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 -JS-002A
山东舜亦新能源
4#厂房铸锭车间动力设备
冷冻机
招 标 文 件
业主单位:山东舜亦新能源
二○一十二个月三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编号:-JS-002A
2. 招标单位:山东舜亦新能源
3. 标书费用:500元。(投标时补交标书费)
4. 招标物资名称:冷冻机
5. 数 量:详见《招标物资一览表》
6. 交 货 期:5月中旬。
7.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8. 投标书送达地点:
山东省单县经济开发区山东舜亦新能源
9. 招标人承诺
1) 实施《中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 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标准组织和开展招评标工作,做到科学、严谨地选择中标单位。
3) 遵守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要求,做好招投标保密工作。
4) 做好本方参与招标工作人员管理工作,遵守相关招投标和廉洁从业要求。
5) 招标人人员如发生违反相关纪律要求行为,经查实按相关处罚要求实施。投标人能够向招标人监察部门或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 0530 – 4609488 4396189 4396115
10. 投标截止时间:2O【3】月【29】日,北京时间早晨9:00时正,逾期或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1. 若对本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书面形式联络。
地 址: 山东舜亦新能源
邮 编: 274300
电 话: 、4396189、4396115
传 真:
联络人: 王相明、陈鹏、李大明
山东舜亦新能源
二〇一十二个月三月
附:招标物资一览表
招标物资一览表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关键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4#厂房铸锭车间动力设备
SL3600水冷螺杆机
制冷量:3604KW,输入功率:652.8KW,最大电流:365+3*380A,冷冻水流量:620m3/h,配管管径:DN300, 冷却水流量:775.0m3/h ,4机头螺杆机,外形尺寸:4300x3560x,要求自带故障声光报警
台
5
5月中旬
买方指定地点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A. 说明
1. 招标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标物资及服务采购。招标人保留在投标人承诺投标使用期内要求增加所招货物及服务数量和范围权利。
1.2. 具体各品种、规格型号参见《招标物资一览表》。
1.3. 此次招标范围不仅限于投标邀请附件《招标物资一览表》所述招标物资数量。招标人依据本工程实际需求,在投标人承诺投标使用期内,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和此次招标物资含有相同技术特征物资数量及对应服务,投标人应以此次投标所承诺技术、商务条件给予后续供货。
1.4. 针对1.3款要求,投标人须依据本单位设计、生产、供货等实际情况,对投标物资提供最短合理供货周期。
2. 定义
2.1. “招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组织此次招标招标机构。
2.2. “投标方”系指收到投标邀请书并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厂商。
2.3. “物资”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要求,须向买方提供一切设备、材料、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要求卖方须负担安装、调试、技术帮助、校准、培训和其它类似义务。
3. 投标方资格
3.1. 投标方应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含有正当经营资质。
3.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含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对应资格和能力。
3.3. 投标厂商需经过ISO9000系列认证,其产品已经过判定,并含有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产品在中国相同要求条件或较要求条件更为严格条件下含有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性能指标满足本标书技术规范书要求。
3.5. 投标方应含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B. 招标文件说明
4. 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用以说明所需设备或材料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协议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方须知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设备使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和推行协议相关一切情况。
5. 招标文件澄清
5.1.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收到投标邀请书后5天内提出,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地址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方,要求澄清。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取合适方法给予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并在其认为必需时,将不标明查询起源书面回复发给已购置招标文件每一投标方。
6. 招标文件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每一投标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给予确定。
6.2. 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时间考虑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置招标文件每一投标方。
6.3. 招标文件修改书将组成招标文件一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含有相同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编写
7. 要求
7.1.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确保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然,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附《招标设备一览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全方面响应,不应存在任何缺项,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全方面响应;不然,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7.3. 投标文件编写、制作、装订应该规范,精良。投标文件格式必需严格按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格式编写。
8. 投口号言及计量单位
8.1. 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投标交换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汉字书写。
