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会计研究动态之学术动态第15期--公司控制权对会计盈余稳健性影响的实证研究
(第15期)
会计基本理论3
公司控制权对会计盈余稳健性影响的实证研究3
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几点认识3
会计计量属性更新发展与专业评估的互动4
保险合同会计——进展、反思与启示5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以会计目标为逻辑起点6
浅谈基于产权合约的人力资本会计6
会计准则与制度8
《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的有关问题8
信息披露形式与财务报告改革8
原则导向还是规则导向——关于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的思考9
业绩快报的信息含量:经验证据与政策含义9
影响合并净收益的因素分析10
环境成本的计算方法10
租赁会计业务中的两个实务问题的讨论11
采矿权价值的会计核算11
加速折旧法下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12
内部投资评估增值的合并会计报表抵销问题12
管理会计13
国外作业成本法推行情况的调查综述13
作业项目组管理法在采油成本控制中的应用13
企业成本战略管理与持续性发展相关性实证研究14
财务管理15
内部控制理论研究新视野15
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运作机制的研究15
中小企业绩效的决定因素——一项对426家企业的实证研究16
美国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及其借鉴16
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方法17
上市公司家族控制与股利决策研究17
基于不同股权特征的上市公司经理报酬业绩敏感性18
企业的环境绩效与经济绩效18
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局限性的分析19
审计20
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特征与监管策略20
注册会计师职业协会问题研究评述20
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比较研究21
初释数据式审计模式21
我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问题及对策研究22
风险因素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收费影响的分析——沪市2003年报的数据22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中的几个问题23
浅谈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的建立23
试论新审计风险模型的理论进步与运用24
我国开展效益审计的外部环境探讨24
会计教育26
对我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几个问题的思考26
我国会计专业本科教育改革的几点设想26
中国管理会计教育现状分析27
公司治理28
会计管制的公司治理导向:经验与启示28
公司制银行设置审计委员会的法理冲突28
基于财权配置视角的公司治理29
公司治理结构与股利分配动机——基于代理成本和利益侵占的分析29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行为与公司绩效变化的实证分析30
博弈框架下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行为及对策分析30
建立以财务为核心的信息化监管系统研究31
业绩评价预算与控制32
国有资本预算编制和审批32
知识型员工的薪酬水平与激励程度关系32
国有产权、预算软约束和中国上市公司杠杆治理33
部分英文杂志目录34
《会计师月刊》2005年5月第5期,总199期(Journal of accountancy,May 2005,Volume 199, Number5)34
《国际财务分析评论》2005年第14期(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34
《会计研究月刊》2005年6月第3期,总43期(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Vol.43 No.3 June 2005)34
《财务管理》2005年春季(Financial Management Spring 2005)35
《会计评论》2005年7月(The Accounting Review July 2005)35
文献索引37
会计基本理论
公司控制权对会计盈余稳健性影响的实证研究
该文主要是从公司控制权角度来研究公司治理与会计盈余稳健性的关系,认为享有公司控制权的股东会利用控制权来影响公司的会计信息,从而达到实现其自身利益的目的。在一定的理论阐述的基础上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利用有关模型对相关假设进行检验做出结论。
文章首先对公司控制权进行了界定,从形式上看,公司控制权属于股东大会,一个股东拥有上市公司足够多的股权时,该股东至少在法律上或形式上拥有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从实质上看,通过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以及被授权所获得的权利,董事长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控制权更强。进一步地,对我国1997~2001年上市公司资料进行整理得出,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呈现出以下特征: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较高,中位数及平均数均在45%左右,且该种状况并没有随着时间变化而有明显的改变,大股东董事长兼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现象比较普遍,几乎占上市公司总量的一半。
