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宁市小营水库扩建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编制: 审核: 审批: 云南滇中水务8月8日目录一、“三同时”制度3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5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四、安全生产检验及隐患整改制度11五、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15六、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7七、安全生产责任制24八、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33九、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汇报制度35十、危险场所施工机械和特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38十一、危险作业管理制度53十二、生产安全应抢救援预案管理制度57十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0十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62一、“三同时”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2、生产责任要求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云南滇中水务(以下简称“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安宁市小营水库扩建工程各参建单位“三同时”管理。第二章 “三同时”定义第三条 “三同时”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和安全设施,必需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四条 企业在编写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时,必需有具体安全技术方案,方案编写必需有安全管理部门参与。第五条 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经过企业、监理审核实施后,必需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第六条 在项目中,设计、计划、筹备时同时对安全设备、设备一起设计、计划
3、、筹备;改建项目中各项安全防护,安全技术、设施跟随工程进展同时满足施工需要,不得随意拆除和拖后;项目在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设备不满足要求时立即购置和增加。第七条 各参建单位在施工现场要依据企业监理要求,在开工前做好垃圾池,化粪池沉淀池等各类环境保护设施,开工期间一并投入生产使用。在使用期间常常性维护清理。第八条 职员劳保用具,防护用具立即到位,对于常常性接触有毒有害气体,辐射性较强、长久接触粉尘、噪音超出一定程度等作业人员发放合格防护用具,并对职员阶段性进行体检。预防职业病发生。第九条 各类环境保护设施在施工期间和在建工程同时进行。第十条 不得提前拆除各类安全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示。安
4、装、拆除同时进行。第十一条 在有较大危险原因区域或关键设施、设备上设置显著安全标志。第十二条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之要求,企业应要求各参建单位常常性对安全设施设备常常维修、保养、检测并做好统计。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云南滇中水务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云南滇中水务(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安宁市小营水库扩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第二章 会议类别及内容第一节 安全生产会议第三条 每三个月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
5、下简称“安委会”) 主任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例会,落实上级相关安全文件要求,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工程建设安全形势,研究布署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处理议案。1、参与人员:安委会组员2、会议内容:(1)研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研究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3)安委会主任提议研究其它安全生产问题。3、会议纪要:会后形成安委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安委会办公室整理,安委会主任签发。第二节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第四条 企业每十二个月初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企业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主持会议。1、参与
6、人员:安委会组员、各部门责任人、参建各方、各关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会议内容:(1)学习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指示和政策;(2)总结企业上十二个月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布署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3)通报上十二个月度安全生产检验考评情况;(4)表彰上十二个月度安全生产优异参建单位、个人;(5)各参建单位交流安全生产管理情况。3、会议纪要:会后形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安委会办公室整理,安委会主任签发。第三节 安委会专题会议第五条 依据每十二个月安全生产情况,企业安委会不定时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专题会议。如安全生产管理研讨会、安全生产总结会和安全生产事故
7、分析会等。第六条 安全生产专题会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会人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需做好会议统计。第七条 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需做到有专题、有统计;充足发挥安全生产相关教授作用,处理目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关键专题会议能够请董事会领导参与。对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会议要写成专题汇报,立即报送董事会。第四节 安全例会第八条 企业依据每个月安全大检验结果,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会议,由企业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会议。1、 参与人员:安委会组员、各参建单位责任人、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 会议内容:(1)学习上级关键文件及国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指示和政策,取分企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2)总结上
8、月各标段参建单位隐患整改、环境治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安全工作情况,安排布署各对应标段本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3)提出下月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法。第五节 安全周会第九条 安全管理部、监理企业和各参建施工单位每七天定时组织召开工程生产调度会,协调处理现场存在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工程管理部责任人和施工承包商安全副经理必需到会。第十条 安全管理部每七天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必需时扩大到施工承包商工地专职安全员参与。总结本周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处理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问题,提出下周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法。第三章 会议组织第十一条 企业安委会会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委会专题会议由企业安全管理部组织。会议材料
9、归档工作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第四章 会议要求第十二条 上述所要求召开会议、开展活动内容和签到均要有统计,由企业安全管理部不定时进行监督检验。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云南滇中水务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云南滇中水务(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安宁市小营水库扩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第二章 安全教育第三条 企业、监理每季(月)应对施工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集中进行一次监督检验。每个月由企业工程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监理工程师帮