8.2. 全部投标文件及说明书、试验数据应用汉字书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书面材料,则应附有汉字译文,对不一样文字文本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8.3. 除在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另有要求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
(1) 投标书
(2) 法人授权委托书
(3) 开标一览表(EXCEL文档)
(4) 投标价格表(EXCEL文档)
(5)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6) 商务偏差表
(7) 投标厂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 银行资信证实文件
(9)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0) 投标廉政确保书
(11) 根据招标文件附件7所附格式及要求投标厂商资格、资信证实文件
(12) 技术响应文件
(13) 投标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其它内容。
9.2.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0.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价格表等。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所附投标价格表(附件格式3)上写明投标产品单价和投标总价。假如单价和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总价大写和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若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2. 对于投标有两种方案,请在投标方案上注明主选方案、备选方案,招标方评标只接收投标文件中主选投标方案报价。招标文件如无要求,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1.3. 招标人将此次招标项目划分成若干标段(具体内容请见“招标物资一览表”),招标人有权将各个标段作为单项协议授予各个不一样中标人。不过投标人须对招标范围内全部设备及服务给予投标,招标人不接收有缺漏项投标。投标人有权为取得一个或多个标段协议而提出价格折让或优惠条件,招标人亦有权按统一标准对此价格折让或优惠条件进行评审,并作为授予协议依据之一。
11.4. 符合招标文件基础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投标人,其所提交备选方案可给予考虑。
11.5. 投标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 技术规范中尤其要求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费用。
(2) 技术规范中尤其要求安装、调试、培训、设计联络会及其它附带服务费用。
(3) 对于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设备配置,而投标方因为种种原因漏报或少报(不包含在偏差表中有明确说明),则招标方将有权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1.6. 请投标方按12.2款和12.3款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方评标方便,但不限制买方以其它方法签署协议权力。
11.7. 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报价参与竞标,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2. 投标方资格证实文件
12.1. 投标方必需提交证实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推行协议文件(附件格式7),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1) 投标方含有推行协议所需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 投标方应有能力推行招标文件中协议条款和技术规范书要求由卖方推行保养、修理、供给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义务。
12.2. 投标方如为贸易商时,需提供原厂商产品代理资格证书。未提供代理证实或未在代理使用期内,招标方全部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2.3. 投标方如为联合体时,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未提供联合协议,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3. 投标物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响应文件
13.1. 投标方须提交证实其拟供物资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13.2. 上述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 关键技术性能具体描述;
(2) 一份在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确保设备或材料正常连续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具体清单,包含其价格和供货起源等资料;
(3)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附件格式4);
(4) 商务偏差表 (附件格式5)
若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商务偏差表,则招标方将有权视为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全部响应。
13.3. 本招标文件所提及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全部是最低程度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要求,也未充足地引用相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但投标方应确保该投标设备为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功效齐全优质产品。
14. 投标使用期
14.1. 投标使用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在投标使用期内,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和此次招标设备含有相同技术特征设备数量及对应服务,投标人应以此次投标所承诺技术、商务条件给予后续供货。
14.2. 不满足投标使用期要求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3.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使用期满之日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使用期,要求和回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15. 投标文件签署及要求
15.1. 投标方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打印版)和贰份副本(复印版);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正本必需打印,副本能够复印。投标文件须经正式授权投标方代表逐页小签,目录必需正确,页码齐全。 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署名并加盖公章。
15.3. 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需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人进行签字。