稳健主义是财务会计中的一项重要惯例,要求“预见所有可能的损失,但不预见任何不确定的收益”,遵循该原则会计盈余对“坏消息”的反应应该比对“好消息”的反应更加及时,而在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较高,以及大股东董事长兼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的公司,情况则恰恰相反。
当大股东持股达到一定比例即可以控制上市公司时,大股东就会通过影响会计信息为其侵占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服务,具体而言,延迟公司内部不利信息的披露程度或较早披露有利信息的行为映射到会计信息稳健性方面就表现为会计盈余的稳健性差,并由此提出第一个假设:当大股东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会计盈余的稳健性较差。另一方面,董事长凭借其特殊的地位以及我国国企改制上市的特殊背景使得董事长兼任缺乏有效的监管,因而提出第二个假设:上市公司董事长由母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时,好消息的发布比坏消息的发布更加及时,会计盈余的稳健性差。
在具体实证分析中,作者将Basu(1997)提出的会计盈余与股票收益的反转模型进行了扩展,以1997~2001沪深两市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为数据来源,并剔除了特殊的样本以及可能出现错误的数据,通过回归分析说明该模型对于我国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解释力,且证实了前述两项假设,在一股独大以及董事长兼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情况下,由于实质控制权的增加导致会计信息更多的是被控制者操纵,并在控制权转化为利益的过程中,会计信息为这种转化过程服务,导致会计盈余稳健性下降。最后通过对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敏感性分析得出,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会计盈余反应公司“坏消息”的及时性越差。
(孙志梅整理自《经济管理 新管理》2005年第14期,作者:曹宇 李琳 孙铮)
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几点认识
在国际会计趋同的今天,各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必须奠定在大致相同的概念基础上,否则概念基础不一致将给会计准则和会计国际化带来诸多障碍,因此,尽快构建和完善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已成当务之急。本文作者在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必要性、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基本内容及其法律地位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作者首先阐述了我国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是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发展的内在要求;第二,我国的会计准则存在缺陷,还难以担任重任;第三,符合国际会计标准趋同的大趋势。
其次,作者界定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基本内容。文章指出我国可以借鉴国际惯例,即以财务会计目标为起点,会计基本假设为前提,包含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要素的确认与计量以及财务报告的列表。但在确定每项构成要素的具体内容时,还应同时结合国情。在财务会计的目标方面,作者认为我国应该遵循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融合;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方面,作者认为,各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有所不同,美国SFAC No.2《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的规定已经有详尽,我国基本可以借鉴;在财务报表要素方面,我国目前是六大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作者提出,利润要素可以借鉴美国全面收益和IASC的收益的定义,即从权益所有者之外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在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与计量方面,一是确认应该包括初始确认、后续确认和终止确认,二是对于计量属性的选择,在现阶段应以历史成本为主,多种计量属性并存;在财务报表的列报方面,作者强调,应该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对披露的问题在财务报告做出详细的规定。
