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煤业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培训资料样本.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447828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39 大小:64.54KB 下载积分:12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业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培训资料样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煤业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培训资料样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山西吕梁中阳西合煤业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 公布令 为全方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步骤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危害原因和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造成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现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落实落实。 矿长: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 目 录 第一章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1 第二章 风险预控管理 5 第三章 保障管理 8 第四章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10 第五章 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13 第六章 综合管理 21 第七章 检验、审核和评审 28 第一章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为全方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步骤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危害原因和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造成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依据集团企业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措施。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步骤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危害原因和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定、分级管控管理方法。  各单位关键责任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  长 副 组 长: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矿长助理   成     员:科队长以上管理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检验科,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日常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方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监督、管理、考评。  3、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安全风险辨识、评定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责任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检验、督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情况,具体职责以下:  1、制订“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定方法、管控方法和层级责任、考评奖惩等内容;  2、制订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经过对系统分析、危险源调查、危险区域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原因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验、考评;  5、承接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工作领导组交办其它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辨识程序、评定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定  每十二个月由矿长亲自组织,制订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定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教授,围绕人不安全行为、物不安全状态、环境不良原因和管理缺点等要素,结合我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步骤,进行一次全方面、系统安全风险辨识评定,并对辨识出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发事故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法等,经过对系统分析、危险源调查、危险区域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原因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定  每个月由矿长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法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验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方法,部署月度安全风险管控关键,明确责任分工;每旬由各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关键区域、关键场所、关键步骤和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安全风险辨识。  (二)专题辨识程序  1、全国其它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专题辨识,辨识评定结果用于识别之前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方法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方法等。  2、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换、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订管控方法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个月对评定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法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验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方法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方法,并结合季度和专题安全风险辨识评定结果,部署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关键。  4、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旬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方法、装备、应急、责任、考评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方法,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关键管控区域方法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验分析,落实管控方法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停完善改善管控方法。  5、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管控方法,抓好日常监督检验,确保管控方法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根据集团企业“三走到、三必到”标准,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方法落实情况,发觉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7、各业务部门要突出管控关键,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施关键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验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情况和危险源改变后风险情况,动态评定、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方法,实时分析风险管控能力改变,正确掌握实际存在风险情况等级,并伴随风险改变而随时升降等级,预防出现评级“终生制”,确保安全风险一直处于受控范围内。  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矿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关键管控方法。制作岗位安全风险通知卡,标明关键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方法、应急方法及汇报方法等内容。安监站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验。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安全检验科每六个月最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定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定专题培训;每十二个月对全矿全部入井人员进行以年度、综合、专题安全风险辨识评定结果、和本岗位相关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法为主教育培训,确保每名职员全部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基础特征及防范、应急方法。  3、各业务部门要探索采取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统计、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安监站立即将安全风险区域相关信息及应急处理方法通知受风险危害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六、考评措施  1、未按要求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单位,罚单位关键责任人各500元;风险辨识不认真,辨识内容不清楚,罚关键责任人300元;  2、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单位,罚单位关键责任人各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罚单位关键责任人200元。  3、各系统未按要求编写系统安全风险综合评定书单位,罚单位关键责任人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罚单位关键责任人200元。  4、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评定汇报编制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罚单位关键责任人500元,罚关键责任人200元。  5、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未组织本班组岗位职员对关键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定或未严格根据评定单现场监管,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200元。  6、岗位职员上岗前未严格根据评定单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罚责任人100元;凡发觉安全风险未立即处理并汇报,罚责任人100元。  