10、助编发一期安全简报,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尽情通报。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制订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确保全体职员受到应有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第四条 施工承包商全部职员必需经过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检验合格,并建立全员安全教育档案。第三章 安全培训第五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需持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或安全监督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管理资格证件,方可从事本岗位工作。第六条 施工承包商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检验,并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七条 施工承包商施工班组应每七天进行一次安全日
11、活动,天天进行“三交”、“三查”站班会(“三交”指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三查”指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和查衣着、查精神状态)。第八条 施工承包商对违章人员应按制度进行查处,做到奖罚严明。第九条 工程现场外来参观、检验工作、实习、参与临时劳动或进行其它公务活感人员,必需由企业或承包商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入现场。第四章 附 则第十条 本制度由云南滇中水务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四、安全生产检验及隐患整改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检验及隐患整改管理工作,结合云南滇中水务(以下简称“企业”)实际安全生产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安宁市小
12、营水库扩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第二章 安全检验评价第三条 企业、监理、施工承包商除进行常常性安全检验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时安全大检验:1、每七天专业安全检验:由企业安全管理部责任人或安全专职员程师主持、由安全管理部指定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责任人参与,使用专业类型安全检验表,对现场进行专业安全大检验。2、每个月检验评价:由企业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监理承包商安全责任人组织、企业相关部门责任人和各标段安全副经理及相关人员参与。 3、每三个月综合检验考评和评选:由企业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企业相关部门责任人和监理人和设计单位参与,对照企业革吉牛水电
13、站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考评细则,使用企业制订“安全文明施工检验日常考评表和安全文明施工检验综合检验审核评定考评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方面检验、总结和评价,并依据检验评价实际等分率给安全文明基金返还和扣除全部或部分扣除。4、特殊专题安全检验:因工程施工进度、安全形势或上级单位检验需要等,由上级单位或企业安全管理部组织,各标段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与,对现场特殊专题安全检验。5、施工承包商应每个月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验。并将检验情况书面汇报企业和监理单位。第四章 随机安全大检验第四条 企业组织各类安全检验,亦可结合阶段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恶劣天气安全检验同时进行,努力争取避免无须要
14、反复性检验。第五条 安全检验内容1、查领导安全第一责任者工作是否到位;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改”方针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五同时”和安全施工责任制落实情况。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建立及实施情况;查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理管理效能;查安全管理网络组织和活动情况;查施工承包商项目部、专业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情况。3、查现场工程开工阶段关键查现场总体布局和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施工阶段关键查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方法实施情况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技术情况;查现场成品保护和预防“二次污染”;查环境保护方法实施和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生情况;分部试运及整套开启阶段关键查现场是否含有安
15、全文明试运条件。4、查隐患查违章;查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查反事故方法实施情况。5、查方法查是否按 要求编审和实施作业知道书施工技术方法和安全施工方法;查是否实施安全设施(包含脚手架)和安全标志、标识标准化;查是否按要求制订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第六条 在各类安全检验中发觉重大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送达责任单位限期处理,并严格实施检验、整改、复查、销案程序,实施闭环管理。第七条 “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包含责任单位,应按整改意见及限期要求,实施定人、定时、定项目(即“三定”)标准,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并填报安全施工问题整改反馈单由原检验单
16、位复查销案。第八条 企业安全专职员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全方面检验和关键检验相结合形式进行日常安全检验,对检验中发觉违章作业和重大隐患,应下达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和安全罚款通知单,并形成闭环。第九条 对每次检验结果均要做具体统计,定时安全检验结果或考评情况均应书面形成检验情况汇总,下发觉场各单位。第五章 附 则第十条 本制度由云南滇中水务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五、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确保职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规范安全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依据招投标及协议文件,云南滇中水务(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
17、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安宁市小营水库扩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第二章 奖罚标准第三条 企业对安全生产实施“重奖重罚”标准,对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部门和个人给表彰和奖励,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发生事故部门和个人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 对企业职员安全实施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为: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控制轻伤事故每十二个月在2起以内。对安全管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评,各部门责任人要加强对部门内职员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第六条 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个人给1001000元奖励:(1)能够在工作中立即发觉安全隐患并阻止安全事故发生;(2)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18、严重违规,违章、违反操作要求;(3)对安宁市小营水库扩建工程施工中安全问题立即发觉并给予阻止。(4)其它。第七条 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个人视情节轻重,酌情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1)不遵守操作规程作业,造成安全或经济事故;(2)不推行工作职责,造成她人伤害;(3)监管不力,造成安全意识微弱而引发安全或经济事故;(4)其它。第三章 附 则第八条 本制度由云南滇中水务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六、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云南滇中水务(以下简称“企业”
19、)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确保生产安全所投入人、财、物等资源。第三条 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负第一责任。第四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第二章 安全生产投入内容和要求第五条 安全生产投入关键包含以下内容:1、 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2、 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3、 生产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和文明生产;4、 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5、 劳动防护用具、用具;6、 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修编;7、 尘、毒、噪治理;8、 安全生产
