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景润置业集团
招 标 文 件
公开 公平 公正
项目名称: 寿县景润中央城A-03地块(一期工程)项目S1商场中央空调设计、采购、安装
二○一三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措施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第六章 采购协议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中景润置业集团现对“寿县景润中央城项目S1商场中央空调设计、采购、安装项目”进行中国公开招标,欢迎含有条件中国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寿县景润中央城项目S1商场中央空调设计、采购、安装工程。
2、项目概算: 待初步设计后确定
3、项目内容:寿县景润中央城项目S1商场中央空调设计、采购、安装、售后服务、维保等后期全部包含本项目在内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
1、含有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含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所投空调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经过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及OHSAS18001认证;
4、所投空调产品含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符合国家强制产品认证(CCC认证)要求;
5、近三年内所投品牌变频多联空调产品含有单个协议金额(含安装)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供货安装业绩;
6、本项目不接收同一空调品牌两家及以上供给商参与投标。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措施
1、报名时间:9月3日早晨9:00至9月11日17:00止
2、报名方法:
1)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到采购人所在地报名。
五、联络方法
单位:中景润置业集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财智中心20层
本项目联络人:刘秀
电话:
传真:
七、其它
本招标公告形式在中景润置业集团、安徽招标采购网中心网站上公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中景润置业集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财智中心20层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网 址:
2
项目名称
寿县景润中央城项目S1商场中央空调设计、采购、安装
3
项目编号
4
项目性质
货物类
5
资金起源
þ采购人自筹
6
包别划分
þ不分包 □分为 个包
7
付款方法
付款方法:(1)协议签署后,付协议总价5%作为预付款。(2)货到现场付至协议总价60%。(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付至协议总价90%,审计后付至95%。(4)协议总价5%作为质量确保金,质保期满后30天内余下5%质保金一次无息付清。(5)根据上述时间支付全部款项均不计利息。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如有相关付款条件表述和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投标无效。
8
联合体投标
þ许可 □不许可
9
投标使用期
开标后60天
10
供货地点
安徽省寿县城南
11
供货期限
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
12
无偿质保期
自安装验收之日起3年。
13
投标确保金金额
人民币 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19条
14
答疑
月 日 时 分前接收书面答疑,同时请提交一份和书面疑问内容一致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 。逾期不予受理。
15
勘察现场
þ自行勘察 □统一组织
16
标书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密封提交。
17
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标书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月 日
开标地点:
19
评标措施
有效最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措施
20
履约确保金
中标价10%,中标公告期满一周内支付。期限至采购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收受方法为: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收受人为采购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30条
21
投标样品
□需要 þ不需要
22
备注
本项目标准上不接收同一品牌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投标,若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投同一品牌产品,只计算为一名有效投标人,且以有效报价最低投标人参与中标候选排名。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由设计部和工程部以相关部门编制
第四章 评标措施
一. 总 则
第一条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标准,制订评标措施。
第二条 此次项目评标采取有效最低价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比较方法。
第三条 由集团总部招标组员小组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标小组),负责本项目标评标工作。
第四条 评标小组根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标准,评价参与此次招标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 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小组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最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目标;
(二)招标项目标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要求关键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相关原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收附加条件;
(三)经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认定其它标准。
第七条 评标小组从最低报价投标文件开始独立评审,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次序选出中标候选人。评标小组无须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八条 评审中,评标小组发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小组将以询标方法通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法进行必需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否定理由,并给予书面统计。最终对投标人评审结论分为经过和未经过。
第九条 评标小组按下表内容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
寿县景润•中央城项目S1商场中央空调设计、采购、安装工程
投标人:
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经过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1
营业执照及生产厂家注册资金
年检有效,生产厂家注册资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代理商投标须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提供经过有效年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表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全部内容,尤其是营业执照年检情况部分。
2
税务登记证
正当有效
3
投标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实材料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人代表参与投标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实复印件即可。社确保明要求参考投标格式要求。
5
报名情况
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手续,投标无效(核查报名手续)
6
投标确保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6条
7
开标一览表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二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
8
代理商注册资金(代理商投标须要)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代理商年检合格营业执照
9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符合国家强制产品认证(CCC认证)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1
业绩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
标书规范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严重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识别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
13
标书响应情况
付款响应、交货期响应、质保期响应等。
14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5
技术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6
其它要求
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列明其它要求
评审指标经过标准:
投标人必需经过上述全部指标。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注:不管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和之内容完全一致复印件或影印件,评标小组能够视同其未提供。
第十条 评标小组独立评审后,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一样意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标准,确定该项指标是否经过。符合评审指标经过标准,为有效投标。
第十一条 假如有效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抽签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 评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觉问题,应该立即作出处理提出处理提议,并作书面统计。
第十三条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小组发觉投标人报价或一些分项报价显著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应该要求其在要求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给予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实材料;不然,评标小组能够取消该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按次序由排在后面中标候选人递补,以这类推。
第十四条 投标人投标报价和公布预算价(或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投标报价显著缺乏竞争性,评标小组能够否决全部投标。
第十五条 评标后,评标小组应写出评审纪要并签字。评审纪要应如实统计此次评标关键过程,全方面反应评标过程中多种不一样意见,和其它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三. 评标纪律
第十六条 评标小组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根据此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正当权益。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适用于此次公开招标所述货物项目采购。
2.相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此次采购项目标业主方。
2.2投标人:系指购置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此次投标文件制造商、供给商或服务商。
2.3货物:系指多种形态和种类物品,包含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含和之相关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帮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
2.4近X年内:系指从发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5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且已供货(安装)完成协议及相关证实。投标人和其关联企业(如母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分企业、子企业、同一法人代表企业等)之间签署协议,均不予认可。
3.投标费用
3.1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投标人应自行负担其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
4.合格投标人
4.1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投标资格。
4.2投标人之间假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2参与投标其它组织之间存在特殊利害关系;
4.2.3法律和行政法规要求其它情形。
5.勘察现场
5.1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需资料。勘察现场方法、地址及联络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勘察现场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供货现场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推论、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署协议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协议价款或索赔要求。