15.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概不接收。
15.5. 投标文件电子版分为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三部分(拷贝在一个U盘内,要求内存大于1G),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D. 投标文件递交
16.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6.1.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设备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16.2. 要求投标方必需将:投标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价格表一同装在一单独信封内给予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单位”、“投标设备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及报价”字样,然后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而且,投标文件副本中不许可出现以上内容。
16.3.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开标日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6.4. 如投标文件由专员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后,按投标邀请书注明地址送至招标方。
16.5. 假如投标文件经过邮寄递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
(1) 内层信封封装和标识同16.1-16.3要求。
(2) 外层信封装入16.1及16.2所述全部密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设备名称、招标方名称、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方名称、地址,方便将迟交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16.6. 假如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并保留取消投标方投标资格权利。
1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7.1. 全部投标文件不管派人送交还是经过邮寄递交,全部必需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7.2. 出现因招标文件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要求时间递交。
18. 招标方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消
19.1. 投标方可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投标方代表签字。
19.2. 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修改书面材料或撤消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要求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字样。修改后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9.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9.4. 投标方不得在开标之日起至投标文件使用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
E. 开标和评标
20. 开标
投标书将于3月29日早晨9:00时在山东舜亦新能源会议室 开标。全部开标工作由招标人主持,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唱标、监标、统计等人员组成。由开标工作人员检验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当众拆封,验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投标确保金等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价格等内容。
开标将实施公开开标形式,各投标商若对开标结果有异议或意见,可即时提出。如无异议,需由投标代表在开标一览表上签字。投标代表需提供身份证实以备核查。
投标文件正本保留备查。
21. 评标
21.1. 评标由招标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
21.2. 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确保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合适地签署。假如单价和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数据和数字表示数据有差异,则以文字大写表示数据为准。若投标方拒绝接收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21.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具体评定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方提供资格证实文件审查投标方财务、技术、生产能力和制造业绩。假如确定投标方无资格推行协议,其投标将被拒绝。
21.4.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权力和投标方义务要求,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方公平竞争地位。
21.5. 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1.6. 招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方不能在投标截止以后经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投标。
22. 投标文件澄清
22.1. 为了有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定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方澄清其相关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根据评标委员会通知时间、地点、方法、要求等进行答疑和澄清。
22.2. 投标方澄清文件和其投标文件含有相同效力;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3. 对投标文件评定和比较
23.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和比较。评标采取记名打分形式进行评价和比较。
(1) 在评分过程中,遵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标准。
(2) 衡量、对比依据,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所形成文字材料为准。
(3) 评分关键目标是对各投标人投标设备进行技术和商务方面评价。
(4) 评分采取记名形式。
(5) 技术和商务评分采取经审定评分规则。
(6) 最终汇总表中投标人分数应为技术、商务和价格要求,评出投标人综合得分次序。
23.2. 技术评价项目及权重
技 术 评 价 项 目 名 称
权重
1
重大偏差
判定证书
型式试验汇报
生产许可证
2
技术资料
26
3
材料
18
4
技术性能
38
5
服务
18
6
累计
100
23.3. 商务评价项目及权重
项目
商 务 评 价 项 目 名 称
权重
一
重大偏差
投标人未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未提供廉政承诺
投标人未递交或迟交投标保函或确保金金额不足,保函使用期不足,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全部标段进行投标