20、课题研究;9、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10、 安全警示装置;11、 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12、 安全生产奖励;13、 安全生产重大会议及其它。第六条 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所进行宣传工作和为了提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所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 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国家、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布署相关安全生产方面活动。第八条 生产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和文明生产。安全设施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含有设施和外部环境。关键包含:(1)安全平台及安全围栏;(2)安全标志牌、安全墩;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4)
21、栈桥、栈道、悬空通道;(5)通风除尘设施;(6)安全网;(7)安全自锁装置;(8)速差自控器;(9)隔音值班室;(10)排水及废弃物处理设施;(11)钢扶梯、爬梯、简易木梯;(12)排架、井架、施工用电梯;(13)漏电保护器;(14)安全低压照明设施;(15)喷洒水车;(16)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施等。安全设施实施必需依据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文明生产是指生产作业场所整齐、规范,使得事故隐患易于发觉、易于排除。企业安全设施,必需和本工程项目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九条 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购置、安装、
22、使用及维护。安全设备、装置、器材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所需专用设施,如:通风设备及配套装置、起重设备重新配置限位装置等。安全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对危险原因和危险源进行监视和测量设施,如尘、毒、噪检测仪、起重设备警示装置、应力应变测装置等。企业必需确保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监视装置、仪器、仪表投入,并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同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第十条 劳动防护用具、用具。劳动防护用具、用具是指施工生产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置防护用具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救生衣、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防尘、防毒用具用具等。劳动
23、防护用具、用具应按要求配置,确保质量和数量,不得使用非标准产品。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修编。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是依据产业特点对生产实施中经验总结,对产业自然规律认识及利用而制订技术标准和要求,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具和指南,应依据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对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部门进行配置,满足需要;多种安全操作规程是针对某一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所制订安全生产作业规则,应该做到相关生产岗位人员人手一册。第十二条 尘、毒、噪治理。尘、毒、噪是指有毒、有害粉尘、气体、噪音施工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健康影响和安全生产影响施工作业场所。企业应采取有效方法,进行防治,确保尘、毒、噪治理方法
24、资源投入。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即针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对安全高效设备、工具、工艺方法和有效安全防护设施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对安全生产优异管理方法研究和推广应用,依靠科学技术保障安全生产。企业应该从人、财、物等方面采取主动有效方法,激励和支持安全生产优异技术及优异管理方法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第十四条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使用、存放、搬运、加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较大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损毁情况及原因。为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降低事故造成损失,企业安全管理部应建立动态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时检测、评
25、定、监控,并制订应急预案。做到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所需人、财、物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第十五条 安全警示装置。安全警示装置是指施工场所、设施及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性装置,如:施工道路、施工现场和设施设置安全警示牌、柱、安全墩、指示信号灯及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警示信号灯等。必需严格实施安全警示要求,确保立即、有效设置。第十六条 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快速采取方法,组织抢救,预防事故扩大,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采取多种方法和方法,事故调查处理资源投入。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奖励。企业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奖励要求进行奖励,如:安全生产月、季奖、单项
26、奖、尤其奖;年度安全生产兑现奖励;安全生产优异单位、个人奖励等。第三章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实施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施工项目为基础,自下而上、由年度到季(月)度制订。企业应依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安全生产投入年度计划、季(月)度计划和单项计划,报董事会。第十九条 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依据本单位年度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编制,在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同时下达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意后实施。第二十条 季(月)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在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实施中,进行阶段性调整和细化,依据季(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和生产安全需要编制,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意后实施。单项安全生产投入
27、计划是对关键安全技术方法编制安全投入计划,应在实施前30天编制。第二十一条 企业做好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管理,明确主管行政副职、主管部门、协管部门和分管责任人员。编制计划应做到对项目、投资、实施方案、实施责任人、完成期限、验证人等清楚表述,推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第二十二条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应依据项目类别和特点,按部门职责分工编制,如:安全设施投入计划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投入计划应由安全管理部会同工程管理部门编制,施工机具安全装置安全投入计划应由设备物资部门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计划由劳资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编制,劳动防护用具安全投入计划应由安全管理部编制等。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28、应经过相关管理等部门评审会签,由企业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审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同意。第二十三条 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关键确保,企业关键责任人要依据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主动筹措,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挪用。第二十四条 企业签署工程协议时,要将“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要求写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应负担义务和责任。企业要依据协议要求,检验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第四章 安全生产投入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定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问题,通报实施情况,检验和布署工作。第二
