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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建筑行业如何处理应交营业税科目余额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十八条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第二十五条同时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由此可见,建筑业会计确认收入的原则是完工百分比法,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原则是准收付实现制,即:收款和合同约定收款孰先原则。
实务中,工程完工进度与收款进度往往不同步,必然导致会计确认收入与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不同步,从而带来营改增以后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余额,或者是借方余额,或者是贷方余额。如何清理和处理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余额,是企业十分头疼的问题。现举例如下:
案例1会计确认收入大于实际结算收款
某建筑公司老项目工程总价2亿元,2016年3月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1亿元,实际收款只有600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①营改增前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94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②营改增前按主营业务收入10000万元计提营业税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00
③营改增前收到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6000
贷:工程结算6000
④营改增前按结算收款6000万元缴纳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80
贷:银行存款180
鉴于以上核算流程,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方余额出现120万元,而这120万元对应的工程款在营改增前没有纳税义务时间,在营改增后应当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具体解决方案如下:
⑤营改增后收到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4000
贷:工程结算4000
⑥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实现,缴纳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116.50贷:银行存款116.50
⑦结转营改增前后计税依据的差异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20
营业税金及附加-3.5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116.50案例2会计确认收入小于实际结算收款
某建筑公司老项目工程总价2亿元,2016年3月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6000万元,实际收款1亿元。会计处理如下:
①营改增前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564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36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
②营改增前按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元计提营业税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80
③营改增前收到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工程结算10000
④营改增前按结算收款10000万元缴纳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00
贷:银行存款300
鉴于以上核算流程,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借方余额出现120万元,而这120万元对应的工程款在营改增前有了纳税义务时间,在营改增后会计确认收入不应当缴纳增值税。
具体解决方案如下:
⑤营改增后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376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4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
⑥计提营业税金(营改增前已经缴纳营业税的部分)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2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20
从案例2可以看出,营改增后会计确认收入4000万元,其对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营改增之前,已经缴纳营业税。因此,应当按照营业税环境下的会计核算,实行含税收入处理,并计提营业税金。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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