最后,作者阐述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法律地位。文中指出,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这个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国务院发布的条例、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其中:《会计法》是整个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基本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具体化。针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基本会计准则的关系,当前我国会计界有三种观点——同一论、并存论、替代论。作者认为:同一论是不对的,它没有分清基本准则与概念框架的作用;并存论也不可取,这是因为概念框架不仅是提供理论的指导,而且还应当对实务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作者认为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整个会计系统中的地位应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技术规范,它应是制定具体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
(赵宇凌整理自《财务与会计》2005年第6期,作者:王建新)
会计计量属性更新发展与专业评估的互动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经济行为频繁发生,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显示出了更多的局限性,非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将成为发展趋势。借助于资产评估的理论与方法,以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重新确定资产价值,对促进会计工作对评估结论的引用,推动会计行业与评估行业的合作有重要意义。
现行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具有相似的计量基础,即都基于现实基础,因而能够提供较真实、客观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等信息,增强了财务报告的可分析性及报表信息的相关性,有利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合理分配企业资源,真实反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反映和维护企业实际生产能力。这两种计量属性对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但在物价信息等数据资料难以完全取得和计算技术较差的情况下会使用大量的人为估计,主观随意性较大,且现行成本的取得相对困难,使得其取代历史成本计量并不具有经济性,因而在实践中很少使用。
公允价值真实地反映了市场或预期价值,其最理想的代表是市场价格,在缺乏公开活跃的市场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就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提供的财务信息对于使用者具有高度的相关性。由于专业评估所具有的专业性、独立性和鉴证性,使得公允价值具备了更多的可操作性和可验证性,并为非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提供了支持。
就专业评估与会计计量对接的实践来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建议越来越多的企业资产使用公允价值为基础记账,FASB制定的部分会计准则中已经开始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国际会计准则也已承认重估净值可以替代历史成本。我国现行法规中对国有资产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做出了规定,但对会计账面价值是否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要视资产评估的目的和其后评估报告将被如何使用而定。
会计计量与专业评估对接应遵循一定的理论原则:会计计量应以评估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实现为前提,以评估结果的有效为前提,以产权的完全变动或直接将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入账价值为前提,要考虑评估基准日后资产价值发生贬损和权属变更的情况。在对接过程中的制度建设方面,应加快以财务会计为目的的专业评估的准则建设,建立会计界与评估界的联机互动机制。
(孙志梅整理自《国有资产管理》2005年第8期,作者:刘萍)
保险合同会计——进展、反思与启示
IASB于2004年3月正式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IFRS4)并从2005年1月起开始实施。但由于IASB正在进行保险会计第二阶段的研究工作,因而跟以前的研究一样,本文必然也只是整个动态研究过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作者首先界定了一个保险会计的分析框架:会计规范,法定会计原则与公认会计原则;会计对象,保险公司还是保险合同;会计模式,递延配比法还是资产负债法;合同种类,分类规范还是统一原则;合同要素,分拆还是整合。