7、岗位职员汇报安全风险值班人员未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统计罚当班值班干部100元。  8、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定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罚责任单位正职各500元。  9、各相关未按要求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关键管控方法,罚责任单位正职各200元。  第二章 风险预控管理 矿井应建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方面辨识矿井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多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风险及其后果,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发生。 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定 矿井应组织职员对危险源进行全方面、系统辨识和风险评定,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全部活动及区域; 3、对全部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定,并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定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定应采取适宜方法和程序,且和现场实际相符; (2)对辨识出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 (3)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未来三种时态; (4)采取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中存在危险源进行辨识; 4、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改变和工作区域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能立即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定; 5、发生事故(包含未遂)、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立即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定。 二、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方法制订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基础上,应提炼出对应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提炼要具体、明确,通常应根据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矿井应制订对应管理标准和方法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方法制订应遵从全方面性标准、可操作性标准和全过程标准; (4)管理标准和方法制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要求; (5)矿井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管理标准和方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危险源监测 矿井应采取方法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给予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输通畅、立即,相关信息能立即录入管理系统。 四、风险预警 矿井应采取方法对危险源产生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立即获取并采取方法加以控制。 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一样等级、类别危险源和不一样程度风险,制订对应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输通畅、立即。 五、风险控制 矿井应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落实和实施,以实现对风险控制。 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控制遵照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标准;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定、风险管理标准和方法制订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步骤符合PDCA运行模式; (3)制订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定汇报为依据,充足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3)依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定结果和相关要求,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题安全技术方法;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需编制专门安全方法,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六、信息和沟通 矿井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职员和相关方能够立即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通知,矿井应确保: (1)职员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制订、评审; (2)职员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定及管理标准、管理方法制订; (3)职员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抢救人员; (4)组织职员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定,并留有统计。 七、风险财政管理 矿井应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职员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定汇报》及年度《风险财政评定汇报》,《风险财政评定汇报》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统计齐全; (3)根据国家要求,对职员进行投保; (4)有矿井投保险种统计和理赔费用统计和赔付资料。 第三章 保障管理 矿井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矿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矿井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一样层次有代表性人员组成。 矿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最终责任由矿井最高管理者负担。 矿井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需资源。 注:资源包含人力资源、专题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二、制度保障 1、矿井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全体职员; (2)有对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制订、修订、培训、监督检验和考评。 2、矿井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十二个月最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汇报; (3)立即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职员和其它相关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矿井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统计管理,确保在体系运行各个场所、岗位全部能得到相关有效文件、统计,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统计,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统计,无在用无效、失效文件; (4)和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多种统计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5)统计保留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统计保留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矿井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效。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步骤,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职员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矿井各项管理。 第四章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矿井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应制订职员岗位规范和控制方法,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步骤管理。 一、人员准入管理 矿井建立并保持职员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职员准入条件(包含职员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二、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和梳理 矿井在危险源辨识基础上,对识别出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方面、具体、正确、有针对性; (2)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三、职员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和梳理基础上,矿井应制订职员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要求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具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需制订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四、不安全行为控制方法制订 矿井应制订职员不安全行为控制方法,以确保职员岗位规范有效实施,方法应: (1)结合矿井本身特点和职员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矿井人员不安全行为各类原因; (3)针对不一样类型不安全行为分别制订。 五、职员培训教育 矿井应建立职员培训教育机制,以提升职员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职员培训教育应: (1)明确职员培训和绩效考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评制度; (2)有足够培训资源(师资、教材、资金、场所、设施等); (3)每十二个月最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定为主体系培训。 (4)每十二个月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汇报》; (5)每十二个月末对上年度培训计划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定,并形成年度《培训绩效评定汇报》; (6)每十二个月末依据上述两个汇报,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7)明确职员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和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矫正培训; (9)建立职员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定汇报》; (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与培训人员必需进行考评或考试,并有完整培训台帐; (13)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职员进行培训并有统计; (14)新入矿职员要接收不少于72小时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六、职员行为监督 矿井应建立完善职员行为监督制度,立即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置对应管理、监督、考评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法、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订改善计划。 