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消费税纳税期限的筹划.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452087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消费税纳税期限的筹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会计实务:消费税纳税期限的筹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会计实务:消费税纳税期限的筹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消费税纳税期限的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人,在合法的期限内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同样合法地纳税,时间上有的纳税对企业有利,有的对企业不利。因此,所说纳税期限合理避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尽可能利用消费税纳税期限的有关规定,为合理避税服务。一般的策略在于:在纳税期内尽可能推迟纳税,在欠税挂账有利的情况下,尽可能欠税挂账。 税法对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规定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

2、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白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我们知道,纳税人在合法的期限内纳税,是不会加收滞纳金的。同样合法地纳税,时间上有的纳税对企业有利,有的对企业不利。如果纳税人在合法的期限内尽量推迟纳税时间,不但可以加速资金周转,而且可以获取一定的利息收入。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在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的7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这其中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1995年5月份以来,中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五天工作制,即一周两天休息制,另外再加上众多的节日法定全国放假休息日,就为我们进行节税筹划提供了机会。 举例而言,金华外贸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假定海关从接受申报,进行对货物监管

3、、查验到填发税款缴纳证共需两天的话,那么,纳税人应该选择什么时间进行申报呢? 如果是星期一报关,则星期三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从星期四起纳税人应在7日内交纳税款。这样算来,纳税人最迟应于第二个星期五交纳税款,前后总共税款占用时间为9天(包括两个休息日)。仅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1天于星期二报关的话,星期四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从星期五起纳税人应在7日内向指定银行交纳税款,依此计算,纳税人必须于下下周的星期一之前(包括星期一)缴纳税款,这样一来,纳税人共占用税款达11天前后一比较,后者比前者对税款的占用就多出了两天!作为一个理性的纳税人,不难作出一个正确的节税选择。也许因此你可取数万美元的节税收益。如果

4、遇上了其他的节假日,你不妨也像上面的例子一样推算一下,选择一个合理的纳税时间。 案情说明 按照规定,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的纳税人,应在纳税期满后5日内预缴税款。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西峰汽车厂以5日为一期纳税,按上月应纳税额预缴,月度终后申报纳税,结清本月税额。4月份汽车厂应纳消费税15600000元,按每期应预缴税款为2600000元(156000006)。 筹划分析 在本例中,西峰汽车厂以5日为一期纳税,则应分别在5月5日、5月10日、5月15日、5月20日、5月25日后的5日内,按规定的数额预缴税款。 假定汽车厂通常在期满后5日内预缴税款,则5月10日、15日、20日、25日、6月1日企业应当按规定预缴1日至5日、6日至10日、11日至15日、16日至20日、21日至25日的消费税税款260000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每次预缴税款后应当根据实际预缴的税款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600000 贷:银行存款 260000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