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华】运费发票抵扣7大问题汇总代收代付运费与代垫运费有什么区别?在实务中,销售方与购货方在运费结算方面有两种方式:一是代垫(承运单位将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销售方原票转交),二是代收代付(承运单位将运费发票开具给销售方,销售方将运费并入货款)。由于在税收方面,代垫运费销售方不需承担税负,而代收代付运费则要承担额外的税负(因为运费抵扣率只有7%,而并入货款征税税率为17%,低扣高征),所以,在业务中,销售方大多希望采用两票制结算,即代垫运费。但是,代垫运费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才是符合税法规定的运费抵扣增值税销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2、第八条二款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八条 : 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称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因此,上述法规对运输费用允许扣除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包括铁路运费),请对照执行。固定资产报废,拆除的废旧材料产生的运费
3、能否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企业内部发生的运费能抵扣进项税吗?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东北以外地区固定资产除外)通过铁路运输,并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果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但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栏或备注栏注有该纳税人名称
4、的(手写无效),该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运费发票哪些项目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332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包括未列明的新增的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准予抵扣。准予抵扣的范围仅限于铁路运输企业开具各种运营费用和铁路建设基金,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从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仅限于铁路运输企业开具各种运营费用和铁路建设基金,其
5、他的费用不能计算抵扣。 汇总填开的运费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开具发票要全部栏次应正确填写,你单位取得的汇总填开的运费发票,必须是在收货人栏中写有你单位名称的发票,才能抵扣。货物销售运费等费用应该如何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