七、职员档案 矿井应建立健全职员档案,全方面掌握职员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全部在岗职员档案齐全; (2)每个职员档案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含:姓名、性别、年纪、籍贯、文化程度、身体情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与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统计);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定,明确需关键监控对象。 第五章 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采掘管理 矿井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表现安全高效标准,并确保采掘关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部署、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设计应考虑潜在风险; (3)作业规程编制应考虑最大程度降低作业中风险,且含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许可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改变时应有补充方法;采煤工作面首次放顶、收尾、迁居倒面、过结构、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等要制订专题方法;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法、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定; (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通畅。 二、地测管理 矿井应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结构或其它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预控方法,以保障采掘作业正常进行,并确保: (1)矿井各类地质汇报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估计预报立即; (3)掘进给向立即、正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要求或工程要求; (4)基础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相关要求,更新立即;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三、防治水管理 矿井正确掌握井田及其周围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定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估计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久防治水计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订“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方法;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针对关键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察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察、水害预报; (4)每十二个月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方面检验;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题应急预案完善。 四、供用电管理 矿井应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需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全部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关键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选型和安装及机房硐室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并应充足考虑其安全性和潜在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通常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订专题方法; (6)停送电严格实施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关键场所通讯通畅、并有足够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多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五、运输提升管理 矿井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风险。并确保: (1)多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关键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2)多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时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时进行检验、维护; (5)车库、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统计齐全。 六、压气、输送和压力容器管理 1、矿井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并确保: (1)压气设备配置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 (2)定时对压气设备进行检修,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 (3)新安装和检修后进行打压试验; (4)输送管路设施部署符合相关要求; (5)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措施。 2、压力容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压力容器管理措施; (2)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放标准; (3)压力容器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4)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帐; (5)定时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 (6)移动式气罐有便于区分类别颜色和代码,并和《GB7144-86 气瓶颜色标识》相一致; (7)不一样气体气罐分类存放,有防倒装置; (8)气瓶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有回火预防器。 七、通风管理 矿井应建立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风险。通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和工作面必需含有独立完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施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和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怒严重矿井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 (2)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确保有足够断面并确保不失修;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多种供风场所配风量,必需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需符合《规程》要求; (5)按要求立即测风、调风,确保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供风地点风量、风速连续均衡,并按要求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6)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要求,采取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7)生产矿井关键通风机必需装有反风设施,多种参数符合要求,并定时进行反风演练; (8)通风基础测试汇报、统计齐全。 八、监测监控管理 矿井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关键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以立即掌握多种数据改变情况,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要求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2)瓦斯传感器必需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正确,监控中心能适时反应监控场所瓦斯真实状态; (3)当瓦斯超限时,能够立即切断工作场所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并立即按程序进行汇报; (4)定时对多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定; (5)相关统计、报表内容应和实际相符。 九、瓦斯管理 矿井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经过瓦斯检测,立即掌握瓦斯浓度改变情况并采取方法,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并应: (1)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2)依据井下条件改变,不停改善和加强瓦斯治理各项方法; (3)严格制度落实和落实,实施群防群治; 2、矿井应强化瓦斯检测,并应确保: (1)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置满足要求; (2)每十二个月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判定; (3)相关入井人员按规程要求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验员严格实施瓦斯巡回检验制度,瓦斯检验统计做到井下牌板、检验统计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5)瓦斯检验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6)瓦斯检验地点设置及检验次数符合《矿井安全规程》要求; (7)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3、矿井应制订瓦斯隐患处理方法,并应确保: (1)有瓦斯积聚排放安全技术方法,并严格按方法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前必需先确定回风系统人员已撤退完成,电源已全部切断,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 (3)每次排放瓦斯全部应做好统计,建册登记; (4)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5)长久停风区必需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封闭。 