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投标使用期不足
二
投标书规范
24
三
投标方基础情况
32
四
交货和支付
22
五
质量确保和服务
22
累计
100
注:投标方投标文件中有重大偏差,招标方将视其为废标。
24. 保密
24.1. 投标方不得以任何方法向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探询、了解相关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定和比较和相关授予协议意向一切情况。
24.2. 投标方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评标活动,不然将废除其投标。
F. 定标
25. 定标标准
25.1. 协议将授予符合下列条件投标方:
(1) 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
(2) 技术、商务和价格综合得分优先投标方。
25.2.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协议确保。
26. 确定中标人
26.1. 招标方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评标汇报和综合评分表及其排列次序,经评议后确定中标人。
26.2. 如招标范围分为若干个标段,投标方必需对全部标段进行报价,不然将作废标处理。投标方须在投标报价中注明:若中不一样数量标段价格优惠条件。招标方将综合考虑投标方制造能力、产品生产周期、交货期、投标报价、信誉、财务情况等原因,有权将一个包或多个包授予同一中标人或不一样中标人。
G. 授予协议
27. 接收和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权力
为维护国家和投资方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协议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权力。
28. 中标通知
28.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不超出投标使用期截止日前三十天。《中标通知书》对双方含有法律效力。
28.2. 招标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8.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正式签署协议依据。
29. 授予协议时变更数量权力
招标方在协议签署前有权对招标产品数量和服务给予合理增加或降低。
30. 签署协议
招标文件、中标方投标文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署供货协议及协议依据。
第三部分 协议条款
目 录
1. 综述
2. 定义
3. 供货范围及技术规范
4. 协议价格和支付
5. 交货期
6. 图纸和技术文件交付
7. 工厂检验
8. 分包
9. 包装、运输及发运
10. 现场开箱检验
11、 卖方技术服务
12、 罚款
13. 质量确保期
14、 保险
15. 变更指示
16. 专利权
17. 违约和终止协议
18. 索赔和纠纷处理
19. 协议生效及其它
20. 法定地址
1. 综述
1.1. 卖方应按相关国家标准及买方要求设计、制造和提供协议物资(包含隶属装置、备品、专用工具及消耗性材料),卖方确保所提供产品技术优异、功效齐全、关键性能指标达成或优于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且运行安全可靠。
1.2. 卖方应按本协议要求提供该协议物资所需全部技术文件及图纸,其价格已包含在协议总价内。
1.3.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合格工程技术人员到工地进行技术服务(包含指导安装及现场试验等),其费用已包含在协议总价内。
1.4. 卖方应负责协议物资到工地包装、运输及保险,其费用已包含在协议总价内。
2. 定义
2.1. “协议”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已达成协议,即由双方签署协议格式中文件,包含技术规范书、附件和组成协议部分全部其它文件。
2.2. “协议总价”系指依据协议要求,在卖方全方面正确地推行协议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款项。
2.3. “协议物资”系指卖方按协议要求,须向买方提供一切设备、材料、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2.4. “服务”系指协议要求卖方须负担安装、调试、技术帮助、培训和其它类似义务。
2.5. “买方”系指经过招标采购,接收协议物资及服务企业或单位。
2.6. “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协议物资和服务制造厂商。
2.7. “现场”系指协议物资将要进行安装地点。
2.8. “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范要求接收协议物资所依据程序和条件。
2.9. “工厂”系指协议物资制造厂家。
3. 供货范围和技术规范
本协议物资供货范围及技术规范详见附件《招标物资一览表》。
4. 协议价格和支付方法
4.1. 按协议要求卖方全部责任和义务,本协议项下协议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元),为协议物资交付至买方仓库含税固定价。该协议总价在协议使用期内为固定不变价。
其中协议物资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 元),协议物资所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技术服务、设备包装费、运输及运输保险费均应包含在协议总价内。具体分项价格详见附件3。
4.2. 支付方法
4.2.1. 协议签署后,买方于7天内向卖方支付10%协议价格预付款。
4.2.2. 货物全部到厂后,买方向卖方支付40%到货款。
4.2.3. 安装调试完成后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协议总额20%。
4.2.4. 设备开始正常运行起六个月内付协议总额20%。
4.2.5. 10%质保金于设备正常运行起十二个月内付清。
4.2.6. 运杂费由卖方负担。
4.2.7. 卖方应负担推行本协议相关一切税费。
4.2.8. 买方有权从最终付款中扣除违约罚金或依据协议要求应由卖方付给买方赔偿金。
5. 交货期
5.1. 本协议物资交货期为:5月中旬;
5.2. 协议物资交货地点为:买方指定;
5.3. 协议物资运抵交货地点日期为协议物资实际交付日期,卖方负担交货之前一切风险。
6. 图纸及技术文件交付
6.1. 卖方须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数量、时间,立即向买方提供协议物资图纸及技术文件,并直接寄送:山东舜亦新能源,采购部 。
6.2. 卖方应负责提供给买方足够数量完整技术文件(包含图纸、资料),用于供货范围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无偿另寄。
6.3. 装箱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物资一起发运。
6.4. 卖方图纸和技术文件交付时间以卖方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7. 工厂检验
7.1. 卖方在协议签署后1个月内,应向买方提供协议物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及检验标准和规范。
7.2. 卖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相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正确和全方面检验,并出具其物资符合协议要求质量证书,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检验细节和结果说明。上述质量确保书一式二份,一份作为装箱资料随物资一起发运;一份在发货时寄交买方。
7.3. 卖方应在协议物资试验和检验前15天以传真通知买方相关协议物资组装、试验和检验计划安排,买方可派遣技术人员对协议物资组装、试验和检验进行检验。如协议物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包装不符合要求,买方技术人员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考虑和接收她们意见,以确保协议物资质量。