其次,归纳和分析了IFRS4的主旨,并进行了剖析。IFRS4对保险合同的定义是:“保险合同是指合同一方(承保人)同意补偿合同另一方(投保人)因为某一未来不确定事件(保险事件)发生而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承担了重大保险的一种合同形式。” IFRS4的范围是根据保险合同的定义确定的,因此 IFRS4是用于主体签发的保险合同及持有的再保险合同。关于嵌入衍生工具,IFRS4明确IAS39的这一规定适用于保险合同,但有两种情况例外。IASB认为存款部分应该分拆,分拆后,存款部分的处理适用IAS39,保险部分的处理适用IFRS4。相机参与特征的特点是自由裁量权受到合同约束,若签发者对参与分配的自由裁量权不受合同的限制,则属于衍生工具,适用IAS39。IFRS4暂时豁免IAS8第10~12段在保险合同中的应用。IFRS4规定变更保险合同会计政策的基本原则是:“是财务报表与其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更具相关性且不降低可靠性,或者更具可靠性且不降低相关性。IFRS4允许但不要求承保人将所购买保险合同的公允价值分成一笔负债和一项无形资产展开列报。过度特征:一、概念和实务艰难权衡,故IASB在进行保险合同项目时采取了类似金融工具的方法,同时又允许对概念框架的适度偏离以减少实务界的阻力;二、经济错配和会计错配。由于保险合同负债和金融资产往往占承保人资产和负债的绝大部分,其计量基础的不一致性可能带来较为严重的会计错配问题。此问题,IFRS4无法从整体上解决,其在试图解决会计错配而受到概念和实务的制约时,就只能在一些具体会计政策中尽量减轻这一问题。
最后,对我国保险会计的思考。作者认为,对金融工具、保险合同等特殊的业务,按业务制定准则是一种更好的规范形式。会计准则的制定不应以达到某种经济后果为目标,而应该以满足使用者的信息需求为目标,监管者可以要求承保人提供与监管相关信息。我国保险定价使用的利率受监管部门的限制,当市场利率与保险定价所使用的利率不同时,就会给承包人带来利差损(益)。虽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采用资产负债法处理保险合同,但在制定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时,利差损、经济错配和会计错配显然是十分值得关注的问题。
(赵宇凌整理自《会计研究》2005年7期,作者:彭玉龙)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以会计目标为逻辑起点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作为财务会计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独立性,它的逻辑起点既不同于会计基本理论的逻辑起点,也不同于会计应用理论的逻辑起点。究竟应以什么来作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逻辑起点?笔者通过对几种现有观点的评价,提出应以会计目标为起点的观点。
关于以会计假设为逻辑起点。以会计假设作为逻辑起点会引起会计准则制定的随意性,达不到理论框架应发挥的作用。故笔者认为,将会计假设作为逻辑起点,不能构成一个逻辑严密、内容完整的理论框架。
关于以会计本质为逻辑起点。会计本质不能反映会计环境的变化,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一般不会轻易改变会计的本质。因为,会计本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必须首先根据社会环境对会计的要求,根据会计的长期实践,透过会计的基本职能,分析会计系统的结构,才可以界定会计本质,会计本质是脱离会计实践的,更谈不上反映会计实践的需求同时作用于会计实践。所以,会计本质不能作为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当前,我国会计研究已逐步放弃以会计本质作为起点。
关于以会计环境为逻辑起点。会计环境对会计系统的重要性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的。但会计环境不能将自身与会计系统结合起来,更不能联系会计实践与会计理论,也无法推导出其他理论范畴。另外,会计环境还有两大缺陷:首先,它是一个典型的易变范畴,不具有稳定性;其次,它是一个非常错综复杂的范畴,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综合。因此,会计环境虽然对会计系统非常重要,但并不能将其作为逻辑起点研究和构建会计准则理论框架,只能说它是会计概念框架的背景。
关于以会计对象为逻辑起点。会计对象是抽象的,在实务中必须具体化为会计要素。但会计要素是受制于与会计目标的,不同的会计目标会产生不同的会计要素。因此,会计对象不是“起点式”的会计理论范畴,不能作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逻辑起点。
关于以会计目标为逻辑起点。以会计目标为逻辑起点有如下特点:首先,会计目标来源于会计环境。其次,会计目标是会计实践与会计理论的连接纽带。第三,会计目标是具体的。第四,会计目标能推导出其他要素理论。同时,会计目标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是稳定的,以它作为逻辑起点的财务概念框架也是稳定的,如此才能一贯的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改。
在考察了五大起点论以后,笔者认为,只有以会计目标作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起点才更为合理。
(韩海文整理自《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第7期,作者:王建新)
浅谈基于产权合约的人力资本会计
产权和会计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然联系。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将不再是股东独占,而是按某一待定系数分散于劳动者与股东之间,两者拥有的权数是一种动态的、重复博弈的结果。通过契约明晰人力资本的产权,使传统会计的产权基础由“财、物”拓展为“人、财、物”,从而为人力资本会计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与方法。
关于会计要素。在对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的产权进行界定后,会计要素由六个拓展到九个,增加了人力资产、人力负债、人力权益三个会计要素。
关于会计等式。劳动者与股东之间的产权合约关系通过重新分类的会计要素,可以在会计等式中得到体现。采用分成合约的会计等式具有一般性,表现为“财务资产+人力资产=财务负债+人力负债+财务资本权益+人力资本权益”,体现了劳动者与股东之间相互雇佣、连续重复博弈的产权关系。在工资合约中,体现的是资本雇佣劳动(财务资本雇佣人力资本)的产权关系,其会计等式为“财务资产+人力资产=财务负债+人力负债+财务资本权益”。而定额租约体现的是劳动雇佣资本(人力资本雇佣财务资本)的产权关系,等式为“财务资产+人力资产=财务负债+人力负债+人力资本权益”。