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和推行协议相关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投标人须确保,采购人在中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受不受限制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对应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需包含正当获取该知识产权一切相关费用。如所以造成采购人损失,投标人须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6.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自有知识结果,须在投标文件中申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实文件。使用该知识结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和保密
7.1投标人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它投标人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它投标人正当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小组组员行贿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3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图纸、具体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全部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要求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全部从采购人处取得保密资料。
8.投标品牌
8.1招标文件中提供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含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正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择替换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
9.投标专用章效力
9.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情况下,能够加盖投标专用章,不然将造成投标无效。
10.协议标转让
10.1协议未约定或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她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她人转让。
10.2中标人应该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收分包人就分包项目负担连带责任。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组成
11.1招标文件包含以下部分:
11.1.1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11.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3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11.1.4第四章:评标措施;
11.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11.1.6第六章:采购协议;
11.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1.1.8采购人公布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1.3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1.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取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12.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12.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均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答疑接收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采购人提出。
12.2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以书面形式(包含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给投标人,该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含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接收。采购人不负担投标人未接收相关信息责任。
12.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以书面形式(包含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通知投标人。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13.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
13.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3.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格式。
1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和采购人就相关投标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汉字。投标人提交支持性文件和印制文件能够用另一个语言,但对应内容应翻译成汉字,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13.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要求,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要求,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全部报价。许可以多个货币报价,应该根据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3.6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省和环境保护,提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13.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概不接收。
13.8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文件。
14.报价
14.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时限内无偿维保等工作所发生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署协议依据。
14.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单价明细和总价。
14.3采购人不提议投标人采取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方法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表现在各项投标报价单价中。
14.4除政策性文件要求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协议实施期间不因市场改变原因而变动。
15.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5.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响应,假如投标文件填报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全部资料、证实及数据,将造成投标无效。
1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证实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
1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全部货物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实文件(能够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包含:
15.3.1货物关键性能(内容)具体描述;
15.3.2确保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全部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具体清单。
15.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需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确保金
16.1投标前,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投标确保金,作为投标一部分。
16.2 投标确保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个形式:
16.2.1异地电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回单);
16.2.2当地转帐(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回单);
16.2.3诚信确保金(应提交诚信确保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16.3投标人在开标前凭相关银行凭证原件到采购人所在地确定确保金到帐情况并办理确保金收据手续,采购人工作人员凭本企业财务开具收据或诚信确保金缴纳证书复印件接收标书(为了确保投标人在开标前能够提交有效投标确保金缴纳凭据,请投标人提前办理缴纳手续)。
16.4采购人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缴纳人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应该一致。分企业或子企业代缴投标确保金,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确保金缴纳人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无效。
16.5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造成投标无效。
16.6采购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采购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不计利息;
投标确保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6.7.1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
16.7.2中标人在要求期限内未能:
①依据要求签署协议;或
②依据要求提供履约确保金。
17.投标使用期
17.1为确保采购人有足够时间完成评标和和中标人签署协议,要求投标使用期。投标使用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在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3投标使用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供和正本内容一致光盘并在盘面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密封在投标袋中。
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需打印(热敏纸无效)。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
19.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9.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包别。
19.2提议投标人将正本单独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
19.3假如未按要求封装或加写标识,采购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责任,并可能造成投标无效。
19.投标文件递交
19.1投标人应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19.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0.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需在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0.2 投标人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实参与并签到。
21.2开标前,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验标(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告检验结果。确定无误后开标。
21.3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法律文本将由评标小组组员在评标前进行审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要求,投标无效。
21.4开标时,采购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通知,和采购人认为适宜其它具体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优惠,评标时才给予考虑。
22.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
22.1为有利于投标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组员能够书面方法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作必需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法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2.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和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3开标一览表内容和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3.评标
23.1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措施对投标人进行初审和评审。