29、十六条 企业应该依据本工程特点,将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及实施结果形成统计并进行常常性检验。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形成完整工作台帐,专员负责,严格管理。第二十七条 企业关键责任人应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月生产计划会定时进行“安全生产投入”工作专题检验和总结。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投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是否形成管理制度;是否依据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需要立即编制了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计划是否围绕生产安全需要立即进行有效调整并得到实施;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是否得到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是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等。检验结果应形成书面统计,如发觉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立即整改。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
30、划和分项(类)统计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汇总到安全管理部存档,统计报表由安全管理部归口逐层按要求时间上报。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安全资源确保,企业应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第三十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建立和提取安全生产专题费用。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云南滇中水务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七、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广大职员安全健康,不停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结合云南滇中水务(以下简称“企业”)实际施工情况,制订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第二条 企业关键职责。(1)企业是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负全方面管理责任,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推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2)企业关键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门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接收安全教育培训,接收首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课时,每十二个月接收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课时;(3)企业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保障方法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和含有对应资质承包商签署工程承包协议,并和施工承包商签署“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责任书”;(4 )企业审查投标单位关键责任人、项目责任人、专职安全生
32、产管理人员是否达成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考评要求。投标单位关键责任人、项目责任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达成考评要求,不得认定投标单位投标资格;(5)企业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开展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题治理工作通知,建设项目标安全费用按工程造价1.5%标准,由企业专题列出单独使用;(6)企业应该保障施工承包商按基建程序施工,不得压缩协议约定工期,不得指定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7 )企业应该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汇报同意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建设项目标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监督机构立案。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生改变,应该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汇报;(8
33、 )负责组建安宁市小营水库扩建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总经理担任安委会主任,副总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各项目部经理担任副主任;其它组员由企业各部门责任人、安全专职员程师和其它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组成。(9)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置符合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 )安委会定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评,对在工程建设中安全工作不达标给处罚,对作出突出贡献安全文明施工优异单位和个人给表彰奖励。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评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优异经验。(11)企业应该组织制订工程建设安全应急预案。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企业能立即开启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方法,最大程度降低
34、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预防事故扩大。(12) 参与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较大以上(本制度“以上”均包含本数)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三条 企业安委会职责(1) 落实国家、行业和上级相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工作重大方法;(2)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工程建设安全形势,研究布署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3)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处理方案;(4)安委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5)安委会工作例会保留会议原始统计并编发会议纪要。第四条 企业总经理职责(1)负责组织落实实施国家、行业及上级相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协调处理落实落实中出现重大问题
35、;(2)负责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确保体系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3)负责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制度;(4)负责组建企业所属工程安委会;(5)负责每季(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例会,部署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协调处理存在重大问题;(6)组织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方法策划工作;(7)确保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费用、安措费提取和使用,审批重大安全奖惩事项;(8)参与工程建设季度、年度安全大检验;(9)组织制订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建立应急指挥系统;(10)组织或参与承包商人生死亡事故和其它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五条 企业分管工程副总经理职责。(1)负责组织落实实施国家、行业及上级相
36、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协调处理落实落实中出现重大问题;(2)负责组织落实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3)负责每个月主持召开一次施工安全情况分析会(召开安委会当月可不召开施工安全情况分析会);部署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协调处理存在重大问题;(4)帮助总经理领导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5)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方法策划工作;(6)审定工程建设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工程建设年度安全工作会议;(7)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考评奖惩措施,审批关键安全奖惩事项;(8)组织并参与工程建设季度、年度安全大检验工作;(9)负责直至制订
37、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建立应急资源;负责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应急指挥;(10)组织或参与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通常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六条 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1)对工程建设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负责落实实施国家和上级机关安全技术指示及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并立即修订,并依据设计和规程、规范要求,组织制订具体安全技术方案并给予实施;(3)负责组织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方法和环境保护方法;(4)审批工程建设安全施工方法编审程序表;审批编审程序表中确定重大施工项目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5)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工作;审