关于会计前提。现代产权理论给会计前提研究的启示主要表现在:会计核算应以产权主体为中心,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体;由于产权主体的地位和产权关系随契约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变化的周期取决于契约期限的长短,因此,会计核算应强调契约周期,而不是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人力资本的计量也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只运用传统的货币计量手段已不能满足信息用户对相关性的要求,还必须运用非货币计量手段。
关于会计计量。合约中规定的各产权主体的收益权,以及收入发生的时间和契约有效期限,为新增人力资源的会计要素计量提供了基础。人力负债是契约有效期内劳动者按时获取的固定工资的贴现值;人力资本权益值是契约有效期内劳动者所获得的不确定性风险收益的贴现值,体现了对剩余的索取权。财务资产、财务负债和财务资本权益则需在劳资双方契约关系发生变化时参照资本市场进行评估。
关于会计事项。现代产权理论表明,商品(含劳动力商品)交易实质上是商品所有者的权利交换。凡是发生了产权流动并可予以计量的交易事项就必须作为会计事项进行核算。在工资合约中,劳动者将自己的劳动能力出租给股东,股东承诺定期支付相对固定的工资,这一交易是以劳动者为中心的会计核算事项;在分成合约中同样存在以上事实。因此,在现代产权环境下,会计事项应描述为“可以界定的产权流动”。
(韩海文整理自《财务与会计》2005年第7期,作者:董文艳等)
会计准则与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首先要确定制度的使用范围。国外对企业规模的划分主要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后者主要是考虑到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能统一用一个或者几个定量的标准来划分。我国对小企业的划分主要是按照国务院制定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提出的对于小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界定。
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要在充分考虑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和遵循一般会计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对于与大中型企业相同的交易和事项一般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原则。由于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企业的经济业务并不复杂,应减少会计人员在执行制度时所需的职业判断。另外,由于会计信息需求者除税务部门外,还存在债权人、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等,应坚持会计与税收的适当分离。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核算具有以下特点:1.流动资产一般有明确的市价,小企业可以市价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由于长期资产的销售净价难于取得,而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估计对于小企业有较大的困难;2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和简单权益法。后者仅确认被投资单位由于净损益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化,对于其他原因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化不进行确认;3.根据最低租赁付款额确认融资租入资产的价值和负债,对资产价值的确认不需要比较原资产帐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4.对于固定资产开始建造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均可资本化;5.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只包括报告年度和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6.不确认或有事项,但应在附注中披露;7.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蔡贺玲整理自《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期,作者:应唯 焦晓宁)
信息披露形式与财务报告改革
财务报告的目的在于向使用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财务信息的披露是否有助于投资者对未来的现金流量的数量、时点和不确定性进行评估取决于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本文以信息披露形式为切入点,从信息披露形式角度讨论对财务报告的改革。
由于现实的资本市场并非充分有效,信息披露的形式与信息内容一样对股价或交易量能产生影响,即信息有用性部分取决于信息披露组织形式。因此信息披露应尽可能以使用者易于获取和可理解的方式报告,从而为财务报告改革指明了方向。作者对以下四个问题进行了研究:
1.关于财务业绩报告的方式。关于全面收益的报告目前有以下三种方式:在单独的全面收益表报告、单一的收益与全面收益表报告以及权益变动表的单独组成分部呈报。作者认为,全面收益在单一的扩张后的财务业绩报告中呈报将更为有用。
