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代销方式不同-账务处理有异.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452103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5.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代销方式不同-账务处理有异.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会计实务:代销方式不同-账务处理有异.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代销方式不同 账务处理有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代销商品活动日益频繁,但商品代销方式不同,收入的会计处理也不同。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区分视同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来处理代销收入,举例说明如下。 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合同价收取代销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主决定,实际售价与合同价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例: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A商品100件,协议价200元/件。该商品成本120元/件,增值税税率17%.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乙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24000元,增值税额4080元。甲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将A商品交付乙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12000  贷:库存商品12000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乙企业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12000 收到乙企业汇来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23400  贷:应收账款——乙企业23400 乙企业的会计处理为: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20000  贷:代销商品款20000 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28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8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20000 借:代销商品款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应付账款——甲企业23400 按合同协议价将款项付给甲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23400  贷:银行存款23400 与视同买断方式相比,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主要特点是,受托方通常应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 例: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某商品1000件,协议价为200元/件,该商品成本120元/件,增值税税率17%.A企业按售价的10%向B企业支付手续费。B企业实际销售时,以200000元的价格销售给顾客,增值税34000元。A企业在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向B企业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A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将某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120000  贷:库存商品120000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120000 借:营业费用20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0000 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净额214000元, 借:银行存款214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14000 B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收到某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200000  贷:代销商品款200000 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234000  贷:应付账款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34000 借:代销商品款20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200000 归还A企业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234000  贷:银行存款214000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20000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