4、矿井应采取瓦斯隔爆方法,并应: (1)在矿井两翼和井筒相连通关键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关键隔爆水棚; (2)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取独立通风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 (3)对隔爆设施实施挂牌管理,定时检验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5、高瓦斯矿井应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瓦斯抽放系统符合相关要求和规范,并按周期对抽放系统进行测定,确保系统参数合理、运行有效; (2)地面抽采和地下抽采相结合,依据实际情况,应综合采取投产前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方法; (3)通常应该抽采煤层,全部必需最大程度地抽采; (4)矿井生产计划和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采掘生产活动应一直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 (5)掌握瓦斯基础参数,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瓦斯含量,达成相关要求标准。 十、防灭火管理 矿井应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并确保: 1、防灭火设计符合相关要求; 2、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需对全部煤层自燃倾向性进行判定; 3、内外因发怒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相关要求; 4、防灭火基础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系统图; (2)立即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3)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估计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 (4)有井上、下防火方法。全部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防火方法和制度,必需符合国家相关防火要求; (5)有黄泥灌浆、均压、注氮等防灭火技术方法。 十一、防尘管理 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并满足: 1、矿井下列巷道应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1)关键进风大巷; (2)关键回风大巷; (3)关键运输巷; (4)带式运输机斜井和平巷、盘区进、回风巷; (5)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 (6)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 (7)转载点; 2、全部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在下列地点应设置净化水幕: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 (2)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200m范围内); (3)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 (4)运输顺槽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 (5)采区、盘区回风巷在和其相连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 (6)关键进风大巷、关键回风大巷; 3、下列设备应设置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确保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正常使用: (1)采煤机; (2)液压支架; (3)综掘机、连采机、掘锚机; 4、防尘基础管理完善 (1)立即清扫巷道洒落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时冲洗; (2)按要求周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 (3)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方法完善; (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十二、爆破管理 矿井应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风险,并确保: (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2)有专门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矿井安全规程》相关要求;存放地点有显著标志; (3)发爆器及发爆器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4)爆破材料运输方法符合《矿井安全规程》相关要求; (5)爆破前根据《矿井安全规程》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材料根据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选择,根据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实施“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第六章 综合管理 矿井应规范矿井准入、应急和事故、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手工工具、计量器具、登高作业、起重作业、标识标志、施工单位等方面管理,使矿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覆盖矿井安全管理全过程和全方位。 一、矿井准入管理 矿井在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应进行安全评价,以最大程度地消除或控制危险源、降低风险,矿井设计应: (1)符合国家现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和要求; (2)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矿井应严格根据设计要求施工,并应: (3)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4)确保矿井安全、环境保护设施严格遵守“三同时”标准; (5)确保施工建设单位含有施工建设资质; (6)确保质量合格,有国家相关部门验收统计。 矿井投产前必需确保有有效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质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二、应急和事故管理 矿井应制订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升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能力,确保职员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降低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矿井应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应: (1)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预案》; (2)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十二个月最少进行一次修订; (3)确保全部职员全部经过《应急预案》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培训; (4)确保矿井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全部些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5)最少每十二个月组织一次救灾演练,有演练计划、演练方案及总结汇报; (6)确保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矿井企业应设置矿山救护队,不含有单独设置矿山救护队条件矿井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和就近救护队签署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 (7)应按相关要求和要求建立应抢救援管理平台。 矿井应规范抢救管理,并应确保: (8)每一班组最少任命2名经过培训专(兼)职抢救员,抢救员名单要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9)每十二个月最少有10%职员接收抢救培训; (10)全部关键作业场所应配置抢救箱,抢救箱应放置在适宜位置并进行标识; (11)抢救箱内保留一份《抢救用具清单》,有专员定时检验,确保医疗器械、药品完好齐全; (12)有抢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抢救用具明细表; (13)井下设置抢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显著标识; (14)有抢救用具使用统计,并定时对使用统计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2、矿井应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要求逐层上报,并做好相关统计; (2)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结束后,应立即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3)依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统计》、《事故调查汇报》; (4)对全部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立即向职员公布; (5)定时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风险意识和预控能力。 三、消防管理 矿井应建立并保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以提升应对火灾风险和防范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财产损失。 1、矿井应依据实际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及设施,并应确保: (1)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编制本单位《灭火器配置标准》,现场配置和标准相符; (2)消防器材放置处有反光功效标志牌,放置位置不得它用; (3)消防器材设在显著、便于取用地点,周围无阻塞;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和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地点; (4)消火栓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5)有消防设施分布图和消防器材明细表; (6)对全部消防器材进行编号; (7)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时检验制度; (8)灭火器按要求周期经专业部门检验、维护; (9)消防设施维护、检验期间需配置对应替换器材; (10)有《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11)建筑物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一直保持通畅。 2、矿井应定时组织进行消防演练,并应: (1)制订《年度消防演练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有义务消防组织,消防队员名单要张贴公布; (3)全部专兼职消防队员全部按《消防管理条理》要求进行培训和训练。 3、矿井应定时向职员宣传消防知识,并应: (1)利用多个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2)定时对职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3)确保消防抢救电话和消防队员联络方法向全体职员公告。 四、职业健康管理 矿井应建立并保持职员职业健康控制程序,立即识别和控制职业健康方面有害原因,保障职员职业健康。 1、矿井应为职员发明安全、健康作业环境,并应确保: (1)作业人员周围环境(温度、噪声、煤尘、烟尘等)满足健康要求; (2)各作业环境及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职员个体防护及各作业场所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提醒标志醒目; (4)有为矿井提供立即服务医疗机构,设置能满足职员日常健康检验和紧抢救护需要。 2、矿井应建立职员健康检验监护制度,立即掌握职员安全健康情况,做好职员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应: (1)对在岗从业人员健康检验和健康监护符合《矿井安全规程》要求; (2)有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时对职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职员健康档案》; (4)每次体检结束后,对职员提供预防疾病和职业病医学提议; (5)对发觉患有职业病职员,立即通知并提供诊疗及康复条件并妥善安置; (6)职员上岗、转岗、离岗前,进行健康检验; (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职业教育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