2.关于业绩报告项目的选择。目前业绩报告项目分类标准有三种:实现标准、持续性标准和项目性质标准。AICPA建议以持续性作为收益项目的分类标准,然而持续性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是难以操作的标准。故作者者认为业绩报告项目应按照项目性质的标准进行分类。
3. 关于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的结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可按AICPA提出的建议区分核心活动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同时资产负债表项目在基于核心信息和非核心信息区分的基础上按重要性进行排列。
4.关于中期财务报告分部信息的披露。在相同情况下,披露分部信息的企业未来经营报酬和经营风险的分析比不披露分部信息的企业正准确的多,然而,分部信息披露形式不同,有用性不同。2001年颁布的中期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提供分部收入和分部利润(亏损)属综合性信息。因此,作者认为应改为列示更为详细、全面的分部信息,具体包括:(1)分部收入,其中对外客户销售收入和与企业其他分部交易赚取的收入分别列示;(2)分部利润(亏损);(3)分部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4)当期购置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总额;(5)计入当期分部成果中的分部费用总额。
(韩海文整理自《财会通讯》2005年6期,作者:林钟高 韩立军)
原则导向还是规则导向——关于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的思考
安然事件和萨班斯法案引起了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的大讨论,是原则导向还是规则导向?该文作者先从概念出发区分了二者的区别。
原则导向强调给出一些道理和逻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规则导向强调用条文的形式来规范,条条框框,泾渭分明。制定会计准则不能单纯的以原则或规则作为导向。会计准则中较多的规则性规定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如政治因素的介入、概念框架本身的不完善等而使其走向法律形式,而非准则制定者不想反映经济实质。相反,尽管原则导向有不少缺陷,但客观来说它重在抓住经济实质。
解决规则导向和原则导向之争的根本在于如何看待会计目标。二者之争从本质上来说讲就是形式和实质之争。从会计目标来看,会计既然是反映经济现实,给投资者、债权人等各个方面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那么准则的制定方法当然要选择能反映经济实质的原则导向的方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原则导向可以进一步称为目标导向。
选择目标导向,就要明确会计目标、会计要素、资产、负债的内涵和特征,明确如何确认和计量,建立一套内在一致的概念框架。把实质重于形式作为核心会计概念,真实公允表达要优于和超越会计准则,同时不应以详略与否作为判断会计准则好坏的依据,而应该以是否体现了会计的目标作为衡量好坏的依据。
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中有的是原则导向,有的则是规则导向。我国应朝哪个方向呢?该文作者认为,准则的制定方向还是应该朝着目标导向发展。但是要在我国使用目标导向的会计准则还有许多的约束条件,要做许多工作。需要改变目前企业监管和考核体系,不仅考核利润,更多的考核企业的资产;要把考核的权力交给投资者,由投资者“用脚投票”;公司治理结构也要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和完善,应强调保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蔡贺玲整理自《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第6期,作者:陈毓圭)
业绩快报的信息含量:经验证据与政策含义
业绩快报是上市公司2004年报披露中的一项制度创新。目前实行的业绩快报制度既有强制性的制度安排,也有自愿性的制度安排。近年来,我国也采取了提高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及时性的措施。截至目前,我国已有学者对盈利公告、业绩预告的信息含量进行了实证研究,但我国尚未出现有关业绩快报信息含量的研究。
在此基础上,作者以2005年1月至4月间披露了2004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司为对象,从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两个关键指标比较了业绩快报和年度报告的差异,并得出结论:业绩快报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再加上业绩快报的信息更加及时,因此业绩快报的披露提升了会计信息质量。有理由相信,业绩快报具有信息含量。
作者还采用了普通的盈利/报酬模型检验快报是否具有信息含量,根据样本公司在披露业绩快报之前有关公告的具体内容逐个计算了每家公司的预期净利润,并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未预期盈余对累计超常报酬率具有显著的解释能力,业绩快报具有显著信息含量。
另外,作者还指出,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公告都是有关公司经营业绩的信息,从信息质量特征来看,业绩预告的可靠性最差,但及时性最好,盈利公告的可靠性最好,但及时性最差,业绩快报介于二者之间。在这里,作者也构造了回归方程进行检验,说明盈利公告披露日超常报酬率的绝对值与业绩快报披露日超常报酬率的绝对值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表明业绩快报的披露没有减少盈利公告信息含量,二者互为补充。