7.4. 买方人员参与协议物资工厂检验不签署任何质量证实文件,不对协议物资质量合格是否作最终确定,亦不能解除卖方按协议要求应负担责任,也不替换协议物资到货后买方现场开箱检验。
7.5. 参与协议物资工厂检验买方人员旅差、交通及住宿费用由买方自理,卖方应为买方人员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8. 包装、运输及发运
8.1. 包装
8.1.1. 除非本协议另有要求,提供物资须采取对应标准保护方法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适用于海运或空运和陆路运输,并有良好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方法,以确保协议物资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负担因为其包装或其防护方法不妥而引发锈蚀、损坏和丢失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
8.1.2. 每件包装应附有具体资料(包含装箱单、质量证书、开箱及现场存放要求或注意事项等)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邮寄。
8.1.3. 备品备件或专用工具均应单独装箱包装,并在包装箱上标明“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字样。
9. 现场开箱检验
9.1. 协议物资抵达安装现场后,买方将在30天内组织开箱检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前10天,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费派技术人员参与开箱检验。假如卖方没有派人参与开箱检验,买方有权自行进行开箱检验,其开箱检验结果应视为卖方已经认可。
9.2. 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假如发觉由卖方责任引发物资损坏,有缺点、漏供或有其它质量、数量上问题,双方代表应在检验汇报上签字确定,以作为卖方处理或买方向卖方索赔依据。检验汇报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9.3. 现场开箱检验索赔及争议按13条款相关要求处理。
10. 卖方技术服务
10.1. 卖方有责任派遣技术熟练、身体健康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及性能验收。
10.2. 卖方人员有责任对技术文件,图纸和手册内容在其专业范围内作出详尽解释,回复和处理买方技术人员提出相关协议物资各项事宜。
10.3. 卖方技术人员有责任在现场帮助培训买方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人员,提升她们技术技能水平。
10.4. 卖方技术人员有责任参与对物资和零部件缺点和丢失件讨论,并和买方人员共同商议处理措施和方法。
10.5. 卖方技术人员有责任对关键设备安装、调试进行质量检验和确定,并对部分关键设备在安装、调试统计上签字。
10.6. 卖方技术人员应指导买方吊装,存放协议物资,以确保协议物资不变形,不损坏。
10.7. 买方有责任根据卖方技术人员指导进行工作。因为卖方技术人员指导失误而造成买方损失由卖方负责。如买方没有根据卖方技术人员指导而造成损失由买方负责。
10.8.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协议总价内。
10.9.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交通(旅差费及当地交通费)、食宿、通讯等费用由卖方自理。 买方应为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11. 质量确保期
11.1. 卖方确保其提供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采取优异工艺技术,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协议技术规范书要求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确保其物资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物资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要求质量确保期内,卖方应对因为设计、制造或材料原所以造成任何缺点和故障负责。除协议中另有要求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0天内,无偿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点零部件或整机。由此造成损失买方保留索赔权利。
11.2. 卖方承诺产品质量确保期为自投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质保期内因为产品质量引发事故或障碍,卖方应全部负担责任。
12. 变更指示
12.1. 买方可依据实际需要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协议总体范围内对以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 协议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设备图纸、设计或规范;
(2) 装运方法或包装方法;
(3) 交货地点;
(4) 卖方须提供服务。
12.2. 若上述变更造成了卖方推行协议项下任何部分义务费用或所需时间增减,买卖双方应对协议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对应地修改协议。卖方必需在接到买方变更指示后30天内对此提出对应实施意见。
13. 违约和终止协议
13.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任何其它方法未能实现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定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个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协议:
(1) 假如卖方未能在协议要求期限内或买方准许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设备;
(2) 卖方未能推行协议项下任何其它义务。
13.2. 一旦买方依据第13.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买方能够按其认为合适条件和方法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设备。卖方应负担买方购置类似设备额外费用。不过,卖方应继续推行协议中未终止部分。
13.3.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方法任何权利为条件。
14. 协议生效及其它
14.1. 本协议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
14.2. 协议签署生效后,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或会议纪要,均作为本协议补充和/或修改,和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14.3. 协议书写应用汉字,协议正本三份,买卖双方及协议鉴证方各执一份。
15. 法定地址
买 方: 卖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协议专用章: 协议专用章:
鉴证单位:
协议鉴证章:
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标书
附件3:投标价格表
附件4: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附件5:商务偏差表
附件6:相关投标方为 项目提供物资资格证实文件
6-1 制造厂家资格申明
附件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8:廉政协议书
附件9:质量确保和服务承诺
以上附件由投标方按标准格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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