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全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行方案
为贯彻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策布置,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工作,提高县级医院服务水平和救治能力,依照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行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全省县级医院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临床基本功夯实,掌握有关学科适当技术,能满足农村患者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妇产科骨干医师队伍。
二、项目内容
(一)培训对象。每所县级医院(涉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原则上选派1—3人,也可恰当选派某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先进医务人员。培训对象以妇产科主治医师或从事相应专业5年以上执业医师为主。
(二)培训方式。采用“导师制”,我院将依照相应二级专科指定专人承担“一对一”临床技能培训任务。原则上安排副高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医师担任导师。
(三)培训时间。分为一年和半年两个类别。
1、一年期培训时间:11月-10月
2、半年期培训时间:11月-4月 (前半年)
5月 -10月(后半年)
原则上由各医院自主选取培训时间类别,一旦选定并通过审核,培训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培训时间类别。为保证培训延续性,我院将依照实际报名状况合理调节分派半年期培训人员。
(四)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学员临床思维、医患关系有效沟通和临床技术操作能力,协助学员纯熟掌握临床常用病、多发病诊断和适当临床技术,提高学员对某些疑难重症疾病诊断、鉴别诊断能力及治疗水平等。
(五)培训名额。妇产科医师共35个名额(1年)<其中1个1年名额可视为2个半年名额>。
三、项目组织实行
(一)各县级医院要依照自身实际状况及工作安排精心选派骨干医师参加培训。请各单位报名人员于10月18日前将骨干医师申请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医务部邮箱(),由医务部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和初选,并将于10月25日前将通过审核名单告知各县级医院。
(二)通过审核人员由各县级医院将名单上报至各市州卫生局,并于规定期间准时到我院报到,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
(三)培训期间,如确有特殊因素请假者,必要由原单位组织来函,我院酌情批假。请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三天以上假期经科主任审批后上报医务部批准。培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请假逾期不归,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四)该项目免收培训学员各类培训费用,并负责提供免费住宿(水电费自理)。
(五)项目联系人:侯玉珍、罗艳,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报到地点: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医务部。
附件1: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骨干医师培训申请报名表
(一年期培训时间:11月-10月;
半年期培训时间:11月-4月 (前半年)
5月 -10月(后半年)
请精确填写培训时间,所有项目均为必填,不得缺项)
附件1: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骨干医师申请报名表
培训科目
姓 名
选送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传真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毕业学校
学 制
学 历
专 业
职 称
参 加
工作时间
手机
医务科电话
主
要
学
历
工
作
经
历
专
业
水
平
培训时间
选送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申请报名须知
1、凡参加我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人员必要政治体现好,思想素质高,医德医风正派,身体健康,可以胜任进修人员承担本职工作。
2、培训人员必要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刻苦学习,严格规定自己。
3、职称规定:培训人员规定主治医师或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执业医师。
4、培训期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享有其她假期,不得擅自离院,不得回原单位上班。如有特殊状况需要请假,必要由原单位组织来函,我院酌情批假。请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我院医务部备案。三天以上假期经科主任审批后上报医务部批准。培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请假逾期不归,否则取消培训资格。培训半年者病假合计超过两周,事假合计超过一周,不发放结业证书;培训一年者病假合计超过一月,事假合计超过两周,不发放结业证书。
5、培训人员需认真填写我院《申请报名表》,并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届时还需附上《执业证》、《职称证》复印件。开班后将会统一进行开班考核。
6、培训人员必要按规定期间来我院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
7、联系地址:长沙市湘春路53号 邮编 410008
电话:医务部 联系人:侯玉珍 罗艳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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