可见,业绩快报不仅向投资者提供了有用信息,而且它的披露并没有降低盈利报告的有用性。因此,作者建议,把强制性披露业绩快报的范围从中小企业板扩大到所有上市公司,以提高定期报告的及时性和公平性。
(赵惠媛整理自《会计研究》2005年第7期,作者:柳木华)
影响合并净收益的因素分析
本文分析了几个主要因素,如合并理念、合并范围、集团的纳税方式、企业合并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等,对合并净收益的影响。
首先,合并理念对合并净收益有影响。作者通过对不同合并理念与合并净收益直接有关的概念界定的分析得出两个重要结论:第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影响合并净收益。顺销情况下,无论母公司观、当代观、所有权观,还是实体观,合并净收益都相当于已实现的母公司(或拥有所有权的公司)股权投资收益前收益与已实现的子公司(或被拥有所有权的公司)净收益中母公司(或拥有所有权的公司)享有份额之和;逆销情况下,采用实体观时,由于子公司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少数股东拥有的部分包括在净收益中,使得其合并净收益要大于其它几种合并理念确定的合并净收益。第二,少数股东收益列报方式影响合并净收益。在子公司(或被拥有所有权的公司)已实现净收益中存在少数股东收益的情况下,实体观因不将少数股东收益列作合并利润表中“净收益”项目的减项而使得其合并净收益要大于其它几种合并理念确定的合并净收益。
其次,合并范围对合并净收益有影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的被投资公司,如果数量发生变化、行业性质或分布地区不同以及功能货币不同,都会对合并净收益信息的质量产生影响。对此,作者认为,对合并范围的规范应尽可能避免不慎与漏洞;应合理确定报告分部;对纳入合并范围的采用非母公司报告货币的子公司,母公司应采用同一折算方法进行报表折算。
再次,集团的纳税方式对合并净收益有影响。在存在亏损企业和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不同的纳税方式对合并净收益的影响主要通过不同的所得税费用合并数得以体现。如果允许成员企业的纳税利益与纳税亏损互相抵销,就某一单个会计期间而言,纳税税基有可能小于成员企业分别申报纳税的税基之和,从而给企业集团带来纳税利益,导致较低的所得税费用合并数;在合并纳税方式下,产生未实现损益的当期,合并纳税所得中不包括未实现损益,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净收益中也不包括未实现损益;未实现损益以后实现期间,集团纳税所得中包括这部分实现了的损益,并影响到该期合并所得税费用、合并净收益。
此外,企业合并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的一些抵销与调整处理,也会对合并净收益的结果产生影响。
(刘文强整理自《财务与会计》2005年第7期,作者:傅荣 郑艳茹)
环境成本的计算方法
环境成本的计算是环境管理会计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对于一个企业而言,环境成本包括外部环境成本和内部环境成本两部分。因此,这方面的研究也体现在这两个方面。外部环境成本是指那些由本企业经济活动造成的并应由本企业承担不良环境后果的补偿支出,而内部环境成本是指那些应当由企业承担的环境成本,包括那些由于环境方面因素引发,并且已经明确是由本企业承担和支付的费用。虽然外部环境成本和内部环境成本的形成原因、计算方法等都不相同,但是外部环境成本应实行内部化处理,并且内部环境成本则应采用作业成本法归集和分配。
外部环境成本实行内部化处理就是采用一定的方法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外部环境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作为企业成本的一部分,进而将原来主要由政府承担的环境成本逐步改变为由企业来承担。在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过程中,首要的问题就是寻找一种合理的方法,将外部环境成本在使用同一资源的不同企业、部门等之间进行分配。当前国外很多学者主张依据生命周期全成本的思想,采用实物单位和货币单位对外部环境成本实行双重的确认和计量。基于这一思想,国外会计学界提出的计量方法主要有:市价法、享乐定价法,和或有估计法等。我国的学者认为不同企业应采用不同的方法,同一个企业也可以几种法结合使用权用。 同时为使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采取相应的措施,主要包括强制性措施和激励措施
内部环境成本的归集与分配应采用作业成法核算,首先确认作业动因,将内部环境成本按其作业动因归集并分配到各个作业库,从而反映各个作业库对环境资源的消耗。其程序可归结为:选择作业动因——确定作业——归集作业成本库——计算作业成本动因分配率——计算产品成本和单位产品成本。
(兰海涛整理自《财务与会计》2005年第7期,作者:杨家亲)
租赁会计业务中的两个实务问题的讨论
第一个是企业与企业(非租赁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是否属于租赁准则规范的范围。例如,企业将自己生产的设备直接与需方签订了分期付的购销合同,为保证收回款项,合同同时规定在全部价款付清之前,设备所有权归该企业等。它与一般的租赁不同之处主要是企业没有通过租赁公司。而我国的租赁会计准则规范的范围是企业与租赁公司之间的业务。但该文作者认为,这种业务也可以按租赁会计准则规范进行会计处理。理由是这种业务并没有改变资产的控制权而且每期收取款项,虽然支付的款项很难明确区分为是租金还是货款,但支付的款项是否被明确为“租金”并不是判断业务是否属于租赁的关键。在这我国还难以将这种业务定义为租赁,因为我国缺乏必要的税收、产权等法律支持。
