3安装后若发觉设备材料调包,乙方应换回检验合格设备并重新安装,若所以引发工期拖延,由乙方负担违约责任。
15、验收
设备正常运行1个月后,甲方应立即组织验收,并达成验收汇报,不然视为验收合格。
16、延期交货和核定损失额
16.1假如乙方示能按协议要求时间按期交货和提供服务(本协议第17款要求不可抗力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竞价货款1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6.2假如乙方示能根据协议约定时间提供服务,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16.3甲方逾期付款(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根据逾期金额每日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若甲方逾期付款达60天(含60天)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若所以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损失。
17、不可抗力
17.1签约双方任一方因为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而不能推行协议时,推行协议期限应给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约时所不能预见,而且它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事故。
17.2受阴一方庆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立即以电报或传真方法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相关当局出具证实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定,一旦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120天以上,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推行协议协议。
18、税费
18.1依据现行税法国家或地方政府向供货人征收和推行本协议相关一切税费由供货人负担。
19、履约确保金
19.1供货人应在协议签署前,向购货人提交协议价款10%作为履约确保金,汇入柘荣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专用户头。
19.2假如供货人未能按协议要求推行其义务,购货人有权从履约确保金取得赔偿。
20、争议处理方法
20.1在实施本协议中发生或和本协议相关争端,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应依法提起诉讼。
20.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任何其它方法未能实现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定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个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协议:
20.1.1假如乙方示能在协议要求期限内或甲方准许任何延期内将会部分或全部货物。
20.1.2供货人未能推行协议项下任何其它义务。
21.2一旦购货人依据第20.1款终止部份或全部协议,甲方能够按其认为合适条件和方法购置似未交付部分货物,乙方应负担甲方购置类似货物额外费用。不过,乙方应继续推行协议中未终止部分。
22、破产终止协议
22.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以不损害或影响购货人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方法任何权利为条件。
23、变更指示
23.1甲方能够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协议总体范围内对以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23.1协议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货物图纸,设计或规格;
23.1.1协议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货物图纸,设计或规格;
23.1.2装运方法和包装方法;
23.1.3交货地点;
23.1.4乙方须提供报务。
23.2在乙方未投入生产或订货前,甲方皆有权提出变更所需设备数量及技术要求,乙方不得有异议。为了避免无须要损失和浪费,乙方在设备投入生产制造或订货前,应书面通知甲方是否按原中标设备数量及技术要求供货,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5天内作出回复,甲方在收到通知5天内未作出回复,乙方视为供货未变更,按原中标设备数量及技术要求供货。若乙方在投入生产制造或订货前未通知甲方,乙方应负担经济法律责任。
23.3若乙方经过23.2条要求推行后甲方又提出上述变更造成了乙方推行协议项下任何部分费用或所需时间增减,应对协议价格或净化进度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对应地修改协议,乙方必需在接到甲方变更指示后7天内 依据本款提出调整实施意见。
24、协议修改
24.1欲对协议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经买卖双方签署书面协议修改书。
25、适使用方法律
25.1本协议应按中国法律解释。
26、主导语言和计量单位
26.1协议书写应用汉字,协议正本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全部来往函电和和协议相关文件均应以汉字书写。
26.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要求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27、通知
27.1本协议任何一方给另一方通知全部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并发送到对方明确地址。
28、协议生效及其它
28.1 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购货人收到供货人履约确保金后,即开始生效。
28.2 此次采购净水机,反冲洗功效均要求能够手/自动两用。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委托代理人: 日期: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
税号:
账号:
邮编:
税号:
鉴证单位(盖章):
邮编:
经办人: 日期: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标(格式)
(用于商务标封面)
柘荣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净水机设备采购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