38、批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方法;(6)组织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推行工作;(7)参与工程建设安全大检验;参与工程建设月度施工安全情况分析会;(8)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分析,处理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技术问题;(9)参与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通常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技术判定及技术性预防方法审定。第七条 企业及其它行政副职及总会计师是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健康环境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第八条 企业综合行政部职责。(1)帮助相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重大安全活动组织协调工作;(2)帮助相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防灾、抗灾组织管理工作;(3)帮助
39、相关部门做好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帮助相关部门做好工程安全考评和奖惩工作;(5)帮助承包商做好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处理工作;(6)负责企业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第九条 企业工程管理部职责。(1 )工程管理部是企业工程建设归口管理部门,在管理工程建设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2)在组织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需同时审查其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法;(3)审查工程建设重大项目技术方案,督促监理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做好工程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相关安全文明施工重大问题;(4)在参与工程招投标时,组织审查标书和承发包协议中相
40、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5)参与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方法策划审查工作;(6)组织重大安全设施项目标立项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相关重大安全设施部署技术方案;(7)在组织科技攻关活动时,应确保科研结果应用有利于安全施工。在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推广应用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培训;(8)落实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环境保护(含水土保持,下同)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作;(9)组织环境保护专业检验,协调处理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10)负责审查和组织施工建设和企业办公区、生活区环境绿化方法计划;(11)参与相关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验。第十条 企
41、业安全管理部职责(1)安全管理部是企业安委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和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检验各分参建各方实施安委会决议情况,帮助企业领导组织和推进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制订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制度,经审定后组织实施;(3)负责制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方法策划工作,经审定后组织实施。(4)负责制订工程建设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经审定后组织实施;(5)负责编制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检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6) 负责制订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组织工程建设危险源辨识活动;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方法;(7)对工程建设中出现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
42、处理意见交安委会决定;(8)组织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易燃易爆物品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相关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问题;(9) 建立工程建设安全专业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指导、监督安全监理工作;(10)组织工程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选工作;(11)提出安全考评和奖惩意见交安委会或企业领导决定;(12)负责组织工程安全培训工作;(13)参与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通常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14)负责建立工程建设安全数据库,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15)完成安委会交办其它工作。第十一条 企业财务管理部职责。(1)根
43、据已同意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具购置计划,立即提供资金;(2)负责工程建设安全奖罚资金管理;(3)立即承付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奖励用款计划,做到专款专用;(4)负责相关工程保险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企业计划协议部职责(1) 在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资质审查;(2)在审核施工计划同时,审核工程建设年度安全生产费用和安措补助费投入计划;(3)确保工程建设安措补助费计列和提取,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4)帮助相关工程保险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企业机电(物资部)安全管理职责(1)在组织机电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同时,负责工程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2)负责起重运输、机械
44、设备、物资储存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3)负责工程10KV以上供电设施安全运行和现场供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4)负责仓储设备材料、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三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云南滇中水务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八、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做好劳动防护管理工作,结合云南滇中水务(以下简称“企业”)职员工作性质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及全体职员。第二章 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第三条 劳动防护用具采购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并必需到有证经营和定点生产企业(产品合格证、质量证实达成省以上认可
45、)购置。第四条 依据企业职员工作性质,劳动防护用具种类关键有:防尘口罩、安全帽、水鞋、工作服、防雨服、防寒服、照明电筒(含洞内检验作用所用电筒)等。第五条 工作服、防雨服、防寒服2年更换一次,安全帽、水鞋、照明电筒以旧换新。第六条 职员个人领用劳动防护用具要在综合行政部统一进行登记,辞职或调离职员须退回劳动防护用具或按使用周期折价交款后,才能办理辞职或调离手续。第七条 劳动防护用具使用周期已满,应补发新劳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具丢失者,要依据使用周期折价赔偿,若因特殊情况,不属个人责任应查明原因,经部门责任人同意后方可补发。第八条 由综合行政部建立企业每位职员劳动保护用具领用、更换及退还劳动防
46、护用具统计表格,领用人员必需签字确定。第三章 附 则第九条 本制度由云南滇中水务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九、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汇报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施工承包商发生各类事故必需根据国家、行业相关要求,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统计汇报。第二条国务院第493号令公布自6月1日起施行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中,依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通常分为以下等级:尤其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