第二种是某租赁公司与需方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最大的不同是双方约定租金以设备本身投产后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按一定的比例支付。该文作者认为该业务应为经营租赁。虽然在法律形式上,该业务符合融资租赁的标准,但从实质上来看,该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并未全部转移,而且在会计处理方面也存在问题,它的各期租金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在租赁开始是计算最低租赁收款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等,所以无法按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兰海涛整理自《财务与会计》2005年7期,作者:季书战)
采矿权价值的会计核算
根据目前对无形资产的界定,可以将采矿权价款暂时理解为一种资源开采的权利,本文作者就是将采矿权统一为无形资产核算进行探讨。
在实务中,采矿权的入账价值可以直接根据以投资的形式划入的、租赁的、借入的价格或实际购买价格来计价。进行采矿权的会计核算时,应在无形资产总账账户下开设采矿权、采矿权摊销、采矿权减值准备三级明细科目。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采矿权,最终表现为企业采矿权资产的增加,因此,借记“无形资产——采矿权”,贷记相关科目。采矿权如果减值,根据谨慎性原则,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相反,若增值,则应在增加采矿权价值的同时,将这一部分增值计入“营业外收入”。矿产资源具有客观的开采年限,因此采矿权价值应随着矿产资源的开采进行合理的摊销,常用的摊销方法是产量比例法(工作量法),摊销额应该作为当期费用按配比原则合理归集。采矿权价值除了要随矿产资源的开采而逐渐减少外,还可能因为向外转让、投资、捐赠等而减少,从而会使采矿权价值整体减少,因此,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无形资产——采矿权”。
对于采矿权价值的披露,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项目下增设明细,采用类似披露固定资产的格式来披露采矿权价值的情况。同时在财务状况说明书中,还应对采矿权价值的增减变动、减值准备计提与摊销进行专项分析说明。
(马倩整理自《财务与会计》2005年第7期,作者:李永峰等)
加速折旧法下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在加速折旧法下转回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与在直线法下有着不同的特点。
加速折旧法下,如果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以前据以计提减值准备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或小于)在不考虑减值因素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应以两者中较低者与价值恢复前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应转回的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已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时,无论是全部转回或是部分转回,均应按转回的金额比例补提折旧。在全部转回减值准备时,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在转回后应无余额,因此,可将该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全部减值准备,减去应转回的减值准备后的差额,作为补提的折旧。补提后,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余额为“0”;或者先计算出在不考虑减值因素下应计提的折旧数额,减去在考虑减值准备因素下已计提的折旧,其差额为应补提折旧金额。在部分转回时,以该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现值净额为基数,以计提减值准备后重新确定的折旧率计算倒推求出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应恢复的净额。以这一恢复后的净额按新的折旧率计算出应计提的折旧额,减去恢复价值前已计提的折旧额,其差额即为本次应补提的折旧额。通过举例,可以看出,无论是全额转回还是部分转回,其补提折旧后的结果是一致的,都是使减值准备账户余额为“0”。
(马倩整理自《财务与会计》2005年第7期,作者:杨飞熊)
内部投资评估增值的合并会计报表抵销问题
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过程中,关于内部投资所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应在合并会计报表中予以合并抵销的问题,一直存在着正反两种观点,本文作者赞同应当进行合并抵销。
本文作者之所以赞同进行合并抵销,首先是因为《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明确表示:因内部交易所发生的对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全部予以抵销,并强调从企业集团的角度看待内部交易行为。这里的“内部交易”是指由母公司与其所有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范围内,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交易,这种交易是广义上的交易,包括商品、固定资产购销,还包括投资行为。因此,作者倾向于内部投资评估增值在合并会计报表中予以合并抵销的会计处理方法。如果允许公司就该类事项可不予以合并抵销,则会为公司增加净资产留下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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