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汇算清缴后-三种情形需要补充申报.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446426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汇算清缴后-三种情形需要补充申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会计实务:汇算清缴后-三种情形需要补充申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会计实务:汇算清缴后-三种情形需要补充申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会计实务:汇算清缴后-三种情形需要补充申报.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汇算清缴后,三种情形需要补充申报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结束了,但笔者发现,由于纳税人对税法的不了解等认识上的偏差,仍有不少纳税人存在一些涉税风险,需要按规定补充申报。具体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各种预提费用未支付也未调整这种情形主要在“预提费用”“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和“应付利息”等负债类科目贷方余额中体现。比如:A公司2012年开业,2016年5月15日,申报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26万元。已知该公司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所以,申报当年所得税为4.55万元(2625%-267.5%)。然而,最近公司财务人员却发现,2015年12月,预提的2015年度借款利息支出

2、30万元,已作为财务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但由于种种原因,在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后仍未支付,没有取得相应的有效凭证。那么,A公司应该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收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的通知精神: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因此,A公司30万元借款利息不能作为2015年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这样,A公司应申报2015年所得

3、税14万元(26+30)25%,应补缴企业所得税9.45万元,需要按规定补充申报。汇缴年度工资、薪金未实际支付也未调整这种情形主要在“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款”等负债类科目贷方余额中体现。比如:B公司2016年5月20日,申报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申报当年所得税为50万元。然而,最近公司财务人员却发现,2015年12月,计提的2015年度各种奖金100万元,已作为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但由于种种原因,在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以后仍有60万元未发放。那么,对此B公司应该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4、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精神: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规定,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因此,B公司2015年工资、薪金60万元在汇缴以后未支付,不得扣除。这样,B公司应申报2015年所得税65万元(200+60)25%,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5万元(6025%),需要按规定补充申报。估价的材料和库存商品未取得发票也未调整这种情形主要在“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资产类科目借方余额中体现。比如:C公司2

5、016年5月30日,申报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万元,申报当年所得税为300万元(120025%)。然而,最近公司财务人员却发现,2015年12月,估价入账原材料一批,价税合计468万元,但由于未按规定时间付款,在2016年7月8日仍未取得增值税发票。那么,对此C公司应该如何进行涉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的通知精神: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所以,C公司468万元的材料,不能作为2015年的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