23.2初审时,评标小组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初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投标应和招标文件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协议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在实质上和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协议中买方权利或投标人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投标人不得经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3.3评审时,评标小组将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就技术、资信等很多原因进行评审打分,并进行商务评审。
23.4假如投标文件未经过初审,投标无效。
24.废标处理
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宣告废标:
24.1.1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24.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废标后,采购人会把废标理由通知全部投标人。
六.定标和签署协议
25.定标
25.1 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措施排出中标候选人。
25.2如评标小组认为有必需,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内容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阅为本项目采购活动延续,以书面汇报作为最终审查结果。假如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推行协议,将按排名依次对其它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审查。
25.3标准上把协议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排名最前中标候选人或经过上条资格审查中标候选人。
25.4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协议确保。
25.5 凡发觉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其中标无效:
25.5.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5.5.2有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
25.5.3其它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要求行为。
25.6采购人将在网站上公布评审结果公告,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则自动转为中标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采购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收。
26.2采购人对未中标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解释。
27.履约确保金
27.1签署协议前,投标人应提交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金额、收受方法及收受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履约确保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个形式:
27.1.1现金(从需要);
27.1.2转账;
27.1.3银行保函(无条件保函)(从需要)。
27.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确保金或免收履约确保金,从其要求。
27.3假如中标人未按要求交纳履约确保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8.签署协议
28.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和采购人签署协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协议附件。
28.2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协议卖方对其所投货物装运方法、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合适调整权利。
29.验收
29.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协议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查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汇报。
29.2包含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等其它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项目,必需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教授参与验收。
29.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协议乙方(中标人)负担。
30.解释权
30.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第六章 采购协议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签署地点:
项目名称:寿县景润•中央城项目S1商场中央空调设计、采购、安装
项目编号:
依据《中国协议法》之要求,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特签订本协议,方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需加盖印章)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协议总价款(大小写):
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等费用。
第二条 产品技术标准(包含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实施:
①按国家标准实施;②按部颁标准实施;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按甲乙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技术要求实施;
乙方提供和交付货物技术标准应和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对应要求,所投货物应符合对应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布对应正式标准。
进口产品质量标准为 。
乙方所提供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正品;相关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安装调试人员根据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乙方所提供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含有满意性能。
第三条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供给和回收 。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要求,按技术要求实施;国家和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要求,由甲乙双方约定。)
【注:协议中约定包装标准应和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协议附件和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四条 产品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实施:
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 (甲方指定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
3.产品交货期限:按建筑单体分为小高层 日历天/幢,多层 日历天/幢。
第五条 协议总价款
协议总价款(大小写):
第六条 付款条件
本协议以人民币付款。
具体付款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 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成本协议约定质量要求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严格推行协议相关条款,假如验收过程中发觉乙方在没有取得采购人同意情况下私自变更协议标物,将拒绝经过验收,由此引发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负担。
3.甲方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协议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查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汇报。
包含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等其它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项目,必需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教授参与验收。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时间和措施
1.甲方在验收中,假如发觉产品不符合协议约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2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要求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要求产品处理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工作日内负责处理,不然,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不然采购人将依据甲方请求在进行事实调查基础上,视情节轻重从乙方履约确保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甲方。
1.保修
乙方对其所提供货物无偿保修 两 年,保修期从 安装并验收合格 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货物、部件或提供对应质量确保期内服务。由此造成损失,甲方保留索赔权利。
假如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没有填补缺点,甲方可采取必需补救方法,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负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包含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幅度为10%-30%)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协议要求,假如甲方同意利用,应该按质论价;假如甲方不能利用,应依据产品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负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要求,对更换件对应延长质量确保期,并赔偿甲方对应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协议要求,必需返修或重新包装,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负担支付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乙方应该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乙方应该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具体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实、报关手续和商检证实等。
4.假如乙方没有根据要求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七天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0.5%计收。但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协议价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假如达成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协议,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5.乙方提前交货产品、多交产品和不符合协议要求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保管、保养等费用和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损失,应该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货物负担全部权担保责任,并应确保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中国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不然乙方应负担由此引发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7.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协议,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协议总价款 %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幅度为15%-30%)违约金。
2.甲方违反协议要求拒绝接货,应该负担由此造成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假如双方任何一方因为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响协议推行时,推行协议期限应给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而且它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事故。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推行协议时,应立即向对方通报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理由,在取得相关主管机关证实以后,许可延期推行、部分推行或不推行协议,并依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负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履约确保金
1.本项目履约确保金为 (人民币),收受人为 ,期限至 。
2.乙方提供履约确保金按要求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和此相关费用由卖方负担。
3.如乙方未能推行其协议要求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确保金中取得赔偿。
第十四条 转让和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推行协议义务。
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它书面形式对甲方确定本协议项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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