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专用章不得不知的六个问题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的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关于发票专用章,你了解多少?1、哪些联次需要盖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但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比较特殊,除需要在发票联上加盖印章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规定,需要在注册登记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抵扣联和报税联
2、不得加盖印章。2、有不需要盖章的发票吗?有部分发票是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比如:目前在上海范围试点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该类发票上已打印纳税人名称(即收款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为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该类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用章。再如: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的规定,鉴于营改增试点尚处于过渡期内,且汽车客票调整改革方案正在拟定之中,因此在汽车客票调整改革到位之前,暂不加盖发票专用章。3、财政票据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发票专用章是在税务部门备案的,用以开具发票的专用印章,发票外的其他票据不能加盖发票专用章,财政票据可以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4、代开发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根据国家税务
3、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的规定,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的规定,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应在代开专用发票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注:本条是基于原发票管理办法下对于加盖印章的要求,新办法下应是加盖发票专用章。5、所有发票上的印章都是统一规格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明确规定了发票专用章式的样式和规格,一般发票上加盖的发票
4、章都必须是规定规格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我们常见的出租车专用发票等套印发票专用章的发票,由于发票规格小,不适合加盖7号公告规定规格的发票专用章,可以套印样式相同但是规格缩小的发票专用章,具体的规格可以参考各地的规定。6、发票盖章不清楚或盖错怎么办?在实务操作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开票人在盖章时没有盖清楚,然后在旁边重新加盖一次印章;甚至有的单位属于一班人马两套牌子运营的,开票人直接盖错章,然后加盖正确的印章。这两种都是不可取的,如果出现发票盖章不清楚或盖错的情形,建议当即作废,并重新开具发票,加盖清晰或者正确的印章。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